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华裔母亲因将2岁幼童留酷热车内被捕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3:18:40
加拿大华裔母亲因将2岁幼童留酷热车内被捕

2013-06-29 08:3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多伦多6月28日电 加拿大大多伦多地区万锦市Markham27日中午时分,一名在一家华人超市购物的华裔母亲因将两岁幼童留置于烈日下的轿车内,而被按遗弃儿童罪逮捕。

  27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有市民在一家华人超市外的停车场上,发现一辆暴晒在烈日下的轿车内坐着一名无人照看的幼童后,立刻打911报警。

  警员抵达现场之后﹐看到那辆轿车的车窗开了一条缝透气﹐但车内的热气已经令女童的情况不妙。警员当机立断﹐用警棍砸烂车窗把小童救出。

  这时,女童42岁母亲购物后回到自己的汽车旁﹐却被警员当场逮捕并开始调查。两岁女童被救护车送去医院﹐对心肺等重要器官做检查。之后﹐女童交还给其父亲。至于女童的母亲﹐已被控以遗弃儿童罪名。

  加拿大安全理事会的麦坎德教授表示﹐与成年人相比﹐儿童调节体温的能力要弱很多﹐如果处于高温环境当中﹐儿童的体温会以成人3倍的速度上升。在这样的情况下﹐孩子的身体器官难以适应高温﹐会出现丧失功能的情况﹐最后导致死亡。

  而在大多伦多地区的米尔顿市﹐26日同样发生了两岁的幼童被单独留在车内的事件﹐但这一幼童却因为暴露在高温下的时间太长而不幸身亡。

  据警方称﹐26日下午5时30分左右﹐在米尔顿市一座民宅的车房外﹐有人发现一名无人照看的小童坐在一辆房车内﹐当时的室外气温高达摄氏30度﹐因此困坐车内的小童情况危殆。救护员赶来时已经没有回天之力。

  警方调查发现﹐男童的父亲当天去上班﹐母亲去赴一个约会﹐5岁的姐姐回校上课﹐剩下这名男童则由50岁的祖母照看。但不知什么原因﹐男童一直被单独留在车内。

  据此间的明报报道,警方凶杀案调查组的警探正在进行调查﹐来确定这是一宗谋杀案﹐还是一宗疏忽的意外。


http://look.huanqiu.com/article/2013-06/4075318.html
.加拿大华裔母亲因将2岁幼童留酷热车内被捕

2013-06-29 08:3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多伦多6月28日电 加拿大大多伦多地区万锦市Markham27日中午时分,一名在一家华人超市购物的华裔母亲因将两岁幼童留置于烈日下的轿车内,而被按遗弃儿童罪逮捕。

  27日上午11时30分左右﹐有市民在一家华人超市外的停车场上,发现一辆暴晒在烈日下的轿车内坐着一名无人照看的幼童后,立刻打911报警。

  警员抵达现场之后﹐看到那辆轿车的车窗开了一条缝透气﹐但车内的热气已经令女童的情况不妙。警员当机立断﹐用警棍砸烂车窗把小童救出。

  这时,女童42岁母亲购物后回到自己的汽车旁﹐却被警员当场逮捕并开始调查。两岁女童被救护车送去医院﹐对心肺等重要器官做检查。之后﹐女童交还给其父亲。至于女童的母亲﹐已被控以遗弃儿童罪名。

  加拿大安全理事会的麦坎德教授表示﹐与成年人相比﹐儿童调节体温的能力要弱很多﹐如果处于高温环境当中﹐儿童的体温会以成人3倍的速度上升。在这样的情况下﹐孩子的身体器官难以适应高温﹐会出现丧失功能的情况﹐最后导致死亡。

  而在大多伦多地区的米尔顿市﹐26日同样发生了两岁的幼童被单独留在车内的事件﹐但这一幼童却因为暴露在高温下的时间太长而不幸身亡。

  据警方称﹐26日下午5时30分左右﹐在米尔顿市一座民宅的车房外﹐有人发现一名无人照看的小童坐在一辆房车内﹐当时的室外气温高达摄氏30度﹐因此困坐车内的小童情况危殆。救护员赶来时已经没有回天之力。

