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人虚开亿元发票被公诉 曾谎称收购美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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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商人虚开亿元发票被公诉 曾谎称收购美银行

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3年06月14日 14:52

今年43岁的林春平是温州市瓯海区泽雅人,系温州春平丽泰米业有限公司、温州双频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因谎称自己斥资6千万美元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而一度名声大噪。

  据现代金报报道,收购美国银行谎言的“吹牛大王”林春平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昨日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今年43岁的林春平是温州市瓯海区泽雅人,系温州春平丽泰米业有限公司、温州双频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因谎称自己斥资6千万美元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而一度名声大噪。

  去年5月,林春平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潜逃。同年6月9日,在广东珠海警方协助下,温州警方在珠海某公寓将林春平抓获。同年6月10日被刑事拘留,7月17日被依法逮捕。涉案的6名公司高管、财务、出纳和中介亦于同日被批捕。

  在温州,林春平这个名字几乎是家喻户晓。2011年底,林春平在某报纸刊登广告为自己“收购”的美国银行招聘员工。自此,林春平从一个卖米的商人摇身变成了“神话”。但质疑很快就来,所谓的购买银行案只是一个精心策划的骗局,林春平的“神话”变成一个笑话。

  2012年3月,林春平在公司办公室接受一众媒体采访时,声称自己收购银行一事千真万确。但面对媒体质疑,他无法出示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收购合同等相关材料。面对媒体的追问,林春平先是沉默不语,随后便从包里掏出一叠美元,扔在办公桌上大声说道:“不就收购个银行,有钱就行。我太有钱了,随便出门就带这么多美元。”谎言被揭穿后,林春平辞去仅当了70来天的温州市政协委员一职。

  面对网友“林春平曾坐过牢”的爆料,当时的林春平曾信誓旦旦地表示:“这些都是子虚乌有的。我已经和律师联系了,我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而在昨天的庭审现场,林春平承认其在1997年曾因信用卡诈骗罪被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

  昨日的审判庭上,公诉人指控,2011年7月至去年5月,林春平利用其设立的温州春平丽泰米业有限公司、温州哈同商贸有限公司、温州双频实业有限公司、温州中寿进出口有限公司、温州唐古实业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为赚取4%~6%的开票手续费,指使被告人(其公司员工)李某、徐某、程某、余某,在没有货物销售的情况下,向全国315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26份,价税合计为约5.2亿元,税额合计为7600多万元。

  为了弥补进项抵扣,林春平又指使被告人胡某在辽宁省锦州市设立锦州中富农产品有限公司,并从该公司为温州春平丽泰米业有限公司和温州双频实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563份,价税合计为6200多万元,税额合计为720多万元。

  此外,林春平又购买海关完税凭证(经鉴定,系伪造)137份用于抵扣,海关完税凭证价税合计为8.5亿多元,抵扣税额为1.1亿多元。两项进项虚开税款合计约为1.2亿元。

  面对指控,林春平提出两点:第一,他认罪,也服罪。第二,他认为不是他个人犯罪,而是单位犯罪。“这个事情一看就知道。就好像今天下雨,大家一看天气就知道。”林春平说道。

  据了解,依刑法第205条和第212条之规定,自然人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最高刑为死刑;单位犯此罪的,单位主管人员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http://finance.caijing.com.cn/2013-06-14/112907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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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于财经网 2013年06月14日 14:52

今年43岁的林春平是温州市瓯海区泽雅人,系温州春平丽泰米业有限公司、温州双频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因谎称自己斥资6千万美元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而一度名声大噪。

  据现代金报报道,收购美国银行谎言的“吹牛大王”林春平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昨日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今年43岁的林春平是温州市瓯海区泽雅人,系温州春平丽泰米业有限公司、温州双频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因谎称自己斥资6千万美元收购美国大西洋银行而一度名声大噪。

  去年5月,林春平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潜逃。同年6月9日,在广东珠海警方协助下,温州警方在珠海某公寓将林春平抓获。同年6月10日被刑事拘留,7月17日被依法逮捕。涉案的6名公司高管、财务、出纳和中介亦于同日被批捕。

  在温州,林春平这个名字几乎是家喻户晓。2011年底,林春平在某报纸刊登广告为自己“收购”的美国银行招聘员工。自此,林春平从一个卖米的商人摇身变成了“神话”。但质疑很快就来,所谓的购买银行案只是一个精心策划的骗局,林春平的“神话”变成一个笑话。

  2012年3月,林春平在公司办公室接受一众媒体采访时,声称自己收购银行一事千真万确。但面对媒体质疑,他无法出示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收购合同等相关材料。面对媒体的追问,林春平先是沉默不语,随后便从包里掏出一叠美元,扔在办公桌上大声说道:“不就收购个银行,有钱就行。我太有钱了,随便出门就带这么多美元。”谎言被揭穿后,林春平辞去仅当了70来天的温州市政协委员一职。

  面对网友“林春平曾坐过牢”的爆料,当时的林春平曾信誓旦旦地表示:“这些都是子虚乌有的。我已经和律师联系了,我会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而在昨天的庭审现场,林春平承认其在1997年曾因信用卡诈骗罪被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

  昨日的审判庭上,公诉人指控,2011年7月至去年5月,林春平利用其设立的温州春平丽泰米业有限公司、温州哈同商贸有限公司、温州双频实业有限公司、温州中寿进出口有限公司、温州唐古实业有限公司等五家公司,为赚取4%~6%的开票手续费,指使被告人(其公司员工)李某、徐某、程某、余某,在没有货物销售的情况下,向全国315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226份,价税合计为约5.2亿元,税额合计为7600多万元。

  为了弥补进项抵扣,林春平又指使被告人胡某在辽宁省锦州市设立锦州中富农产品有限公司,并从该公司为温州春平丽泰米业有限公司和温州双频实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563份,价税合计为6200多万元,税额合计为720多万元。

  此外,林春平又购买海关完税凭证(经鉴定,系伪造)137份用于抵扣,海关完税凭证价税合计为8.5亿多元,抵扣税额为1.1亿多元。两项进项虚开税款合计约为1.2亿元。

  面对指控,林春平提出两点:第一,他认罪,也服罪。第二,他认为不是他个人犯罪,而是单位犯罪。“这个事情一看就知道。就好像今天下雨,大家一看天气就知道。”林春平说道。

  据了解,依刑法第205条和第212条之规定,自然人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最高刑为死刑;单位犯此罪的,单位主管人员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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