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前国安官员:斯诺登若返美可能会被处决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3:03:14


http: // news.qq.com/a/20130620/001444.htm

据英国媒体18日报道,美国“棱镜”泄密者斯诺登已非正式地向冰岛提出庇护请求。冰岛政府证实收到请求,但未透露是否庇护。

通过中间人传话求庇护

著名泄密网站维基解密发言人拉弗森透露,一名自称代表斯诺登的中间人请他转告冰岛政府斯诺登寻求庇护。拉弗森没有透露中间人的姓名

冰岛政府证实,已收到请求,但拒绝透露是否提供庇护。一名冰岛政府发言人表示,拉弗森是通过非正式渠道和政府部门联系,因此并非正式请求。

斯诺登仍身处中国香港,据媒体此前报道,斯诺登曾将冰岛列为“退路”之一,因为冰岛在保护网络自由方面“享有盛誉”。但斯诺登也表示,自己也害怕冰岛政府会迫于美国压力,将其引渡回美国。在回答网民问题时,斯诺登表示,现在已无须担心这个问题。

奥巴马首次回应棱镜

据美国福克斯 新闻18日报道,正在英国北爱参加G8峰会的奥巴马在访谈节目中首次正面回应“棱镜”事件。他首先为“棱镜”辩护,称国家安全局获取信息渠道是透明的,美国民众没看到全部事实。“棱镜”只限用于反恐、武器扩散、网络黑客或网络攻击,监范围有限制,需法庭批准,民众可向网络服务商询问是否将个人信息告知国家安全局,并且会成立监督委员会,调查可能侵犯隐私的情况。

奥巴马表示,不会对斯诺登所面临任何潜在指控发表评论,但也暗示,美国将从香港引渡斯诺登回美国。“案件已经送交司法部进行调查,可能会引渡。将由司法部回答相关问题。”

若回国将被刑讯逼供?

斯诺登前途未卜,据美国媒体18日报道,3名前美国国家安全局官员接受采访时确认斯诺登所泄露的情报内容属实,报道称他们本身也是泄密者,促使他们转变的原因是“一手打造的信息收集系统竟然被用于搜集自己国民的信息”,他们认为美国政府的这种做法是对公众隐私的侵犯。

其中一名官员威廉姆·宾尼表示,若斯诺登被引渡回美国,等待他的将是拷打,然后是移交并继续被监禁、审判、拷打,甚至被处决。

■ 四问斯诺登命运

斯诺登向冰岛提出庇护请求,冰岛会准许请求吗,他在香港会面临被引渡吗,他还有第三条路可走吗,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国际公法专家,解释斯诺登案疑点。 新京报记者储信艳

1问:香港和美国有引渡协定,如美提出引渡,香港会否同意?

罪行决定引渡与否

北师大国际公法专家邢钢副教授认为,根据《美国-香港引渡协定》,在国家层面,涉及国防外交须由中央政府处理。如不涉及国家层面,是否引渡取决于对斯诺登行为的定性。若斯诺登实施的是普通犯罪,例如非法使用计算机,美国如提出请求,香港应准许引渡,但如果是与政治以及重大公众利益相关的犯罪,俗称政治犯,香港就可不引渡。北京理工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杨成铭教授还指出,欧美国家一般不向他国引渡死刑犯,引渡必须是两个国家都认可的犯罪行为,美国若要从香港引渡斯诺登还有一段路要走。

2问:斯诺登身在香港,却向冰岛寻求庇护,能成功吗?

庇护基于本国领土

一直以来,冰岛享有乐于提供庇护的声誉,曾为美国通缉犯、国际象棋世界冠军博比·菲舍尔提供庇护。但分析人士称,刚当选的冰岛总理古恩劳格松比前任更亲美,而且没兴趣维护冰岛“网络天堂”的美誉。

邢钢副教授认为,斯诺登去冰岛寻求庇护实际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因为斯诺登身处香港,即使冰岛给予其庇护,从香港到冰岛是有相当长一段距离的。国际法的基本理论认为,庇护是基于领土的行为,而域外庇护没有一般国际法根据,除非国家之间达成协议。

3问:冰岛与美国签有引渡条约,这适用于受政治庇护的人吗?

