国务院拟禁止艾滋病患者入公共浴室 引发争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6 07:36:08
ht 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3_10/14/30284377_0.shtml
原标题:从未有人因“共浴”染艾滋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该办法拟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该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公共浴所对艾滋病人说不有没有必要,也引发了业内人士和社会公众的争议。

专家观点:

共浴不会传播艾滋病毒

北京市性病艾滋病临床治疗研究中心主任吴昊认为,公共沐浴场所提示禁止性病和皮肤病患者入内是出于对其他客人安全和健康的考虑,而且在游泳池和公共浴室这样的规定和警示其实历来都有。在法律层面,明知有性病而又故意传播疾病予他人的,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对于艾滋病人来说,这么多年来,从未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曾有人是因为出入公共浴室而被感染的。“艾滋病的传染并不像一般人想象得那么容易。”浴池的水温,艾滋病毒很难生存。艾滋病病毒寄生于人的血液中,离开了人体很容易死亡。56℃30分钟就能杀灭它。完整无破损的皮肤是很好的防御屏障。

另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唾液和泪液中可含有病毒,但含量极低,且必须直接接触到伤口或直接进入血液才能感染,所以通过咳嗽、打喷嚏的呼吸道传播是不可能的。根据艾滋病病毒的生物学特性和生存情况,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完整皮肤的接触是不会传播的。“这样来看,禁止艾滋病人进入浴室似乎是有些过了。”吴昊说。

从业人员:

管理办法不具可操作性


此次办法所称的沐浴业,是指为消费者提供洗浴、足浴、温泉、SPA等服务的行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包括禁止性病、艾滋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浴标志。沐浴业经营者违反该办法,情节严重的,可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对此规定,一些从业者提出了质疑,最大的问题是禁止入内的规定不具有可操作性。“有些表露在外的皮肤病我们尚且可以看到,但如果是性病和艾滋病人,也只能靠自觉,我们无从监管,而且也没有权力去盘查。”在方庄附近一家洗浴中心的管理者说。

志愿者:很遗憾

一些关注艾滋病及倡导平等的人士反应更为激烈一些。“禁止艾滋患者进入沐浴场所的规定,除了加剧艾滋误解、歧视和恐惧之外,不可能会减少和控制艾滋传播。”

志愿者小宇(化名)是一家公益组织的工作人员,长期关注艾滋病病患群体。对于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他表示“很遗憾”。晨报记者 徐晶晶 ht 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3_10/14/30284377_0.shtml
原标题:从未有人因“共浴”染艾滋

近日,国务院法制办就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该办法拟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该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公共浴所对艾滋病人说不有没有必要,也引发了业内人士和社会公众的争议。

专家观点:

共浴不会传播艾滋病毒

北京市性病艾滋病临床治疗研究中心主任吴昊认为,公共沐浴场所提示禁止性病和皮肤病患者入内是出于对其他客人安全和健康的考虑,而且在游泳池和公共浴室这样的规定和警示其实历来都有。在法律层面,明知有性病而又故意传播疾病予他人的,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对于艾滋病人来说,这么多年来,从未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曾有人是因为出入公共浴室而被感染的。“艾滋病的传染并不像一般人想象得那么容易。”浴池的水温,艾滋病毒很难生存。艾滋病病毒寄生于人的血液中,离开了人体很容易死亡。56℃30分钟就能杀灭它。完整无破损的皮肤是很好的防御屏障。

另外,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唾液和泪液中可含有病毒,但含量极低,且必须直接接触到伤口或直接进入血液才能感染,所以通过咳嗽、打喷嚏的呼吸道传播是不可能的。根据艾滋病病毒的生物学特性和生存情况,通过呼吸道、消化道和完整皮肤的接触是不会传播的。“这样来看,禁止艾滋病人进入浴室似乎是有些过了。”吴昊说。

从业人员:

管理办法不具可操作性


此次办法所称的沐浴业,是指为消费者提供洗浴、足浴、温泉、SPA等服务的行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警示标志:包括禁止性病、艾滋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浴标志。沐浴业经营者违反该办法,情节严重的,可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对此规定,一些从业者提出了质疑,最大的问题是禁止入内的规定不具有可操作性。“有些表露在外的皮肤病我们尚且可以看到,但如果是性病和艾滋病人,也只能靠自觉,我们无从监管,而且也没有权力去盘查。”在方庄附近一家洗浴中心的管理者说。

志愿者:很遗憾

一些关注艾滋病及倡导平等的人士反应更为激烈一些。“禁止艾滋患者进入沐浴场所的规定,除了加剧艾滋误解、歧视和恐惧之外,不可能会减少和控制艾滋传播。”

志愿者小宇(化名)是一家公益组织的工作人员,长期关注艾滋病病患群体。对于这次的征求意见稿,他表示“很遗憾”。晨报记者 徐晶晶
因为不能发http链接,只能采取http中间加空格了
洗浴、足浴、温泉、SPA等服务这些地方都是性疾病传播的地方。一定要严格管理。

那些所谓的“志愿者”:感觉杜撰出来的。那有什么志愿者团队,(化名)公益组织?

