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洋法庭否认仲裁中菲南海争端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3:13:38


中菲南海争端并未提交至国际海洋法法庭,而是遵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并在争端一方菲律宾的要求下,进入到争端解决机制之一的“仲裁”程序中。国际海洋法法庭主席也只是介入到仲裁庭成员的任命中,并不干涉之后的任何仲裁过程。
  国际海洋法法庭新闻官朱丽叶·芮塔(Julia Ritter)在3月31日发给本报的书面回复中做出了上述澄清,意指国际海洋法法庭并不执行仲裁,也并非强行仲裁。
  并非国际海洋法法院机制
  此前《环球时报》3月26日报道指,菲律宾单方面将南海争端提交国际海洋法法庭,而国际法庭欲“强行”仲裁南海争端。
  总部设在德国汉堡的国际海洋法法庭的书面回复中说:中菲南海争端并没有提交至国际海洋法法庭,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附件七的规定下,菲律宾提起仲裁程序。因此,此案将由为此组成的仲裁庭来处理。
  中菲皆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签约国。《公约》设有四种争端解决机制,分别是: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国际法院,《公约》附件七规定的“仲裁”程序,《公约》附件八规定的“特别仲裁”程序。
  菲律宾即是根据《公约》附件七发起的仲裁机制,并非国际海洋法法院机制。新闻官朱丽叶·芮塔对本报说,在此案没有进入《公约》其他争端解决机制前,国际海洋法法庭不能就此置评。
  主席的确“介入”仲裁庭成员任命
  不过,国际海洋法法庭向本报确认,在菲律宾的要求和遵照《公约》具体条款下,海洋法法庭主席、法官柳井俊二(Shunji Yanai)的确“介入”到仲裁庭成员的任命程序中。
  书面回复中解释说,原则上,在《公约》附件七的规定下,仲裁庭五名成员的任命是由争端方来进行的。双方有权利来任命一位代表自己选择的仲裁庭成员,其余三位成员也是在双方的同意下任命。国际海洋法法庭说,尽管如此,如果一方没有任命一位或者其他仲裁庭成员,另一方可以要求国际海洋法法庭主席来任命。在《公约》的要求下,国际海洋法法庭主席需对这种要求做出反应,并实行任命权力的职能。
  菲律宾媒体GMA News 3月25日报道说,柳井俊二已任命波兰籍法官斯坦尼洛夫·帕夫拉克(Stanislaw Pawlak)为代表中国的仲裁庭成员。
  由于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马克卿2月19日退回了菲方就中菲南海争端提请国际仲裁的通知,按照《公约》规定,柳井俊二作为国际海洋法法庭主席有权任命仲裁庭成员。代表菲方的仲裁庭成员是德国籍法官吕迪格·沃尔夫鲁姆(Rudiger Wolfrum)。
  不过,新闻官朱丽叶·芮塔澄清说,此项任命职能是由现任主席来执行,并不是由国际海洋法法庭来执行。仲裁庭成员一经任命完成,国际海洋法法庭主席将不再介入到任何仲裁过程中。
  朱丽叶·芮塔说,在菲律宾提起的此项仲裁中,中国没有任命仲裁庭成员。在菲律宾的要求下,国际海洋法法庭主席与双方磋商后,开始任命仲裁庭成员。《环球时报》报道说,在接下来的30天内,柳井俊二将任命仲裁庭其余三名成员。
  这份书面回复中补充说,主席与双方都沟通过对仲裁庭成员的任命。国际海洋法法庭既不会公布仲裁庭成员姓名,也不会在五名仲裁庭成员都任命完毕之前,对外界针对这些任命的猜测做出回应。
  《环球时报》引述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邢广梅的话说:法庭(仲裁庭)成立后,不管另一方是否参与,法庭都会做出对双方有约束力的仲裁结果。
  特派记者 陆振华 布鲁塞尔报道http://info.3g.qq.com/g/s?sid=AS0euL8mZkiyFOtlOEWec5jo&icfa=infocenter&aid=news_ss&id=news_20130403000018&pos=news_infocentertt&

