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警察朋友,指虎是否属于违禁?自卫时用了算不算违法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17:38:52


这玩意儿算不算违禁啊?淘宝上买不到,卓越上却买得到。。。还有自卫时用的话会不会算违法?




这玩意儿算不算违禁啊?淘宝上买不到,卓越上却买得到。。。还有自卫时用的话会不会算违法?


违法的说……指虎很凶残的……
违不违法不知道,不过被人问好过被人抬这倒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当钥匙环,每个环上串个钥匙咋样。
包里放块板砖算不淘宝也买不到
00923 发表于 2013-6-28 21:01
包里放块板砖算不淘宝也买不到
板砖体积太大....

一把大号(12英寸以上)钣手足够了.....
南极地熊 发表于 2013-6-28 22:02
板砖体积太大....

一把大号(12英寸以上)钣手足够了.....
你说的是空心的吧我说的是那种实心的不比大号扳手大
kulbit 发表于 2013-6-28 10:48
违法的说……指虎很凶残的……

这玩意不是普通人能用的,所以买这种东西来防身的人有点怪。如果真的遇到有枪或刀的家伙,普通人就是买了也起不了什么作用。所以像楼主这样对指虎了如指掌的人,提出讨论是否违法的意图有点问题。说的不好听的就是动机可疑。
一把改锥如何?
切,当年我到处跑的时候,车里放一把六十厘米长的十字螺丝刀~~~~我是修车用的,真的是修车用的
L55配DM53 发表于 2013-6-28 23:13
一把改锥如何?
士兵突击?
大水坑坑主 发表于 2013-6-29 01:35
切,当年我到处跑的时候,车里放一把六十厘米长的十字螺丝刀~~~~我是修车用的,真的是修车用的
看到过一次两个人拿着把消防斧追着砍人的...
切,当年我到处跑的时候,车里放一把六十厘米长的十字螺丝刀~~~~我是修车用的,真的是修车用的
典型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啊。这玩意很容易致人死亡
hcsy 发表于 2013-6-28 23:01
这玩意不是普通人能用的,所以买这种东西来防身的人有点怪。如果真的遇到有枪或刀的家伙,普通人就是买 ...
我只是问问自卫时侯用这个的话会不会影响到“正当防卫”的判定。。。
Gannicus 发表于 2013-6-29 09:07
我只是问问自卫时侯用这个的话会不会影响到“正当防卫”的判定。。。
看过正当防卫的解释里面,只对是不是真正符合正当防卫条件,是不是明显超出正当防卫限度而导致防卫过当等有说法,而没对防卫工具等有说法或具体定义。

但是,法律是由人来执行的,各个不同的暴力机关或者其他的人里,各人会有各个不同的解读。遇上对你不利的你可能就麻烦了。举个例子,比如会有警察看到有人的整套复合弓,就说那是弩,理由是撒放器是机械待击机构,就单凭这一点就来判断复合弓是弩。我一直对这一点觉得好笑,有机械待击机构只是对于弩的定义其中之一,只有全符合了弩的定义才能判定它是弩。就好像强奸的定义一样,只有全部符合所定义的才定义为强奸。如果只抽取定义之一点,比如发生性行为,就凭发生性行为就算强奸?这就没道理嘛。对弩的定义也是如此,单凭那一点就定义为弩,也是太那啥水平了。但那种人就确实存在。
Gannicus 发表于 2013-6-29 09:07
我只是问问自卫时侯用这个的话会不会影响到“正当防卫”的判定。。。
这个是指的防卫尺度的掌握了,所以在防卫的整个过程中怎么正确使用是不是有重大瑕疵和故意等因素去判定。就象有些人因为懂得如何一击毙命,但在不需要的情况下使用,显然是有重大瑕疵的,至于是否故意或无意,得根据具体的案例进行判定。所以中国武术界一直特别强调武德的重要性。
e战术笔的路过,指虎恐怕硌手。
Gannicus 发表于 2013-6-29 09:07
我只是问问自卫时侯用这个的话会不会影响到“正当防卫”的判定。。。
还是用多用途的东西比较好,专用的器械很容易引起联想。比如用剪刀和用匕首,给人的第一印象就不一样,用剪刀的就容易给人“这是事出意外,突发状况”的印象,用匕首明显就是“有故意,好勇斗狠”。
看到过一次两个人拿着把消防斧追着砍人的...
消防用的咯
在香港就直接进牢,解释都不用。铁莲花法律里定义就是违禁凶器之一。
在香港就直接进牢,解释都不用。铁莲花法律里定义就是违禁凶器之一。
这个为何叫铁莲花,一点也不像莲花啊
鐵蓮花出自維基百科,自由嘅百科全書