  警方调查发现﹐男童的父亲当天去上班﹐母亲去赴一个约会﹐5岁的姐姐回校上课﹐剩下这名男童则由50岁的祖母照看。但不知什么原因﹐男童一直被单独留在车内。

  据此间的明报报道,警方凶杀案调查组的警探正在进行调查﹐来确定这是一宗谋杀案﹐还是一宗疏忽的意外。


http://look.huanqiu.com/article/2013-06/4075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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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条法律在中国行驶得通不?
铅笔刀o 发表于 2013-6-30 04:58
此条法律在中国行驶得通不?
就怕JCSS把车窗户打破了还得赔钱。。。
这人好二啊
老外的某些规定还是值得TG学习的,哪怕是父母,将孩子置于危险境地也是不能被允许的
想起了那两个饿死的孩子,支持对不称职父母剥夺抚养权的立法
我们也该制定类似的法律,切实保护儿童。
这个应该向国际接轨
就怕JCSS把车窗户打破了还得赔钱。。。
上次魔都就有一列,孩子热的不行,父母没钥匙,还不让砸。。。
专业开锁的开车锁10秒就够了。。。
gnome2130 发表于 2013-6-30 08:30
上次魔都就有一列,孩子热的不行,父母没钥匙,还不让砸。。。
这样的在美国判个一级谋杀都行,别说警察,是路人想帮忙都应该能砸
这样的在美国判个一级谋杀都行,别说警察,是路人想帮忙都应该能砸
没用,你敢砸就得赔钱,如果不赔钱,就得他去告你吧!如果是警察砸了,那就等着那孩子的父母不停的上访直到警察赔钱或是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
大家讨论讨论有好处,真理越辩越明。比如
(1)留在车里的父母定罪与否(引申到留在家里的幼童)?
(2)几岁算父母有罪?
(3)车外温度高低要不要考虑(中国式的问题)?
(4)要是没晒死(没饿死)算不算有罪?
(5)警察的职权(其实很简单,上述被立法有罪,警察就必须行动制止犯罪,也就是锁小孩在车内或屋内的犯罪行为,警察不行动警察有罪。家长如果制止警察砸窗,那就是继续犯罪并阻碍公务)
所以先从根子上研讨。
跟本题没有直接的关系,让大家看一个海外华人(的后代)写的海外华人的一些有趣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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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看起来好像才18岁。
2.你喜欢吃鸡脚。
3.你吃鱼时会吸鱼头和鱼鳍。
4.你的车子后视镜上会吊中国摆设。
5.你喜欢唱K。
6.你的房子铺的是瓷砖。
7.你的厨房覆盖着一层厚厚的油脂。
8.你的炉子上面有铝箔。
9.你的遥控器外面包着塑料。
10.你从没吻过你父母。
11.你从没抱过你父母。
12.你小学五年级开始就戴眼镜了。
13.你睡醒后头发会竖起来。
14.你会为一些不可质疑的事情辩论。
15.你喜欢用折价券。
16.你为了最便宜的汽油费不惜开着车子到处找。
17.你晚上洗澡。
18.旅店房间里的非免费食品你都不吃。
19.如果你是男人,那么你身上的体毛比大多数女人少。
20.别人为你倒茶你就用手敲一下桌子。
21.你经常说“哎(二声)呀(四声)”和“哇(四声)”。
22.你不喜欢系安全带因为安全带让你感觉不舒服。
23.你喜欢拉斯维加斯,老虎机和二十一点。
24.你的厨房桌子上有一条抹布。
25.你把骨头和其他杂碎吐在桌子上,所以你必须有抹布。
26.你的电冰箱存着一万年前的食物。
27.你把洗碗机当碗橱。
28.你从来没用过你的洗碗机。
29.你有一个热水瓶里面永远装着热水。
30.你在厨房吃饭。
31.你会在餐桌上剔牙,但手遮着嘴。
32.你会转笔。
33.你冰箱里有三口剩饭和一只鸡翼。
34.你把果酱瓶当水杯用。
35.你有收集旅馆免费洗发水瓶子的爱好。
36.你每次外出十五分钟都会带着你的零食:干芒果,李子或烤鱿鱼。
37.你会洗2-3次米。
38.你不用量杯。
39.你用筷子打鸡蛋。
40.你有一个有盖的茶杯。
41.你总是在电话簿里找电话号码,因为咨询电话费用为五角。
42.你喜欢中国功夫片。
43.你从不为了问声好而call你父母。
44.如果你不在家,你的父母会打电话问你吃了吗,就算半夜12点也不例外。
45.当你病了的时候,你父母要你不吃油炸食品和烤的东西,因为会上火!
46.你上班时给你中国朋友发送电子邮件,即使你们相距10尺。
47.你去吃自助餐前会把自己饿个半死。
48.你认识可以打折卖给你珠宝或电器的人。
49.你留着用过的可乐瓶。
50.你有自己的切肉刀而且你会磨它。
51.你的牙膏都挤到纸一样薄。
52.你知道什么是月饼。
53.当厕纸降价时,你买了100多卷并囤在衣橱或别人的房间里。
54.即使你饱了,当别人要把剩下的菜倒掉时你会一嘴把它吃完。
55.你吃过红豆冰棍。
56.你拜访别人时会带着水果。
57.你在餐后抢着付帐单。
58.你的主科是实用型的,工程学,机械学或法律。
59.你爱好吃苦瓜。
60.你三十岁时还和父母住在一起并且他们也喜欢你这样。或者你已经三十岁并且结婚了,但你还住在父母隔壁或同个小区。
抓住就严惩。可惜,这种事年年都有。

造汽 发表于 2013-6-30 11:50
大家讨论讨论有好处,真理越辩越明。比如
(1)留在车里的父母定罪与否(引申到留在家里的幼童)?
(2) ...


