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子交钥匙住了半年多,开发商提出要补房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5:09:30


买房子交钥匙后都住了半年多,交钥匙时候签署了房屋质量认定等一系列文件。现在开发商提出要补房款,说根据房管局的测量数据要求每户补齐房款,大都在3,4万。多出的面积也有大于建筑面积3%的,多的几乎都是公摊面积。当年根据合同面积(通过贷款)已经全额付给了开发商。预售房合同签署的要求最终以房管局测量面积为准,现在这个开发商的要求合理不合理?因为我们都不办理房产证,所以都在拖着不去补齐房款。现在开发商竟然串通贷款银行,要求我们抓紧办理房产证抵押,否则要收回贷款。
公摊面积是否有图示公示出来??不能不明不白的公摊大了不少吧!
如何有理有据的抗争??
还有就是1楼冬天一天没有一点采光,这个如何去索赔?


买房子交钥匙后都住了半年多,交钥匙时候签署了房屋质量认定等一系列文件。现在开发商提出要补房款,说根据房管局的测量数据要求每户补齐房款,大都在3,4万。多出的面积也有大于建筑面积3%的,多的几乎都是公摊面积。当年根据合同面积(通过贷款)已经全额付给了开发商。预售房合同签署的要求最终以房管局测量面积为准,现在这个开发商的要求合理不合理?因为我们都不办理房产证,所以都在拖着不去补齐房款。现在开发商竟然串通贷款银行,要求我们抓紧办理房产证抵押,否则要收回贷款。
公摊面积是否有图示公示出来??不能不明不白的公摊大了不少吧!
如何有理有据的抗争??
还有就是1楼冬天一天没有一点采光,这个如何去索赔?
“还有就是1楼冬天一天没有一点采光,这个如何去索赔?”
这个可以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年版)中的5.0.2.1条规定去索赔,冬季没有日照,这不光是开发商的问题,包括建筑设计院,规划局审查部门都是有责任的,规范详文你可以在百度文库里找到。
房管局的测量数据确实为最终面积。以后产权证上的数值就以此为依据。
而且你的购房合同里应有相应条款。
实际操作是多退少补,我的房子是当初多交了费,测量过后退了几千块钱。
以后卖房子多拿点一样
钥匙都交了接近一年,住了半年多,物业费也都交了一年。
却又要收钱,总感觉不舒服
合同都签了还理他个毛啊。另外问声房产证到手没?
房产证哪有这么快到手啊。。。

房产证上的数据就是以房管局的测量为准的

房屋面积(包括公摊面积)确实多退少补,有案例是开发商公摊面积少了很多,但合同有陷阱不肯退,被人告上法庭被判退款了的

LZ可质疑的是房管局测的数据不准,可以自己去请有资格的测量师测量申诉

LZ如果不准备要房产证确实可以拖着不交钱,不过以后的交易抵押什么的就没门了,总有你去乖乖交钱的那天
楼主去地方论坛发,那里应该有很多共鸣。。。你也没联系下邻居看这事怎么解决?
17868104 发表于 2013-1-5 16:22
合同都签了还理他个毛啊。另外问声房产证到手没?
我亲戚最近买的房 遇到恶心事
代理销售方说要毁约 不卖了 开放商自己留着做办公楼 正在办由住宅变更为商业
说就5%的违约金 爱要不要


目前还不知道怎么办?
如果测量实际面积大于合同面积,开发商要求补房款的是合理的,制式合同都有这样的约定,不能说住了半年就能免责。
事实上,一般猫腻在测量面积上,业主可以要求公布测量明细。
俺一向以为,新楼搞神马测量面积纯属扯淡,应当以规划批准的设计图为准计算房屋面积,竣工时复核是否按图施工了就行。
买期房的话,合同标注面积都是用施工图测量的预测面积,在房屋竣工时,还要进行面积实测,最终的产权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是否补交或者退还房款根据合同约定办,没有约定的话,最高法院有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实测面积肯定和预测面积是不一样的,房子不可能盖那么精确。如果只是公摊面积增加,原因就是预测时没有算成公共面积的,实测的时候算了,不排除开发商故意的可能,但是可能性不大,因为控制起来也不容易,弄不好还会倒贴。
    一般签合同的时候是预售面积,开发商在房子完工后是需要房管局测量实际面积的,房地局会给开发商出具一本面积测量报告,里面详细记载每一户的实际面积,公摊等等。最后的房产证登记的就是测量报告的面积。基本上所有非现房都有面积差异,这个测量基本上不会有啥猫腻。
    一般情况下,都是测量的实际面积比预售面积小,也就是开发商需要给业主退钱,同时按照实际金额和面积填写补充协议。需要业主补钱的情况估计在0.5%左右。
结合LZ的情况
1、开发商要求合理
2、贷款方面,开发商没必要串通银行。你不办抵押,吃亏的是自己和银行。
3、至于公摊,有国标的,结合你的合同,合理范围内你就没辙。
4、没有采光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下称《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因此,如果低于上述标准,则采光权受到侵害无疑.当然最好了解一下所居住的地方是否还有地方性的规定.  至于楼上所说的如何赔偿,标准不一。
途径主要这么几条:和开发商协商--》叫媒体曝光--》到规划局和住建局投诉--》自己花钱请专业测量机构出报告,如果对自己有利,就打官司吧。