政治犯可不引渡

对于斯诺登提出的非正式庇护请求,杨成铭教授指出,一般情况下,如果冰岛接受了斯诺登的庇护,基本意味着斯诺登不会被引渡到美国。

邢钢副教授解释说,“政治犯罪不引渡”是大多数引渡条约的规定。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中,关键是对政治犯罪性质的认定问题。认定权属于被请求国,因此,冰岛虽与美国签署引渡条约,但政治犯是不引渡的,因此是可以进行政治庇护的。

4问:如果斯诺登去和美国无引渡条约的国家会否安全些?

可据互惠原则引渡

杨成铭教授说,斯诺登若前往与美国没有引渡条约的国家,相对安全一些,但是并非绝对。两国通过刑事或者司法协作,有些情况下即使没有引渡条约,也有可能将犯罪嫌疑人交由他国审理。邢钢副教授也指出,如果没有签订引渡协定,依据互惠原则也可进行引渡,引渡的条件和手续依据被请求国法律。

除了引渡条约,美国的影响力不可忽视,避难法专家马萨罗认为,如果是美国想得到的人,哪个国家敢冒如此风险?”

http: // news.qq.com/a/20130620/001444.htm

据英国媒体18日报道,美国“棱镜”泄密者斯诺登已非正式地向冰岛提出庇护请求。冰岛政府证实收到请求,但未透露是否庇护。

通过中间人传话求庇护

著名泄密网站维基解密发言人拉弗森透露,一名自称代表斯诺登的中间人请他转告冰岛政府斯诺登寻求庇护。拉弗森没有透露中间人的姓名

冰岛政府证实,已收到请求,但拒绝透露是否提供庇护。一名冰岛政府发言人表示,拉弗森是通过非正式渠道和政府部门联系,因此并非正式请求。

斯诺登仍身处中国香港,据媒体此前报道,斯诺登曾将冰岛列为“退路”之一,因为冰岛在保护网络自由方面“享有盛誉”。但斯诺登也表示,自己也害怕冰岛政府会迫于美国压力,将其引渡回美国。在回答网民问题时,斯诺登表示,现在已无须担心这个问题。

奥巴马首次回应棱镜

据美国福克斯 新闻18日报道,正在英国北爱参加G8峰会的奥巴马在访谈节目中首次正面回应“棱镜”事件。他首先为“棱镜”辩护,称国家安全局获取信息渠道是透明的,美国民众没看到全部事实。“棱镜”只限用于反恐、武器扩散、网络黑客或网络攻击,监范围有限制,需法庭批准,民众可向网络服务商询问是否将个人信息告知国家安全局,并且会成立监督委员会,调查可能侵犯隐私的情况。

奥巴马表示,不会对斯诺登所面临任何潜在指控发表评论,但也暗示,美国将从香港引渡斯诺登回美国。“案件已经送交司法部进行调查,可能会引渡。将由司法部回答相关问题。”

若回国将被刑讯逼供?

斯诺登前途未卜,据美国媒体18日报道,3名前美国国家安全局官员接受采访时确认斯诺登所泄露的情报内容属实,报道称他们本身也是泄密者,促使他们转变的原因是“一手打造的信息收集系统竟然被用于搜集自己国民的信息”,他们认为美国政府的这种做法是对公众隐私的侵犯。

其中一名官员威廉姆·宾尼表示,若斯诺登被引渡回美国,等待他的将是拷打,然后是移交并继续被监禁、审判、拷打,甚至被处决。

■ 四问斯诺登命运

斯诺登向冰岛提出庇护请求,冰岛会准许请求吗,他在香港会面临被引渡吗,他还有第三条路可走吗,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国际公法专家,解释斯诺登案疑点。 新京报记者储信艳

1问:香港和美国有引渡协定,如美提出引渡,香港会否同意?

