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最近打击网络谣言一点感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7:28:06
   这次咱们政府打击网络谣言真是花血本啊,抓了二个网络大谣言宣传动用了一切可以动用力量。电视。不但是CCTV。还是代表舆论导向新闻联播。包括各个省市各级电视台。报纸。各个网站也是连篇报道。薛蛮子嫖娼报道力度让前一阵上海法官嫖娼汗颜。我们可是集体嫖娼啊。享受不到这个待遇啊。戏做过头了反而不好了。让人觉得恶心了。让人觉得有压制舆论嫌疑。


      打击网络谣言确实需要。但是这样反而会让人觉得你有滥用公权力嫌疑。真的做法是。罗源。张海迪等等很多被他们谣言基本上都是体制内人士吧。你可以打招呼。让他们法院起诉去、那么多人咱们慢慢玩。今天你起诉。后天我起诉。让你疲于奔命、我知道咱们这种名誉权官司就是打赢了赔偿金也不多。咱只要一元赔偿金,省的有人说咱是为了钱。但是可以要求他们公开登报道歉。这个要求没有问题吧。报纸吗人民日报就行。版面一版,时间三天。对我造成这么影响、时间不长一点如何消除影响。这个期间,最高发言出台完善司法解释,定义什么叫做网络谣言、对于网络谣言可以使用什么罪名处理。不要抓了人。先搞一下再说。以后我在来出台司法解释。那样太没有意思。什么叫做依法治国。就是我要搞你。但是让你抓不到我的痛脚。而不是现在这样。搞运动式。当然以后政府也要提高透明度。发生水灾了,你的政府发言人在哪里。你没几个小时发布一次最新消息吗。很多时候谣言满天飞政府自己发言人也有问题吗。你没有做好你自己的工作吗。
   这次咱们政府打击网络谣言真是花血本啊,抓了二个网络大谣言宣传动用了一切可以动用力量。电视。不但是CCTV。还是代表舆论导向新闻联播。包括各个省市各级电视台。报纸。各个网站也是连篇报道。薛蛮子嫖娼报道力度让前一阵上海法官嫖娼汗颜。我们可是集体嫖娼啊。享受不到这个待遇啊。戏做过头了反而不好了。让人觉得恶心了。让人觉得有压制舆论嫌疑。


      打击网络谣言确实需要。但是这样反而会让人觉得你有滥用公权力嫌疑。真的做法是。罗源。张海迪等等很多被他们谣言基本上都是体制内人士吧。你可以打招呼。让他们法院起诉去、那么多人咱们慢慢玩。今天你起诉。后天我起诉。让你疲于奔命、我知道咱们这种名誉权官司就是打赢了赔偿金也不多。咱只要一元赔偿金,省的有人说咱是为了钱。但是可以要求他们公开登报道歉。这个要求没有问题吧。报纸吗人民日报就行。版面一版,时间三天。对我造成这么影响、时间不长一点如何消除影响。这个期间,最高发言出台完善司法解释,定义什么叫做网络谣言、对于网络谣言可以使用什么罪名处理。不要抓了人。先搞一下再说。以后我在来出台司法解释。那样太没有意思。什么叫做依法治国。就是我要搞你。但是让你抓不到我的痛脚。而不是现在这样。搞运动式。当然以后政府也要提高透明度。发生水灾了,你的政府发言人在哪里。你没几个小时发布一次最新消息吗。很多时候谣言满天飞政府自己发言人也有问题吗。你没有做好你自己的工作吗。
打了半天官司道个歉就完事?造谣的成本真低啊!
我真庆幸中国不是楼主这样的迂腐书生领导,送你一句话,政治不是请客吃饭。大国政治的复杂性也不是可以简单用一种思维处理的,普世当然好,但真用普世处理问题的失败是唯一的结局。
杀鸡儆猴的套路祖先们用了好几千年啦,管用的很啊
上古圣王,朝廷之上设有诽谤之木,文景之治时是没有诽谤罪,妖言罪的。
迂腐。               
有些话是用来忽悠别人的,但自己先不要被忽悠到了
对楼主这种人,无话可说,说迂腐算是轻的。
有一定道理 过犹不及 中宣部做猪队友不是一天两天了
有点类似公知们的想法:党啊,你先放下手中的枪杆子,然后低下头来,我们再平等政治对决,好吗?
我赞成,做事要有法理基础,先定义好网络谣言再按照法律处理之,被诽谤的可以去告,政府也可以作为诉讼的主体,不要什么1块钱,要告就让对方赔偿到肉疼,
有理有利有节,结果也能服众,像现在这样搞运动式地严打,不是正道,(虽然结果目前看来还蛮大块人心的啦)会让一些要举报真正贪官的群众心存疑虑,窄了言路,不好。

