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山脚下70多栋别墅烂尾20年 祖孙三代“办证”愁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5:34:12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3-09/15/c_117373876.htm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内70多栋别墅烂尾,江西庐山近日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记者采访时发现,庐山脚下的部分别墅已经成了牛棚羊圈,被人用来养鸡种菜,与庐山景区整洁的环境很不协调。
  当年开发这些别墅的房产公司告诉记者,从1994年到2012年,有关部门下发过多份文件,但直到今日,仍无明确的说法。这些别墅如果是违建,是否应该依法拆除?如果可以办理相关手续,相关部门是否应该给出处理意见?别墅烂尾20年的背后,责任到底在谁?
  在著名景区庐山脚下,有三处烂尾别墅,共计70余栋。其中通远别墅群占地约100亩,是目前最大的一处烂尾别墅群,闲置已经20年。
  九江市庐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台房产公司)总经理王国庆向记者出示了该公司通远别墅群项目1994年征地的相关手续。资料显示:该别墅项目“总投资3330万元”,获得了江西省建设用地的许可证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王国庆:94年征的地,当时报建的就是做别墅,土地证是96年发的,当时征地是104亩,发证的是98.5亩。
  当时庐台房产公司的法人是王国庆的父亲王殿棕。1996年,王殿棕因非法集资被判刑。
  1997年7月16日,九江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一份会议纪要,称“市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将王殿棕追捕归案。同时将庐台房地产公司的全部财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予以全部没收。”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作出解释。
  洪道德:首先说这个决定肯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要处分一个公民或企业的资产的话,必须通过司法程序。不可以由九江市政府召开一个会议,然后形成一个会议纪要,就直接处分了一个公民或一个公司拥有的合法财产。
  王殿棕2008年接受《法人》杂志采访时曾表示,在他服刑期间,公司的所有财产被全部清理和没收令他感到意外。
  2002年12月19日,九江市公安局庐山区分局经侦大队将不涉及刑事案件的有关资料交接给庐台房产公司,交接的资料包括了通远别墅项目1996年获得的四本国有土地使用证。
  也就是说,在公安机关调查的结论是,通远别墅项目并不涉及非法集资案件。


  虽然通远别墅项目没有卷入非法集资案,也获得了九江市庐山区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但后来九江市、区国土局职能调整,需由九江市国土局统一换发新证。2003年3月,庐台公司向市国土局提交了换发土地证的申请,但一直遭到拒绝。
  拒绝发证的理由,在2008年九江市国土局对通远别墅的“用地情况及处理意见的复函”中表述的比较清晰:维持九江市委市政府1997年会议纪要精神,将庐台房产公司全部资产予以清理没收的处理意见。
  九江市国土局认为,2006年,通远别墅的用地范围划归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局管理,建设项目需报省政府批准,因此“从规划报建方面该项目属违法建设行为。”洪道德对此持有不同看法。
  洪道德:只能说根据今天的法律不能接着盖了,绝不等于当初打地基,把房子盖一半,这个是违法的,这个不对。1994年,我拿到批文,按照94年的政策,按照94年的政府权限划分,得到批文,就是合法的。
  关于庐台房产公司土地、房产发证等问题,九江市政府要求九江市国土局2012年2月10日前,对土地证换发问题及尚未登记发证情况提出明确处理意见。
  庐台公司总经理王国庆:这块地怎么去利用,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处理意见。
  王国庆告诉记者,别墅项目已经成为他们祖孙三代的痛。庐台房地产公司是他的爷爷1992年投资约640万建立的,如今公司已向政府报告负债超过2000万,十几年的奔波后,他的父亲去年去世。
  根据国家现行土地法规,风景区内严禁开发建设别墅。那么,庐山脚下烂尾别墅事件应该如何收场?似乎有关各方也都没有一个明确方向,门窗洞开的别墅群仍要风吹日晒中继续破败下去。(央广网庐山9月15日消息记者 吴喆华)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3-09/15/c_117373876.htm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内70多栋别墅烂尾,江西庐山近日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记者采访时发现,庐山脚下的部分别墅已经成了牛棚羊圈,被人用来养鸡种菜,与庐山景区整洁的环境很不协调。
  当年开发这些别墅的房产公司告诉记者,从1994年到2012年,有关部门下发过多份文件,但直到今日,仍无明确的说法。这些别墅如果是违建,是否应该依法拆除?如果可以办理相关手续,相关部门是否应该给出处理意见?别墅烂尾20年的背后,责任到底在谁?
