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此次偷车杀婴罪犯和李衙内的刑期。。。。。。。。。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01:38:11

说实话,吉林这个偷车犯也真实丧心病狂了,小孩那么小难道还能记得他的摸样不成,实在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过根据这次的自首行为,下场很难说啊,就像上次东莞那个杀人自首案子一样,搞不好也是一个死缓,关于李衙内,,既然少年检察院接手了,前期舆论关注太多,至多6年少管所就可以了,,,
说实话,吉林这个偷车犯也真实丧心病狂了,小孩那么小难道还能记得他的摸样不成,实在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不过根据这次的自首行为,下场很难说啊,就像上次东莞那个杀人自首案子一样,搞不好也是一个死缓,关于李衙内,,既然少年检察院接手了,前期舆论关注太多,至多6年少管所就可以了,,,
衙内那几个同伙是谁?
老话
杀人必死
说句不好听的
法官判案的前提是不引起民愤
免得引火烧身
在这个前提下才有专业判断
如果民愤极大
哪怕罪不至死也要完蛋
此人蠢贼一个
引起民愤沸腾
如何不死

至于坑爹李
如果他家能用利益让受害者满意
法官可能会轻轻放下


但这俩案件有个嘛联系?
nebraska 发表于 2013-3-5 22:15
老话
杀人必死
说句不好听的
楼主的意思可能是 长春这个蠢贼给李衙内吸引火力了
有前科,才放出来3月

偷窃,杀人,畏罪潜逃,自首不足以抵消了
这是一个才多大的幼婴啊,尼玛的,必须死,而且必须速死,用凌迟。
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nebraska 发表于 2013-3-5 22:15
老话
杀人必死
说句不好听的
如果不判死刑,长春法院的广场必然成为抗议的地点,长春市民两天来的压抑和焦急无法用语言形容。今天晚上路上的行人都在表达自己悲愤的情绪。没有哪个法官会不考虑这一点。虽然我反对民意影响司法,法官如果不判极刑,我也会站出来抗议不公平。
swsky 发表于 2013-3-5 22:25
有前科,才放出来3月

偷窃,杀人,畏罪潜逃,自首不足以抵消了
不自首他能跑到哪里?
lvchunyou 发表于 2013-3-5 23:07
不自首他能跑到哪里?
你要明白,因为没有监控和目击者,此次事件2天时间,警方没有公布过犯罪嫌疑人的面部特写和线索,一直到今天晚上车被找到前,可以说犯罪嫌疑人有足够时间用其他交通工具跑掉,而且还不一定找到这个人头上

当然是否之前有,但是没有公布又另说
swsky 发表于 2013-3-5 23:10
你要明白,因为没有监控和目击者,此次事件2天时间,警方没有公布过犯罪嫌疑人的面部特写和线索,一直到今 ...
先有嫌疑人,后自首的好不好。
swsky 发表于 2013-3-5 23:10
你要明白,因为没有监控和目击者,此次事件2天时间,警方没有公布过犯罪嫌疑人的面部特写和线索,一直到今 ...
昨天下午的交通之声电台中,长春警务部门的人就说已经掌握了非常多的线索,督促嫌犯自首。案情牵扯的民意激愤到极点,可以肯定的说警方知道的没有全部公布出来。只要他出不了国境,抓住他就是早晚的事情,昨天晚上动用的警力超过上万人。不只是长春,还有公主岭和四平等周边城市。
involute 发表于 2013-3-5 23:17
先有嫌疑人,后自首的好不好。
好像是找到车以后才确定嫌疑人的吧,我是今天下午看到的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确定的,可能是我看的时间晚了

如果是这样确定嫌疑人以后自首,缓刑可能性更小
swsky 发表于 2013-3-5 23:22
好像是找到车以后才确定嫌疑人的吧,我是今天下午看到的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确定的,可能是我看的时间晚 ...
按照吉林公安微博的说法是先确认了重点嫌疑人,嫌疑人才自首的。
必需杀掉!
swsky 发表于 2013-3-5 23:22
好像是找到车以后才确定嫌疑人的吧,我是今天下午看到的

不知道是什么时候确定的,可能是我看的时间晚 ...
话说,你ID跟我同一天的?明天10周年了啊!
involute 发表于 2013-3-5 23:26
话说,你ID跟我同一天的?明天10周年了啊!
我艸才发现,就比你早注册几个小时,缘分啊!:handshake
长春这个蠢贼必死,偷个车用的着杀个人都认不清的毛孩子吗?
有传言是他儿子干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那就不算自首了,最好毙了他儿子,再判他徒刑。
杀了吧,留了没用,人渣
杀婴是因为有恐惧心理
lin_9611 发表于 2013-3-5 22:47
这是一个才多大的幼婴啊,尼玛的,必须死,而且必须速死,用凌迟。
我觉得用开水一点一点的烫死,更好~
你要明白,因为没有监控和目击者,此次事件2天时间,警方没有公布过犯罪嫌疑人的面部特写和线索,一直到今 ...
有前科的一般容易查,很多东西所里有存档的,没有前科的排查有难度人海茫茫。
lvchunyou 发表于 2013-3-5 23:06
如果不判死刑,长春法院的广场必然成为抗议的地点,长春市民两天来的压抑和焦急无法用语言形容。今天晚上 ...
开玩笑吧。2011年国庆节长春市的“断手门”,也轰动了全国媒体。结果如何?社会公众知道了断手门一审判决结果吗?

老百姓是好糊弄的



这货简直不是东西
把头固定、用小功率激光笔直射瞳孔、直至嗝屁。。。。。
  又一个想着打针的货
把他和其他死刑犯关在一起。播放新闻联播:因为最近恶性案件的性质极其恶劣,法官对全国的减刑一律冻结。刑期将近的死刑犯们就不要幻想了,该吃就吃该睡就睡,日子不多了。
nebraska 发表于 2013-3-5 22:15
老话
杀人必死
说句不好听的
李坑爹应该拉出去被男同爆菊三小时,改变他的性取向就可以了
自首后死缓
ligand 发表于 2013-3-6 08:13
开玩笑吧。2011年国庆节长春市的“断手门”,也轰动了全国媒体。结果如何?社会公众知道了断手门一审判决 ...
起码周边的人对体育棒子(印象中就是小流氓)的斗殴,黑社会介入报复不感兴趣。“轰动”效应起码在长春没看到。
濒海战斗舰 发表于 2013-3-6 08:41
自首后死缓
药家鑫发来贺电:情节恶劣自首也得死。
lvchunyou 发表于 2013-3-6 08:44
起码周边的人对体育棒子(印象中就是小流氓)的斗殴,黑社会介入报复不感兴趣。“轰动”效应起码在长春没 ...
杀人的一方的高三学生不是体育棒子,而是豆芽菜兼四眼。

被杀的算是体育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