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乘客逼停动车半小时续:堵门男子被行政拘留10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1:52:47
乘客阻挡动车车门被行政拘留10天

  本报讯(记者杨京 左洋 通讯员冯畅)一乘客为了等迟到同伴,竟堵住动车车门,造成动车发车延误近半个小时(详见本报昨天13版报道)。武铁警方昨天说,已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10天处罚。

  武铁警方介绍,当事人为江西永修人,乘坐动车准备回老家。由于一名同伴没能及时赶到,列车将开动的时候,他竟然堵住车门要等同伴。乘务员和列车长劝说无效,只好叫来了乘警。乘警强行将他带走。

  整个过程持续约5分钟,导致列车错过正点发车时间,出于线路调度需要,最后晚点21分钟才开走。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的相关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为,将被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武铁警方据此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10天处罚。

http://news.cnhubei.com/xw/sh/201308/t2676488.shtml乘客阻挡动车车门被行政拘留10天

  本报讯(记者杨京 左洋 通讯员冯畅)一乘客为了等迟到同伴,竟堵住动车车门,造成动车发车延误近半个小时(详见本报昨天13版报道)。武铁警方昨天说,已依法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10天处罚。

  武铁警方介绍,当事人为江西永修人,乘坐动车准备回老家。由于一名同伴没能及时赶到,列车将开动的时候,他竟然堵住车门要等同伴。乘务员和列车长劝说无效,只好叫来了乘警。乘警强行将他带走。

  整个过程持续约5分钟,导致列车错过正点发车时间,出于线路调度需要,最后晚点21分钟才开走。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的相关规定,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行为,将被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武铁警方据此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10天处罚。

http://news.cnhubei.com/xw/sh/201308/t2676488.shtml
大快人心,为一己私利不顾公共秩序的就应该在看守所好好清醒一下
真是奇葩啊,怎么想的呢
现在对这类行为的处罚还是太轻了,导致不断有人以身涉法
其实,应该追加经济措施,误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都要找他赔偿。这比拘留什么的更能让人长记性。
对照经济损失和影响,处罚太轻了。
那两个是拍马屁上瘾的马屁精,他们拦车等待的是迟迟未到的公司老总。
处罚太轻,违法犯罪成本太低,,
杀之 发表于 2013-8-21 09:53
其实,应该追加经济措施,误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都要找他赔偿。这比拘留什么的更能让人长记性。
同意, 不过误点的经济损失怎么计算呢
itaskol 发表于 2013-8-21 11:02
同意, 不过误点的经济损失怎么计算呢
这个嘛,只要媒体上放出一个口风,自然会有人跟进,到时候,我们看笑话就成了。
判得太轻了
煞破狼 发表于 2013-8-21 09:52
现在对这类行为的处罚还是太轻了,导致不断有人以身涉法
铁路公司应该索赔。

两部分,一是晚点造成的线路损失,二是乘客的票价损失。
至少双倍索赔。
不该判!

这等奇葩,应该弄到实验室解剖解剖,看看是dna怎么变异了。
杀之 发表于 2013-8-21 09:53
其实,应该追加经济措施,误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都要找他赔偿。这比拘留什么的更能让人长记性。
我觉得更有效的办法应该是在个人档案上记上一笔。
煞破狼 发表于 2013-8-21 09:52
现在对这类行为的处罚还是太轻了,导致不断有人以身涉法
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一次交通违章可以影响未来的住房贷款,一次信用污点可以影响未来跳槽找工作。
我记得有个关于地铁的新闻.......
某处地铁不知怎的,有位女士阻碍列车关门开行,一名男子经过言语无效之后,起脚把女士从车门揣出到月台,乘客鼓掌......
现实生活缺少大侠.
就是两个SB,应该还要他们赔偿其它人员和铁路的损失
一车人晚点半个小时的经济损失都要赔呀,高铁敢说不用赔,这钱高铁出。
这种人怎么越来越多呢。
那假设我是这车次高铁的乘客,我好像也只能向铁路方面提出索赔吧?(再由铁路方面向这俩二货索赔?)能否直接向责任人提出经济赔偿?
itaskol 发表于 2013-8-21 11:02
同意, 不过误点的经济损失怎么计算呢
咱们这有个挖断光缆的例子,按这区平时有多少个电话算钱,赔了40多万。
closelee 发表于 2013-8-21 13:57
那假设我是这车次高铁的乘客,我好像也只能向铁路方面提出索赔吧?(再由铁路方面向这俩二货索赔?)能否直接 ...
间接赔偿。