我赞成,做事要有法理基础,先定义好网络谣言再按照法律处理之,被诽谤的可以去告,政府也可以作为诉讼的主 ...
对造谣产生的危害后果,目前法律对受害人为个人的赔偿标准都没有清晰规定,更何况受害人是国家的情况。真走一般的司法途径,大部分造谣的人就是行政处罚最多拘留而已,这跟造谣者制造的危害后果严重不成比例,造谣成本太低。
罗源。张海迪等等很多被他们谣言基本上都是体制内人士吧。你可以打招呼。让他们法院起诉去、那么多人咱们慢慢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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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谁?起诉谁?罗源,张海迪怎么知道谣言源头是哪儿?
你说的是向公安局报案吧?如果是这样,那么最终还不是要进入公诉阶段,这不就是现在的做法吗?
对,就是这个意思。造谣危害有,但是比起突破立法司法程序以及法律的平等性原则来说,那危害简直是九牛一毛。
GXBY 发表于 2013-8-27 00:45
杀鸡儆猴的套路祖先们用了好几千年啦,管用的很啊
有一点不要忘了,祖宗玩了几千年的权术,结果是丧权辱国。
Aivy 发表于 2013-8-27 15:28
有点类似公知们的想法:党啊,你先放下手中的枪杆子,然后低下头来,我们再平等政治对决,好吗?
楼主基本上就这想法。
人妻佣兵米拉韩 发表于 2013-8-27 16:20
有一点不要忘了,祖宗玩了几千年的权术,结果是丧权辱国。
错了,丧权辱国不是因为玩权术。这个你要搞明白。
xucong900313 发表于 2013-8-27 15:50
对造谣产生的危害后果,目前法律对受害人为个人的赔偿标准都没有清晰规定,更何况受害人是国家的情况。真 ...
所以扰乱公共次序罪名虽然适用,但是不够贴切,只是权益之计。新的情况需要新的立法,或者是对旧法律的修正,另外对网络谣言的定义也要明确,以地方政府的一贯操行,很容易误伤到真正举报的群众,不利于广开言路。

公知大V们违法乱纪是另一回事,甭管是嫖娼醉驾,该抓就抓,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3-8-27 16:39
错了,丧权辱国不是因为玩权术。这个你要搞明白。
不是么?又是什么?

慈禧第一次有机会接受宪政的时候她没有接受,后来,就是求宪政而不可得了。
Aivy 发表于 2013-8-27 15:28
有点类似公知们的想法:党啊,你先放下手中的枪杆子,然后低下头来,我们再平等政治对决,好吗?
党拿起枪杆子是为了保卫国家;对人民,还是拿起宪法和法律这些书本的好。
kwzolo 发表于 2013-8-27 16:10
罗源。张海迪等等很多被他们谣言基本上都是体制内人士吧。你可以打招呼。让他们法院起诉去、那么多人咱们慢 ...
晕,老大。这个名誉权官司都是自己起诉那种。根本和公安没有关系。
greataxe 发表于 2013-8-27 16:45
党拿起枪杆子是为了保卫国家;对人民,还是拿起宪法和法律这些书本的好。
人民没授权让你们信口雌黄瞎扯淡。
跟这种打官司,就中了它们的套了。它们更出名了,钞票更多了。
Spokesman 发表于 2013-8-27 16:59
人民没授权让你们信口雌黄瞎扯淡。
谁是人民?
怎么授权?
何谓“信口雌黄瞎扯淡”,谁来定义、鉴别?