洗脚城的老板找水军YY,  怕被罚款。
尽快出台。标准还可以高一点。3万太少。那些洗脚城老板很有钱,背景又黑,发现被感染一个 ,罚款10万-50万,严打。一定要赶快出台。
抗议的自己怎么不去和有艾滋的人洗澡
A10 发表于 2013-10-14 09:54
抗议的自己怎么不去和有艾滋的人洗澡
实际上不是指洗澡,这个政策一看就是指,洗脚城的老板,要让从业人员去体检。
为啥不能在家洗澡…………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3-10-14 10:46
为啥不能在家洗澡…………
冬天天冷,又没有暖气,不是家家都能过上有暖气的生活的。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3-10-14 10:46
为啥不能在家洗澡…………
现在去外面洗澡,都是按摩啊。
不说权益什么的问题,这个执行起来也不现实来自: iPhone客户端
当年刚发现艾滋的时候就把感染者突突了,就不会这么流行了
上古残剑 发表于 2013-10-14 10:57
冬天天冷,又没有暖气,不是家家都能过上有暖气的生活的。
北方城市一般都有暖气吧,暖气是国家补贴过的吧,貌似不贵啊,我在天津蜗居过一年。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3-10-14 13:44
北方城市一般都有暖气吧,暖气是国家补贴过的吧,貌似不贵啊,我在天津蜗居过一年。
还记得蜂窝煤多少银子吗
没有煤气罐 发表于 2013-10-14 16:28
还记得蜂窝煤多少银子吗
我租的单房供暖4个月,总共才交不到两千的暖气费,比一个月房租还便宜。蜂窝煤时代那生活品质能跟现在比?现在的社会底层起码可以经常吃到肉了
问题在于艾病患者又没写在脸上,事实上这条规定根本无法执行。
商务部:若艾滋病人进公共浴室不传染将撤下规定2013年10月15日 02:23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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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中国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正试图将所有性病、艾滋病患者杜绝在公共浴室门外。该《办法》明确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浴等警示标志。沐浴业经营者违反本《办法》并整改不力的,可被处三万元以下罚款。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11日。

该意见稿立即引发业内人士和公众的热议。还有网民调侃称“洗个澡也管?干脆成立个‘洗澡办’好了!”

■ 反馈

赞同:万人网络调查逾七成支持

微博对该条例发起了一项万人网络调查。目前结果显示,有72.2%的人支持该规定,21.8%反对,其他人选择“不好说”。

“我不歧视性病患者,但是以防万一,还是支持这个规定。”在珠海一家中学工作的李女士说。

她认为,那些身患传染性疾病的人在去公共洗浴场所前,也应该考虑是否会给周围的人带来风险,“普通人要理解艾滋病人,艾滋病人也得理解普通人吧”。

反对:进门查艾滋 客人都吓跑

“虽然动机是出于保护公共健康,但这项规定对艾滋病人有明显的歧视之嫌。”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说。

他认为,国家部门出台这样的规章是在明文提醒大家“艾滋病患者跟我们不一样”,会加剧公众对他们的误解和歧视。

北京一家洗浴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如果在更衣室发现客人有比较明显的皮肤病,我们会予以劝阻。若该《办法》正式出台,我们也会想办法,如检查健康证等。

北京某洗浴会所负责人刘经理称:“艾滋病不会写在脸上,如每个客人进门前都筛查艾滋病,技术资金成本不说,客人还不早吓跑了?”

一位匿名艾滋病患者称,就算门口贴告示说不让艾滋病人入内,该洗澡的还得去洗。他表示,小心“圈内”一些人看到这样标示后,偏要进来,甚至故意传播。

■ 回应

官员:拟邀专家论证

一位参与该项管理办法制定的商务部官员昨日对记者表示,当时将此条纳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是出于对性病、艾滋病和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入浴可能会危害公共健康,对他人造成影响的考虑。下一步政策制定部门将对网上的意见反馈进行认真研究汇总,并拟邀请专家对意见的合理性及可操作性进行论证。

他表示,如果论证显示艾滋病人进入公共浴室确实不会造成传染,会将这一条从征求意见稿中撤下。

NGO:违背常识且违法

昨日,北京民间防艾组织——中国彩虹健康中心发出公开信,指该条款的制定者缺乏基本医学常识,违反国务院颁布实施的现行《艾滋病防治条例》。

该中心负责人肖冬说,这么多年来从未有任何一项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曾有人是因为出入公共浴室而被感染的(在洗浴过程中发生高危性行为的除外)。

■ 专家说法

公共浴室水不传播艾滋

知名艾滋病干预专家张北川说,科研结果表明,公共浴室的水是绝对不可能传播艾滋病的。“HIV的传播是需要含HIV一定浓度的鲜血和他人的新鲜伤口直接接触,才可能实现。”

他认为,《办法》会强化公众对艾滋的恐惧和歧视。

昨天,中国疾控中心国家性病艾滋病中心主任吴尊友表示,艾滋病不通过皮肤接触传播。在公共浴室中,可能相互接触到的尿液、汗液中,不含有艾滋病毒。

不过吴尊友指出,公共沐浴场所为男男性行为高发地,而该行为是传播艾滋病的高发途径。商务部或为提醒高危行为,但具体表述缺乏科学依据和可操作性。

本版综合新华社、新京报记者 魏铭言、沈玮青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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