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打空姐区政委停职检查近5月仍无处理结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6:57:18
“不归我们管、我不了解、我是新来的”
  追访烂尾新闻,各地推诿之词花样迭出
  本报记者昨连线广州市越秀区、陕西省安监局、山西省监察厅
  打了近十通电话只得到一个结果,推诿学问博大精深


本报记者 李玲玲

  在中国有年关一说,老话说得好,到腊月了该还的账赶紧还上,轻轻松松过个年。可这眼瞅着蛇年春晚即将来临,一连串的烂尾新闻却还继续烂在那里。

  1月20日,新华社首先向烂尾新闻开炮,追问2012年的多起事故责任追究渐无音讯,紧随其后,陆续有媒体继续盘点或追访多起烂尾新闻,但多数答案依然是雾里看花。

  昨天,记者相继连线广州市越秀区宣传部、陕西省安监局综合处以及山西省监察厅,追访飞机上打人的方大国、表哥“杨达才”以及山西苯胺泄露事故的进展,不想这些曾在事件初始作出相关回应的部门,给记者上了一门生动的推诿交流课,“不归我们管”、“我不了解”、“我是新来的”,推诿之词可谓花样迭出。

飞机上打人的方大国
烂尾指数★★★★:停职检查近5月无果


在不同烂尾新闻的盘点版本中,有一个名字几乎版版有名,那就是方大国。
网友“玖玖猫虎”指出:“飞机上打人的方大国处理结论呢?百姓没有忘记!”

  2012年8月29日,空姐“花Money买毛豆”微博自曝,因行李放置问题,遭到一位乘客的殴打和辱骂,致其手部淤青,脖子、身上有多处挠痕,衣服也被撕裂。另有网友曝出,飞机落地后,打人者还叫来军车威胁空姐。网友很快搜索出,该乘客为广州市越秀区委常委、武装部政委方大国。

  事发后,在舆论的广泛关注下,广州市越秀区委宣传部在8月31日公布了一个初步调查结果,称方大国一家三口由于登机较晚,就行李放置与空姐发生冲突,其家属与空姐发生拉扯,方大国未殴打空姐,事发当晚也没有发生“军车威胁当事人”的情况。

  该解释引起广泛质疑,此后就再也没有任何部门公布关于方大国的处理结果。直到2012年9月2日,人民日报记者从广东有关方面了解到,广州市越秀区委常委、武装部政委方大国已于9月2日停职检查,接受组织进一步处理。这“进一步处理”不要紧,一直“进一步”到目前,时隔近5个月没任何结果传出。

  2012年10月19日,有细心记者发现,越秀区官方网站政务公开的区级领导版块,方大国的个人照片和名字已被撤下。方大国是否已被免职?记者当时致电越秀区多个部门也未获得正面答复。

  追访广州越秀区委宣传部:我们不了解,不归我们管

  记者昨日致电曾第一时间发布初步调查结果的广州市越秀区委宣传部,第一通电话接通后,一女性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不了解,需要联系专门负责外宣的新闻科室,并给了办公室电话。记者打了多次一直没人接,就又转拨了越秀区委组织部,想了解下人事任免情况。一男性工作人员表示,“方大国的人事管辖权不在我们这里,所以他的事情不归我们管,他的近况我们也不了解。”

  电话又重新打到宣传部,记者提出她给的电话一直打不通,希望能够告知相关负责人的手机,再三要求下她给了一名姓生的手机,介绍说是那个科室的负责人。记者打通电话表明来意后,该负责人首先称,方大国的事情他不了解,不归他们这个科室管。当记者指出是其同事说找他时,该负责人听上去很生气,问是谁告诉记者他的手机,最后表示他了解下再说就把电话挂了。后来记者再发短信及电话,就再没有回音。

 陕西“表哥”杨达才
  烂尾指数★★★:银行存款调查近4月无果

“表哥”杨达才一笑误终身。2012年8月26日,延安境内发生特大车祸,致36人死亡,3人受伤。时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在现场面带“微笑”的照片引众怒。后来,杨又被曝在不同场合佩戴多块名表,从而获称“表哥”。当年9月21日,陕西省纪委宣布,调查表明,杨达才存在严重违纪问题,依据有关纪律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经省委研究决定:撤销杨达才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这次问责应算是比较迅速的,但网友继续追问杨达才的财产情况。2012年10月9日,陕西省安监局综合处工作人员表示,已查出杨达才存款涉及20多家银行。当时,该工作人员称,调查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有结果,一定会在网上公布,给公众一个交待。