没啥好讨论的。在加拿大,这就是犯罪。

大热天,把狗锁车里都不行。被人发现,打911,警察立马就到。
造汽 发表于 2013-6-30 11:50
大家讨论讨论有好处,真理越辩越明。比如
(1)留在车里的父母定罪与否(引申到留在家里的幼童)?
(2) ...


没啥好讨论的。在加拿大,这就是犯罪。

大热天,把狗锁车里都不行。被人发现,打911,警察立马就到。
chinada 发表于 2013-6-30 12:12
没啥好讨论的。在加拿大,这就是犯罪。

大热天,把狗锁车里都不行。被人发现,打911,警察立马就到。 ...
我不建议讨论这个华人(好像没有人有争议),我们在讨论中国的类似问题,
在中国很多东西都要讨论,哪怕是没啥好讨论的,连雷锋都有人要“讨论”呢。
chinada 发表于 2013-6-30 12:12
没啥好讨论的。在加拿大,这就是犯罪。

大热天,把狗锁车里都不行。被人发现,打911,警察立马就到。 ...
"造汽"说的没错啊!这在加拿大属于犯罪,是没必要讨论。但在中国可就没有这么简单了,千奇百怪的问题和想法多了去了,不开展讨论如何能让公众辩明道理、统一认识?否则,立法、执法都会有问题的。

ljx31066 发表于 2013-6-30 13:53
"造汽"说的没错啊!这在加拿大属于犯罪,是没必要讨论。但在中国可就没有这么简单了,千奇百怪的问题和想 ...


见我刚刚被审核通过的14楼的14条。

发展中国家人都为吃饭忙碌,儿童权益的保护,是没工夫管的,我孩子小的时候,老婆出门就要带着,
好像12岁以前都不能把孩子留家里,但是条件好,有车。
刚从印度回来,满街的人,牛,羊,猪,狗,车,还有小孩子。穷国嘛。
所以在思考很多社会问题的时候,不能脱离穷国的国情,但是另一方面,不要一转身就否认我们是穷国的现实
而觉得自己已经没啥可改进的了,可以NBHH了。

好,停止谈主义,谈问题。
国内也时有报道晒死孩子的事儿。孩子比大人更容易过热和脱水。
家长是一方面,儿童机构如幼儿园,校车是一方面,因为有校车管理老师忘了一个孩子在车上,司机也没检查(天天一样的工作要遵守标准流程不容易),结果晒死孩子,好像几年前在福建。我在美国时候就在本地有一件事:平时都是老妈送孩子,某天老妈有事,把孩子放在后座孩子椅上,告诉老爸去送,老爸答应了,但车子出门就忘了,径直去了单位,下班了,去接老婆,还无知觉,接了老婆,老婆说去接孩子吧,他们开车去幼儿园,一起进去了,老师说今天没送来啊?夫妇俩顿时瘫软在地。回到车里一看,孩子已经死在后座上了。

另有一案,一个Day care的女子,给几家带孩子,四五个,一起去超市买东西,一个孩子睡着了没下车,等东西买完(一小时后)孩子已经就不过来了。大太阳下,车里表面可达70度,气温高达50C,半小时就可能脱水,一小时就有生命危险。
ljx31066 发表于 2013-6-30 13:53
"造汽"说的没错啊!这在加拿大属于犯罪,是没必要讨论。但在中国可就没有这么简单了,千奇百怪的问题和想 ...


见我刚刚被审核通过的14楼的14条。

发展中国家人都为吃饭忙碌,儿童权益的保护,是没工夫管的,我孩子小的时候,老婆出门就要带着,
好像12岁以前都不能把孩子留家里,但是条件好,有车。
刚从印度回来,满街的人,牛,羊,猪,狗,车,还有小孩子。穷国嘛。
所以在思考很多社会问题的时候,不能脱离穷国的国情,但是另一方面,不要一转身就否认我们是穷国的现实
而觉得自己已经没啥可改进的了,可以NBHH了。

好,停止谈主义,谈问题。
国内也时有报道晒死孩子的事儿。孩子比大人更容易过热和脱水。
家长是一方面,儿童机构如幼儿园,校车是一方面,因为有校车管理老师忘了一个孩子在车上,司机也没检查(天天一样的工作要遵守标准流程不容易),结果晒死孩子,好像几年前在福建。我在美国时候就在本地有一件事:平时都是老妈送孩子,某天老妈有事,把孩子放在后座孩子椅上,告诉老爸去送,老爸答应了,但车子出门就忘了,径直去了单位,下班了,去接老婆,还无知觉,接了老婆,老婆说去接孩子吧,他们开车去幼儿园,一起进去了,老师说今天没送来啊?夫妇俩顿时瘫软在地。回到车里一看,孩子已经死在后座上了。

另有一案,一个Day care的女子,给几家带孩子,四五个,一起去超市买东西,一个孩子睡着了没下车,等东西买完(一小时后)孩子已经就不过来了。大太阳下,车里表面可达70度,气温高达50C,半小时就可能脱水,一小时就有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