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方处罚烧树苗官员1000元称非故意纵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3 07:06:31
http://news.sina.com.cn/c/2013-03-23/023926615839.shtml

京华时报讯 (记者怀若谷 实习记者常鑫) 昨天,潢川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关于潢川县地税局工作人员致林地失火的情况说明》,称公安机关调查表明张灏等人没有纵火的主观故意,警方决定对引起火灾的主要责任人张灏处1000元罚款(已执行到位),责令张灏等人于3月31日前对过火林地重新造林,并依法赔偿蔡某经济损失。

  《情况说明》称,2013年1月19日(周六)16时20分,潢川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弋阳办事处王香铺村易营组林地失火。接警后,潢川县森林公安局立即安排民警赶赴现场。经调查,失火处为该村民组蔡某的退耕还林地,起火原因为潢川县地税局工作人员张灏等4人到野外拍照时点燃荒草,造成未成林造林地失火,面积为32.99亩。公安机关经对双方当事人和证人询问,并进行现场勘查和取证,表明张灏等人没有纵火的主观故意。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理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规定,过火未成林造林地面积4公顷(60亩)以上应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此规定,此案未达到刑事案件标准,应立为林业行政案件。根据《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44条规定,潢川县森林公安局决定对引起火灾的主要责任人张灏处1000元罚款(已执行到位),责令张灏等人于2013年3月31日前对过火林地重新造林,并依法赔偿蔡某经济损失。

  河南潢川官员拒就纵火案受访 要下属谎称其不在

http://news.sina.com.cn/c/2013-03-23/023926615839.shtml

京华时报讯 (记者怀若谷 实习记者常鑫) 昨天,潢川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关于潢川县地税局工作人员致林地失火的情况说明》,称公安机关调查表明张灏等人没有纵火的主观故意,警方决定对引起火灾的主要责任人张灏处1000元罚款(已执行到位),责令张灏等人于3月31日前对过火林地重新造林,并依法赔偿蔡某经济损失。

  《情况说明》称,2013年1月19日(周六)16时20分,潢川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弋阳办事处王香铺村易营组林地失火。接警后,潢川县森林公安局立即安排民警赶赴现场。经调查,失火处为该村民组蔡某的退耕还林地,起火原因为潢川县地税局工作人员张灏等4人到野外拍照时点燃荒草,造成未成林造林地失火,面积为32.99亩。公安机关经对双方当事人和证人询问,并进行现场勘查和取证,表明张灏等人没有纵火的主观故意。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理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规定,过火未成林造林地面积4公顷(60亩)以上应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按照此规定,此案未达到刑事案件标准,应立为林业行政案件。根据《河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44条规定,潢川县森林公安局决定对引起火灾的主要责任人张灏处1000元罚款(已执行到位),责令张灏等人于2013年3月31日前对过火林地重新造林,并依法赔偿蔡某经济损失。

  河南潢川官员拒就纵火案受访 要下属谎称其不在

罚酒三杯就可以了,1000元明显处罚太重了。
yijg就是,觉得太重了。
其实人家也没错,农民伤人雅兴了,农民赔人家钱才对。
虽然达不到刑法立案标准,也民事赔偿了,但怎么也该把这几个脑子注水的蠢货踢出队伍才对吧!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理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规定,过火未成林造林地面积4公顷(60亩)以上应立案追究刑事责任。

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应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的吗
当地。。。。 土地肥沃啊。。。。
有的地方烧个秸秆都比这要处罚的重
信阳……也就不说什么了
虽然看上去是依法处理。
不过我还是觉得应该把这个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开除,才是合理
公务员
罚款一定要开发票,回去可以报销!
万恶的资本主义啊!判得太重了!
lilanwu 发表于 2013-3-23 22:36
罚款一定要开发票,回去可以报销!
交2000,开5000的发票。
罚款一定要开发票,回去可以报销!
开2000的票
这些wbd真wc。
原来说30多亩,刑事立案,后来变成差0.07到30亩。
现在又说60亩以上刑事立案,到底适用那条?
艹!
lilanwu 发表于 2013-3-23 22:36
罚款一定要开发票,回去可以报销!
给你2000,开5000的发*票。要真货!
过失杀人也能这样判就好了
俺出5000 让俺也过把州官的瘾!不行再罚酒三杯也可

成不成?
官员烧树,毎祼罚1000元。
好像还要恢复造林和赔经济损失吧
myson 发表于 2013-3-23 17:14
罚酒三杯就可以了,1000元明显处罚太重了。
9494,太重了,罚酒3杯已足够
要注意保护环境
虽然看上去是依法处理。
不过我还是觉得应该把这个地税局办公室副主任开除,才是合理
开什么玩笑。
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
陆军中尉 发表于 2013-3-24 10:03
开什么玩笑。
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
就是,俗话说得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
大BOSS语重心长地说,我们国家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要多得多,而更多的还是我们倾注的精神和精力。但是,一着火不慎毁于一旦。
处罚也太轻了,儿戏
超过三十亩会有刑事责任  咱官人会烧  烧个29.3  大家知道猫腻了吧
信阳……也就不说什么了
说呗,为啥不说呢?不要这么阴阳怪气的!作为一个信阳人,很乐意听听阁下有何高见!
jttono1 发表于 2013-3-25 08:12
超过三十亩会有刑事责任  咱官人会烧  烧个29.3  大家知道猫腻了吧
这个才是关键点,谁信?
楼上几位被标题误导了吧,1000元是罚款,另外还要负责重新造林,这块才是主要的,记者节操又掉一地
烧了刚好退林还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