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临时工也很牛啊 美辅警枪杀黑人少年无罪引发抗议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23:02:18
http://www.zaobao.com/news/world/story20130715-228163

齐默尔曼二级谋杀罪不成立的消息传开,旧金山、洛杉矶、费城、芝加哥、华盛顿、纽约、亚特兰大等城市出现抗议人群,一些民权组织也做出谴责,并要求美国司法部介入调查。

(佛罗里达州桑福德综合电)美国佛罗里达州一个陪审团美东时间13日深夜判定,2012年2月26日枪杀黑人少年特雷翁·马丁的被告乔治·齐默尔曼无罪。此一消息传开,旧金山、洛杉矶、费城、芝加哥、华盛顿、纽约、亚特兰大等美国城市出现抗议人群,一些民权组织也做出谴责,并要求美国司法部介入调查。

齐默尔曼枪杀马丁一案发生在2012年2月26日晚上,地点在佛罗里达州桑福德。当时,17岁的马丁在一家杂货铺购物后,步行往父亲女友的住所。途中,当时28岁的社区辅警齐默尔曼打电话报警,称看到一名“形迹可疑者”。齐默尔曼尾随马丁,两人随后发生扭打,齐默尔曼后来开枪将马丁打死。

枪击案背后种族因素

在全美引发广泛关注

齐默尔曼是白人和拉美裔混血,去年4月11日,他在二级谋杀罪名下被起诉,最高面临终身监禁。由于不少人认为,枪击事件背后有种族因素,此案在全美引发广泛关注。庭审在上月开始后,美国不少电视台几乎全程直播。

主控官在陈述案情时,指齐默尔曼对马丁有种族成见,坚持将对方拦下,并在争斗中开枪杀人。

辩方则表示,枪杀案当晚,马丁先攻击齐默尔曼,将他打伤。由于认为生命受到威胁,齐默尔曼便开枪打死了马丁。

佛州陪审团经过两天长达16小时的考虑后判定,齐默尔曼的二级谋杀罪名不成立。陪审团同样没有对他做出过失杀人判决。尽管齐默尔曼开枪打死马丁的事实没有人质疑,但这一判决意味着陪审团认为,检察官没能毫无疑点地证明,齐默尔曼这一行为违反了法律。

齐默尔曼的律师韦斯特说:“我认为齐默尔曼被起诉是件令人感到可耻的事。我为齐默尔曼高兴的同时也很兴奋,因为陪审团没有让这场悲剧演变成一个莫大的讽刺。”

然而,数十名聚集在法院外支持马丁家人的民众对裁决非常不满,高喊“没有正义,没有和平”的口号。

马丁的父母在宣判时没有在场,但其父亲随后在推特上留言,表示儿子会为人们因他发起的斗争而引以为傲。他说:“虽然我很难过,但我的信念并没有被摧毁。我们会一起努力,确保此事不会再发生。”

美国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主席布洛克在一份声明中说:“今天,法庭让马丁及其家人失望了……我们呼吁司法部立即展开调查。这起案件已重新启动结束美国种族歧视的运动。”

民权组织领袖杰克逊通过推特呼吁大家冷静:“当然会有人上街抗议,不过,大家要守纪律,避免使用暴力,那将导致更多悲剧。”

塞米诺尔县警局发言人卡纳戴则表示,没有迹象显示该镇及周边地区会发生暴力事件,一切显得相当平静。

此案引起广泛争议,部分原因是,警方原本不愿起诉齐默尔曼。直到面对各方的压力,包括奥巴马总统发表言论,桑德福警察局长被迫辞职,而美国司法部也对这个离奥兰多迪斯尼世界不远的小镇表示关注后,当局才改变主意,于去年4月逮捕齐默尔曼。

http://www.zaobao.com/news/world/story20130715-228163

齐默尔曼二级谋杀罪不成立的消息传开,旧金山、洛杉矶、费城、芝加哥、华盛顿、纽约、亚特兰大等城市出现抗议人群,一些民权组织也做出谴责,并要求美国司法部介入调查。

(佛罗里达州桑福德综合电)美国佛罗里达州一个陪审团美东时间13日深夜判定,2012年2月26日枪杀黑人少年特雷翁·马丁的被告乔治·齐默尔曼无罪。此一消息传开,旧金山、洛杉矶、费城、芝加哥、华盛顿、纽约、亚特兰大等美国城市出现抗议人群,一些民权组织也做出谴责,并要求美国司法部介入调查。

