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梳理钓鱼岛问题五大误解 称靠美协防不靠谱(转)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8:50:54
日外务省前局长孙崎享撰文指出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存在五大误解

  文章认为,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存在的一系列误解导致中日领土争端愈演愈烈。日方应及时反省自己的误解,否则事态蕴含着朝更紧迫方向发展的危险

  日本《世界》月刊11月号文章 题:日本在尖阁问题上的误解(作者日本外务省国际情报局前局长孙崎享)

  尖阁诸岛(即我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本网注)问题日趋严重。

  2005年,为抗议时任首相小泉纯一郎参拜靖国神社,中国也曾发生反日游行。而今年9月反日游行的范围和人数都超过了当时。据北京外交人士说,这是1972年日中邦交正常化以来中国规模最大的反日游行。

  最近事件的发端是石原慎太郎的行动。2012年4月16日,时任东京都知事的石原在美国的演讲中宣布,将协商用东京都预算购买尖阁诸岛。其后,他呼吁国民为购岛募捐,并获得了强烈反响。

  鉴于这种情况,在9月11日的内阁会议上,日本政府决定从2012财年预备费中支出20.5亿日元,用于尖阁诸岛的国有化。对此,中国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反制措施。事态还蕴含着朝更紧迫方向发展的危险。

  误解一:钓鱼岛不是中日间争议领土

  如何看待这一连串的事态呢?

  尖阁诸岛问题的最大要点在于从下列两种方式中做出选择?第一种是:尖阁诸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不存在领土问题。因此,日本为了加强自己的主权,就应将其适用于国内法。第二种则是:认识到尖阁诸岛是日中之间存在争议的土地,以此为前提寻求避免发生冲突的做法。笔者的结论是选择后者。

  日本的领土问题,与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后的“战后处理”问题密切相关。

  1945年8月14日,日本向驻外使馆发出电报,通告“天皇陛下已经发布诏书,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条款”。“接受《波茨坦公告》”是战后日本的起点。

  《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根据《开罗宣言》,日本国主权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国等吾等决定之各岛。”这里提到的《开罗宣言》阐述:“日本国必须将从清国人处窃取的一切地区,如满洲、台湾及澎湖岛,交还中华民国。”

  另一方面,日本主张尖阁诸岛成为本国领土的过程如下:

  “自1885年以后,日本通过冲绳县当局等多次进行现地调查,不仅确认尖阁诸岛是无人岛,也慎重确认这里没有清国统治的痕迹,最终于1895年1月14日由内阁决议决定在当地建设界标,正式将其列入日本领土。这一行为符合国际法中正当获得主权的作法。”(外务省《尖阁诸岛的Q&A》)

  那么,中国怎么看这个问题?1996年第34期《北京周报》曾经说,中国是“最早发现钓鱼岛”并将其编入版图的,自6世纪开始,中国历史文献就已经有关于钓鱼岛的记录。1556年,明朝胡宗宪请人编纂的《筹海图编》将这些岛屿列入中国福建省的海防区域。

  这样看来,中国认为自古就已经拥有尖阁诸岛,因此也就认为这里属于日本“从清国人处窃取的一切地区”之列。

  接下来是《旧金山和约》的问题。在和约中,与尖阁诸岛问题相关的是这段内容:“日本放弃对台湾和澎湖列岛的所有权利、权利根据及要求。”这里出现的问题是:尖阁诸岛究竟是属于台湾,还是属于冲绳?

  中国并没有签署《旧金山和约》。不过,我们可以看看中国关于《旧金山和约》的表态。1951年8月15日,中国外长周恩来发表了关于对日和约问题的声明。其中提到了《开罗宣言》、《雅尔塔协定》和《波茨坦公告》。

  那么,关于尖阁诸岛,盟国或者说美国的意向何如呢?

  很多日本国民都没有意识到,美国的立场是:“在尖阁诸岛主权问题上,不站在日中两国的任何一边。”

  在此情况下,将尖阁诸岛定位于“日本的固有领土,不存在领土问题”,在国际上是不合适的。

  误解二:不需面对中日争议领土现实

  尖阁诸岛问题的出发点是如下事实:“尖阁诸岛是日中之间明确存在主权争议的争议领土。”

  如何面对这样的“争议领土”?笔者认为,关于领土问题,通常要考虑以下九个方面:

