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季路和某东风说起,顺便谈谈最近中国驻外大使馆参加的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3:36:04


某两个ID,我知道你们一定会进来。

我也很想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你们两个一天到晚挂在CD,不停地搞清洁呢?

上外交部网站,看看最近中国驻外大使馆参加了多少义卖活动

http://www.fmprc.gov.cn/chn/gxh/wzb/zwbd/fnhd/t995589.htm
驻拉脱维亚使馆参加年度慈善义卖活动

http://www.fmprc.gov.cn/chn/gxh/wzb/zwbd/fnhd/t994820.htm
驻乌干达使馆妇女小组参加慈善义卖活动

http://www.fmprc.gov.cn/chn/gxh/wzb/zwbd/fnhd/t995177.htm
驻立陶宛使馆参加驻立外交使团圣诞慈善义卖活动

http://www.fmprc.gov.cn/chn/gxh/wzb/zwbd/fnhd/t995413.htm
驻罗马尼亚使馆参加圣诞义卖活动

再来看看以往的参加驻外大使馆活动

http://roll.sohu.com/20121202/n359455818.shtml
 2012年12月1日,莫斯科国际妇女俱乐部组织近60个外国驻俄使团和近70家慈善机构及企业在斯拉夫饭店隆重举办2012冬季义卖活动。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妇女工作小组积极参加了本次活动,

驻英国使馆妇女小组积极参加“英国社会服务组织”义卖活动
http://www.chinese-embassy.org.uk/chn/sfhd/t562762.htm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参加韩第五届慈善义卖会活动
http://www.china-korea.org/html/report/141307-0.htm

还有很多,我就不贴出来了。大家可以去搜。
实际上,各国大使馆参加义卖活动,只不过是一个很平常的事。


我就想问一下两位,你们是爱好呢?还是爱好呢?

某两个ID,我知道你们一定会进来。

我也很想知道,究竟是什么原因,你们两个一天到晚挂在CD,不停地搞清洁呢?

上外交部网站,看看最近中国驻外大使馆参加了多少义卖活动

http://www.fmprc.gov.cn/chn/gxh/wzb/zwbd/fnhd/t995589.htm
驻拉脱维亚使馆参加年度慈善义卖活动

http://www.fmprc.gov.cn/chn/gxh/wzb/zwbd/fnhd/t994820.htm
驻乌干达使馆妇女小组参加慈善义卖活动

http://www.fmprc.gov.cn/chn/gxh/wzb/zwbd/fnhd/t995177.htm
驻立陶宛使馆参加驻立外交使团圣诞慈善义卖活动

http://www.fmprc.gov.cn/chn/gxh/wzb/zwbd/fnhd/t995413.htm
驻罗马尼亚使馆参加圣诞义卖活动

再来看看以往的参加驻外大使馆活动

http://roll.sohu.com/20121202/n359455818.shtml
 2012年12月1日,莫斯科国际妇女俱乐部组织近60个外国驻俄使团和近70家慈善机构及企业在斯拉夫饭店隆重举办2012冬季义卖活动。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妇女工作小组积极参加了本次活动,

驻英国使馆妇女小组积极参加“英国社会服务组织”义卖活动
http://www.chinese-embassy.org.uk/chn/sfhd/t562762.htm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参加韩第五届慈善义卖会活动
http://www.china-korea.org/html/report/141307-0.htm

还有很多,我就不贴出来了。大家可以去搜。
实际上,各国大使馆参加义卖活动,只不过是一个很平常的事。


我就想问一下两位,你们是爱好呢?还是爱好呢?
义卖活动,我支持。不论是中国使馆还是外国使馆,开展这种活动都是好事情。
真龙之世 发表于 2012-12-10 21:07
义卖活动,我支持。不论是中国使馆还是外国使馆,开展这种活动都是好事情。
不准备点钞机辨别真伪。活该收假币。

正因为没有设置验钞。是不是某些外国人自己投入的假币也无从分辨。

因为收到假币就说中国人如何如何。那就可以说这可能是个阴谋。
吃饱了撑的。什么都要扯到阴谋论,患了迫害妄想症?全世界都要陷害TB?那为什么会成为世界的公敌呢?
wcgsjo 发表于 2012-12-10 23:27
不准备点钞机辨别真伪。活该收假币。

正因为没有设置验钞。是不是某些外国人自己投入的假币也无从分辨 ...
广东省外事办公室 主办的活动,按道理应该考虑到国情问题 提醒这些领事馆配备验钞设备,工作还是不够细啊  ;P
不准备点钞机辨别真伪。活该收假币。

