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杀人烹尸案细节:用高压锅并加八角桂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3:58:45
7月23日,株洲荷塘区杀人烹尸案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左起:本案被告李某、刘某、曾某

  红网株洲7月23日讯(分站记者 青琪 实习生 梁择慧 通讯员何鑫)时隔8个月后,不少人对去年11月在湖南株洲荷塘区发生的那起杀人分尸案,依然记忆犹新,尤其是凶手杀人后烹煮尸体三天三夜的骇人情节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今天上午,该案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审,更多细节被一一披露。

  对有着犯罪前科又无固定工作的李某和刘某来说,手头紧张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为此,去年11月初,李、刘多次密谋物色一名有钱女子,劫财后再杀人灭口。家境较好,平时爱打牌且经常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又爱戴贵重首饰的中年女子刘英,因为是牌友,而成为了两人的“备选目标”。

  11月19日晚,李、刘二人商议以李购买二手房需刘英提供参考为由,约她在荷塘区红旗广场见面。经不住李某的再三劝诱,刘英同意了,谁知竟是踏上一条不归之路。当刘英进入刘某宿舍的主卧室后,李、刘二人从后面将刘英推倒在床上,用绳子捆绑其手脚,透明胶封住其口,并将她的黑色挎包抢走,随后用湿塑料袋套住刘英的头部,导致其窒息死亡。连同黄金饰品和现金在内,李、刘非法获利近2万。

  得手后,李某拿着4400元钱走了,而刘某则用事先买来的刀和锤子将刘英的尸体进行了肢解,并将尸块加入八角、桂皮后分多次用高压锅煮压。随后,刘某用刘英的手机,给里面写有“姐姐”的号码发了条短息,让“姐姐”觉得刘英还活着。

  为了躲避警方追查,在把尸块烹煮3天3夜后,刘某将煮熟的尸块骸骨以及刘英的衣物、挎包等用袋子分装好,与李某一道,分两次前往3地进行抛尸或烧毁,其中最远的抛尸地在湘潭。

  11月22日,李、刘二人将从刘英身上抢来的饰品,以11500元的价格卖给鑫达寄卖行老板曾某,后曾某又以13380的价格转卖给个体商贩,从中谋利1880元。经鉴定,上述物品值18530.55元。

  法庭审理中,3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手记】

  杀人分尸还烹煮尸体的这种行为,不少人用“丧心病狂”来形容。在当天的庭审中,同为嫌疑人的李某和刘某,态度大相径庭。与李某的激动、哽咽相比,独自进行分尸步骤的刘某明显淡定得多。面对公诉机关、法官等人的询问,刘某回答十分流畅、思维非常清晰,且表情平静、滔滔不绝,几乎感觉不到悔意。冷漠是刘某在庭审中给大家留下的深刻印象,究竟是什么让他丧失了基本的“人性”,成为杀人恶魔的呢?法律是公正的,我们期待着审判结果早日出来。http://news.sohu.com/20130723/n3 ... id=7d0a16e31613c9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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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4 08:45 上传

7月23日,株洲荷塘区杀人烹尸案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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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7-24 08:45 上传

左起:本案被告李某、刘某、曾某

  红网株洲7月23日讯(分站记者 青琪 实习生 梁择慧 通讯员何鑫)时隔8个月后,不少人对去年11月在湖南株洲荷塘区发生的那起杀人分尸案,依然记忆犹新,尤其是凶手杀人后烹煮尸体三天三夜的骇人情节经媒体报道后,引发广泛关注。今天上午,该案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审,更多细节被一一披露。

  对有着犯罪前科又无固定工作的李某和刘某来说,手头紧张是经常发生的事情。为此,去年11月初,李、刘多次密谋物色一名有钱女子,劫财后再杀人灭口。家境较好,平时爱打牌且经常随身携带大量现金,又爱戴贵重首饰的中年女子刘英,因为是牌友,而成为了两人的“备选目标”。

  11月19日晚,李、刘二人商议以李购买二手房需刘英提供参考为由,约她在荷塘区红旗广场见面。经不住李某的再三劝诱,刘英同意了,谁知竟是踏上一条不归之路。当刘英进入刘某宿舍的主卧室后,李、刘二人从后面将刘英推倒在床上,用绳子捆绑其手脚,透明胶封住其口,并将她的黑色挎包抢走,随后用湿塑料袋套住刘英的头部,导致其窒息死亡。连同黄金饰品和现金在内,李、刘非法获利近2万。

  得手后,李某拿着4400元钱走了,而刘某则用事先买来的刀和锤子将刘英的尸体进行了肢解,并将尸块加入八角、桂皮后分多次用高压锅煮压。随后,刘某用刘英的手机,给里面写有“姐姐”的号码发了条短息,让“姐姐”觉得刘英还活着。

  为了躲避警方追查,在把尸块烹煮3天3夜后,刘某将煮熟的尸块骸骨以及刘英的衣物、挎包等用袋子分装好,与李某一道,分两次前往3地进行抛尸或烧毁,其中最远的抛尸地在湘潭。

  11月22日,李、刘二人将从刘英身上抢来的饰品,以11500元的价格卖给鑫达寄卖行老板曾某,后曾某又以13380的价格转卖给个体商贩,从中谋利1880元。经鉴定,上述物品值18530.55元。