  时间已过去近4个月,杨达才的存款情况调查没音信。

  追访陕西省安监局综合处:听到“杨达才”三字就挂断电话

  记者昨天拨通了陕西省安监局办公室电话,接线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不归他们管,应找该局的综合处,并给了办公室电话。

  综合处电话打通后,一男性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他不了解,记者问明明几个月前就是他们部门对媒体宣布的调查情况,该工作人员支支吾吾说不上来,最后在记者要求下,他给了他们领导的办公室电话,这个电话最让记者无语。电话一接通,记者刚表明来意,提及杨达才时,电话突然就挂了。记者随后连续拨打数次,没人接听。

  其实在记者电话之前,昨天上午就有媒体刚曝光陕西纪委方面对杨达才的回应,称对此事并不知情,也不知道进展情况,需汇报领导。此言一出质疑声四起,记者本想应该汇报领导了,再次拨打电话或许有收获,不想一样无果。而陕西省安监局综合处于去年10月9日宣称已经展开相关调查,会一家一家银行去查,至今已近4个月,也总该有点眉目吧,不想相关领导连句“不了解”也吝啬得很,直接挂电话不理。

山西苯胺泄露事故
烂尾指数★★:事发近1月至今没确切评估


  2012年12月31日,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输送软管破裂发生苯胺泄漏事故。污染物流进河中,对下游的河北等地造成巨大影响,邯郸大面积停水。让人蹊跷的是,事发5天后,山西省环保厅今年1月5日才获知消息。据调查,此次污染造成的严重后果波及了河北、河南等3省区。

  事情被曝光后,山西方面表示要“严肃查处”,首先天脊方元公司总经理陈建温、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任勇杰、储运车间主任程新生、副主任宋涛4人被撤职。相关部门也表示,将尽快对污染损害进行确切评估。

  2013年1月9日,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黄晓薇在通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时,特别提到该事故,称山西省监察厅已介入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时间已过近半月,没有相关调查进展消息传出。

  追访山西省监察厅投诉热线:我是新来的,别问我了

  记者昨日拨打了山西省监察厅官方网站的效能投诉热线,是一男性工作人员接的电话,态度比较热情,记者表明来意后,他表示自己对此事不了解,这不是他们管的范围。

  记者表示,即便不是他们管,希望他帮忙查一下相关办公室的电话,没想到该工作人员再三表示,他是新来的,不知道其他办公室的电话,也不熟悉。记者称,你不熟悉没关系,问一下熟悉点的同事或者直接把记者电话转到他们领导那里。

  记者连续打通两次电话,不想这个男子一直连声回答:“不好意思,我是新来的,不要问我了。”

  烂尾的
  其实不是新闻


  @董小珍滴wb:其实很多新闻都这样,最终也不过对被爆料个人、单位的名声降降级,实质问题得到解决和落实的毕竟是少数。在媒体揭露了以后,相关的行政部门有没有“为人民服务”才是重点。只有政府买这个账,媒体的报道才能发挥实效作用。

  @满韵清风:烂尾的不是新闻,是政府官员。

  @架子车车手:群众眼睛是雪亮的,有了监督就会有结果……  @凤凰视频:速生鸡救了白酒塑化剂,临汾矿难救了速生鸡,兰考火灾救了临汾矿难,镇雄滑坡又救了兰考火灾…表态多,后续跟进少;道歉多,问责整改少;调查多,真相公布少…公众关切的后续调查成为“半拉子工程”,“热回应冷处理”会极大地影响政府部门公信力。

http://news.sina.com.cn/c/2013-01-25/042426117817.shtml“不归我们管、我不了解、我是新来的”
  追访烂尾新闻,各地推诿之词花样迭出
  本报记者昨连线广州市越秀区、陕西省安监局、山西省监察厅
  打了近十通电话只得到一个结果,推诿学问博大精深


