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 账号被禁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3:58:16


超级版主会议:
本人原ID:liouxing23。注册于2011年8月。

1、基本原由:
      2012年12月13日17:57在空军版发表帖子:《日空自卫队侵犯我领空,这是赤裸裸的宣战行为》(http://lt.cjdby.net/thread-1514244-1-2.html)。帖子引用凤凰网新闻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diaoyudaozhengduan/content-3/detail_2012_12/13/20145208_0.shtml并评论“空自的F15不同于以往,是日本的军事力量。如此赤裸裸的侵犯我领空,我国做出何种反应?为何还不对其宣战?”由于在帖中回复一位网友“阿Q精神”而被扣分为列兵,然后无法进行回复。此事在超大各版中均有讨论。后本人为反驳各位网友的一些讨论,在畅谈版开一新帖《精神胜利法 可以休矣》(http://lt.cjdby.net/thread-1514298-1-3.html)文中再次引用凤凰网新闻并对一些网友的发言进行评论。此后上述两贴被angadow关闭。同时ID:liouxing23被永久禁言。
本人保证以上所述所属,并可为各位查阅。

2、申诉内容
    2.1 版主angadow关闭两个帖子并没有给出任何理由。根据超大版规第二十条:“版主须履行以下义务:(八)对违规会员作出处理时,应提供必要理由,但不得与其争论或争吵;”在此我要求版主给出解释:我违反了站规第几条第几款而关闭主题。
    2.2 版主angadow以“重复发帖,煽动情绪”为由,将ID永久禁言。我做出如下申诉:
    2.2.1本人以及ID未违反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若有,请版主angadow明示。
    2.2.2根据站规
“第十条 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本论坛各项规章制度;
  (二)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恶意损害执政党和政府形象;
  (三)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四)不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五)不得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不得挑起地域争端;
  (六)不得破坏国家宗教政策,贬损信教群众的合法信仰,不得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七)不得散布、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八)不得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不良信息;
  (九)文明发言,不得对其他会员有侮辱、漫骂、诽谤等侵犯其人身权的行为;
  (十)不得非法获取、传播、评论他人隐私;
  (十一)不得恶意灌水、刷屏或其他影响会员发贴的行为;
  (十二)不得使用法西斯战犯及其他本论坛禁止使用的图像做头像和签名;
  (十三)维护论坛团结,在论坛内外维护论坛形象和良好声誉;
  (十四)尊重作者知识产权,转贴应注明作者名字和作品出处,不得转贴他人保留版权或者禁止转贴的文章、图片及其他资料;
  (十五)遵守社会公认道德准则和良好风俗习惯;
  (十六)不得利用本论坛从事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一切违法活动;
    (十七)论坛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八条 会员违反本章程第十条规定,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处理,编辑有关发言;情节较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理,或删除有关发言,或锁定该贴;情节严重的,删除有关发言,并扣减所获得的威望值;
  会员多次违反该条有关规定,且屡教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短期屏蔽该会员发言,短期封闭ID,长期封闭ID,或永久封闭ID的处理;具体认定标准由超级版主会议决定,或根据本章程规定的处理种类和幅度制定实施细则,提请版主贵宾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本人以履行所有义务。版主以“重复发帖,煽动情绪”为由禁言ID,找不到任何现行版规支持。若 @angadow 版主认为其行为能找到支持,请明示。
   
    2.2.3本人不认为版主所谓“重复发帖,煽动情绪”行为成立。首先,本人所发两贴虽都引用同一则新闻,但是第一帖为“就事论事”,第二贴则是对一些网友言论的反驳,我认为虽有相同的部分,但侧重点不同。版主若认为“重复发帖”成立,请给出认定重复发帖的标准。第二“煽动情绪”本人也认为不成立。首先本人引用材料为正规媒体报道,其次本人第一帖虽然激动,但是也是基于一些共识,第二贴更是与“煽动情绪”不相干。还是那句话版主若认为“煽动情绪”成立,请给出认定煽动情绪的标准。

3.本人要求
    版主作为论坛的管理者,更应该遵守论坛的章程和规定,对论坛的管理应该依照规章而不是以个人的喜好或者价值判断为标准,论坛虽小,可也应该讲“法制”而不是“人治”更不应该捏造根本就不存在的“罪名”。我作为普通会员,要求恢复ID:liouxing23 的相应权限。



                                                                                                                   申诉人:liouxing23
                                                                                                                                                                 2012年12月13日星期四


超级版主会议:
本人原ID:liouxing23。注册于2011年8月。

1、基本原由:
      2012年12月13日17:57在空军版发表帖子:《日空自卫队侵犯我领空,这是赤裸裸的宣战行为》(http://lt.cjdby.net/thread-1514244-1-2.html)。帖子引用凤凰网新闻news.ifeng.com/mainland/special/diaoyudaozhengduan/content-3/detail_2012_12/13/20145208_0.shtml并评论“空自的F15不同于以往,是日本的军事力量。如此赤裸裸的侵犯我领空,我国做出何种反应?为何还不对其宣战?”由于在帖中回复一位网友“阿Q精神”而被扣分为列兵,然后无法进行回复。此事在超大各版中均有讨论。后本人为反驳各位网友的一些讨论,在畅谈版开一新帖《精神胜利法 可以休矣》(http://lt.cjdby.net/thread-1514298-1-3.html)文中再次引用凤凰网新闻并对一些网友的发言进行评论。此后上述两贴被angadow关闭。同时ID:liouxing23被永久禁言。
本人保证以上所述所属,并可为各位查阅。