中菲南海争端并未提交至国际海洋法法庭,而是遵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并在争端一方菲律宾的要求下,进入到争端解决机制之一的“仲裁”程序中。国际海洋法法庭主席也只是介入到仲裁庭成员的任命中,并不干涉之后的任何仲裁过程。
  国际海洋法法庭新闻官朱丽叶·芮塔(Julia Ritter)在3月31日发给本报的书面回复中做出了上述澄清,意指国际海洋法法庭并不执行仲裁,也并非强行仲裁。
  并非国际海洋法法院机制
  此前《环球时报》3月26日报道指,菲律宾单方面将南海争端提交国际海洋法法庭,而国际法庭欲“强行”仲裁南海争端。
  总部设在德国汉堡的国际海洋法法庭的书面回复中说:中菲南海争端并没有提交至国际海洋法法庭,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附件七的规定下,菲律宾提起仲裁程序。因此,此案将由为此组成的仲裁庭来处理。
  中菲皆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签约国。《公约》设有四种争端解决机制,分别是: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国际法院,《公约》附件七规定的“仲裁”程序,《公约》附件八规定的“特别仲裁”程序。
  菲律宾即是根据《公约》附件七发起的仲裁机制,并非国际海洋法法院机制。新闻官朱丽叶·芮塔对本报说,在此案没有进入《公约》其他争端解决机制前,国际海洋法法庭不能就此置评。
  主席的确“介入”仲裁庭成员任命
  不过,国际海洋法法庭向本报确认,在菲律宾的要求和遵照《公约》具体条款下,海洋法法庭主席、法官柳井俊二(Shunji Yanai)的确“介入”到仲裁庭成员的任命程序中。
  书面回复中解释说,原则上,在《公约》附件七的规定下,仲裁庭五名成员的任命是由争端方来进行的。双方有权利来任命一位代表自己选择的仲裁庭成员,其余三位成员也是在双方的同意下任命。国际海洋法法庭说,尽管如此,如果一方没有任命一位或者其他仲裁庭成员,另一方可以要求国际海洋法法庭主席来任命。在《公约》的要求下,国际海洋法法庭主席需对这种要求做出反应,并实行任命权力的职能。
  菲律宾媒体GMA News 3月25日报道说,柳井俊二已任命波兰籍法官斯坦尼洛夫·帕夫拉克(Stanislaw Pawlak)为代表中国的仲裁庭成员。
  由于中国驻菲律宾大使马克卿2月19日退回了菲方就中菲南海争端提请国际仲裁的通知,按照《公约》规定,柳井俊二作为国际海洋法法庭主席有权任命仲裁庭成员。代表菲方的仲裁庭成员是德国籍法官吕迪格·沃尔夫鲁姆(Rudiger Wolfrum)。
  不过,新闻官朱丽叶·芮塔澄清说,此项任命职能是由现任主席来执行,并不是由国际海洋法法庭来执行。仲裁庭成员一经任命完成,国际海洋法法庭主席将不再介入到任何仲裁过程中。
  朱丽叶·芮塔说,在菲律宾提起的此项仲裁中,中国没有任命仲裁庭成员。在菲律宾的要求下,国际海洋法法庭主席与双方磋商后,开始任命仲裁庭成员。《环球时报》报道说,在接下来的30天内,柳井俊二将任命仲裁庭其余三名成员。
  这份书面回复中补充说,主席与双方都沟通过对仲裁庭成员的任命。国际海洋法法庭既不会公布仲裁庭成员姓名,也不会在五名仲裁庭成员都任命完毕之前,对外界针对这些任命的猜测做出回应。
  《环球时报》引述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邢广梅的话说:法庭(仲裁庭)成立后,不管另一方是否参与,法庭都会做出对双方有约束力的仲裁结果。
  特派记者 陆振华 布鲁塞尔报道http://info.3g.qq.com/g/s?sid=AS0euL8mZkiyFOtlOEWec5jo&icfa=infocenter&aid=news_ss&id=news_20130403000018&pos=news_infocentertt&
狒狒洗洗早点睡吧,还是多想想香蕉的销量吧
还等着看好戏呢,一旦仲裁说不定中业岛也到手了,现在反而没什么借口了
切 没戏看了!
垃圾货色,(ˇˍˇ) 想~和我鳖o(>﹏<)o玩还嫩了点!
始作俑者是谁?
仲么不玩,亲,加油哦
老子刚脱了裤子,乃说不准备玩?
菲佣怎么看?玩联合国?撞枪口么
法庭(仲裁庭)成立后,不管另一方是否参与,法庭都会做出对双方有约束力的仲裁结果。”是什么意思~?这不还是要仲裁吗~~?
再给力点,兔子就有借口去找中业岛了
记者、小编应该搞清楚再报道,免得误导。
邢广梅 的话说:法庭(仲裁庭) 成立后,不管另一方是否 参与,法庭都会做出对双 方有约束力的仲裁结果。——有约束力个屁!那个姓邢的是不是“公知”啊?