本报记者 李玲玲

  在中国有年关一说,老话说得好,到腊月了该还的账赶紧还上,轻轻松松过个年。可这眼瞅着蛇年春晚即将来临,一连串的烂尾新闻却还继续烂在那里。

  1月20日,新华社首先向烂尾新闻开炮,追问2012年的多起事故责任追究渐无音讯,紧随其后,陆续有媒体继续盘点或追访多起烂尾新闻,但多数答案依然是雾里看花。

  昨天,记者相继连线广州市越秀区宣传部、陕西省安监局综合处以及山西省监察厅,追访飞机上打人的方大国、表哥“杨达才”以及山西苯胺泄露事故的进展,不想这些曾在事件初始作出相关回应的部门,给记者上了一门生动的推诿交流课,“不归我们管”、“我不了解”、“我是新来的”,推诿之词可谓花样迭出。

飞机上打人的方大国
烂尾指数★★★★:停职检查近5月无果


在不同烂尾新闻的盘点版本中,有一个名字几乎版版有名,那就是方大国。
网友“玖玖猫虎”指出:“飞机上打人的方大国处理结论呢?百姓没有忘记!”

  2012年8月29日,空姐“花Money买毛豆”微博自曝,因行李放置问题,遭到一位乘客的殴打和辱骂,致其手部淤青,脖子、身上有多处挠痕,衣服也被撕裂。另有网友曝出,飞机落地后,打人者还叫来军车威胁空姐。网友很快搜索出,该乘客为广州市越秀区委常委、武装部政委方大国。

  事发后,在舆论的广泛关注下,广州市越秀区委宣传部在8月31日公布了一个初步调查结果,称方大国一家三口由于登机较晚,就行李放置与空姐发生冲突,其家属与空姐发生拉扯,方大国未殴打空姐,事发当晚也没有发生“军车威胁当事人”的情况。

  该解释引起广泛质疑,此后就再也没有任何部门公布关于方大国的处理结果。直到2012年9月2日,人民日报记者从广东有关方面了解到,广州市越秀区委常委、武装部政委方大国已于9月2日停职检查,接受组织进一步处理。这“进一步处理”不要紧,一直“进一步”到目前,时隔近5个月没任何结果传出。

  2012年10月19日,有细心记者发现,越秀区官方网站政务公开的区级领导版块,方大国的个人照片和名字已被撤下。方大国是否已被免职?记者当时致电越秀区多个部门也未获得正面答复。

  追访广州越秀区委宣传部:我们不了解,不归我们管

  记者昨日致电曾第一时间发布初步调查结果的广州市越秀区委宣传部,第一通电话接通后,一女性工作人员表示,对此事不了解,需要联系专门负责外宣的新闻科室,并给了办公室电话。记者打了多次一直没人接,就又转拨了越秀区委组织部,想了解下人事任免情况。一男性工作人员表示,“方大国的人事管辖权不在我们这里,所以他的事情不归我们管,他的近况我们也不了解。”

  电话又重新打到宣传部,记者提出她给的电话一直打不通,希望能够告知相关负责人的手机,再三要求下她给了一名姓生的手机,介绍说是那个科室的负责人。记者打通电话表明来意后,该负责人首先称,方大国的事情他不了解,不归他们这个科室管。当记者指出是其同事说找他时,该负责人听上去很生气,问是谁告诉记者他的手机,最后表示他了解下再说就把电话挂了。后来记者再发短信及电话,就再没有回音。

 陕西“表哥”杨达才
  烂尾指数★★★:银行存款调查近4月无果

“表哥”杨达才一笑误终身。2012年8月26日,延安境内发生特大车祸,致36人死亡,3人受伤。时任陕西省安监局局长杨达才在现场面带“微笑”的照片引众怒。后来,杨又被曝在不同场合佩戴多块名表,从而获称“表哥”。当年9月21日,陕西省纪委宣布,调查表明,杨达才存在严重违纪问题,依据有关纪律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经省委研究决定:撤销杨达才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委委员、省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这次问责应算是比较迅速的,但网友继续追问杨达才的财产情况。2012年10月9日,陕西省安监局综合处工作人员表示,已查出杨达才存款涉及20多家银行。当时,该工作人员称,调查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有结果,一定会在网上公布,给公众一个交待。