正因为没有设置验钞。是不是某些外国人自己投入的假币也无从分辨 ...
搞个慈善义卖还弄验钞机伺候着,你不觉得刺眼么?是不是还要专门配几个财务人员,凡是中国人买东西给的钱都查验一遍?
吃饱了撑的。什么都要扯到阴谋论,患了迫害妄想症?全世界都要陷害TB?那为什么会成为世界的公敌呢?
你的意思不会是已经是世界公敌了吧……
得饶人处且饶人啊
网上干个嘴架,犯不上穷追猛打吧
厚道点嘛
to ls 楼主已经算是很厚道的了,和某些胡搅蛮缠的东西讲事实,真是难为楼主了。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就算是wm们对某些胡乱洗地的家伙可能也是深恨之。
拿人钱财,替人...某人还真是众矢之的臭名昭著啊,这就给工作起了反作用呀
喜闻乐见,大快人心。
可刷银联卡,visa,master等各种借记贷记卡,现金一概不收,假币问题解决!
拿人钱财,替人...某人还真是众矢之的臭名昭著啊,这就给工作起了反作用呀
拿什么钱啊?警务版某人给警察洗,结果弄得真警察都看不下去了!
搬砖兔 发表于 2012-12-11 02:11
拿人钱财,替人...某人还真是众矢之的臭名昭著啊,这就给工作起了反作用呀
  拿什么钱啊,人家是天生媚骨。{:jian:}
根本就是高级黑
思想的幽灵 发表于 2012-12-11 07:28
拿什么钱啊,人家是天生媚骨。
应该是没有地方去领金镑或卢布,对于天生媚骨,鲁迅先生描绘得非常形象、有趣和生猛:
“...这正是“资本家的走狗”的活写真。凡走狗,虽或为一个资本家所豢养,其实是属于所有的资本家的,所以它遇见所有的阔人都驯良,遇见所有的穷人都狂吠。不知道谁是它的主子,正是它遇见所有阔人都驯良的原因,也就是属于所有的资本家的证据。即使无人豢养,饿的精瘦,变成野狗了,但还是遇见所有的阔人都驯良,遇见所有的穷人都狂吠的,不过这时它就愈不明白谁是主子了。...”

饿的精瘦,于是身材很好,变成野狗,于是感到很自由。

不知道是不是高级黑,所谓高级黑,也就是那种心中忠诚,但却坏了主人酒店生意,让酒变酸不中吃的同一种动物,只不过是有家的,有地方领金镑和卢布的。
2012-12-11 07:56 上传

嘿, 嘿。。
思想的幽灵 发表于 2012-12-11 07:57
嘿, 嘿。。
受害者为自己受害的原因辩护,这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神经,不过很常见。
to ls 楼主已经算是很厚道的了,和某些胡搅蛮缠的东西讲事实,真是难为楼主了。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 ...
你要理清一个因果,五毛洗地是一种手段,目的是恶心某些持有特定立场的人,从楼主的表现看,效果不错。
思想的幽灵 发表于 2012-12-11 07:28
拿什么钱啊,人家是天生媚骨。
有没有钱拿,这个无法知道。但媚骨是有点的。
见过自撸的,才见互撸的,倒是极品活宝,哈哈
您出来了啊?

你污蔑北京大雨遇难民众是‘活该’,被逼失足少女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你不觉得该出来道个歉么?
还是再来一句‘都烂透了’然后继续去小黑屋?
不论你们怎么看 我支持他俩,
义卖很好 拿假钱来说事很恶心人
你要理清一个因果,五毛洗地是一种手段,目的是恶心某些持有特定立场的人,从楼主的表现看,效果不错。
果然和网上只会造谣污蔑的JY一种思路啊

谁知道你们是要恶心人还是高级黑啊?

主要是人家外国人搞这个活动触了某些官员的忌讳,因为在中 国慈善活动的组织都是官方垄断的。
您出来了啊?

你污蔑北京大雨遇难民众是‘活该’,被逼失足少女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断章取义也是一种污蔑,这是其一,id又不是银行帐号真的无所畏。这是其二,不过你们这号的对id倒是敏感的很,像是某种精神病的触发物。
果然和网上只会造谣污蔑的JY一种思路啊

谁知道你们是要恶心人还是高级黑啊?
随心清啦。

炮声 发表于 2012-12-11 09:16
断章取义也是一种污蔑,这是其一,id又不是银行帐号真的无所畏。这是其二,不过你们这号的对id倒是敏感的 ...


都说对事不对人

可是就算我吃常素,看到了神仙肉还是忍不住

ID就等于你在论坛的名字,就如微博上看到茅于轼、老榕这种东西当然义愤填膺

我觉得对着山洪遇难的民众还可以说出“在水里泡着”的,版主不把你永封已经是格外开恩了


站务举报贴里举报人附的图片


还有个“老百姓XXXXX”

炮声 发表于 2012-12-11 09:16
断章取义也是一种污蔑,这是其一,id又不是银行帐号真的无所畏。这是其二,不过你们这号的对id倒是敏感的 ...