现在的人缺乏法律意识也是个问题,这厮很可能脑子里压根就不明白什么列车运行调配。
十天拘留加一定量的经济处罚比较合适
现在还是太轻了
从犯处以十天拘留比较好
说到底还是那人身份太低啊
想想
那个抱飞机轮子导致飞机晚起飞一个多小时的,啥事没有
为嘛
人家一家5口都是头等舱的
那是还好没遇到我,我坐动车高铁的话,
都是甩棍拆了放包里,问我就说是钢材样品

要是我不能上车,先来一棍,有些人只有被惩罚过了才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菊花变向日葵妥妥的
lhr817 发表于 2013-8-21 12:36
我觉得更有效的办法应该是在个人档案上记上一笔。
又不是公职人员,也不涉及银行信用额度,记档案对他们才没杀伤力呢。但凡有用的,一个是关他十天半月,一个罚款若干,再按照公共交通体系、其他乘客的直接经济损失一比一赔偿,几万、几十万就算上百万也一分不能少,给不起再多关个几年…………在飞机上闹事的,先按恐怖分子关,再说经济赔偿。
有杀气的男人 发表于 2013-8-21 15:59
那是还好没遇到我,我坐动车高铁的话,
都是甩棍拆了放包里,问我就说是钢材样品
注意躲开摄像头和其他人的手机镜头……祝好运

云卿 发表于 2013-8-21 15:26
间接赔偿。

现在的人缺乏法律意识也是个问题,这厮很可能脑子里压根就不明白什么列车运行调配。


所以索赔无意义了,害人的不会有经济赔偿,铁路上肯定怕麻烦不追偿。除非是巨额赔偿。有些法律也应该做些调整了。
云卿 发表于 2013-8-21 15:26
间接赔偿。

现在的人缺乏法律意识也是个问题,这厮很可能脑子里压根就不明白什么列车运行调配。


所以索赔无意义了,害人的不会有经济赔偿,铁路上肯定怕麻烦不追偿。除非是巨额赔偿。有些法律也应该做些调整了。
杀之 发表于 2013-8-21 11:04
这个嘛,只要媒体上放出一个口风,自然会有人跟进,到时候,我们看笑话就成了。
参照国际惯例核算价格嘛。车霸、机霸都可以参考

这就是个好例子:

日本老人误闯铁轨被压死 家属倒贴720万日元赔偿费http://news.ifeng.com/world/detail_2013_08/15/28663385_0.shtml
怎么没有爷们上去踢他下车
就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计时薪,慢慢赔咯。
其实应该这样的,铁路公司赔偿所有的乘客车票,然后对于误车的乘客再给予一天的食宿补偿。然后把这个钱再加一倍作为影响列车的赔偿,站台使用费,其他列车误点调度费等等向这2个人索赔。

这样的要求应该不算太过分吧?据说有200个人误车了,大概算一下,每人赔偿个300,也就6万,加一倍是12万,让这2个人掏了,他们下次就不敢了。
黑我大武汉!!!新闻里说得清清楚楚是江西永修人,楼主标题却是“武汉乘客”!
列入黑名单,一年内不能买动车和高铁票。
直接枪毙   
才十天?
铁路购票系统里建个黑名单很困难么?终身不许买火车票很难办到么?铁路系统有权自立乘客规范吧?
坐飞机曾遇到一次,某中年男子同伙未按时到机场,该男子过安检行李托运后,任凭喇叭里怎么叫,就是不登机,导致我们乘坐的飞机晚点半个小时,一直等到他同伴赶到才登机。机长出来质问他,这孙子说心脏病犯了。。。。。
关10天是纵容,直接判三年得了
处罚太轻鸟,至少要赔偿由此导致的各种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