  时间已过去近4个月,杨达才的存款情况调查没音信。

  追访陕西省安监局综合处:听到“杨达才”三字就挂断电话

  记者昨天拨通了陕西省安监局办公室电话,接线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不归他们管,应找该局的综合处,并给了办公室电话。

  综合处电话打通后,一男性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他不了解,记者问明明几个月前就是他们部门对媒体宣布的调查情况,该工作人员支支吾吾说不上来,最后在记者要求下,他给了他们领导的办公室电话,这个电话最让记者无语。电话一接通,记者刚表明来意,提及杨达才时,电话突然就挂了。记者随后连续拨打数次,没人接听。

  其实在记者电话之前,昨天上午就有媒体刚曝光陕西纪委方面对杨达才的回应,称对此事并不知情,也不知道进展情况,需汇报领导。此言一出质疑声四起,记者本想应该汇报领导了,再次拨打电话或许有收获,不想一样无果。而陕西省安监局综合处于去年10月9日宣称已经展开相关调查,会一家一家银行去查,至今已近4个月,也总该有点眉目吧,不想相关领导连句“不了解”也吝啬得很,直接挂电话不理。

山西苯胺泄露事故
烂尾指数★★:事发近1月至今没确切评估


  2012年12月31日,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输送软管破裂发生苯胺泄漏事故。污染物流进河中,对下游的河北等地造成巨大影响,邯郸大面积停水。让人蹊跷的是,事发5天后,山西省环保厅今年1月5日才获知消息。据调查,此次污染造成的严重后果波及了河北、河南等3省区。

  事情被曝光后,山西方面表示要“严肃查处”,首先天脊方元公司总经理陈建温、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任勇杰、储运车间主任程新生、副主任宋涛4人被撤职。相关部门也表示,将尽快对污染损害进行确切评估。

  2013年1月9日,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黄晓薇在通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情况时,特别提到该事故,称山西省监察厅已介入调查,并将根据调查结论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时间已过近半月,没有相关调查进展消息传出。

  追访山西省监察厅投诉热线:我是新来的,别问我了

  记者昨日拨打了山西省监察厅官方网站的效能投诉热线,是一男性工作人员接的电话,态度比较热情,记者表明来意后,他表示自己对此事不了解,这不是他们管的范围。

  记者表示,即便不是他们管,希望他帮忙查一下相关办公室的电话,没想到该工作人员再三表示,他是新来的,不知道其他办公室的电话,也不熟悉。记者称,你不熟悉没关系,问一下熟悉点的同事或者直接把记者电话转到他们领导那里。

  记者连续打通两次电话,不想这个男子一直连声回答:“不好意思,我是新来的,不要问我了。”

  烂尾的
  其实不是新闻


  @董小珍滴wb:其实很多新闻都这样,最终也不过对被爆料个人、单位的名声降降级,实质问题得到解决和落实的毕竟是少数。在媒体揭露了以后,相关的行政部门有没有“为人民服务”才是重点。只有政府买这个账,媒体的报道才能发挥实效作用。

  @满韵清风:烂尾的不是新闻,是政府官员。

  @架子车车手:群众眼睛是雪亮的,有了监督就会有结果……  @凤凰视频:速生鸡救了白酒塑化剂,临汾矿难救了速生鸡,兰考火灾救了临汾矿难,镇雄滑坡又救了兰考火灾…表态多,后续跟进少;道歉多,问责整改少;调查多,真相公布少…公众关切的后续调查成为“半拉子工程”,“热回应冷处理”会极大地影响政府部门公信力。

http://news.sina.com.cn/c/2013-01-25/042426117817.shtml
方大国属于军人,当然不归越秀区,包括越秀区委管。据我所知,方大国已在广东省人武系统中平调暗降了。
嗯,新闻没自由啊!  