  第一,了解对方的主张,了解对方与己方说法中各自有多少客观成分,避免不必要的摩擦。几乎绝大部分日本人并不了解中方关于尖阁诸岛的主张。

  第二,采取具体措施避免领土冲突。关于这一点,可以参考中国和东盟国家在南沙群岛问题上的作法。2002年11月,中国和东盟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其中包括如下内容:采用和平方式解决主权争议,不使用武力;避免在目前无人的岛礁上居住人员等行为,克制因主权争端产生纠纷或使纠纷升级。其中,后一点十分重要。

  第三,通过诉诸国际法庭等手段,尽量让第三方介入解决过程。

  第四,建设紧密的、多层次的相互依存关系。今天,谁也不会认为法国和德国会发生战争。这是因为欧盟已经建立了密切的多层次相互依存关系。

  第五,全面强调联合国原则。《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第六,将不使用军事力量作为日中之间的共同原则,并经常提及这一问题,营造相互遵守这一原则的气氛。继1972年的《日中联合声明》之后,1978年《日中和平友好条约》第一条规定:“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第七,将今天一代人无法解决的问题搁置起来,避免对立。同时,双方承诺在搁置期间不使用武力解决问题。

  第八,在争议领土周围,对于容易引发冲突的事务,建立能够防患于未然的机制。在争议领土周围的活动经常会成为冲突的导火索。海上捕鱼活动就可能是其中之一。日本与周边邻国之间的渔业协定不仅涉及捕捞量问题,在安全保障上也有重要意义。

  第九,在可能发生冲突之际,将问题分为几个方面,分别提出个别的解决方案。

  误解三:搁置钓鱼岛争议中日无共识

  在这些项目中,最重要的就是“搁置争议”问题。

  关于尖阁诸岛问题,1972年在周恩来总理和田中角荣首相之间,以及1978年在邓小平副总理和园田直外相之间,都曾有过关于“搁置争议”的共识。

  今天,日本政府的立场是:“‘搁置’是中方单方面的阐述,日方并不了解。”这是对历史的歪曲。暂且不论是否有过“支持搁置”这样的表态,如果看当时田中首相和园田外相的应答,明显是达成了实质的共识。

  更重要的是,关于搁置问题的共识,对于日本是有利的。理由可包括如下三点:1.这承认了日本的管辖权;2.这意味着不使用军事力量改变现状;3.继续实际控制有利于外界判断日本对尖阁诸岛的主权。

  关于搁置问题,经常有一些错误的解读。比如有人认为:“近年来,中国开始主张尖阁诸岛的主权,这说明中国放弃了搁置政策。”但是,搁置争议是以两国均主张对领土的主权为前提的。正由于双方均主张主权,如果继续下去可能发展为军事冲突,因此才搁置争议,以预先防范冲突。

  误解四:美国将协防日本保住钓鱼岛

  如果背离了搁置争议的共识,更明确地主张日本对尖阁诸岛的主权,将会如何呢?双方对主权的主张很容易发展为最终以军事力量解决的事态。

  而且,从长期来看,日本在军事方面并不居于优势。

  根据美国国防部2011年度中国军力报告的数字,中国共有1680架战斗机,其中330架部署于台湾的正面。尖阁诸岛也在这一方向。此外,2011年2月,时任美国国防部长罗伯特·盖茨在参议院军事委员会作证时表示:“至2025年,中国将部署约2 0 0架具有隐形性能的下一代战斗机。”如果不能确保制空权,日本就无法确保军事优势。

  此外,2010年11月4日的《华盛顿时报》以《中国导弹可以摧毁美军基地》为题报道称:“以80枚中短程弹道导弹和350枚巡航导弹就可以摧毁驻日美军基地。”

  中国与美国对峙之际,很可能用导弹攻击在日本的美军基地,破坏跑道和指挥控制设施。导弹攻击仅需要很短时间就可以使基地无法使用。

  无论飞机数量如何居于优势,如果基地瘫痪,都不可能投入使用。在军事上,美军要在尖阁诸岛参战并不容易。

  在这里,笔者还想从条约角度论证美军参战的问题。

  《日美安保条约》第五条规定,对于日本施政下的地域的攻击,美国将根据本国宪法的规定及相关手续采取行动。

  尖阁诸岛位于日本的施政之下。这是没错的。因此确实属于第五条的适用对象。

  这一点虽然并无问题,但其中有一个小把戏。

  根据日美之间的协议,“防御对岛屿的侵略”是由日本独立完成的任务。在中国进攻尖阁诸岛时,应由自卫队执行这一任务,此时美军不会参战。如果自卫队能够保卫尖阁诸岛,自然没有问题。但是,如果自卫队不能守住尖阁诸岛,那尖阁诸岛将转由中国管辖。这时,尖阁诸岛就将不再是安保条约的对象。这一问题十分复杂,如果读者想详细了解这一问题,可参见拙著《日本的国境问题》。

