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所有慈善基金会都不得从捐款中提取自身营运费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8:09:03


这两天。红会和壹基金又制造了不少口水。我也来凑下热闹。
我的建议是,所有基金会。无论国有私营,统统应该做到捐款专用,均不得从中抽头。对于国有慈善机构。应该是将其运营管理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采用平时小编制,有事忙不过来临时从其他国家机关(如卫生部、财政部)抽调或请义工的人员管理方式。这在法理上也说的通。公民向国有慈善机构捐款,本质上还是减少了ZF的负担,不应该让公司的善心既帮ZF办事,又帮ZF养人吧。

对于私营基金也一样,你既然有这善心,那请你做到自己养活你自己的基金会,要么你组织一帮义工,这也最起码的要求了,如何做不到这点,就不能证明你不是别有所图。


补充几点:
1、有网友指出,让国家机构管理善款的管理运营费。是否会增加纳税人额外负担?我的答案是这一负担是可以避免的,我国现在的政府机构,平时是储备了大量工作动力的(也就是养了很多闲人。算就不是闲是,很多每天也没八小时的活好做),只要在需要时稍加整顿,管理一下捐款根本不是问题,所以绝不充许借此为名增加纳税人的额外负担。只要挖掘自身营运潜力即可(还是昨时性的)。

2、我承认私营慈善组织存在必要性。它们是慈善事业的良好补充,尤其在点对点的直接慈善上有着国家机构难比的效率,而正因为这样,才要保证私营慈善组织的规范发展。而让其自行承担运营费用就是个良好的切入点,首先,花自己的钱才心痛,让基金会老板自掏腰包。才能拥有量最高的管理效益。其次,会让国人民更加放心的捐款,绝大多数的国人都更希望自己的善款不被截流,不提取管理费会让增加大家捐款积极性。再次,会形成良性的退出机制和规模限制。你有多大能力你就做大大的慈善,玩不转了就合理退出,不要为名所累,硬撑着搞个身败名裂

3、不针对在私营慈善组织里的打工者,付出劳动自然就要工钱,在地打工都是这样理,何况做的还是好事。

4、可以对私营慈善指定捐助管理费。这是捐款者个人的事,但此费用应该单列。它的性质,是否可以免税等等,需要另议(说白了就是我没想好)

5、就是针对私营慈善基会的老板们,办慈善。你们可以在避税、广告效益(比如某凉茶)等储多方面获利,就放过这点可怜的管理费吧

这两天。红会和壹基金又制造了不少口水。我也来凑下热闹。
我的建议是,所有基金会。无论国有私营,统统应该做到捐款专用,均不得从中抽头。对于国有慈善机构。应该是将其运营管理费纳入财政预算,并采用平时小编制,有事忙不过来临时从其他国家机关(如卫生部、财政部)抽调或请义工的人员管理方式。这在法理上也说的通。公民向国有慈善机构捐款,本质上还是减少了ZF的负担,不应该让公司的善心既帮ZF办事,又帮ZF养人吧。

对于私营基金也一样,你既然有这善心,那请你做到自己养活你自己的基金会,要么你组织一帮义工,这也最起码的要求了,如何做不到这点,就不能证明你不是别有所图。


补充几点:
1、有网友指出,让国家机构管理善款的管理运营费。是否会增加纳税人额外负担?我的答案是这一负担是可以避免的,我国现在的政府机构,平时是储备了大量工作动力的(也就是养了很多闲人。算就不是闲是,很多每天也没八小时的活好做),只要在需要时稍加整顿,管理一下捐款根本不是问题,所以绝不充许借此为名增加纳税人的额外负担。只要挖掘自身营运潜力即可(还是昨时性的)。

2、我承认私营慈善组织存在必要性。它们是慈善事业的良好补充,尤其在点对点的直接慈善上有着国家机构难比的效率,而正因为这样,才要保证私营慈善组织的规范发展。而让其自行承担运营费用就是个良好的切入点,首先,花自己的钱才心痛,让基金会老板自掏腰包。才能拥有量最高的管理效益。其次,会让国人民更加放心的捐款,绝大多数的国人都更希望自己的善款不被截流,不提取管理费会让增加大家捐款积极性。再次,会形成良性的退出机制和规模限制。你有多大能力你就做大大的慈善,玩不转了就合理退出,不要为名所累,硬撑着搞个身败名裂