那个把村子里老弱妇幼统统干掉的大兵,政府、军方、宣传部现在都装哑巴了!
楼上的,一码事归一码事。对FB分子要一查到底,对军中的败类也要一撸到底。PLA的威名都被方大国之流毁了
还敢要说法,胆子太大了。
lhwing123 发表于 2013-1-25 14:07
方大国属于军人,当然不归越秀区,包括越秀区委管。据我所知,方大国已在广东省人武系统中平调暗降了。
关键是政治生涯基本就完了
roach1234 发表于 2013-1-25 14:50
关键是政治生涯基本就完了
行政处罚可以抵消法律责任?
kyha123 发表于 2013-1-25 14:58
行政处罚可以抵消法律责任?
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是不行的。不过,任何国家都有特殊国情吧?

首先,从历史传统上说,兔子家政府长期都是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是一体的。县衙是行政机关也是司法机关。有时候,老百姓也习惯性的把法律问题走行政渠道。

其次,政府的行政处罚的力度也是极大的,在国外,卡恩可以因为强奸被抓,丢掉了IFM主席的职务,但克林顿不会因为婚外情丢掉总统的位子。法律处罚大于行政处罚。国内则不同,体·制内丢了位子是件很惨的事情。

最后么,感觉如果纯按法律程序走,这个大哥也许会受到指控,甚至牢狱之灾,但是在定罪前政府位子还是牢不可破的,看看意大利的老贝,背着几十个官司,总理照样坐着
roach1234 发表于 2013-1-25 14:50
关键是政治生涯基本就完了
复出的同志们都笑了:D
行政处罚可以抵消法律责任?
和解了,,,这又不是公诉
汗一下。不是最怕认真二字么。
kyha123 发表于 2013-1-25 14:58
行政处罚可以抵消法律责任?
吵架继而动手的行为,构不成刑事犯罪,充其量就是行政处罚。而从当时的情形看,连行政处罚都够不上。就算是够得上行政处罚,但警方对军方人员没有处罚权。

法律责任,就剩下民事诉讼了,民事诉讼,就只能看当事人的意愿了。这类官司,就算打赢了,也就是赔钱了事,花这么多时间,这么大的力气,估计当事人也会自己算成本的。
roach1234 发表于 2013-1-25 15:16
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是不行的。不过,任何国家都有特殊国情吧?

首先,从历史传统上说,兔子家政府长期 ...
我大清自有国情在此...呼叫纪晓岚上图
relume 发表于 2013-1-25 14:24
楼上的,一码事归一码事。对FB分子要一查到底,对军中的败类也要一撸到底。PLA的威名都被方大国之流毁了
  对于这种不打鬼子打老百姓的军中败类就应该积极追究。国家养兵,就是用来打击侵略者,保护老百姓的。
俺坚持俺的观点,仅靠CP,建设不了法制社会.
吵架继而动手的行为,构不成刑事犯罪,充其量就是行政处罚。而从当时的情形看,连行政处罚都够不上。就算 ...
得了吧,要是屁民动手妥妥的闪电拘留
kyha123 发表于 2013-1-25 14:58
行政处罚可以抵消法律责任?
法律上没多大事,连轻伤都算不上,要处罚只能走行政处罚的路
直接送去钓鱼岛前线吧,一举多得
还是dimo 发表于 2013-1-25 15:56
复出的同志们都笑了
现在就算复出很正常,但是前途基本就这样了。

首先,内部已经引入了部分的闽主,你要选拔别人也有后台,没前科的领导自然更喜欢用

其次,年龄很有讲究,你窝了2-3年,再出来,可能也不赶趟了

最后,绝对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黑暗,起码还是有内部惩处体系的。
hjh247 发表于 2013-1-25 18:07
我大清自有国情在此...呼叫纪晓岚上图
嘿嘿,纪晓岚本身就是体 制内的,算是内部平衡吧
roach1234 发表于 2013-1-25 21:34
现在就算复出很正常,但是前途基本就这样了。

首先,内部已经引入了部分的闽主,你要选拔别人也有后台 ...
:D邓爷爷说世事无常,福祸焉知
wjgg 发表于 2013-1-25 14:11
嗯,新闻没自由啊!  