齐默尔曼枪杀马丁一案发生在2012年2月26日晚上,地点在佛罗里达州桑福德。当时,17岁的马丁在一家杂货铺购物后,步行往父亲女友的住所。途中,当时28岁的社区辅警齐默尔曼打电话报警,称看到一名“形迹可疑者”。齐默尔曼尾随马丁,两人随后发生扭打,齐默尔曼后来开枪将马丁打死。

枪击案背后种族因素

在全美引发广泛关注

齐默尔曼是白人和拉美裔混血,去年4月11日,他在二级谋杀罪名下被起诉,最高面临终身监禁。由于不少人认为,枪击事件背后有种族因素,此案在全美引发广泛关注。庭审在上月开始后,美国不少电视台几乎全程直播。

主控官在陈述案情时,指齐默尔曼对马丁有种族成见,坚持将对方拦下,并在争斗中开枪杀人。

辩方则表示,枪杀案当晚,马丁先攻击齐默尔曼,将他打伤。由于认为生命受到威胁,齐默尔曼便开枪打死了马丁。

佛州陪审团经过两天长达16小时的考虑后判定,齐默尔曼的二级谋杀罪名不成立。陪审团同样没有对他做出过失杀人判决。尽管齐默尔曼开枪打死马丁的事实没有人质疑,但这一判决意味着陪审团认为,检察官没能毫无疑点地证明,齐默尔曼这一行为违反了法律。

齐默尔曼的律师韦斯特说:“我认为齐默尔曼被起诉是件令人感到可耻的事。我为齐默尔曼高兴的同时也很兴奋,因为陪审团没有让这场悲剧演变成一个莫大的讽刺。”

然而,数十名聚集在法院外支持马丁家人的民众对裁决非常不满,高喊“没有正义,没有和平”的口号。

马丁的父母在宣判时没有在场,但其父亲随后在推特上留言,表示儿子会为人们因他发起的斗争而引以为傲。他说:“虽然我很难过,但我的信念并没有被摧毁。我们会一起努力,确保此事不会再发生。”

美国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主席布洛克在一份声明中说:“今天,法庭让马丁及其家人失望了……我们呼吁司法部立即展开调查。这起案件已重新启动结束美国种族歧视的运动。”

民权组织领袖杰克逊通过推特呼吁大家冷静:“当然会有人上街抗议,不过,大家要守纪律,避免使用暴力,那将导致更多悲剧。”

塞米诺尔县警局发言人卡纳戴则表示,没有迹象显示该镇及周边地区会发生暴力事件,一切显得相当平静。

此案引起广泛争议,部分原因是,警方原本不愿起诉齐默尔曼。直到面对各方的压力,包括奥巴马总统发表言论,桑德福警察局长被迫辞职,而美国司法部也对这个离奥兰多迪斯尼世界不远的小镇表示关注后,当局才改变主意,于去年4月逮捕齐默尔曼。

这人算半个拉美裔,也不算是纯正的白人,扯不上种族歧视吧
再来次 暴动吧   
广州不也是几十万黑人么,啥时候也干掉几个
qiuike-2 发表于 2013-7-15 17:22
广州不也是几十万黑人么,啥时候也干掉几个
美国警察是爷辅警算半个爷,中国警察没那么高的辈分,辅警就更……
齐默尔曼的律师韦斯特说:“我认为齐默尔曼被起诉是件令人感到可耻的事。我为齐默尔曼高兴的同时也很兴奋,因为陪审团没有让这场悲剧演变成一个莫大的讽刺。”


这话说早了——在2013年之后,历年TG发表的《评MD人权状况》的白皮书了,这个判决讲永久性作为MD滥用武器,违反人权,种族歧视的案例和证据!!

美国黑鬼人权组织脑袋进水了吧!

这家伙自己就是个拉美混血,自己不被人歧视就不错了,还扯淡什么他歧视别人。

黑鬼的人权逻辑就是自己有人权,别的肤色人种无人权,否则就是歧视吗?
第一他根本不是什么“辅警”,第二那也根本不是什么“枪杀”。 这案子从一年半前出来的时候我就关注,那时候我同情trayvon martin,现在发现他根本就不是媒体描写的那个无辜少年,而是一个身高马大高中足球运动员,从小偷小摸到打架斗殴,吸毒贩毒样样精通的成长中的未来罪犯。  Zimmerman开枪绝对是自卫,否则他脑袋早开花了。 如果trayvon不是黑人,这案子根本就不会被起诉,所以玩儿种族歧视,这帮黑人的人权主义者玩的更好。。。
双筒 发表于 2013-7-15 17:55
第一他根本不是什么“辅警”,第二那也根本不是什么“枪杀”。 这案子从一年半前出来的时候我就关注,那时 ...
筒子哥这次这些人权主义这不会再像洛杉矶那样闹事了吧,不然JC也太悲催了


恐怕是故意说事主是"辅警"吧?
如果老老实实说"保安",那就无法牵扯到"警"了.那指控洋鬼子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就找不到着力点了.