罪行决定引渡与否

北师大国际公法专家邢钢副教授认为,根据《美国-香港引渡协定》,在国家层面,涉及国防外交须由中央政府处理。如不涉及国家层面,是否引渡取决于对斯诺登行为的定性。若斯诺登实施的是普通犯罪,例如非法使用计算机,美国如提出请求,香港应准许引渡,但如果是与政治以及重大公众利益相关的犯罪,俗称政治犯,香港就可不引渡。北京理工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杨成铭教授还指出,欧美国家一般不向他国引渡死刑犯,引渡必须是两个国家都认可的犯罪行为,美国若要从香港引渡斯诺登还有一段路要走。

2问:斯诺登身在香港,却向冰岛寻求庇护,能成功吗?

庇护基于本国领土

一直以来,冰岛享有乐于提供庇护的声誉,曾为美国通缉犯、国际象棋世界冠军博比·菲舍尔提供庇护。但分析人士称,刚当选的冰岛总理古恩劳格松比前任更亲美,而且没兴趣维护冰岛“网络天堂”的美誉。

邢钢副教授认为,斯诺登去冰岛寻求庇护实际操作起来比较困难,因为斯诺登身处香港,即使冰岛给予其庇护,从香港到冰岛是有相当长一段距离的。国际法的基本理论认为,庇护是基于领土的行为,而域外庇护没有一般国际法根据,除非国家之间达成协议。

3问:冰岛与美国签有引渡条约,这适用于受政治庇护的人吗?

政治犯可不引渡

对于斯诺登提出的非正式庇护请求,杨成铭教授指出,一般情况下,如果冰岛接受了斯诺登的庇护,基本意味着斯诺登不会被引渡到美国。

邢钢副教授解释说,“政治犯罪不引渡”是大多数引渡条约的规定。政治犯不引渡原则中,关键是对政治犯罪性质的认定问题。认定权属于被请求国,因此,冰岛虽与美国签署引渡条约,但政治犯是不引渡的,因此是可以进行政治庇护的。

4问:如果斯诺登去和美国无引渡条约的国家会否安全些?

可据互惠原则引渡

杨成铭教授说,斯诺登若前往与美国没有引渡条约的国家,相对安全一些,但是并非绝对。两国通过刑事或者司法协作,有些情况下即使没有引渡条约,也有可能将犯罪嫌疑人交由他国审理。邢钢副教授也指出,如果没有签订引渡协定,依据互惠原则也可进行引渡,引渡的条件和手续依据被请求国法律。

除了引渡条约,美国的影响力不可忽视,避难法专家马萨罗认为,如果是美国想得到的人,哪个国家敢冒如此风险?”
引渡是不可能的了,最后一句话最不中听,美国想得到的人别人就不敢收留了?把兔子毛熊太不放在眼里了。
那铁定不能引渡遣返了……引渡遣返条例里貌似规定唯独不能判死刑……鹰酱自己规定的……
除了引渡条约,美国的影响力不可忽视,避难法专家马萨罗认为,如果是美国想得到的人,哪个国家敢冒如此风险
除了引渡条约,美国的影响力不可忽视,避难法专家马萨罗认为,如果是美国想得到的人,哪个国家敢冒如此风险
厄瓜多尔看来不是国家。
当然你可以说,MD不想要阿桑奇,呵呵。
美国说他可能是中国间谍,他跟进提出冰岛避难,这应该是一步一步的攻防战术。谁还好说是中国间谍?
申请避难成功,他在冰岛就具有政治难民身份,应该能保证不被遣返,申请不成功,反正还在香港呆着,暂时也没损失。
潜望镜 发表于 2013-6-20 11:42
美国说他可能是中国间谍,他跟进提出冰岛避难,这应该是一步一步的攻防战术。谁还好说是中国间谍?
申请避 ...
    我有个疑问 他到冰岛后就能保证性命完全吗?
只要他留在香港就不可能被引渡,香港就没有叛国罪一说,而且他的行为并没有泄露具体的隐私信息
说好的人权普世民主自由呢?人家小斯只是说出真相就被扣上卖国犯罪等帽子。。。现在还放话处决人家美畜你家的节操掉哪了?那些为美摇旗呐喊的GZJY们的脸呢?