求解,谢谢
如果打击的是合法合理的言论,楼主可以质疑。

如果确实都是造谣,请你闭上你亲爱的口。

我批评这次打击造谣的理由是——太晚了!!
特警4587 发表于 2013-8-27 16:37
楼主基本上就这想法。
   什么叫做程序正义。就是过程必须让人抓不到小辫子。你认为现在这种运动式样打击谣言是可持续的吗。没有人反对打击谣言。也没有人说薛蛮子嫖娼是对的。不应该处理。但是这种利用公权力操控媒体。对付几个人真能解决问题吗、
greataxe 发表于 2013-8-27 17:03
谁是人民?
怎么授权?
何谓“信口雌黄瞎扯淡”,谁来定义、鉴别?
信口雌黄,比如说这样?
xucong900313 发表于 2013-8-27 15:50
对造谣产生的危害后果,目前法律对受害人为个人的赔偿标准都没有清晰规定,更何况受害人是国家的情况。真 ...
不要忘了。中国法院还是掌握在政府手里的。让他们去购买主流媒体广告道歉这个经济成本会低。
木瓜 发表于 2013-8-27 00:24
打了半天官司道个歉就完事?造谣的成本真低啊!
你去购买一个版面主流媒体广告看看需要多少小钱钱
关键气到习大了!!!意识形态大会一开..风向就转了........真希望彻底治理下必须要治理......必须马上治理!~~~
reallancelot 发表于 2013-8-27 17:06
如果打击的是合法合理的言论,楼主可以质疑。

如果确实都是造谣,请你闭上你亲爱的口。
我没有说打击谣言不对。只是说这种运动式不是可取之道。
不靠大棒靠官媒辟谣??这个赢的希望也太渺茫了,谣言这东西本来造谣的就比辟谣的要求低何况这水平还差着差几个级别啊。本来谣言还不像真的,某些“有水平的”一辟谣结果更像真的了。
greataxe 发表于 2013-8-27 17:03
谁是人民?
怎么授权?
何谓“信口雌黄瞎扯淡”,谁来定义、鉴别?
人民是你打的大旗,你自己不知道是谁?

授权,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制定法律赋予执法机构的。

法律所禁止的无依据结论,就是信口雌黄的瞎扯淡。鉴定由执法部门进行。

书痴 发表于 2013-8-27 17:09
不要忘了。中国法院还是掌握在政府手里的。让他们去购买主流媒体广告道歉这个经济成本会低。


哪个国家的法院不是掌握在政府手里?

难不成有些的国家的法院掌握在反政府力量手里?
书痴 发表于 2013-8-27 17:09
不要忘了。中国法院还是掌握在政府手里的。让他们去购买主流媒体广告道歉这个经济成本会低。


哪个国家的法院不是掌握在政府手里?

难不成有些的国家的法院掌握在反政府力量手里?
happy.heart 发表于 2013-8-27 17:17
不靠大棒靠官媒辟谣??这个赢的希望也太渺茫了,谣言这东西本来造谣的就比辟谣的要求低何况这水平还差着差 ...
谣言分几种,一种是关于个人的。这个属于名誉权。不是政府应该管的范围。一种是像关于安全信息的。发布虚假安全信息的,哪里溃坝了。哪里火灾等等。这个可以使用治安管理处理、可以由警察处理。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航潜 发表于 2013-8-27 17:29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身正身不正有几个人能看到?又有几个人有分析能力?

还不是有话语权的人两篇嘴皮子的事情。
扯到慈禧上去了????
清朝 明朝的末期失败 很大原因 就是没有打击公知  知道什么叫东林党 知道什么叫清流么??????
这些人光会一天到晚懂嘴皮子胡扯烂扯  只会喷不懂建设的货~!
人妻佣兵米拉韩 发表于 2013-8-27 16:20
有一点不要忘了,祖宗玩了几千年的权术,结果是丧权辱国。
祖宗几千年前就玩,发现同时期的人都换几茬子了.
btzhy 发表于 2013-8-27 17:31
身正身不正有几个人能看到?又有几个人有分析能力?

还不是有话语权的人两篇嘴皮子的事情。
这个也是当今中国社会一种杯具表现。政府空有那么多媒体。搞的现在要靠这种运动式样打击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