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屡欺负同学惹众怒 被18名男生群殴致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3:17:34
原标题:高中生寻衅滋事遭同学围殴致死

本报讯(记者陈霞)高中生阿伟好勇斗狠,在其就读的高中,曾让老师和学生又恨又怕。在开学之际,因为一只篮球的归属问题,阿伟多次前往该校高三(3)班辱骂、殴打该班多名同学。高三(3)班的5名同学忍无可忍,合伙殴打阿伟致其死亡。

命案发生后,正宁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涉案的5名男生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就此检察院提出抗诉。该案经庆阳市中院二次审理后,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认为被害人案发前曾多次到被告所在的班级携带凶器威胁、殴打他人,扰乱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在引发案件上有重大过错,5被告进行的反击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但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看,防卫行为显然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应认定为防卫过当,而且5被告认罪态度好,目前又有新的环境学习,认为判缓刑为宜。遂对5被告人从轻处罚,均改判为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7月11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已核准改判结果。

2009年9月份开学之初,正宁县四中高三(3)班学生刘磊等人共同集资购买了一个篮球。10月10日下午课外活动后,阿伟同赵东来到高三(3)班,称自己的篮球丢了,问刘磊拿着的篮球是谁的,刘磊回答是自己班上的,阿伟便在刘磊脸上扇了几个耳光,对着其胸部打了几拳,并将教室内的拖把折坏,用拖把杆在刘磊背部、肩部连打几下后仍不罢休,后被其班主任拉走。

当晚7时许,阿伟再次以找篮球为由来到高三(3)班教室,声称他同该班的每一名学生没完,其间有意将夹在腰部的一把菜刀掉在地上两次后离开。次日下午课外活动时,阿伟又来到该班教室,质问篮球到底是谁的,并将该班学生张龙脸上扇了两耳光,对着其胸部打了几下,并对教室内学生进行威胁后离开。


10月13日17时许,阿伟再次前往高三(3)班寻衅滋事,该班学生刘磊上前抱住阿伟的脖子,并喊道“打”,教室内的其他16名学生遂手持凳子一拥而上,对阿伟进行殴打。其间刘磊等5人手持木凳对阿伟进行击打,直至阿伟头部受伤大量出血后方才住手。阿伟被送往卫生院抢救无效于当晚7时许死亡。

正宁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磊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被害人阿伟以其篮球丢失为由,多次前往被告人所在班级闹事,殴打、威胁学生,引发了伤害行为,对此有重大过错。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阿伟丧葬费1.2万元。

宣判后,刘磊等5人提起上诉。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http://news.ifeng.com/society/1/ ... 12/27415685_0.shtml原标题:高中生寻衅滋事遭同学围殴致死

本报讯(记者陈霞)高中生阿伟好勇斗狠,在其就读的高中,曾让老师和学生又恨又怕。在开学之际,因为一只篮球的归属问题,阿伟多次前往该校高三(3)班辱骂、殴打该班多名同学。高三(3)班的5名同学忍无可忍,合伙殴打阿伟致其死亡。

命案发生后,正宁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涉案的5名男生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就此检察院提出抗诉。该案经庆阳市中院二次审理后,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认为被害人案发前曾多次到被告所在的班级携带凶器威胁、殴打他人,扰乱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在引发案件上有重大过错,5被告进行的反击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但从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看,防卫行为显然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应认定为防卫过当,而且5被告认罪态度好,目前又有新的环境学习,认为判缓刑为宜。遂对5被告人从轻处罚,均改判为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7月11日,记者从省高院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已核准改判结果。

2009年9月份开学之初,正宁县四中高三(3)班学生刘磊等人共同集资购买了一个篮球。10月10日下午课外活动后,阿伟同赵东来到高三(3)班,称自己的篮球丢了,问刘磊拿着的篮球是谁的,刘磊回答是自己班上的,阿伟便在刘磊脸上扇了几个耳光,对着其胸部打了几拳,并将教室内的拖把折坏,用拖把杆在刘磊背部、肩部连打几下后仍不罢休,后被其班主任拉走。

当晚7时许,阿伟再次以找篮球为由来到高三(3)班教室,声称他同该班的每一名学生没完,其间有意将夹在腰部的一把菜刀掉在地上两次后离开。次日下午课外活动时,阿伟又来到该班教室,质问篮球到底是谁的,并将该班学生张龙脸上扇了两耳光,对着其胸部打了几下,并对教室内学生进行威胁后离开。


10月13日17时许,阿伟再次前往高三(3)班寻衅滋事,该班学生刘磊上前抱住阿伟的脖子,并喊道“打”,教室内的其他16名学生遂手持凳子一拥而上,对阿伟进行殴打。其间刘磊等5人手持木凳对阿伟进行击打,直至阿伟头部受伤大量出血后方才住手。阿伟被送往卫生院抢救无效于当晚7时许死亡。

正宁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磊等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均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被害人阿伟以其篮球丢失为由,多次前往被告人所在班级闹事,殴打、威胁学生,引发了伤害行为,对此有重大过错。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被害人阿伟丧葬费1.2万元。

宣判后,刘磊等5人提起上诉。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http://news.ifeng.com/society/1/ ... 12/27415685_0.shtml


  检查官好样的。

  检查官好样的。
判决很完美
支持一下法官。
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提起抗诉。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五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两年,缓刑3年。
检察院是要坑原告吧,告上去以后,判的更轻了。
我认为法官没错,换我们,第一次敢过来挑衅就揍丫的