不知道能否帮到楼主
bizon 发表于 2013-1-5 22:23
我亲戚最近买的房 遇到恶心事
代理销售方说要毁约 不卖了 开放商自己留着做办公楼 正在办由住宅变更为商 ...
这个估计没办法,开发商已经认违约了,不是说人家不退钱,去法院你怎么告?违约?人家承认自己违约,而且按合同约定给你退钱了,只是你不要,估计法院都不支持你。
我估计唯一的办法就是把事情闹大,请媒体曝光,最主要的是要联合其他业主,要扯得下脸,一个字“闹”
北斗七星高 发表于 2013-1-5 23:07
如果测量实际面积大于合同面积,开发商要求补房款的是合理的,制式合同都有这样的约定,不能说住了半年就能 ...
我们一个小区700多户,680多户最后的实测面积比合同面积小,你说还要给业主们退钱么?
北斗七星高 发表于 2013-1-5 23:07
如果测量实际面积大于合同面积,开发商要求补房款的是合理的,制式合同都有这样的约定,不能说住了半年就能 ...
盖楼的过程中不可能100%的按照图纸来做,总是会存在误差
不知道叫啥 发表于 2013-1-6 16:48
我们一个小区700多户,680多户最后的实测面积比合同面积小,你说还要给业主们退钱么?
应该退!
当然具体要看合同约定,一般合同是约定误差3%以内多退少补,超出的话购房者可以在退房和多退少补之间选择。
也有稍变态的合同约定误差1%以内维持原合同总价。看你们小区的购房合同具体怎么签的了。
不知道叫啥 发表于 2013-1-6 16:51
盖楼的过程中不可能100%的按照图纸来做,总是会存在误差
按图施工的话,房子大或小都是不对的。除非故意缩水或者重大错误,否则1%也差不了。
俺的房子客厅就是大头小尾,一头比另一头短了10公分,估计是放线的时候看错尺子了,监理肯定是开酱油铺了。
说老实话,像这种错误就不是面积大小的事,好好的地砖铺成斜的,他该给我赔钱才对
北斗七星高 发表于 2013-1-6 21:54
按图施工的话,房子大或小都是不对的。除非故意缩水或者重大错误,否则1%也差不了。
俺的房子客厅就是大 ...
    误差是客观存在,消除不了,只能减小,没有绝对的100%准确,为了维护买卖双方的利益,才会出现房地局最后勘测,给出实际结果。
   你就是出去买双鞋,也会出现不同的牌子同一尺码大小不一样。就是原子钟也得定期消除误差。
我就拿到退款过,实测面积小了2个平方米。
测量面积是以房产局的为准,如果房产局说多了几个平方别折腾了交钱吧,你以后卖的时候也是以这个数字为准的。
而且复测这玩意坑爹的狠,没较劲的价值的,因为复测得把公摊面积都算一遍,费用高,耗时也长,而且理论上还是同一拨人做这事
LZ如果不准备要房产证确实可以拖着不交钱,不过以后的交易抵押什么的就没门了,总有你去乖乖交钱的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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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要你即时还贷就杯具。
按理说拿钥匙的时候不就应该公布实际面积,多退少补吗?你面积大了,不交钱就别想拿钥匙,面积小了,钱也不退给你,直接冲抵物业费(一般刚交付的房子,开发商和物业是一家的)。我当时拿房子,面积小了,应该退800多,直接冲物业费了;也有面积大了的,也就大了至多零点几个平米,也都补钱拿钥匙了,没见大家有意见啊。不过交付半年了才想起来面积差,这开发商也够奇葩的。
其实就现在房价上升通道中,补钱的要占不少便宜的,最起码以当初买房时候的价格你现在是买不了多出来的这点面积的,另外房本上的房屋面积也比购房合同上的高,这在你将来卖房子的时候是能多算售价的。

当然,纯粹买来住,不打算在将来出售的房子,可能要觉得亏了一点点,不过一辈子一直在一个地方居住的城市居民,还真少见。
堕落天使YAK 发表于 2013-1-7 14:35
按理说拿钥匙的时候不就应该公布实际面积,多退少补吗?你面积大了,不交钱就别想拿钥匙,面积小了,钱也不 ...
这种情况下,估计大多数是交房的时候还没有完全验收合格,匆匆先交了房,后来才补齐手续,出现了实测面积不一致的情况让补交的

这种情况很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