恐怕是故意说事主是"辅警"吧?
如果老老实实说"保安",那就无法牵扯到"警"了.那指控洋鬼子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就找不到着力点了.
woshijiajiyu 发表于 2013-7-15 02:11
这人算半个拉美裔,也不算是纯正的白人,扯不上种族歧视吧
那是媒体和黑势力(真的是“黑”势力)故意给大家洗脑的。 如果zimmerman算白人,奥黑也是白人了,呵呵。。。
2013-7-15 18:16 上传

美国警察是爷辅警算半个爷,中国警察没那么高的辈分,辅警就更……
天朝警察不行,但是一般辅警很牛啊。能干出很多牛事来
这黑人兄弟竟然跟警察发生扭打?什么意思,莫非暴力抗法?美国比不上中国,暴力抗法挨枪子是合情合理的
ez8 发表于 2013-7-15 04:59
筒子哥这次这些人权主义这不会再像洛杉矶那样闹事了吧,不然JC也太悲催了
呵呵,闹事也得看地方不是? 加州人民共和国,支持拥枪的人少啊,我闹事打砸抢你又能怎么样,报警? 等警察来俺早撤了。 在有枪的地方得想想,那个“少年”痞子是怎么死的,呵呵。。。


看来黑人和我过少民差不多啊。在国内都是大爷。歧视你什么啊,看看你们干的那些偷鸡摸狗的事情。我这黄种人都不待见你。

看来黑人和我过少民差不多啊。在国内都是大爷。歧视你什么啊,看看你们干的那些偷鸡摸狗的事情。我这黄种人都不待见你。
msnbc为了煽动种族仇恨,把Zimmerman称作“white hispanic”... 按这个逻辑那么奥巴马不就是“white african american”了么?
qiuike-2 发表于 2013-7-15 17:22
广州不也是几十万黑人么,啥时候也干掉几个
干掉几个??估计那派出所不想要。不是有广州警察查护照导致黑小伙坠楼身亡,然后N多黑黎叔围攻派出所的例子么,最后还得广州市政府出面才把事情平息下去了
daimondchanwai 发表于 2013-7-15 05:06
恐怕是故意说事主是"辅警"吧?
如果老老实实说"保安",那就无法牵扯到"警"了.那指控洋鬼子的万恶的资本主义 ...
那家伙也不什么“保安”啊,是街坊邻居自发组织的neighborhood watch,古狗翻译成“邻里守望”,跟以前农村什么护庄队自卫队差不多,就是几个几十个街坊说好,你巡逻今天我值班明天,绕街区巡视,看见可疑人士就跟踪(跟踪是完全合法的,如果是我家后院,我不光可以跟踪你,我还可以驱逐你呢。 那个小黑痞子直接从别人家后院穿过,已经是非法侵入了),联络邻居,报告警察,动静弄的大点儿,希望那些揣着动机找机会的人自觉到别地儿作案去。。。
奥黑这几年对美国司法独立损害之大,对民族仇恨煽动之剧,对社会分裂贡献之甚,对道德败坏促成之广,实在是史无前例,亘古未有。08年知道他要日美国,没想到居然能日的如此厉害。
berettam92fs 发表于 2013-7-15 18:41
奥黑这几年对美国司法独立损害之大,对民族仇恨煽动之剧,对社会分裂贡献之甚,对道德败坏促成之广,实在是 ...
那是我共党的资深五道杠卧底!你滴不要泄露机密!
双筒 发表于 2013-7-15 17:55
第一他根本不是什么“辅警”,第二那也根本不是什么“枪杀”。 这案子从一年半前出来的时候我就关注,那时 ...
您这个话不对啊,打死一个“未来罪犯”是有道理的话,那还要法官干啥......  

这案子实际上,黑人少年并非像人权组织描述的那样,而是由暴力行为,这点我同意您说的,但是怎么说呢,开枪打死就过当了......  否则就不需要警棍、手铐这样的警械的,人手一把枪,打死了事......   
zqyuan 发表于 2013-7-15 18:55
您这个话不对啊,打死一个“未来罪犯”是有道理的话,那还要法官干啥......  

