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老祖宗的<十七禁 五十四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17:39:20
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其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其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其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其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其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其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其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其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其一:闻鼓不进,闻金不止,旗举不起,旗按不伏,此谓悖军,犯者斩之。  
其二:呼名不应,点时不到,违期不至,动改师律,此谓慢军,犯者斩之。  
其三:夜传刁斗,怠而不报,更筹违慢,声号不明,此谓懈军,犯者斩之。  
其四:多出怨言,怒其主将,不听约束,更教难制,此谓构军,犯者斩之。  

其五:扬声笑语,蔑视禁约,驰突军门,此谓轻军,犯者斩之。  
其六:所用兵器,弓弩绝弦,箭无羽镞,剑戟不利,旗帜凋弊,此谓欺军,犯者斩之。
其七:谣言诡语,捏造鬼神,假托梦寐,大肆邪说,蛊惑军士,此谓淫军,犯者斩之。  
其八:好舌利齿,妄为是非,调拨军士,令其不和,此谓谤军,犯者斩之。  

其九:所到之地,凌虐其民,如有逼**女,此谓奸军,犯者斩之。  
其十:窃人财物,以为己利,夺人首级,以为己功,此谓盗军,犯者斩之。  
其十一:军民聚众议事,私进帐下,探听军机,此谓探军,犯者斩之。  
其十二:或闻所谋,及闻号令,漏泄于外,使敌人知之,此谓背军,犯者斩之。

其十三:调用之际,结舌不应,低眉俯首,面有难色,此谓狠军,犯者斩之。  
其十四:出越行伍,搀前越后,言语喧哗,不遵禁训,此谓乱军,犯者斩之。  
其十五:托伤作病,以避征伐,捏伤假死,因而逃避,此谓诈军,犯者斩之。  
其十六:主掌钱粮,给赏之时阿私所亲,使士卒结怨,此谓弊军,犯者斩之。

其十七:观寇不审,探贼不详,到不言到,多则言少,少则言多,此谓误军,犯者斩之。
你以为真的做得到???~!
学历史不是你这样学的~!
偷偷的猫 发表于 2013-3-27 14:03
学历史不是你这样学的~!
你来说说怎么学?
raoxu0716 发表于 2013-3-27 14:13
你来说说怎么学?
你认为楼主所发这个真能执行到位么?
如果真的执行到位 军队就没人了~!
偷偷的猫 发表于 2013-3-27 14:15
你认为楼主所发这个真能执行到位么?
如果真的执行到位 军队就没人了~!
那要看哪支军队了~打起仗来不是小孩子过家家,你要卖队友队友就得先灭掉你~
偷偷的猫 发表于 2013-3-27 14:15
你认为楼主所发这个真能执行到位么?
如果真的执行到位 军队就没人了~!
法的精神体现在订立的律法上,存在的法律就有它的意义。
至于执法用法,是另外的考量。
你太抠字眼,格局小了。
raoxu0716 发表于 2013-3-27 14:17
那要看哪支军队了~打起仗来不是小孩子过家家,你要卖队友队友就得先灭掉你~
十七禁 五四斩是说着好听的 其中能执行到位一小部分就已经很不错了~!
小说里最常见的就是 死罪能免 活罪难饶
楼主这是来搞笑的么。制定这律条的你家老祖宗的军队还在么?被灭了几百年了!这是来嘲讽律条制定者么!
失传的天空 发表于 2013-3-27 14:19
法的精神体现在订立的律法上,存在的法律就有它的意义。
至于执法用法,是另外的考量。
你太抠字眼,格 ...
这东西说白了就是用来装B的~!
法律不是制定一些执行不到的东西~!
谁听说过临阵收妻的哪一个被执行军法了
十七禁 五四斩是说着好听的 其中能执行到位一小部分就已经很不错了~!
班超大神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抓大节即可
岳家军、戚家军表示都做到了。真正的王者之师。。当然把军纪这一条做到人类军队历史上最好的当之无愧的还是我人民解放军
洞庭客 发表于 2013-3-27 14:35
岳家军、戚家军表示都做到了。真正的王者之师。。当然把军纪这一条做到人类军队历史上最好的当之无愧的还是 ...
我记得谁说过古代军队出阵前能把一半兵士砍掉的,为主帅者就堪称当世名将。


  好难做到呀



这个风险太高了,想不死都难啊。
约、律、法都是是事前申明,明晰责任,以为预防。
事后追究,绳正赏罚,厘清罪责。
军队的整体素质和平时的训练教育很重要,真到了千钧一发的战场,才能执行!
classical 发表于 2013-3-27 14:24
小说里最常见的就是 死罪能免 活罪难饶
还有待罪立功呢
煞破狼 发表于 2013-3-27 14:37
我记得谁说过古代军队出阵前能把一半兵士砍掉的,为主帅者就堪称当世名将。
没被兵士哗变剁碎了,堪称神功盖世
煞破狼 发表于 2013-3-27 14:37
我记得谁说过古代军队出阵前能把一半兵士砍掉的,为主帅者就堪称当世名将。
再砍掉一半就可以遗臭万年了 顺便可以投奔敌军阵营;P
一般太长的规定,特别是古代,大家文化水平不高的情况下,没几个记得住的,,,写出来是一回事,战场上指挥是另一回事


秦王政、汉武帝、唐太宗、朱元璋等辈的时期做到不难,那时候他们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打仗,要做到跟用右手拿筷子吃饭一样简单。