那个把村子里老弱妇幼统统干掉的大兵,政府、军方、宣传部现在都装哑巴了!
洗涤机器人?
淡忘过后然后就复出了
aircity 发表于 2013-1-25 21:07
得了吧,要是屁民动手妥妥的闪电拘留
民间纷争打架,有多少是被警察拘留的?说警察不愿管这些事,不愿出警,可信度比你这个要高很多。

警察不参与民事纠纷,这是规定。警察到场,只是维持秩序,就算大批人马对立,只要没有动手,警察也只能旁观、分开,不能拘留任何人,有轻伤的可以做笔录,作为证据之一,谁对谁错,不关警察什么事,但调解可以。至于是否告对方,看对方的意愿。

虽然屁股决定脑袋,你有你的立场,但看问题,还是要客观。

yewenyewu 发表于 2013-1-26 17:11
民间纷争打架,有多少是被警察拘留的?说警察不愿管这些事,不愿出警,可信度比你这个要高很多。

警察 ...


这么说我在飞机上殴打机长也不过是民间纷争打架嘛


昨天,天河机场公安局对10月6日川航航班打架事件依法做出处罚,随州籍主要打人者给予行政拘留7天。

  10月6日,南宁—武汉—哈尔滨3U8726航班经停武汉时,一名随州籍旅客为了在行李架拿行李,穿鞋踩在王先生座位上,碰到了王先生的腿,双方为此发生争执,继而动手。随州旅客的一名男同伴也参与打架,在安全员劝阻后,两名随州人下飞机离开。王先生身上多处受伤,后继续乘机飞往哈尔滨。

  8日,天河机场公安局赶赴随州,将两名参与打架人带回武汉调查。

  武汉机场警方经连夜调查取证,本着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治安处罚法》第23条第2款之规定,对10月6日3U8726次航班上涉嫌扰乱机场秩序的3名当事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七日、治安罚款五百元、治安警告的处罚。

http://legal.people.com.cn/n/2012/1010/c188502-19209541.html
yewenyewu 发表于 2013-1-26 17:11
民间纷争打架,有多少是被警察拘留的?说警察不愿管这些事,不愿出警,可信度比你这个要高很多。

警察 ...


这么说我在飞机上殴打机长也不过是民间纷争打架嘛


昨天,天河机场公安局对10月6日川航航班打架事件依法做出处罚,随州籍主要打人者给予行政拘留7天。

  10月6日,南宁—武汉—哈尔滨3U8726航班经停武汉时,一名随州籍旅客为了在行李架拿行李,穿鞋踩在王先生座位上,碰到了王先生的腿,双方为此发生争执,继而动手。随州旅客的一名男同伴也参与打架,在安全员劝阻后,两名随州人下飞机离开。王先生身上多处受伤,后继续乘机飞往哈尔滨。

  8日,天河机场公安局赶赴随州,将两名参与打架人带回武汉调查。

  武汉机场警方经连夜调查取证,本着依法、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治安处罚法》第23条第2款之规定,对10月6日3U8726次航班上涉嫌扰乱机场秩序的3名当事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七日、治安罚款五百元、治安警告的处罚。

http://legal.people.com.cn/n/2012/1010/c188502-19209541.html
yewenyewu 发表于 2013-1-26 17:11
民间纷争打架,有多少是被警察拘留的?说警察不愿管这些事,不愿出警,可信度比你这个要高很多。

警察 ...
呃,不是在飞机上发生么?会不会扣上一个威胁航班安全什么的罪名呢?
yewenyewu 发表于 2013-1-26 17:11
民间纷争打架,有多少是被警察拘留的?说警察不愿管这些事,不愿出警,可信度比你这个要高很多。

警察 ...
换位一下就可以了!
你去打一下方大国的脸,看看会怎么样

aircity 发表于 2013-1-26 17:26
这么说我在飞机上殴打机长也不过是民间纷争打架嘛


不危机公共安全的,都是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引起的一般性打架,构不成刑事犯罪。

警察无权对军方人员进行治安处罚。

那么,在法律上,这里就只剩下了民事责任了。
aircity 发表于 2013-1-26 17:26
这么说我在飞机上殴打机长也不过是民间纷争打架嘛


不危机公共安全的,都是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引起的一般性打架,构不成刑事犯罪。

警察无权对军方人员进行治安处罚。

那么,在法律上,这里就只剩下了民事责任了。

yewenyewu 发表于 2013-1-26 17:46
不危机公共安全的,都是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引起的一般性打架,构不成刑事犯罪。

警察无权对军方人员 ...


