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教授香港偷书被判入狱8个月 法庭落泪求情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23:44:09
都讯记者康殷 发自香港 一名自称内地政治学教授的49岁男子李春江,在香港国际机场两间书店盗去总值5770元(港元,下同)的46本中文书。被捕后该名男子在警方保释期间,又在机场偷去一名女子内有围巾及水杯等物的环保袋而再次被捕,他在机场报案室内拒绝套取指纹及拍照。

涉案男子早前在荃湾裁判法院承认3项盗窃及拒捕共4项罪名,案件押后至昨日宣判,裁判官认为案情严重,即使被告没有案底,仍须入狱,因此判其监禁8个月零8日。

被告李春江自称内地政治学教授。他承认3项盗窃及1项阻碍公职人员罪。案情指,被告今年4月29日在香港机场客运大楼两家书店:页一堂及经纬书店,分别偷去30本及16本中文书,总值约5770元;另于6月20日,在机场客运大楼一间星巴克咖啡店外,偷去一名女子的白色环保袋,内有衣服、水杯等物品,总值265元,并于6月23日在报案室拒绝让警员套取指纹。

案件在荃湾裁判法院开庭,被告男子在听取翻译主任宣读案情时,一直以手拭泪。辩方求情时表示,没有案底的被告在内地与妻子育有一对龙凤胎,现年10岁读小学四年级。

被告患有糖尿病,在港从事文职工作,月入3万元。案中女事主最终能取回物件,并无财政上的损失,而男被告已被收押16天,上了宝贵一课,希望酌情轻判。辩方解释,案中环保袋及物品价值不高,被告拿走环保袋只是拾遗不报。但裁判官认为,这种行为简直是顺手牵羊,并对被告可以偷取数十本书籍感到奇怪。案件押后到昨日宣判,该男子最终因盗窃罪在荃湾裁判法院被判囚8个月零8日。

编辑:李柳瑶
http://news.jxgdw.com/gnxw/2169416.html都讯记者康殷 发自香港 一名自称内地政治学教授的49岁男子李春江,在香港国际机场两间书店盗去总值5770元(港元,下同)的46本中文书。被捕后该名男子在警方保释期间,又在机场偷去一名女子内有围巾及水杯等物的环保袋而再次被捕,他在机场报案室内拒绝套取指纹及拍照。

涉案男子早前在荃湾裁判法院承认3项盗窃及拒捕共4项罪名,案件押后至昨日宣判,裁判官认为案情严重,即使被告没有案底,仍须入狱,因此判其监禁8个月零8日。

被告李春江自称内地政治学教授。他承认3项盗窃及1项阻碍公职人员罪。案情指,被告今年4月29日在香港机场客运大楼两家书店:页一堂及经纬书店,分别偷去30本及16本中文书,总值约5770元;另于6月20日,在机场客运大楼一间星巴克咖啡店外,偷去一名女子的白色环保袋,内有衣服、水杯等物品,总值265元,并于6月23日在报案室拒绝让警员套取指纹。

案件在荃湾裁判法院开庭,被告男子在听取翻译主任宣读案情时,一直以手拭泪。辩方求情时表示,没有案底的被告在内地与妻子育有一对龙凤胎,现年10岁读小学四年级。

被告患有糖尿病,在港从事文职工作,月入3万元。案中女事主最终能取回物件,并无财政上的损失,而男被告已被收押16天,上了宝贵一课,希望酌情轻判。辩方解释,案中环保袋及物品价值不高,被告拿走环保袋只是拾遗不报。但裁判官认为,这种行为简直是顺手牵羊,并对被告可以偷取数十本书籍感到奇怪。案件押后到昨日宣判,该男子最终因盗窃罪在荃湾裁判法院被判囚8个月零8日。

编辑:李柳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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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人到底是内地教授,还是在港文职人员…………
窃书不算偷
窃书不算偷,读书人的事,能叫偷么
月入三万还偷,这是有瘾啊。
这种盗窃癖哪都有,既然是在港文员,偏偏要强调内地身份,真蛋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