3、不针对在私营慈善组织里的打工者,付出劳动自然就要工钱,在地打工都是这样理,何况做的还是好事。

4、可以对私营慈善指定捐助管理费。这是捐款者个人的事,但此费用应该单列。它的性质,是否可以免税等等,需要另议(说白了就是我没想好)

5、就是针对私营慈善基会的老板们,办慈善。你们可以在避税、广告效益(比如某凉茶)等储多方面获利,就放过这点可怜的管理费吧
支持

lz说的是支,我补充一点收

如果100个捐赠者通过3种途径,捐献了1000元

每个人只知道自己的途径和钱数,那么总的统计数字只有慈善组织知道

那么怎么保证慈善组织统计收到1000元是正确的呢?如果他收到1000,就说500,怎么监督?


支持

lz说的是支,我补充一点收


机打防伪收据,自己可以在网络信息库查询到自己的收据信息,收据和信息库由财税部门或者银行监管。

外加第三方抽查审计。


红会不是政府组织,而是国际非政府组织! 红十字会由于成立于战争时期,所以它的核心精神要求便是!“中立”于政治之外、“独立”于政府之外! 红会接受所在国政府监督,但不属于所在国政府经营!  

政府官方的救助单位是民政部! 所以本人前天说捐款,要么私人对人,或对户,如果找不到渠道就民政部!

红会不是政府组织,而是国际非政府组织! 红十字会由于成立于战争时期,所以它的核心精神要求便是!“中立”于政治之外、“独立”于政府之外! 红会接受所在国政府监督,但不属于所在国政府经营!  

政府官方的救助单位是民政部! 所以本人前天说捐款,要么私人对人,或对户,如果找不到渠道就民政部!
楼主开玩笑呢,如果不能花捐款,人家干吗要搞NGO啊
国际惯例,欧美那些NGO的运营费用至少要抽取30%
深墨绿 发表于 2013-4-23 16:25
楼主开玩笑呢,如果不能花捐款,人家干吗要搞NGO啊
国际惯例,欧美那些NGO的运营费用至少要抽取30%
那就我们自己建立运营费用为0的慈善组织

深墨绿 发表于 2013-4-23 16:25
楼主开玩笑呢,如果不能花捐款,人家干吗要搞NGO啊
国际惯例,欧美那些NGO的运营费用至少要抽取30%
有钱人,搞一个大慈善基金组织,然后任命一帮自己家的人做主要管理人员,干嘛? 避税呗! :D
aircity 发表于 2013-4-23 16:22
机打防伪收据,自己可以在网络信息库查询到自己的收据信息,收据和信息库由财税部门或者银行监管。

...
那就是说捐赠途径必须是已经在监督之下的了

比如,相同面额的类似发票,独立于慈善组织的支付宝的数据库保存数据

如果能给保证每个途径都在第三方的监督下,那也可以
忙碌的蚂蚁3 发表于 2013-4-23 16:23
红会不是政府组织,而是国际非政府组织! 红十字会由于成立于战争时期,所以它的核心精神要求便是!“中立” ...

我们的红十字会正式员工是公务员序列

搞一个大慈善基金组织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3-4-23 16:35
貌似我们的红十字会正式员工是公务员序列
外国也有呀!政府人员任职红会职务!貌似你不知?
忙碌的蚂蚁3 发表于 2013-4-23 16:23
红会不是政府组织,而是国际非政府组织! 红十字会由于成立于战争时期,所以它的核心精神要求便是!“中立” ...
你说的还真是个问题,由政府向红会“捐款”,专门用于红会的营运管理支出,并以“捐款方”的身方对红会的财务情况加以监管,并由此“建议”红会做出相应的人员调整如何?