  在著名景区庐山脚下,有三处烂尾别墅,共计70余栋。其中通远别墅群占地约100亩,是目前最大的一处烂尾别墅群,闲置已经20年。
  九江市庐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台房产公司)总经理王国庆向记者出示了该公司通远别墅群项目1994年征地的相关手续。资料显示:该别墅项目“总投资3330万元”,获得了江西省建设用地的许可证以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王国庆:94年征的地,当时报建的就是做别墅,土地证是96年发的,当时征地是104亩,发证的是98.5亩。
  当时庐台房产公司的法人是王国庆的父亲王殿棕。1996年,王殿棕因非法集资被判刑。
  1997年7月16日,九江市委、市政府印发了一份会议纪要,称“市政府采取果断措施,将王殿棕追捕归案。同时将庐台房地产公司的全部财产进行了全面清理并予以全部没收。”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作出解释。
  洪道德:首先说这个决定肯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要处分一个公民或企业的资产的话,必须通过司法程序。不可以由九江市政府召开一个会议,然后形成一个会议纪要,就直接处分了一个公民或一个公司拥有的合法财产。
  王殿棕2008年接受《法人》杂志采访时曾表示,在他服刑期间,公司的所有财产被全部清理和没收令他感到意外。
  2002年12月19日,九江市公安局庐山区分局经侦大队将不涉及刑事案件的有关资料交接给庐台房产公司,交接的资料包括了通远别墅项目1996年获得的四本国有土地使用证。
  也就是说,在公安机关调查的结论是,通远别墅项目并不涉及非法集资案件。


  虽然通远别墅项目没有卷入非法集资案,也获得了九江市庐山区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但后来九江市、区国土局职能调整,需由九江市国土局统一换发新证。2003年3月,庐台公司向市国土局提交了换发土地证的申请,但一直遭到拒绝。
  拒绝发证的理由,在2008年九江市国土局对通远别墅的“用地情况及处理意见的复函”中表述的比较清晰:维持九江市委市政府1997年会议纪要精神,将庐台房产公司全部资产予以清理没收的处理意见。
  九江市国土局认为,2006年,通远别墅的用地范围划归庐山风景名胜管理局管理,建设项目需报省政府批准,因此“从规划报建方面该项目属违法建设行为。”洪道德对此持有不同看法。
  洪道德:只能说根据今天的法律不能接着盖了,绝不等于当初打地基,把房子盖一半,这个是违法的,这个不对。1994年,我拿到批文,按照94年的政策,按照94年的政府权限划分,得到批文,就是合法的。
  关于庐台房产公司土地、房产发证等问题,九江市政府要求九江市国土局2012年2月10日前,对土地证换发问题及尚未登记发证情况提出明确处理意见。
  庐台公司总经理王国庆:这块地怎么去利用,到现在还没有一个处理意见。
  王国庆告诉记者,别墅项目已经成为他们祖孙三代的痛。庐台房地产公司是他的爷爷1992年投资约640万建立的,如今公司已向政府报告负债超过2000万,十几年的奔波后,他的父亲去年去世。
  根据国家现行土地法规,风景区内严禁开发建设别墅。那么,庐山脚下烂尾别墅事件应该如何收场?似乎有关各方也都没有一个明确方向,门窗洞开的别墅群仍要风吹日晒中继续破败下去。(央广网庐山9月15日消息记者 吴喆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