这案子实际上,黑人少年 ...
这个还是您没看清楚,这黑人比西班牙裔高十几公分,黑小子发现人家跟着他,就拿了块砖头还是石头扑过去,骑在这人头上打,这哥们不开枪早被黑小子爆头了
双筒 发表于 2013-7-15 18:11
那是媒体和黑势力(真的是“黑”势力)故意给大家洗脑的。 如果zimmerman算白人,奥黑也是白人了,呵呵。。 ...
据说只有 WSAP算白人 是吧?
zqyuan 发表于 2013-7-15 05:55
您这个话不对啊,打死一个“未来罪犯”是有道理的话,那还要法官干啥......  

这案子实际上,黑人少年 ...
“未来罪犯”是我对trayvon这个人的看法,基于他的历史,我并没有说认为谁是“未来罪犯”,就可以合法的正当的开枪将其击毙。 实际上,我们拥枪人都是坚决反对自己充当司法,审判,执法三料大神,觉得谁逃脱了正义的惩罚就替天行道,这些人才是我们带枪防范的对象。。。

至于说开枪打死是不是过当,我们有法律给我们的依据和准则,也就是当我们生命受到致命威胁的时候,而且只有这个时候,我们才有权用致命手段保护自己(注意不是打死对方,法律从来没有给任何人权利打死别人,你只有权保护自己,如果对方停止侵害,你的自卫也到期了)。 Trayvon把人头当榔头来敲水泥地面,高喊今天就要弄死你,这时候开枪,我不觉得有什么过当的。 至于警棍手铐之类,那是警察用的,zimmerman跟我一样,都是平民,没有执法权和义务。。。
双筒 发表于 2013-7-15 18:39
那家伙也不什么“保安”啊,是街坊邻居自发组织的neighborhood watch,古狗翻译成“邻里守望”,跟以前农 ...

连临时工也不算?
看来得改标题,删煽情,依事实.......那还有什么好贴?
berettam92fs 发表于 2013-7-15 05:41
奥黑这几年对美国司法独立损害之大,对民族仇恨煽动之剧,对社会分裂贡献之甚,对道德败坏促成之广,实在是 ...
是啊,二级谋杀告不赢,换了个过失杀人也让陪审团给否了,奥黑又让司法部看看能不能用侵犯民权的联邦罪名来告zimmerman。 虽然今天广播里说,这比州政府告他过失杀人还难呢,估计司法部不会轻举妄动。。。
双筒 发表于 2013-7-15 19:32
“未来罪犯”是我对trayvon这个人的看法,基于他的历史,我并没有说认为谁是“未来罪犯”,就可以合法的 ...
虽然本人平常瞧美利坚不大顺眼,不过说实话,仅从这个案件来说,我对本案中的陪审团万分敬仰。这些大妈及他们所代表的美国民众真的体现了一种精神,法治作为一种信仰已经深深地融入了正统美国人的血液当中。不得不承认,即使在一百年以后,中国也很难出现这样的情形。
不过,这件案子更多把政治的无情、冷血和肮脏表现得淋漓尽致。奥黑及一干人等,对案件真相肯定是清楚的,但为了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还是把案件拿出来炒作,不惜伤害美利坚得以立国的法治精神。如果不是还有很多坚持理想的人,那可怜的白人保安就死定了。在这件案子上,我看到了美国国家利益和美国资本利益,确实是貌合神离。
话说回来,不管是法治还是人治,亦或是德治,不过是统治阶级用以统治国家的工具。统治国家的方式,与一个国家的民族传统、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生活习惯等等相关,并不存在孰好孰坏,只有适合与不适合。
坦率的讲,在现阶段的中国,完全依靠法治是不现实的。因为,首先法律本身就不完善,很多东西法律解决不了;其次,人民的法治观念还远未形成,大多数人的潜意识里,还是情理法,而不是法理情;最后,中国目前只能以坚强地中央集权方式强力推动经济发展,这是当前发展阶段注定的。像国外那样议会扯皮,我们耗不起。
所以,我很向往美国式的法治,但我认为美国式的法治不适合目前的中国。
双筒 发表于 2013-7-15 19:32
“未来罪犯”是我对trayvon这个人的看法,基于他的历史,我并没有说认为谁是“未来罪犯”,就可以合法的 ...
这个逻辑完全行不通

你换一个场景,一个优等生,发现有人在跟踪他,然后吧唧拍一板砖把人拍死了,然后对法院说,这鸟人有枪,会杀了我,所以我这是自卫......这合理吗??