当然。我们官方慈善机构也不止红会这一家
fatwildcat 发表于 2013-4-23 16:36
你说的还真是个问题,由政府向红会“捐款”,专门用于红会的营运管理支出,并以“捐款方”的身方对红会的 ...
先纠正,红会是红会的官方,是政府承认的组织,但不是政府的官方,
忙碌的蚂蚁3 发表于 2013-4-23 16:36
外国也有呀!政府人员任职红会职务!貌似你不知?
我只知道国外红会高层是由政府或议会任命,具体工作人员是否吃皇粮 还真不太清楚
忙碌的蚂蚁3 发表于 2013-4-23 16:37
先纠正,红会是红会的官方,是政府承认的组织,但不是政府的官方,
算了、太绕了。这种文字游戏还是让真正的政治局去费神吧,我还是捐给民政部吧
任何不受管理费的慈善组织是不可能做到常态化和持续化的。 管理,本身就是有成本的。

我们所要做的是剔除管理不善、不透明,而不是否定管理的成本,不得不说这太幼稚了。
费用不是问题,关键在于公开账目,受所有人监督。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3-4-23 16:41
我只知道国外红会高层是由政府或议会任命,具体工作人员是否吃皇粮 还真不太清楚

任职,不好讲任命,  :D
忙碌的蚂蚁3 发表于 2013-4-23 16:44
任职,不好讲任命,
你说反了吧,我印象当中他们还真是任命,工钱从红会出,而非任职
兼职的另当别论
fatwildcat 发表于 2013-4-23 16:41
算了、太绕了。这种文字游戏还是让真正的政治局去费神吧,我还是捐给民政部吧
有费用我也认呀,不是我黑他们,我朋友的表弟娶了一个老婆,他老爹在XX工作,结婚时给我朋友的表弟买了一辆20来万的车! 他多少工资咱不好说! 但根据我们当地的情况,也算出手阔气的了!

我有钱烧的荒呀! × 想骂人
cd1 发表于 2013-4-23 16:42
费用不是问题,关键在于公开账目,受所有人监督。
费用还真就是问题,而且就国人的习惯而言,是非常反感自己的善款被挪用的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3-4-23 16:50
你说反了吧,我印象当中他们还真是任命,工钱从红会出,而非任职
兼职的另当别论


任职,的确是,因为红会必须同意他才能担任红会的职务,虽然红会的同意可能有时候是必须的:D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3-4-23 16:50
你说反了吧,我印象当中他们还真是任命,工钱从红会出,而非任职
兼职的另当别论


任职,的确是,因为红会必须同意他才能担任红会的职务,虽然红会的同意可能有时候是必须的:D
max2006 发表于 2013-4-23 16:41
任何不受管理费的慈善组织是不可能做到常态化和持续化的。 管理,本身就是有成本的。

我们所要做的是剔除 ...
我就等这这个问题呢
第一,国有的慈善机构可以通过国家拨款来保证它的常态化和持续化
第二、私营的慈善机构如果做不到自已经养活自己那就请关门(记得关门之前请把善款结余捐给其他慈善机构)。连自己养活自己都做不到的私营机构,我们还如何指望它去真正的做慈善?
忙碌的蚂蚁3 发表于 2013-4-23 16:29
有钱人,搞一个大慈善基金组织,然后任命一帮自己家的人做主要管理人员,干嘛? 避税呗!
你说的避税的,那是私募的,钱就是人家的,避税与否是他和政府之间的事情,与公众无关

现在是说向公众募集资金
sgxrb2 发表于 2013-4-23 16:59
你说的避税的,那是私募的,钱就是人家的,避税与否是他和政府之间的事情,与公众无关

现在是说向公众 ...
私募是不是也需要接受政府备案和监督?

max2006 发表于 2013-4-23 16:41
任何不受管理费的慈善组织是不可能做到常态化和持续化的。 管理,本身就是有成本的。

我们所要做的是剔除 ...


每次活动物资全部投放,不储存

钱在银行里


人有事情就到,这个到不了那个到,没工资,全志愿

一切费用如油费志愿者出,换句话说,捐赠者就是志愿者,志愿者同时也是捐赠者

实际上,这是由捐赠者决定的,如果捐赠者只捐给运营费用为0的慈善组织,那么就只有运营费用为0的慈善组织存在


放开竞争,你做不到费用为0不见得别人做不到
max2006 发表于 2013-4-23 16:41
任何不受管理费的慈善组织是不可能做到常态化和持续化的。 管理,本身就是有成本的。

我们所要做的是剔除 ...