白毛粽子 发表于 2013-4-3 22:50
还是没看明白~~向各位大神请教~~国际法庭不仲裁~~仲裁庭可以仲裁~?还有最后这句话“法庭(仲裁庭)成立后, ...


红字部分是环球时报引述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邢广梅的话,不是本文的观点
白毛粽子 发表于 2013-4-3 22:50
还是没看明白~~向各位大神请教~~国际法庭不仲裁~~仲裁庭可以仲裁~?还有最后这句话“法庭(仲裁庭)成立后, ...


红字部分是环球时报引述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邢广梅的话,不是本文的观点
白毛粽子 发表于 2013-4-3 22:50
还是没看明白~~向各位大神请教~~国际法庭不仲裁~~仲裁庭可以仲裁~?还有最后这句话“法庭(仲裁庭)成立后, ...
成立的是仲裁庭,不是法庭。
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看来这个法庭还是聪明,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
小兔子歪歪 发表于 2013-4-3 23:01
看来这个法庭还是聪明,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
都被这个记者误导了,实际上诉讼程序一直在进行。
都被这个记者误导了,实际上诉讼程序一直在进行。
国际海洋法庭虽不“介入”仲裁程序,但是还是由国际海洋法庭成立的“仲裁厅”执行仲裁程序,这实际上还是国际海洋法庭已经介入了。

@che che大我的这个观点对吗?
白毛粽子 发表于 2013-4-3 22:50
还是没看明白~~向各位大神请教~~国际法庭不仲裁~~仲裁庭可以仲裁~?还有最后这句话“法庭(仲裁庭)成立后, ...
国际法庭:兔子,你..你别看我没打你就以我不敢打你了!
兔子:该干嘛干嘛,快下班回家吧.你老婆跟人跑了.
不种菜了?擦,太失望了啊,主子后台不给力啊,不过也可能是看出这种菜对兔子来说连擦屁股纸都不如,就不必自己毁自己声望了。
白毛粽子 发表于 2013-4-3 22:50
还是没看明白~~向各位大神请教~~国际法庭不仲裁~~仲裁庭可以仲裁~?还有最后这句话“法庭(仲裁庭)成立后, ...
是某个NC国内砖家的说法
千年冰剑 发表于 2013-4-3 23:13
国际海洋法庭虽不“介入”仲裁程序,但是还是由国际海洋法庭成立的“仲裁厅”执行仲裁程序,这实际上还是 ...
仲裁程序一直在走,中国要迫使这个程序中断。
兔子:俺是不是也学学白头鹰不交会费玩玩!
狗被主子拉住了绳子..