也就是说这个案子里,如果在平行空间里,死的是这个保安,这个少年可以同样以“推测会被杀害”(跟踪他的人确实有枪,而且在另一个空间里也确实杀了他)进行辩护......  

这还有是非吗???    孰是孰非,就看谁下手快/谁得律师好/谁更能忽悠媒体  这太荒唐了  
zqyuan 发表于 2013-7-15 20:17
这个逻辑完全行不通

你换一个场景,一个优等生,发现有人在跟踪他,然后吧唧拍一板砖把人拍死了,然后 ...
被人跟踪就要杀人?你这逻辑更说不通吧。

zqyuan 发表于 2013-7-15 07:17
这个逻辑完全行不通

你换一个场景,一个优等生,发现有人在跟踪他,然后吧唧拍一板砖把人拍死了,然后 ...

“优等生”,我吐! 被学校一年suspend处分三次,这次去他爹的女友家,就是因为又吃了suspension了,因为他包里搜出抽大麻的工具了。  至于您说的其他内容,我再重复一遍我前面帖子里的:跟踪合法,在我居住的小区里,我都有义务去跟踪那些我觉得要溜门撬锁的家伙,这是我对我邻居的责任。 Zimmerman既不是保安,也不是辅警,跟那些一点不搭嘎。。。
papop 发表于 2013-7-15 20:40
被人跟踪就要杀人?你这逻辑更说不通吧。
不是,正当防卫和这个案子的差别在哪里?

就是正当防卫是指,A侵犯B的权利,引发B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造成A的损失

现在这个事件,根本就不存在少年侵犯保安权利的问题,你可以分两阶段来观察这个事件:
1. 扭打:根据前因后果,两个人扭打在一起,是由于保安对少年的跟踪,因此扭打在一起两人都有责任,不可能是单方面的责任,对不对
2. 枪击致死,是扭打的后果,其中一方觉得自己不行了,因此为了自保开枪

上面的事件链就很明显,如果2没发生,那么两人都有责任,结果2发生了,一方却不负任何责任,这说得通吗??

很多人看这个事件是仅仅看2,枪击致死和扭打过程的关系,却忘记了扭打本身双方所应该负的责任,既然2是1的一种结果,那么显然双方对2产生的结果都该负责,而不是单方面的责任。


我给你举个例子就明白了
1. 小偷来偷窃,最后打起来,把小偷给伤了,这叫正当防卫
2. 第二天在路上,你看到了这个小偷:尼玛,你烧成灰老子都认识你! 然后上去就打,扭打中你打伤这个小偷——这个决计不会是正当防卫,你一定要负责任的,但是在裁定责任的时候,会考虑小偷偷窃你家的事实,可能会判的轻一点,但是绝不会不承担责任
支持美国有色人种的抗议,希望他们能捍卫有色人种的尊严,这种没有人性的美国警察一定要得到应有的惩罚。
自始至终都只看到单方面的说法,受害人的家人是怎么说的?
那家伙也不什么“保安”啊,是街坊邻居自发组织的neighborhood watch,古狗翻译成“邻里守望”,跟以前农 ...
联防队员。。。
黑人和MSL都是人类癌症,一个是不让我白吃白住就是种族歧视,另一个是不信伊斯兰教的卡菲勒都该死。。。。
干掉几个??估计那派出所不想要。不是有广州警察查护照导致黑小伙坠楼身亡,然后N多黑黎叔围攻派出所的 ...
政府部门再这么和稀泥,恐怕真的要黄巢再世,再屠广州了。。。。。
zqyuan 发表于 2013-7-15 20:58
不是,正当防卫和这个案子的差别在哪里?

就是正当防卫是指,A侵犯B的权利,引发B为了保护自己的权利 ...
这个墨西哥人的伤都在后脑,要给这个黑人少年辨"正当防卫",恐怕是有点难度.
双筒 发表于 2013-7-15 17:55
第一他根本不是什么“辅警”,第二那也根本不是什么“枪杀”。 这案子从一年半前出来的时候我就关注,那时 ...
没错这家伙之前被抓都不止一次了,估计因为是未成年原因没被判入狱.我相信这种街头混混只要稍有些经验的人都能看出来.现在最担心的是是否会因此对"不退让法案"做更改.........
qiuike-2 发表于 2013-7-15 17:22
广州不也是几十万黑人么,啥时候也干掉几个
中国民族大家庭里又添一员,可喜可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