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速路上撞到野猪 轿车被毁“很受伤” 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17:47:46
     http://news.xinhuanet.com/yzyd/local/20121215/c_114036559.htm

     原标题:高速路上突然窜出一只野猪 轿车撞上“很受伤”

     

     陈先生驾车行驶至兰海高速进城方向龙岗河大桥附近路段时,路上突然窜出只野猪,轿车制动不及撞了上去,严重受损。市高速执法一支队六大队供图华龙网发

     华龙网12月14日18时25分讯 (记者 刘艳)高速路行车时千万要当心。12日,陈先生驾车途中,路上突然窜出一只野猪,导致轿车严重受损。

     据重庆市高速执法一支队六大队执法队员今日介绍,这起事故发生在兰海高速进城方向1024公里+900米的龙岗河大桥附近路段。

     12日晚6点15左右,陈先生正驾车由贵州返回重庆。行至事发路段时,路边草丛中突然窜出一只身长1米多的“肥猪”,并径直冲到了路中央。

     陈先生虽然立即采取了制动措施,但由于事发突然,制动距离过短。轿车还是直接撞了上去。巨大的撞击力下,陈先生的轿车前部严重受损,连钢制的保险杠都被撞凹进去。“肥猪”则飞出了四五米远,倒在地上不一动不动。

     接到报警后,六大队的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经现场勘查,执法人员发现这头“肥猪”长着长长的獠牙和黑色的硬鬃毛,原来是一头野猪。为确保其他车辆行车安全,执法人员对附近的草丛进行了检查,但没有发现其他野猪踪迹。

     对于野猪的来历,执法人员表示该路段附近山高林密,野猪可能是从山上到山下的田地觅食,中途不知何故进入了高速公路。

     执法队员提醒,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当出现突然情况时,驾驶员不要踩急刹,踩急刹车有可能导致车辆旋转侧翻,车毁人亡。此外,行车过程中,驾驶员朋友需注意控制车速,把握好方向盘。       


     http://news.xinhuanet.com/yzyd/local/20121215/c_114036559.htm

     原标题:高速路上突然窜出一只野猪 轿车撞上“很受伤”

     

     陈先生驾车行驶至兰海高速进城方向龙岗河大桥附近路段时,路上突然窜出只野猪,轿车制动不及撞了上去,严重受损。市高速执法一支队六大队供图华龙网发

     华龙网12月14日18时25分讯 (记者 刘艳)高速路行车时千万要当心。12日,陈先生驾车途中,路上突然窜出一只野猪,导致轿车严重受损。

     据重庆市高速执法一支队六大队执法队员今日介绍,这起事故发生在兰海高速进城方向1024公里+900米的龙岗河大桥附近路段。

     12日晚6点15左右,陈先生正驾车由贵州返回重庆。行至事发路段时,路边草丛中突然窜出一只身长1米多的“肥猪”,并径直冲到了路中央。

     陈先生虽然立即采取了制动措施,但由于事发突然,制动距离过短。轿车还是直接撞了上去。巨大的撞击力下,陈先生的轿车前部严重受损,连钢制的保险杠都被撞凹进去。“肥猪”则飞出了四五米远,倒在地上不一动不动。

     接到报警后,六大队的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经现场勘查,执法人员发现这头“肥猪”长着长长的獠牙和黑色的硬鬃毛,原来是一头野猪。为确保其他车辆行车安全,执法人员对附近的草丛进行了检查,但没有发现其他野猪踪迹。

     对于野猪的来历,执法人员表示该路段附近山高林密,野猪可能是从山上到山下的田地觅食,中途不知何故进入了高速公路。

     执法队员提醒,为了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当出现突然情况时,驾驶员不要踩急刹,踩急刹车有可能导致车辆旋转侧翻,车毁人亡。此外,行车过程中,驾驶员朋友需注意控制车速,把握好方向盘。       


介个,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赔偿吧
= =这个…力的作用是相互的,野猪君已经被轰杀成渣了吧…
不亏啊,车损找保险公司或者路政。还白落一头野猪
报什么警 ,报完之后这头野猪就归别人了。
“你撞猪上了吧”( ̄. ̄)
野猪没撞过,野猫野狗撞过,还碾过大蛇,撞过飞鸟。
这野猪肉有点骚吧
{:soso_e103:}咋就没人关心那头野猪的死活捏。。。
卧槽,那头野猪啦回去吃啊。。。一点不亏啊,美味
下尿了,还以为进水区了
你把那只野猪来怎么样阿?!
野猪肉真好吃啊。汪汪汪
要是大货车...
e8098 发表于 2012-12-16 15:10
介个,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赔偿吧
这个保险公司赔
e8098 发表于 2012-12-16 15:10
介个,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要赔偿吧
同一个新闻的当地媒体另一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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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报警后,市高速公路执法六大队的执法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对于野猪的由来,执法人员说,这个路段附近山高林密,野猪可能是从山上下到山下的田地觅食,中途不知为何进入了高速公路。

  执法人员判定陈先生“全责”,并对野猪进行了掩埋。

  律师说可向管理公司索赔

  陈先生觉得自己挺“冤”。保险经纪人叶剑说,像陈先生的情况,虽然是被野生动物撞击造成车损,但如果保了车损险,可以找保险公司索赔,以减少损失。

  静升律师事务所的吴天福律师说,因为野生动物是没有责任的,因此责任除了陈先生担当,他还可以向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者进行索赔。因为高速公路是封闭式管理,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者就应保证高速公路不会出现外来物对车方的威胁,否则将承担管理过失责任。当然,这个管理过失责任并非是承担全部责任,具体责任的大小,要看路段有多少缺口,如果一定里程的路段缺口多,那么说明管理者没有及时维护,所担的责任也就更多。

  吴律师还说,野猪是野生动物,属于自然损坏,因此任何人都有权处置。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3-1-11 16:16
同一个新闻的当地媒体另一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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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尼,正常驾驶也全责?
关心野猪肉的比关心车的多嘛{:soso_e113:}
一头野猪卖肉怎么着也能卖1-2千吧,留下条猪腿,换个保险杠够本啊,叫什么保险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