判得很好...
那几个被告小孩 肯定也上诉了,
检 再抗诉,
二审法院就看着办了。

这是一个很好的安排,毕竟是死人了,判得轻了,死者家属那里不好交待,抗诉意思一下的姿态还是要的。
这个判决结果合情合理合法,有些问题少年纯属社会渣滓,早点消灭对社会贡献大大地
这18个学生应该联合起来,去告学校! 在第一次发生冲突时,学校就应该及时控制住阿伟,控制不了可以报警。
学校就没责任么,如果能保护好学生还至于引发这次血案?
垃圾黄油 发表于 2013-7-12 10:17
这个判决结果合情合理合法,有些问题少年纯属社会渣滓,早点消灭对社会贡献大大地
同意。现在不消灭以后更成问题。
初中时候上学一个路口老有几个混混勒索过路学生调戏女生,某次又调戏了我们班里一位女神之后,全班男生拆凳子拆桌子的准备好武器,然后还商量了一下战术,集体逃早读去把那几个孙子围起来打了一顿,等学校赶来的时候那几个孙子只有出的气的。后来貌似学校赔了人家一些医药费把事情按下去了。
后来我们干脆组织了护班队,每天几个男生全副武装沿路巡查,别的班也有样学样一起巡查,直到半个月后学校答应加强校园安保,并联系巡警增加巡逻次数才取消。
lbo 发表于 2013-7-12 11:03
初中时候上学一个路口老有几个混混勒索过路学生调戏女生,某次又调戏了我们班里一位女神之后,全班男生拆凳 ...
对极了,作为一个班集体就是要团结,
支持法院判决   
应该同时追究学校的责任,学校当缩头乌龟,学生不得已才挺身而出一拥而上,不作为就当没事了??
这学校肯定有责任啊。。
当年古惑仔疯行的时候,也有混混找到我们学校,体育老师直接出马,上手就按住,捆好就扔屋子里等jc。。
然后,再也不来了。。
这学生都敢带刀进校园而出入无人阻,这学校吃屎的吗?
这五名学生的未来咋办?履历上永远是前科,他们很可能会因此落入底层阶级,甚至性格受到扭曲。。即对社会黑暗低头甚至屈从黑暗
lbo 发表于 2013-7-12 11:03
初中时候上学一个路口老有几个混混勒索过路学生调戏女生,某次又调戏了我们班里一位女神之后,全班男生拆凳 ...
我们那边也有过类似的情形,其实那些小混混只是坐着校门口闲晃,但对师生多少是种威胁,于是警车就来了,混混不走警车不走,混混死撑几天撑不下去,只好散了。
这学校肯定有责任啊。。
当年古惑仔疯行的时候,也有混混找到我们学校,体育老师直接出马,上手就按住,捆 ...
我们也有过,校外痞子过来要钱,我们告老师,老师报警把痞子吓走。告诉我们:再敢来你们就揍他丫的,我保你们。
第二天痞子又来,我们男生劈了八条板凳,人手一条板凳腿,揍的他们生活不能自理。

四个痞子,正好断了七手八脚。
派出所抓了七个学生,我们老师去保,天天送鸡腿啤酒。后来关了五天都出来了,没人留案底。后来听说老师在书记办公室拍
桌子蹦高才保出来的。

再后来一直和老师是铁哥们,毕业第三年他成了我们市那年的十大杰出青年,给一个大学聘去当老师了。现在居然混成了学生处长
判决很完美
天刑 发表于 2013-7-12 14:32
我们也有过,校外痞子过来要钱,我们告老师,老师报警把痞子吓走。告诉我们:再敢来你们就揍他丫的,我保 ...
这是个好老师
拉仇恨妥妥的。。。
天刑 发表于 2013-7-12 14:32
我们也有过,校外痞子过来要钱,我们告老师,老师报警把痞子吓走。告诉我们:再敢来你们就揍他丫的,我保 ...
勇于担当,才是好老师,好领导
学校存在过错啊
勇于担当,才是好老师,好领导
是啊,有这样的师长,是我们的幸运。
本地前些日子百十个娃娃械斗干死一名
小说 发表于 2013-7-12 08:50
支持一下法官。
  支持二审法官。人家多次上门殴打学生,展示刀具,应该允许受害者反抗。
lbo 发表于 2013-7-12 11:03
初中时候上学一个路口老有几个混混勒索过路学生调戏女生,某次又调戏了我们班里一位女神之后,全班男生拆凳 ...
  很好。校卫队的学生都是未成年人,可以积极作为。
天刑 发表于 2013-7-12 14:32
我们也有过,校外痞子过来要钱,我们告老师,老师报警把痞子吓走。告诉我们:再敢来你们就揍他丫的,我保 ...
  真是好老师,既教给学生知识,又教给学生怎么做人。
对极了,作为一个班集体就是要团结,
后来有些搞笑的是,初升高后有一次我们一群男生去游戏厅玩游戏,又碰到那几个差点被打死的混混了,结果他们一看到我们脸都白了想闪人,我们跟着他们出去找了个僻静地方威胁他们说是再敢出现在我们学校附近就往死里打,其中有个小子都快吓哭了,自个主动把兜里的游戏币和钱掏出来求我们放过他,当时我看他们那可怜样子肚子里面都要笑翻了。
当混混当的好的,将来成为成功人士的可能性还是很高的,这个被打死的没准是个好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