2、申诉内容
    2.1 版主angadow关闭两个帖子并没有给出任何理由。根据超大版规第二十条:“版主须履行以下义务:(八)对违规会员作出处理时,应提供必要理由,但不得与其争论或争吵;”在此我要求版主给出解释:我违反了站规第几条第几款而关闭主题。
    2.2 版主angadow以“重复发帖,煽动情绪”为由,将ID永久禁言。我做出如下申诉:
    2.2.1本人以及ID未违反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若有,请版主angadow明示。
    2.2.2根据站规
“第十条 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及本论坛各项规章制度;
  (二)不得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恶意损害执政党和政府形象;
  (三)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四)不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五)不得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不得挑起地域争端;
  (六)不得破坏国家宗教政策,贬损信教群众的合法信仰,不得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七)不得散布、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八)不得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等不良信息;
  (九)文明发言,不得对其他会员有侮辱、漫骂、诽谤等侵犯其人身权的行为;
  (十)不得非法获取、传播、评论他人隐私;
  (十一)不得恶意灌水、刷屏或其他影响会员发贴的行为;
  (十二)不得使用法西斯战犯及其他本论坛禁止使用的图像做头像和签名;
  (十三)维护论坛团结,在论坛内外维护论坛形象和良好声誉;
  (十四)尊重作者知识产权,转贴应注明作者名字和作品出处,不得转贴他人保留版权或者禁止转贴的文章、图片及其他资料;
  (十五)遵守社会公认道德准则和良好风俗习惯;
  (十六)不得利用本论坛从事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一切违法活动;
    (十七)论坛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十八条 会员违反本章程第十条规定,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处理,编辑有关发言;情节较严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理,或删除有关发言,或锁定该贴;情节严重的,删除有关发言,并扣减所获得的威望值;
  会员多次违反该条有关规定,且屡教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短期屏蔽该会员发言,短期封闭ID,长期封闭ID,或永久封闭ID的处理;具体认定标准由超级版主会议决定,或根据本章程规定的处理种类和幅度制定实施细则,提请版主贵宾全体会议讨论决定。”
    本人以履行所有义务。版主以“重复发帖,煽动情绪”为由禁言ID,找不到任何现行版规支持。若 @angadow 版主认为其行为能找到支持,请明示。
   
    2.2.3本人不认为版主所谓“重复发帖,煽动情绪”行为成立。首先,本人所发两贴虽都引用同一则新闻,但是第一帖为“就事论事”,第二贴则是对一些网友言论的反驳,我认为虽有相同的部分,但侧重点不同。版主若认为“重复发帖”成立,请给出认定重复发帖的标准。第二“煽动情绪”本人也认为不成立。首先本人引用材料为正规媒体报道,其次本人第一帖虽然激动,但是也是基于一些共识,第二贴更是与“煽动情绪”不相干。还是那句话版主若认为“煽动情绪”成立,请给出认定煽动情绪的标准。

3.本人要求
    版主作为论坛的管理者,更应该遵守论坛的章程和规定,对论坛的管理应该依照规章而不是以个人的喜好或者价值判断为标准,论坛虽小,可也应该讲“法制”而不是“人治”更不应该捏造根本就不存在的“罪名”。我作为普通会员,要求恢复ID:liouxing23 的相应权限。



                                                                                                                   申诉人:liouxing23
                                                                                                                                                                 2012年12月13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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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卫星 发表于 2012-12-14 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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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更改新闻标题
2、鼓吹要与日本开战
3、多处标红,大字报

故做出如上处理
同步卫星 发表于 2012-12-14 08:11
已提交相关版主  请稍后


1、更改新闻标题
2、鼓吹要与日本开战
3、多处标红,大字报

故做出如上处理
angadow 发表于 2012-12-14 09:07
1、更改新闻标题
2、鼓吹要与日本开战
3、多处标红,大字报
你好 请问这是终审吗?  我要继续申述
angadow 发表于 2012-12-14 09:07
1、更改新闻标题
2、鼓吹要与日本开战
3、多处标红,大字报
请斑竹给出相关的的版规条文(例如“版规第X条第X项规定,更改新闻标题者永久禁言”),否则我不服判决。

版主作为执法者,跟应该遵守版规,而不应拿无中生有的“罪名”执法。

其次,版规明确规定“会员多次违反该条有关规定,且屡教不改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短期屏蔽该会员发言,短期封闭ID,长期封闭ID,或永久封闭ID的处理;具体认定标准由超级版主会议决定,或根据本章程规定的处理种类和幅度制定实施细则,提请版主贵宾全体会议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