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两名记者在韶关涉受贿被捕 曾写多篇当地负面报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2 19:05:24


人民网广州6月24日电(记者刘圆 见习记者刘卫东) 近日,微博等互动媒体上有传言称“南方日报传媒集团的两位记者因曝光韶关政法乱象被捕”,记者今日从韶关市检察院官方网站公布的消息了解到,韶关市检察院称,“胡亚柱已交代,对自己与刘维安一起受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曲江区人民检察院已对其取保候审”。

据悉,刘维安之前是南方报业集团南方网法制频道记者,而胡亚柱是《南方日报》的记者。

22日,韶关市检察院曾发布简短公告消息,称“我院在办理魏振顺、张云峰行贿案件中,发现刘维安、胡亚柱涉嫌收受魏、张巨额贿赂。按有关案件报请处理程序,指定曲江区人民检察院管辖刘、胡涉案一事。现刘已于5月22日被立案调查,刘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于6月5日转逮捕。胡于6月21日在广州归案。曲江区人民检察院将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开展案件调查。”

新闻背景:


据了解,刘维安、胡亚柱二人曾分别发表多篇舆论监督报道,包括产生过巨大影响的“韶关新丰史上最严整治期惊现最猖獗盗挖稀土”的报道。而涉嫌行贿二人的魏振顺,则系胡亚柱于2011年6月26日所采写一篇消息《群众举报引发民事案件再审》的当事人。

记者在互联网上经搜索了解到,胡亚柱确曾经写过关于韶关地区的一系列负面报道:

☆《“群众举报引发民事案件再审”》(记者 胡亚柱)

☆《5年前官司或涉虚假诉讼》(记者 胡亚柱)

☆《“群众举报引发民事案件再审”追踪——韶关市府:涉案地块为商住用地》(记者 胡亚柱)

☆《新丰:最严整治期惊现最猖獗盗采稀土》(记者 胡亚柱)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3_06/24/26735609_0.shtml

人民网广州6月24日电(记者刘圆 见习记者刘卫东) 近日,微博等互动媒体上有传言称“南方日报传媒集团的两位记者因曝光韶关政法乱象被捕”,记者今日从韶关市检察院官方网站公布的消息了解到,韶关市检察院称,“胡亚柱已交代,对自己与刘维安一起受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曲江区人民检察院已对其取保候审”。

据悉,刘维安之前是南方报业集团南方网法制频道记者,而胡亚柱是《南方日报》的记者。

22日,韶关市检察院曾发布简短公告消息,称“我院在办理魏振顺、张云峰行贿案件中,发现刘维安、胡亚柱涉嫌收受魏、张巨额贿赂。按有关案件报请处理程序,指定曲江区人民检察院管辖刘、胡涉案一事。现刘已于5月22日被立案调查,刘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于6月5日转逮捕。胡于6月21日在广州归案。曲江区人民检察院将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开展案件调查。”

新闻背景:


据了解,刘维安、胡亚柱二人曾分别发表多篇舆论监督报道,包括产生过巨大影响的“韶关新丰史上最严整治期惊现最猖獗盗挖稀土”的报道。而涉嫌行贿二人的魏振顺,则系胡亚柱于2011年6月26日所采写一篇消息《群众举报引发民事案件再审》的当事人。

记者在互联网上经搜索了解到,胡亚柱确曾经写过关于韶关地区的一系列负面报道:

☆《“群众举报引发民事案件再审”》(记者 胡亚柱)

☆《5年前官司或涉虚假诉讼》(记者 胡亚柱)

☆《“群众举报引发民事案件再审”追踪——韶关市府:涉案地块为商住用地》(记者 胡亚柱)

☆《新丰:最严整治期惊现最猖獗盗采稀土》(记者 胡亚柱)

http://news.ifeng.com/mainland/detail_2013_06/24/26735609_0.shtml
刘维安、胡亚柱涉嫌收受魏、张巨额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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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找死,就不会死。
很快会有公猪精液翻案的 不信请看网易。。
不找死,就不会死
得罪了地方政府,比得罪中央政府的后果严重多了
收钱办事,在媒体里面算是比较默认的规则!

地方政府才不管那么多呢!
现在的怪圈是:记者骂中央,中央管地方,地方抓记者。
如果报道的是事实,这抓人的在作死,如果报道的有水份,这记者在作死
xxg1017 发表于 2013-6-24 16:09
如果报道的是事实,这抓人的在作死,如果报道的有水份,这记者在作死
你的逻辑不对,记者收受别人巨额贿赂,和他是否写过负面报道,两者没有关系。

大多数记者是为了吃饭才当记者的,不是为了神圣的信仰。这只是个职业。

给钱,写正面报道;给钱,不发负面报道,这是很常见的两种收入来源。
不作死就不会死。。。。。
out慢 发表于 2013-6-24 16:14
大多数记者是为了吃饭才当记者的,不是为了神圣的信仰。这只是个职业。

给钱,写正面报道;给钱,不发负 ...
皿煮国家不是这么看滴~
你的逻辑不对,记者收受别人巨额贿赂,和他是否写过负面报道,两者没有关系。
记者领工资算不算受贿?
out慢 发表于 2013-6-24 16:14
大多数记者是为了吃饭才当记者的,不是为了神圣的信仰。这只是个职业。

给钱,写正面报道;给钱,不发负面报道,这是很常见的两种收入来源。
收了某人钱,写其对手负面也是一财路来自: Android客户端
aircity 发表于 2013-6-24 16:25
记者领工资算不算受贿?

受贿 于等 领工资!