鐵蓮花鐵蓮花(Brass knuckles,又或者叫Knuckles、Knucks、Knuckle dusters)係一種鐵造嘅徒手搏擊指節套,個樣好似將四隻戒指連埋一齊,睇起嚟好似蓮花咁,所以叫做鐵蓮花。

用法係將佢套喺四隻手指度,去到指骨位,跟住出拳。由於鐵蓮花又細又硬嘅位可以集中啲拳力落對手度,加上佢用鐵做,所以俾佢打一嘢,輕則暈低,重則死亡,係一樣好危險嘅武器。另一方面,戴住佢來打人,手指唔使直接打落對手度,自己就無咁驚手指受傷。

adinn 发表于 2013-6-29 14:39
消防用的咯
车里配备的
前日路遇武警查车,让我熄火下车,核对了证件后对我后备箱的兵工铲和棒球锁看都没看一眼就放行了。当然电脑包里的甩棍和折刀没发现。
三世和尚 发表于 2013-6-29 16:30
车里配备的
消防车?很少听说车子配消防斧的

Gannicus 发表于 2013-6-29 09:07
我只是问问自卫时侯用这个的话会不会影响到“正当防卫”的判定。。。


……你带这东西就不算了。

……个人建议你找个适当尺寸的内六方螺栓拿胶布缠了,用的时候横握手里填充拳头内的空隙,使拳头击打的力度更大,也不容易弄伤手,而且绝对合法安全。
Gannicus 发表于 2013-6-29 09:07
我只是问问自卫时侯用这个的话会不会影响到“正当防卫”的判定。。。


……你带这东西就不算了。

……个人建议你找个适当尺寸的内六方螺栓拿胶布缠了,用的时候横握手里填充拳头内的空隙,使拳头击打的力度更大,也不容易弄伤手,而且绝对合法安全。
楼主真要常备的话,钥匙圈上的钥匙打起架来夹在两指之间就能成为让对手皮开肉绽的凶器了。

LZ
……你贴这东西中看不中用,不经过专门的训练,很容易在使用时对自己的指骨造成损伤。拳心部分太细也太空,好看到是好看了,真击打到硬物上你就难受了。
消防车?很少听说车子配消防斧的
报纸有卖灭火蛋的,就是的木仓,发射可以更换的消防蛋蛋,放车里对付汽车自燃
支持楼上 4棱钥匙比这货安全  
第三帝国国防军1 发表于 2013-6-29 09:02
典型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啊。这玩意很容易致人死亡
九十年代初时跟货车跑长途,路上治安那个糟,广东的湛江茂名、云贵川湖南的山区、湖南的株洲那几块地方车匪路霸猖獗得很,我认识的一个司机一咬牙从云南那边买了支手枪,就塞在座位底下。
要是天下太平,谁想做这些明显犯法的事。
记得以前看过一个贴,楼主说遇见小偷给照脸来了一下,豁开一个大口子。
煞破狼 发表于 2013-6-29 18:11
楼主真要常备的话,钥匙圈上的钥匙打起架来夹在两指之间就能成为让对手皮开肉绽的凶器了。
同意,十字头的防盗门钥匙就好
俺爹车里有单兵用的那种探雷器,这个算不算违规啊?
大水坑坑主 发表于 2013-6-30 00:28
九十年代初时跟货车跑长途,路上治安那个糟,广东的湛江茂名、云贵川湖南的山区、湖南的株洲那几块地方车 ...
当时我明白,有人去那贩酒,酒厂专门问他要枪不。他不要,酒厂专门派了几个人带枪押运。当时带枪都不安全。
物件本身违法与否不好说,但你用它把人打伤了肯定就违法,正当防卫也有个防卫过当的问题,铁拳头这玩意儿伤人很猛的。
一把改锥如何?
刺的话容易出人命,
这玩意没法说,有孩子命催的,一包压缩饼干嗨到后脑勺上就报废了……
费那么多话,咱弄个开瓶器好不好?
法律上的界定 人生命遇到威胁 防卫不算过当

这个怎么解释?有人拿刀对着你 但环境上判断 有人并不具有行刺你的意图 这时你上去打死对方 你算防卫过当

这个没办法 司法解释有很多种

很常见的一种 逮到小偷打死 你判刑

这里告诉大家一点 如果你遇到危险 你的主观判断生命受到危险 对方有利器在手 或者对方明显对你购成致命威胁 你的选择一定要注意:

重点:当你防卫时 不要考虑自我后果 力求第一下使对方丧失行凶能力 在此过程中 你打死对方 则99%算你正当防卫

明白?你在制止对方行凶的过程中 打死对方 算正当 对方停止行凶 你打死对方 算杀人

所以细节就是 你一击 对方死亡 你99%算正当;你一击无效 连续多击 和对方进入混战阶段 此时你打死对方 99%算杀人 对方杀死你 对方杀人 谁杀死对方 谁算杀人 混战阶段没有正当防卫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