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老人在香港焚烧国旗被判入狱3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4 10:17:13
中新网9月20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72岁的内地游客朱某今年7月22日在香港湾仔金紫荆广场烧国旗,19日被裁定侮辱国旗罪成立,判监3个星期。

由于他在犯案当日已被扣押至今,刑期已满,即日被递解出境。

裁判官表示,被告表达方式明显违法,因此短期实时监禁是最合适选择。

新闻回顾:内地男子因在香港金紫荆广场烧毁国旗被捕



7月22日,香港警方称一名内地74岁男子在金紫荆广场烧毁国旗,警方已将其拘捕,并以涉嫌触犯《国旗及国徽条例》罪名对该名男子提出起诉。案件将于23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庭审理。

内地男子在香港金紫荆广场烧国旗案开审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内地男子涉嫌在香港金紫荆广场烧国旗一案,8月5日在香港东区法院提堂审理。被告在庭上承认曾烧旗帜,但不认为烧的是国旗,并否认控罪。案件押至8月19日再审,被告续还押。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http://news.163.com/11/0920/09/7ECQ9MRV00014JB6.html

尼玛这货不认为烧的是国旗,并否认控罪,估计是果粉...中新网9月20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72岁的内地游客朱某今年7月22日在香港湾仔金紫荆广场烧国旗,19日被裁定侮辱国旗罪成立,判监3个星期。

由于他在犯案当日已被扣押至今,刑期已满,即日被递解出境。

裁判官表示,被告表达方式明显违法,因此短期实时监禁是最合适选择。

新闻回顾:内地男子因在香港金紫荆广场烧毁国旗被捕



7月22日,香港警方称一名内地74岁男子在金紫荆广场烧毁国旗,警方已将其拘捕,并以涉嫌触犯《国旗及国徽条例》罪名对该名男子提出起诉。案件将于23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开庭审理。

内地男子在香港金紫荆广场烧国旗案开审

据香港中通社报道,内地男子涉嫌在香港金紫荆广场烧国旗一案,8月5日在香港东区法院提堂审理。被告在庭上承认曾烧旗帜,但不认为烧的是国旗,并否认控罪。案件押至8月19日再审,被告续还押。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
http://news.163.com/11/0920/09/7ECQ9MRV00014JB6.html

尼玛这货不认为烧的是国旗,并否认控罪,估计是果粉...
回来继续审呗。这又不是找不到罪名
也可能是满遗,认为酋长国的大龙旗才是正统国旗
回来继续进监狱,这个是轮子吧
那个老果粉
果粉还是轮子?
天朝现在还有好多拿着天朝户口簿、天朝二代身份证却叫嚣着自己是“中华民国公民”、奉青天白日旗为国旗的二呢{:soso_e120:}
被告在庭上承认曾烧旗帜,但不认为烧的是国旗

这个亮了
那些NC 小资中可能没几个知道青天白日旗才是真正的“党国”旗吧

按理说阿扁时期都不该用那旗
他以为是越南国旗,冤案啊。
丫还能再出息点儿吗
烧吧!估计祖上是地主,太祖时代被分田的
个人认为是轮子居多
zjunchoon 发表于 2011-9-20 14:28
回来继续审呗。这又不是找不到罪名
一罪不二审,回来应该没事了
咋不在大陆烧呢
尼玛果粉都是这么样的怂货啊
f22 发表于 2011-9-20 15:54
一罪不二审,回来应该没事了
嘿嘿!大陆有“侮辱国旗罪”吗?
bigbluetooth 发表于 2011-9-20 16:11
嘿嘿!大陆有“侮辱国旗罪”吗?
第十九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参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处罚规定,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f22 发表于 2011-9-20 16:14
第十九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


老右厉害。

我再抬个杠: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里的其他方式是否包括污辱某国家象征性标志呢?

这里的煽动是否包括在公开场合污辱国旗呢?

国旗既是国家的象征,又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标志,公开场合污辱国旗难道不是主观上有意图,在客观上起到了影响呢?


f22 发表于 2011-9-20 16:14
第十九条 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


老右厉害。

我再抬个杠:

第一百零五条 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里的其他方式是否包括污辱某国家象征性标志呢?

这里的煽动是否包括在公开场合污辱国旗呢?

国旗既是国家的象征,又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标志,公开场合污辱国旗难道不是主观上有意图,在客观上起到了影响呢?

bigbluetooth 发表于 2011-9-20 16:35
老右厉害。

我再抬个杠:
法律有已有具体条文管的,一般不再用别的罪名
用法要适当,不是无限上纲就好的
笑死了,丫以为到了民主自由的土地了,没想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啊
违法就要承担后果!
笨蛋,去台湾烧嘛
大陆很和谐,老头都到香港表威了
轮子可能性大,除此之外,哪有这么仇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