高哇!法律界不聘请你去编写法律,真是屈才了。


记者又不是国家公务人员,又没有侵犯别人的合法利益
这种钱只能算作馈赠

收钱写报道在道德层面可供讨论,非要说是贿赂难避打击报复之嫌

记者又不是国家公务人员,又没有侵犯别人的合法利益
这种钱只能算作馈赠

收钱写报道在道德层面可供讨论,非要说是贿赂难避打击报复之嫌
aircity 发表于 2013-6-24 16:36
记者又不是国家公务人员,又没有侵犯别人的合法利益

这种钱只能算作馈赠
笑话!

刑法里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白写的么!
季路 发表于 2013-6-24 16:11
你的逻辑不对,记者收受别人巨额贿赂,和他是否写过负面报道,两者没有关系。
那这标题有误导的嫌疑
标题和内容应该直接写两个记者收黑钱,而不应该把写负面报道带上,这样很容易让人联想成,收黑钱写负面报道,或者写负面报道被受贿
aircity 发表于 2013-6-24 16:36
记者又不是国家公务人员,又没有侵犯别人的合法利益
这种钱只能算作馈赠
您是记者?没有学过法吧

时光教主 发表于 2013-6-24 17:00
您是记者?没有学过法吧


受贿必须是为他人谋取利益才能构成,写篇公正客观的报道谋取了什么利益?

如果有虚假内容可能沾点边。

如果当事人能请的动当地媒体,请的动ccav,我想他也不会去找南方系,更不会喜欢花钱。
时光教主 发表于 2013-6-24 17:00
您是记者?没有学过法吧


受贿必须是为他人谋取利益才能构成,写篇公正客观的报道谋取了什么利益?

如果有虚假内容可能沾点边。

如果当事人能请的动当地媒体,请的动ccav,我想他也不会去找南方系,更不会喜欢花钱。
这是一个阴谋
aircity 发表于 2013-6-24 17:09
受贿必须是为他人谋取利益才能构成,写篇公正客观的报道谋取了什么利益?

如果有虚假内容可能沾点边 ...

谁告诉你,这两位记者接受别人的巨额贿赂,就是为了写一篇“客观公正”的报道?
xxg1017 发表于 2013-6-24 16:45
那这标题有误导的嫌疑
现在不吸引眼球不引发联想的报道不是好报道。
基本上没个妓者是干净的,他们的主要收入就靠这个。这是妓者界的潜规则。。。
理工科能靠创造财富赚钱,记者不可能啊。他唯一可以依赖的就是笔杆子,谁能给钱就替谁写文章。
同样是受贿,当受贿人是记者的时候,
某良心id怎么就突然那么善解人意通情达理了?
同样是贪污,记者贪污的就不是纳税人的血汗了?
自干五们尚且能对贪官喊出“罪有应得“,“严惩不怠“的口号,
对自干五口诛笔伐的良心id,
却连最基本的公平公正一视同仁都做不到,
以后还有什么脸面去占领道德制高点?
记者会也受贿,咱们有偿新闻抓得真严啦
aircity 发表于 2013-6-24 16:36
记者又不是国家公务人员,又没有侵犯别人的合法利益
这种钱只能算作馈赠
不论你从事什么职业,因为职业关系接受别人“馈赠”,并因此无视客观事实而作出对馈赠人有利的职业行为,这本来就是违背了职业道德的事情,即便不触及法律底线,也该受到道德谴责。

明白?
aircity 发表于 2013-6-24 16:36
记者又不是国家公务人员,又没有侵犯别人的合法利益
这种钱只能算作馈赠
省级党报记者,他不算受贿谁算?
记者不能写本省本地负面报道,南方记者不可抹黑广东,可以抹黑别的省,估计这两位犯了忌讳了
相比这个楼的某人洗地的行为,我觉得还是被这个人口诛笔伐的季政委要可靠得多啊
out慢 发表于 2013-6-24 16:14
大多数记者是为了吃饭才当记者的,不是为了神圣的信仰。这只是个职业。

给钱,写正面报道;给钱,不发负 ...
对头,MB,今天就被某报社的记者给整了,草,现在媒体是一点操守都没有了,哎
拿钱写文章这个首先就触犯了商业犯罪条例。


不过奇怪的就是既然是拿钱写文章,就应该是唱赞歌啊

哪有花钱批评自己的道理,估计是中当地政府的陷阱了。

如果不是给人冤枉,就只能怪自己守不住节操了。

aircity 发表于 2013-6-24 16:36
本帖最后由 aircity 于 2013-6-24 16:38 编辑   

记者又不是国家公务人员,又没有侵犯别人的合法利益
这种钱只能算作馈赠

收钱写报道在道德层面可供讨论,非要说...
行贿受贿不止适用于公务人员来自: iPhone客户端
季路 发表于 2013-6-24 16:11
你的逻辑不对,记者收受别人巨额贿赂,和他是否写过负面报道,两者没有关系。

那这文章题目太误导了
既然没有关系,也就是说负面报道是否属实和他们受贿应该独立开来看;当地司法抓捕他们和当地政府被负面报道也应该独立开来看
枯水鱼 发表于 2013-6-24 17:55
基本上没个妓者是干净的,他们的主要收入就靠这个。这是妓者界的潜规则。。。
今天京华时报的微博说张家口的污染严重,种的苹果都被煤灰染黑了,结果发的图片是黑布林^_^
做梦去吧 发表于 2013-6-24 18:11
同样是受贿,当受贿人是记者的时候,
某良心id怎么就突然那么善解人意通情达理了?
同样是贪污,记者贪污 ...
屁股问题,记者能掌控话语权。
kuangzhiyun 发表于 2013-6-24 20:22
拿钱写文章这个首先就触犯了商业犯罪条例。
而涉嫌行贿二人的魏振顺,则系胡亚柱于2011年6月26日所采写一篇消息《群众举报引发民事案件再审》的当事人。
又不是当地政府行贿
不作死就不会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