美国是人权民主自由的风向标灯塔指南针指北针航向标北极星标兵楷模模范范本本初子午线哪!
目前这一招可得亦步亦趋滴好好学学!
不许说真相!说真相砍头!
不过我已经替某些人想好对策了: 我们没说真相!我们一直在说谎造谣!不能砍头!

美国是人权民主自由的风向标灯塔指南针指北针航向标北极星标兵楷模模范范本本初子午线哪!
目前这一招可得亦步亦趋滴好好学学!
不许说真相!说真相砍头!
不过我已经替某些人想好对策了: 我们没说真相!我们一直在说谎造谣!不能砍头!
邪道基督 发表于 2013-6-20 11:44
我有个疑问 他到冰岛后就能保证性命完全吗?
估计是会被洗地
香港就没有叛国罪一说,
==================
谁告诉你的?回归後,所有法例中"女皇"自动改成"中国政府"。

章:        200  
標題:        《刑事罪行條例》        憲報編號:       
條:        2        條文標題:        叛逆        版本日期:        30/06/199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任何人有下述行為,即屬叛逆─
(a) 殺死或傷害女皇陛下,或導致女皇陛下身體受傷害,或禁錮女皇陛下,或限制女皇陛下的活動;
(b) 意圖作出(a)段所述的作為,並以公開的作為表明該意圖;
(c) 向女皇陛下發動戰爭─
(i) 意圖廢除女皇陛下作為聯合王國或女皇陛下其他領土的君主稱號、榮譽及皇室名稱;或
(ii) 旨在以武力或強制手段強迫女皇陛下改變其措施或意見,或旨在向國會或任何英國屬土的立法機關施加武力或強制力,或向其作出恐嚇或威嚇;
(d) 鼓動外國人以武力入侵聯合王國或任何英國屬土;
(e) 以任何方式協助與女皇陛下交戰的公敵;或
(f) 與他人串謀作出(a)或(c)段所述的事情。
(2) 任何人叛逆,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終身監禁。 (由1993年第24號第2條修訂)
谁答应引渡就等于谁杀害了斯诺登,自己考虑去吧。
要维护斯诺登的人权!
美国政府不是说人权大于主权嘛。


美帝如果处决棱镜哥,其实有好处。

可以让其鼓吹的兹有闵煮那套在海外彻底破产。

以后高呼一声棱镜哥如何如何,就让各种美分、公知和jy一块闭嘴。

美帝如果处决棱镜哥,其实有好处。

可以让其鼓吹的兹有闵煮那套在海外彻底破产。

以后高呼一声棱镜哥如何如何,就让各种美分、公知和jy一块闭嘴。
美国人权自由就是笑话,说出黑暗面居然要被暗杀?
一群屁股都坐歪的家伙,斯诺顿是什么人,是货真价实的美国间谍,虽然没有证据说明斯诺顿参与对中国数千次的黑客行动,但是他知道,这样的家伙我们安安就该抓起来审问,榨干了,和美帝交换我们有用的情报人员,这才是最有利,也最有价值的方案,坐看斯诺顿离开香港,真是不知道我朝情报人员到底还有没有职业操守,无论斯诺顿的最终结果是什么,美帝照样黑我朝,美帝依然会对我朝该做什么做什么,既然如此,你做初一,就别怪我做十五。
邪道基督 发表于 2013-6-20 11:44
我有个疑问 他到冰岛后就能保证性命完全吗?
事情已经闹这么大了,如果他真死了,不管是意外还是谋杀,不管是MD杀的还是谁杀的,你觉地MD能洗清嫌疑吗?如果嫌疑洗不清,MD国内民意要沸腾了——ZF谋杀本国公民。这对欧美国家的ZF是大忌。
在香港混吧,晚年去大陆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