都说对事不对人

可是就算我吃常素,看到了神仙肉还是忍不住

ID就等于你在论坛的名字,就如微博上看到茅于轼、老榕这种东西当然义愤填膺

我觉得对着山洪遇难的民众还可以说出“在水里泡着”的,版主不把你永封已经是格外开恩了


站务举报贴里举报人附的图片


还有个“老百姓XXXXX”
wcgsjo 发表于 2012-12-10 23:27
不准备点钞机辨别真伪。活该收假币。

正因为没有设置验钞。是不是某些外国人自己投入的假币也无从分辨 ...
好大的阴谋。。。
其实他们是卧底,楼主不知道吗
没看到他们起的都是反作用吗
真龙之世 发表于 2012-12-11 09:29
好大的阴谋。。。

你能证明这些假币不是洋大人雇人投放专门用来恶心中国的么?
都说对事不对人

可是就算我吃常素,看到了神仙肉还是忍不住

恩和版主挂不上钩的,其实你现在也可以举报,我还是坚持那两段话的观点,不信你试试,我等着,哈哈。
cutter 发表于 2012-12-11 09:35
1) 洋大人用外交管的身份走私!

2) 洋大人雇人投放假币专门用来恶心中国
季路您的大号呢?

季路、有若、cutter都出来回复一遍嘛;P

你要是想好好讨论,那你举出证据来,谁提出谁举证

还有你把组织活动的外事办公室放在哪里?
菅直人 发表于 2012-12-11 09:37
季路您的大号呢?

季路、有若、cutter都出来回复一遍嘛
外事办公室事先没想到洋大人如此卑劣啊!

被他们耍了。
思想的幽灵 发表于 2012-12-11 07:57
嘿, 嘿。。
这个图片太给力了
cutter 发表于 2012-12-11 09:39
外事办公室事先没想到洋大人如此卑劣啊!

被他们耍了。
你走私的证据呢?

雇人的证据呢?

谁提出谁举证,你连这个都不知道么?
cutter 发表于 2012-12-11 09:32
你能证明这些假币不是洋大人雇人投放专门用来恶心中国的么?
我不能。
你能,你就去证明吧。
cutter 发表于 2012-12-11 09:39
外事办公室事先没想到洋大人如此卑劣啊!

被他们耍了。
海关总署解读使馆和人员进出境物品监管办法
http://news.sohu.com/20080901/n259317377.shtml

有关《办法》主要内容的简要介绍

  (一)关于《办法》适用范围问题(详见第二条、第三十一条)

  《办法》适用于外国驻中国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公、自用物品。外国驻中国领事馆、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和其他国际组织驻中国代表机构及其人员进出境公自用物品,由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中国已加入的国际公约以及中国与有关国家或国际组织签订的协议办理。有关法规、公约、协议不明确的,海关参照《办法》有关条款办理。

  (二)关于公自用物品进境数量问题(详见第三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

  为了增加海关执法透明度,《办法》规定了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出境公、自用物品应当以海关核准的直接需用数量为限。此外,《办法》还参照国际惯例,结合中国国情,对烟酒、机动车辆等重点物品的免税进境实行量化管理,明确了使馆和使馆人员免税进境公自用烟酒及机动车辆的限量。如有关物品超出上述范围,海关将不予批准进境。

  (三)关于进境物品转让问题(详见第九条、第二十六条)

  《办法》规定,使馆和使馆人员免税运进的公自用物品在海关监管期限内不得转让。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的,应当报主管海关批准。未经海关批准,擅自将已免税进境的物品转让、出售、出租、抵押、质押或者进行其他处置,再次申请进境同类物品的,海关不予同意。对机动车辆的转让,《办法》规定,使馆和使馆人员免税进境的机动车辆,除使馆人员提前离任外,自海关放行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或者出售。超过2年,需转让或者出售的,应当向海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规定转让给特定的受让方。其中需要补税的,受让方应当补交税款;受让方同样享有免税运进机动车辆权利的,予以免税,但海关在该机动车辆的剩余监管年限内实施后续监管。

  (四)关于外交邮袋的进出境问题(详见第四章)

  《办法》明确了外交邮袋须以装载外交文件或者公务用品为限,并符合中国政府关于外交邮袋重量、体积等的相关规定,施加使馆已在海关备案的封志;同时明确了各种渠道进出境外交邮袋的具体手续和要求。

  (五)关于机动车辆的监管年限问题(详见第二十五条)

  《办法》规定公用机动车辆的监管期限为自海关放行之日起6年,自用进境机动车辆的监管期限为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年。其中对于使馆公用车辆,采用了与其他免税进口的机动车辆相同的6年的监管年限;对于使馆人员自用车辆,考虑到使馆人员在华任期大多为3年左右,结合国外海关的有关做法,《办法》规定自用车辆的监管年限为3年,方便了使馆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也便于海关监管。

  (六)关于有关物品不予进境问题(详见第八条)

  《办法》规定,使馆和使馆人员进境物品超出海关核准直接需用数量范围的;或未依照《办法》有关规定向海关办理有关备案、申报手续的;或未经海关批准,擅自将已免税进境的物品进行转让、出售等处置后,再次申请进境同类物品的;或携运中国政府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物品进出境,应当提交有关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海关将不予批准有关物品进出境。对不予进境物品,使馆和使馆人员应当在3个月内向海关办理退运手续,逾期未退运的,海关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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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规定在此,不知道违反了哪条构成了走私,既然言之凿凿,想必铁战如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