那怎么算危急公共安全呢?屁民互打两拳就是民事纠纷,我人民解放军官兵殴打空乘人员就是一般性打架?


yewenyewu 发表于 2013-1-26 17:46
不危机公共安全的,都是民事纠纷。民事纠纷引起的一般性打架,构不成刑事犯罪。

警察无权对军方人员 ...


那怎么算危急公共安全呢?屁民互打两拳就是民事纠纷,我人民解放军官兵殴打空乘人员就是一般性打架?


aircity 发表于 2013-1-26 17:56
那怎么算危急公共安全呢?屁民互打两拳就是民事纠纷,我人民解放军官兵殴打空乘人员就是一般性打架?


军队人士犯事,也只能归军方管。不忿也只能这样。

打架斗殴,一般都不算犯罪。危害到飞行安全,才有可能够得上犯罪。

个人可以告军人的民事责任,这也是法律责任。但人家没去告。
aircity 发表于 2013-1-26 17:56
那怎么算危急公共安全呢?屁民互打两拳就是民事纠纷,我人民解放军官兵殴打空乘人员就是一般性打架?


军队人士犯事,也只能归军方管。不忿也只能这样。

打架斗殴,一般都不算犯罪。危害到飞行安全,才有可能够得上犯罪。

个人可以告军人的民事责任,这也是法律责任。但人家没去告。

yewenyewu 发表于 2013-1-26 18:04
军队人士犯事,也只能归军方管。不忿也只能这样。

打架斗殴,一般都不算犯罪。危害到飞行安全,才有 ...


难不成要冲进驾驶室打了机长,飞机坠毁了才算危害飞行安全?

人家告不告和什么地方,人民解放军处理不处理有什么关系。

难不成我军处罚军人都是非法处罚的?
yewenyewu 发表于 2013-1-26 18:04
军队人士犯事,也只能归军方管。不忿也只能这样。

打架斗殴,一般都不算犯罪。危害到飞行安全,才有 ...


难不成要冲进驾驶室打了机长,飞机坠毁了才算危害飞行安全?

人家告不告和什么地方,人民解放军处理不处理有什么关系。

难不成我军处罚军人都是非法处罚的?

aircity 发表于 2013-1-26 18:12
难不成要冲进驾驶室打了机长,飞机坠毁了才算危害飞行安全?

人家告不告和什么地方,人民解放军处理 ...


按你的逻辑,如果以身份来确定是否危害公共安全,那么打军人是不是也是一种危害安全的行为呢?他没在飞机飞行的时候打机长,他只在登机的时候与空姐在行李方面发生纠纷,怎么也上不到危害安全罪的范畴。

这里只讲法律责任,而法律责任,我已经讲清楚了。地方管不了军队,这是常识,不仅中国独有。

aircity 发表于 2013-1-26 18:12
难不成要冲进驾驶室打了机长,飞机坠毁了才算危害飞行安全?

人家告不告和什么地方,人民解放军处理 ...


按你的逻辑,如果以身份来确定是否危害公共安全,那么打军人是不是也是一种危害安全的行为呢?他没在飞机飞行的时候打机长,他只在登机的时候与空姐在行李方面发生纠纷,怎么也上不到危害安全罪的范畴。

这里只讲法律责任,而法律责任,我已经讲清楚了。地方管不了军队,这是常识,不仅中国独有。

yewenyewu 发表于 2013-1-26 19:57
按你的逻辑,如果以身份来确定是否危害公共安全,那么打军人是不是也是一种危害安全的行为呢?他没在飞 ...


情节不同,本案毫无纷争,纯粹就是一个解放军军官酗酒殴打空乘人员而已
这也是方大国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原因。

你这常识牛头不对马嘴,不知道你这常识如何帮助方大国免除法律责任,或者说你眼里只有刑事处罚,治安条例算法律责任,军队条令不算。
yewenyewu 发表于 2013-1-26 19:57
按你的逻辑,如果以身份来确定是否危害公共安全,那么打军人是不是也是一种危害安全的行为呢?他没在飞 ...