  法庭审理中,3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犯罪事实均供认不讳。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记者手记】

  杀人分尸还烹煮尸体的这种行为,不少人用“丧心病狂”来形容。在当天的庭审中,同为嫌疑人的李某和刘某,态度大相径庭。与李某的激动、哽咽相比,独自进行分尸步骤的刘某明显淡定得多。面对公诉机关、法官等人的询问,刘某回答十分流畅、思维非常清晰,且表情平静、滔滔不绝,几乎感觉不到悔意。冷漠是刘某在庭审中给大家留下的深刻印象,究竟是什么让他丧失了基本的“人性”,成为杀人恶魔的呢?法律是公正的,我们期待着审判结果早日出来。http://news.sohu.com/20130723/n3 ... id=7d0a16e31613c9e0
跟我老婆(湖南人)做卤肉的套路一样。
赶紧毙了吧
就这么点钱,至于杀个人吗?跑路的路费都不够…………
死者整天穿金戴银,随身携带大量现金,而且轻信他人…………死的不算冤枉了
罪大恶极啊!!!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3-7-24 16:58
死者整天穿金戴银,随身携带大量现金,而且轻信他人…………死的不算冤枉了
只能说没有防人之心,说死得不冤枉就过了
ppkshock 发表于 2013-7-24 18:15
只能说没有防人之心,说死得不冤枉就过了
天天悬崖边上走,自己也是活不耐烦了吧,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3-7-24 19:41
天天悬崖边上走,自己也是活不耐烦了吧,
很多女人不被抢个几回是不会知道这社会阴暗的一面!
ppkshock 发表于 2013-7-24 22:57
很多女人不被抢个几回是不会知道这社会阴暗的一面!
真的是这样。当年刚毕业的时候住在重庆某市区的一座山上,有好长一截路修得挺宽,就是没路灯,两边没人家只有一人高的野草,12点以后经常有女孩子穿个高跟鞋抹黑单独走过去。我们几个有时没事就蹲在马路边上,一边闲聊,一边闻闻她们走过去后留下的香水味,洗发水味什么的,就会总要规划一下如何打昏了拖到草丛里怎样怎样云云…………当时身份证没现在查的严,也没有满大街的摄像头,她们没吃亏全靠我们哥几个良心未泯啊
额。。。。。。作为暂住株洲的CDER,心里惶惶不安啊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3-7-24 16:58
死者整天穿金戴银,随身携带大量现金,而且轻信他人…………死的不算冤枉了
就因为穿金戴银带现金就该死么?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3-7-24 23:06
真的是这样。当年刚毕业的时候住在重庆某市区的一座山上,有好长一截路修得挺宽,就是没路灯,两边没人家 ...
暴力案件始于幻想,如果你们几个中有一个怂没憋住,你现在不是蹲号子里就是已经吃花生米了。
防守中场 发表于 2013-7-24 09:53
跟我老婆(湖南人)做卤肉的套路一样。
心里一惊。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3-7-24 23:06
真的是这样。当年刚毕业的时候住在重庆某市区的一座山上,有好长一截路修得挺宽,就是没路灯,两边没人家 ...
一旦出事,你们都是被调查对象!
琉球解放阵线 发表于 2013-8-2 11:53
暴力案件始于幻想,如果你们几个中有一个怂没憋住,你现在不是蹲号子里就是已经吃花生米了。
他当时那情况真未必。。
琉球解放阵线 发表于 2013-8-2 11:51
就因为穿金戴银带现金就该死么?
该死和找死是两个概念,分清了你就明白了
琉球解放阵线 发表于 2013-8-2 11:53
暴力案件始于幻想,如果你们几个中有一个怂没憋住,你现在不是蹲号子里就是已经吃花生米了。
我跟你讲受害者不作死不会死,你跟我讲凶手难逃法网…………

yuppppp 发表于 2013-8-2 12:06
一旦出事,你们都是被调查对象!


那条路连接的山头上住的人很多,大半是流动人口。连房东都不知我们姓名,也只见过我们中一个人。出事了直接搬走,天晓得谁是谁?而且那条路也不是什么必经之路,上山下山好几条。假如有人熟悉重庆城市的构造,就能明白我在说什么了…………当然,我的重点是说假如一定要羊入狼群,天天考验狼们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就别怪自己命苦。
yuppppp 发表于 2013-8-2 12:06
一旦出事,你们都是被调查对象!


那条路连接的山头上住的人很多,大半是流动人口。连房东都不知我们姓名,也只见过我们中一个人。出事了直接搬走,天晓得谁是谁?而且那条路也不是什么必经之路,上山下山好几条。假如有人熟悉重庆城市的构造,就能明白我在说什么了…………当然,我的重点是说假如一定要羊入狼群,天天考验狼们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就别怪自己命苦。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3-8-2 19:46
那条路连接的山头上住的人很多,大半是流动人口。连房东都不知我们姓名,也只见过我们中一个人。出事了 ...
当然不一定会真的调查到。万幸的是天下平安无事。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3-8-2 19:34
该死和找死是两个概念,分清了你就明白了


不冤枉是什么意思?是找死么?是活该,是应该的。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3-8-2 19:34
该死和找死是两个概念,分清了你就明白了


不冤枉是什么意思?是找死么?是活该,是应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