由日本法庭庭长来任命法官成员本身就显失公平。因为日本同中国存在海洋权益纠纷,基于利益回避原则,日本庭长不应以任何形式插手和中国利益有关的案件。

这么一任命,中国存在被坑的可能,法庭还能说自己公平,值得信任吗?

由日本法庭庭长来任命法官成员本身就显失公平。因为日本同中国存在海洋权益纠纷,基于利益回避原则,日本庭长不应以任何形式插手和中国利益有关的案件。

这么一任命,中国存在被坑的可能,法庭还能说自己公平,值得信任吗?
狒狒再闹下去,连香蕉皮恐怕都未必能分到了。

che 发表于 2013-4-3 23:27
仲裁程序一直在走,中国要迫使这个程序中断。

che大,中国现在有具体的办法了吗?che大,确实这个记者有误导之嫌,海洋法庭虽说不仲裁,可是仲裁厅可是由它成立的啊。正如你说这个程序一直在走
che 发表于 2013-4-3 23:27
仲裁程序一直在走,中国要迫使这个程序中断。

che大,中国现在有具体的办法了吗?che大,确实这个记者有误导之嫌,海洋法庭虽说不仲裁,可是仲裁厅可是由它成立的啊。正如你说这个程序一直在走
白毛粽子 发表于 2013-4-3 22:50
还是没看明白~~向各位大神请教~~国际法庭不仲裁~~仲裁庭可以仲裁~?还有最后这句话“法庭(仲裁庭)成立后, ...
就是法庭是执行法律的,而仲裁庭是提供建设性意见的
例如:商户A侵犯了商户B的商标,工商部门仲裁商户A侵权,但如果商户B要求商户A对其进行违法行为要求赔偿,就得法院说了算,法院不受理,这事就不了了之了,就算工商部门仲裁了也无济于事
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这个文章等于没说,国际海洋法庭根本没有否认总裁,这个事的重点是国际海洋法庭本身执行仲裁就是非法,中国不接受任何涉及领土的条款,中国要做的主动介入,对国际法庭施加压力,迫使其放弃仲裁,以免日后仲裁结果出来,即使没有约束力,也会造成我们在国际舆论上的被动,另外日本人的参与中裁不具备公正基础也可以是一个我们对国际宣传的重点。
白毛粽子 发表于 2013-4-3 22:50
还是没看明白~~向各位大神请教~~国际法庭不仲裁~~仲裁庭可以仲裁~?还有最后这句话“法庭(仲裁庭)成立后, ...
仲裁和审判是俩概念。  即便是后者,又能奈我何?
web123lai 发表于 2013-4-4 00:25
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这个不能退,我们干的很多事情就是以此为依据的
这篇文章意思是说,环球时报的记者就是一群法盲,鉴定完毕
《环球时报》引述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邢广梅的话说:法庭(仲裁庭)成立后,不管另一方是否参与,法庭都会做出对双方有约束力的仲裁结果。
解释啥啊,看不懂,绕来绕去。。。。
翻译有问题, 这个仲栽, 有约束力是什么意思
约束力就是提交安理会。由安理会决议经济制裁或军事打击。估计到安理会兔子会说,大家别麻烦了,交给我办了算。
《环球时报》引述海军军事学术研究所邢广梅的话说:法庭(仲裁庭)成立后,不管另一方是否参与,法庭都会做出对双方有约束力的仲裁结果。

介不似扯淡吗?
主权问题国际海洋法庭有管辖权吗?
web123lai 发表于 2013-4-4 00:25
退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这是迫不得已的一步吧,牵涉到的因素太多,不会轻易退出的
运用自己的影响力,让法庭中断诉讼程序并杜绝以后发生类似诉讼才是王道
可能要花点钱,但是没关系,回头找狒狒报销,让Y的香蕉和芒果烂在海上,我们海南岛的香蕉多买点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