情节不同,本案毫无纷争,纯粹就是一个解放军军官酗酒殴打空乘人员而已
这也是方大国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原因。

你这常识牛头不对马嘴,不知道你这常识如何帮助方大国免除法律责任,或者说你眼里只有刑事处罚,治安条例算法律责任,军队条令不算。

aircity 发表于 2013-1-26 21:34
情节不同,本案毫无纷争,纯粹就是一个解放军军官酗酒殴打空乘人员而已
这也是方大国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你可叫为争而争。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可不是由你说了算的事情,得由法官判。

根据立法法第二条规定,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根据93条规定,军事法规不叫法律,而只叫法规。

因此,违法军队条例,还真不叫什么有法律责任。只叫违规责任。
aircity 发表于 2013-1-26 21:34
情节不同,本案毫无纷争,纯粹就是一个解放军军官酗酒殴打空乘人员而已
这也是方大国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你可叫为争而争。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可不是由你说了算的事情,得由法官判。

根据立法法第二条规定,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根据93条规定,军事法规不叫法律,而只叫法规。

因此,违法军队条例,还真不叫什么有法律责任。只叫违规责任。

yewenyewu 发表于 2013-1-26 22:13
你可叫为争而争。

根据立法法第二条规定,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


不扯了,案例都贴了还要怎样。

一开始说"而从当时的情形看,连行政处罚都够不上"

一会儿又扯什么民间纷争打架,一会儿又什么法律责任,违规责任,莫名其妙

行政处罚就是必须接受的法律责任,条令只不过是下级法,法律效力较低,国防法难道不是法律叫做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十章 军人的义务和权益

第五十七条 现役军人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军事法规,执行命令,严守纪律。

yewenyewu 发表于 2013-1-26 22:13
你可叫为争而争。

根据立法法第二条规定,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


不扯了,案例都贴了还要怎样。

一开始说"而从当时的情形看,连行政处罚都够不上"

一会儿又扯什么民间纷争打架,一会儿又什么法律责任,违规责任,莫名其妙

行政处罚就是必须接受的法律责任,条令只不过是下级法,法律效力较低,国防法难道不是法律叫做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第十章 军人的义务和权益

第五十七条 现役军人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军事法规,执行命令,严守纪律。
还是dimo 发表于 2013-1-25 21:59
邓爷爷说世事无常,福祸焉知
凯申公表示邓公神马滴弱爆了:D
aircity 发表于 2013-1-26 22:38
不扯了,案例都贴了还要怎样。

一开始说"而从当时的情形看,连行政处罚都够不上"
自己先弄清楚什么叫行政处罚吧。

行政处罚法没有对军人的管辖权。别把行政处分当成了行政处罚。

军人必须守法,但处理军人违法行为,得按法律要求来办。没有管辖权限,就不能引用法律。

是否够得上行政处罚,虽然很大程度上是警察自由裁量权,但我有我的看法。
汽城遇到麻烦了呢,
遇到个懂法律的,
像以前和战五渣们混战那样是赢不了的哦,认真起来吧

可笑的认怂党啊 发表于 2013-1-26 23:42
汽城遇到麻烦了呢,
遇到个懂法律的,
像以前和战五渣们混战那样是赢不了的哦,认真起来吧


这年月叫喊法治最凶的一般连党国上千部法典中的一部都没有认真看过,叫唤民主的心里都是民主之后杀全家的货色,指责工程的都是初中物理中考及格都困难的主,叫唤国企改革的都是腰缠亿贯的私人金融资本巨头,叫唤私有化一切的都是吃泡面的屌丝,表现亲民爱民的却是仰望星空的良心。

咱们国家还有前途不?
可笑的认怂党啊 发表于 2013-1-26 23:42
汽城遇到麻烦了呢,
遇到个懂法律的,
像以前和战五渣们混战那样是赢不了的哦,认真起来吧


这年月叫喊法治最凶的一般连党国上千部法典中的一部都没有认真看过,叫唤民主的心里都是民主之后杀全家的货色,指责工程的都是初中物理中考及格都困难的主,叫唤国企改革的都是腰缠亿贯的私人金融资本巨头,叫唤私有化一切的都是吃泡面的屌丝,表现亲民爱民的却是仰望星空的良心。

咱们国家还有前途不?
这就是央视说的,让老百姓看到了开头,各种部门积极表示“全力调查”,却永远看不到结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