每次活动物资全部投放,不储存

钱在银行里


人有事情就到,这个到不了那个到,没工资,全志愿

一切费用如油费志愿者出,换句话说,捐赠者就是志愿者,志愿者同时也是捐赠者

实际上,这是由捐赠者决定的,如果捐赠者只捐给运营费用为0的慈善组织,那么就只有运营费用为0的慈善组织存在


放开竞争,你做不到费用为0不见得别人做不到
有一个核对账目的办法,就是国家专门印制一种纪念币,募捐专用,不能流通,只能收藏纪念。需要募捐的社团都可以向民政部免费申领,捐赠者领回等额的纪念币,民政部等社团退回多余的纪念币就自然知道募捐的总额了。这样就使社团无法隐瞒截留捐款,除非他特意去印制假的纪念币。
忙碌的蚂蚁3 发表于 2013-4-23 17:04
私募是不是也需要接受政府备案和监督?
我想了一下

觉得即便是向公众募集资金的,即便是运营费用为0的,也可能会涉及避税的问题


避税看来是绕不过去的了


忙碌的蚂蚁3 发表于 2013-4-23 16:23
红会不是政府组织,而是国际非政府组织! 红十字会由于成立于战争时期,所以它的核心精神要求便是!“中立” ...
你说的是国际红会,中国的红会不是那回事,就好象某教的爱国会,就不受某国的领导
huahuahuadadao 发表于 2013-4-23 17:34
你说的是国际红会,中国的红会不是那回事,就好象某教的爱国会,就不受某国的领导
上面已经有人说过了,这事国内外普遍得很, 推一推就那样
管理费用的问题可以用定向捐赠(即捐赠时指明就是给该组织做管理费用的)的方式解决。
深墨绿 发表于 2013-4-23 16:25
楼主开玩笑呢,如果不能花捐款,人家干吗要搞NGO啊
国际惯例,欧美那些NGO的运营费用至少要抽取30%
50都算良心了
私营基金会有几个不是为洗钱和避税开的,你这不是要他们命 ;P
上面只有忙碌的蚂蚁3 懂,楼主只有一腔纯情,我多说一句,什么叫利益引导?没有利益,光有荣誉,一大帮富翁真那么道德高尚么,我们学习雷锋多少年了,冒出几个?还有个老右居然黑他,真无法理解。。。。。。
50都算良心了
30%起,这是底价,上限在哪里就不清楚了,总不至于100%吧,呵呵
反正欧美的NGO花钱都很大方,我一朋友在英国的NGO打过工,他们老板出差包商务专机,住五星级酒店套房,还不都是从捐款里抽的
不过老外好像对此没什么意见啊,并不影响他们捐款的热情
福利帖?楼主大脑皮层挺光滑嘛
简单说,某基金会一年什么事也没做,人工费用为零,该财务审计了,费用谁出?


募款越多的基金会运营成本越高,然后办慈善办的越好发起人自己投入越大,最后基金会成功了发起人破产了,楼主高兴了。

这要是国家运营,就得纳税人为慈善运营掏成本费用,于是全体纳税人都被迫成了捐助人了。

楼主提这种主意前就不能好好想想可行性?

募款越多的基金会运营成本越高,然后办慈善办的越好发起人自己投入越大,最后基金会成功了发起人破产了,楼主高兴了。

这要是国家运营,就得纳税人为慈善运营掏成本费用,于是全体纳税人都被迫成了捐助人了。

楼主提这种主意前就不能好好想想可行性?
深墨绿 发表于 2013-4-23 18:54
30%起,这是底价,上限在哪里就不清楚了,总不至于100%吧,呵呵
反正欧美的NGO花钱都很大方,我一朋友在 ...
我觉得合理避税捎带着爱心不冲突
ppl 发表于 2013-4-23 19:24
我觉得合理避税捎带着爱心不冲突
中国没有遗产税,所以这东西才搞不好! :D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3-4-23 16:35
我们的红十字会正式员工是公务员序列
参公吧,这个也许该算群众团体。
不过人头费用貌似是财政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