到了近代,清八旗之所以败,并不主要是败在腐败、装备,也许相当大部分还要算上这个条令因为和平太久完全没办法做到了。

不要以为做不到,而是因为现在和平久了。去问问霍去病,卫青,李广,蒙恬,王翦,蒙骜这些人吧,他们会发笑的。

以当时的条件水平,这些军律其实很合理,哪一条犯了都会影响很大,那可是几万,几十万的没有指导员,没有政治宣讲车,没有高音喇叭,没有对讲机的低文化水平的兵。

秦王政、汉武帝、唐太宗、朱元璋等辈的时期做到不难,那时候他们除了吃饭睡觉就是打仗,要做到跟用右手拿筷子吃饭一样简单。

到了近代,清八旗之所以败,并不主要是败在腐败、装备,也许相当大部分还要算上这个条令因为和平太久完全没办法做到了。

不要以为做不到,而是因为现在和平久了。去问问霍去病,卫青,李广,蒙恬,王翦,蒙骜这些人吧,他们会发笑的。

以当时的条件水平,这些军律其实很合理,哪一条犯了都会影响很大,那可是几万,几十万的没有指导员,没有政治宣讲车,没有高音喇叭,没有对讲机的低文化水平的兵。
偷偷的猫 发表于 2013-3-27 14:15
你认为楼主所发这个真能执行到位么?
如果真的执行到位 军队就没人了~!
是么??????
这些不可能每条都斩,大多数都罪不致死


其实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斩的,通常是主帅一说“拖出辕门斩首”,就会有一群人跪下说“刀下留人,留他一命戴罪立功”,然后主帅就会顺水推舟说“看在众将士求情的份上饶他一命”。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然后打xx军棍,打到“菊花残,满地伤”就没跑的了。

其实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斩的,通常是主帅一说“拖出辕门斩首”,就会有一群人跪下说“刀下留人,留他一命戴罪立功”,然后主帅就会顺水推舟说“看在众将士求情的份上饶他一命”。不过死罪可免,活罪难逃,然后打xx军棍,打到“菊花残,满地伤”就没跑的了。
哪里数的出五十四斩?
哪里数的出五十四斩?
汗,每个逗号就是一斩
这些东西其实很笼统,给主帅留下了很大的自由裁量权。
做不做得到是后话,但是严格的标准先定下,那就是一种有效的约束。反之如果标准制定的时候就预留了很大弹性的话,那实际操作时就是一滩屎了
qilong0147 发表于 2013-3-27 21:04
汗,每个逗号就是一斩
看题不细,你会考不上大学。
反正评书上临阵收妻,没有杀的。
偷偷的猫 发表于 2013-3-27 14:15
你认为楼主所发这个真能执行到位么?
如果真的执行到位 军队就没人了~!
这也就是为啥是纪律严明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有传统的。这个不是做不做到的问题,而是建军思想问题。
snacas 发表于 2013-3-27 21:39
这也就是为啥是纪律严明的威武之师、文明之师,有传统的。这个不是做不做到的问题,而是建军思想问题。
不要拿现代和古代混为一谈
古代就根本没有威武之师 文明之师~!
国民革命军连坐法  1926年1月6日,在黄埔军校里,蒋介石将拟定好的《革命军连坐法》在黄埔学校宣布:
  校长: 蒋中正
  党代表:廖仲恺
  条文如左
  第一条
  本党以完成国民革命,实行三民主义为目的,各官兵应具牺牲精神,与敌方交战时,无论如何危险,不得临阵退却。
  第二条 本连坐法,即适用于战时临阵退却之官兵。
  第三条 连坐法之规定如左:
  一、班长同全班退,则杀班长。
  二、排长同全排退,则杀排长。
  三、连长同全连退,则杀连长。
  四、营长同全营退,则杀营长。
  五、团长同全团退,则杀团长。
  六、师长同全师退,则杀师长。
  七、军长亦如之。
  八、军长不退,而全军官兵皆退,以致军长阵亡,则杀军长所属之师长。
  九、师长不退,而全师官兵皆退,以致师长阵亡,则杀师长所属之团长。
  十、团长不退,而全团官兵皆退,以致团长阵亡,则杀团长所属之营长。
  十一、营长不退,而全营官兵皆退,以致营长阵亡,则杀营长所属之连长。
  十二、连长不退,而全连官兵皆退,以致连长阵亡,则杀连长所属之排长。
  十三、排长不退,而全排皆退,以致排长阵亡,则杀排长所属之班长。
  十四、班长不退,而全班皆退,以致班长阵亡,则杀全班兵卒。
  第四条 各级党代表亦适用本连坐法。
  第五条
  本连坐法自公布日施行。


老蒋的军队一样有连坐令,但效果嘛
寂寞的树 发表于 2013-3-27 21:38
反正评书上临阵收妻,没有杀的。
评书?

偷偷的猫 发表于 2013-3-27 14:15
你认为楼主所发这个真能执行到位么?
如果真的执行到位 军队就没人了~!
放你狗屁
yzbh 发表于 2013-3-27 21:49
放你狗屁
无知就不要秀下限~!
偷偷的猫 发表于 2013-3-27 14:15
你认为楼主所发这个真能执行到位么?
如果真的执行到位 军队就没人了~!
吹毛求疵,不求甚解。那你说说人类历史上哪条规定没人违反??按你这么说什么刑法全世界都不用要了,反正天天有人犯罪,还要刑法有个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