  包括美军支援在内,在军事上保卫尖阁诸岛并不是日本的选择。因此,遵守搁置争议的共识,符合日本的国家利益。要解决尖阁诸岛问题,首先要认识到搁置争议的好处,并尽快采取支持这项政策的措施。

  误解五:钓鱼岛是联美制华的好借口

  最后,为什么尖阁诸岛问题在当前爆发呢?有关尖阁诸岛的军事紧张,对于美国军方人士而言是好消息。略具讽刺意义的是,对此作出明确表态的,正是美国国务院前日本事务负责人凯文·马厄。

  在《文艺春秋》月刊10月号上,马厄说:“为了对付中国的威胁,日本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具体而言,为了夺取制空权,需加速购买F-35战斗机的计划,增购吨位更大的‘宙斯盾’军舰,在先岛诸岛建设自卫队的基地,提高海上保安厅的侦察能力等……在尖阁方面,日本不必有任何顾虑。”

  美国军方相关人士将尖阁诸岛争端作为向日本销售武器的良机。
http://mil.sohu.com/20121120/n358107895.shtml

  当前,在中国最终大国化之前,美国正在重新研究东亚战略。

  对美国而言,有四种选择:第一,重视传统的日美关系;第二,美中两个大国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协调;第三,采取“离岸制衡”策略(使用日本对抗中国);第四,由相关国家建立国际机制。

  可以看出,美国的对华政策是第二种和第三种选择的混合体。这里提到的“离岸制衡”的概念,并不仅仅限于东亚。

  所谓“离岸制衡”,是指“特定大国为了遏制其想定的敌国,利用己方的友好国家进行对抗”的概念。在这种思想方法之下,超级大国可以不实际使用自己的军队,就能够保持对局面的影响力。

  在历史上,大英帝国对于欧洲大陆国家充分利用了此项政策。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则向英国等提供武器,二战初期,美国并没有直接派兵参战,而是间接帮助英国,作为民主国家的军工厂。这就是一种“离岸制衡”。今天,美国有人提出在东亚使用离岸制衡政策。也就是说,针对不断崛起的中国,美国并不自行参加战斗,而是支援日本。那么,在战斗中首当其冲的就是日本。

  日本如果承担离岸制衡的作用,就相当于将自己定位为中国的敌人,那就有必要进行积极的军事部署。尖阁诸岛问题是对此极为适合的借口“素材”。试图推进日美关系的派别在尖阁诸岛问题上持强硬态度,并不是偶然的。
日外务省前局长孙崎享撰文指出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存在五大误解

  文章认为,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存在的一系列误解导致中日领土争端愈演愈烈。日方应及时反省自己的误解,否则事态蕴含着朝更紧迫方向发展的危险

  日本《世界》月刊11月号文章 题:日本在尖阁问题上的误解(作者日本外务省国际情报局前局长孙崎享)

  尖阁诸岛(即我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本网注)问题日趋严重。

  2005年,为抗议时任首相小泉纯一郎参拜靖国神社,中国也曾发生反日游行。而今年9月反日游行的范围和人数都超过了当时。据北京外交人士说,这是1972年日中邦交正常化以来中国规模最大的反日游行。

  最近事件的发端是石原慎太郎的行动。2012年4月16日,时任东京都知事的石原在美国的演讲中宣布,将协商用东京都预算购买尖阁诸岛。其后,他呼吁国民为购岛募捐,并获得了强烈反响。

  鉴于这种情况,在9月11日的内阁会议上,日本政府决定从2012财年预备费中支出20.5亿日元,用于尖阁诸岛的国有化。对此,中国政府采取了强有力的反制措施。事态还蕴含着朝更紧迫方向发展的危险。

  误解一:钓鱼岛不是中日间争议领土

  如何看待这一连串的事态呢?

  尖阁诸岛问题的最大要点在于从下列两种方式中做出选择?第一种是:尖阁诸岛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不存在领土问题。因此,日本为了加强自己的主权,就应将其适用于国内法。第二种则是:认识到尖阁诸岛是日中之间存在争议的土地,以此为前提寻求避免发生冲突的做法。笔者的结论是选择后者。

  日本的领土问题,与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败后的“战后处理”问题密切相关。

  1945年8月14日,日本向驻外使馆发出电报,通告“天皇陛下已经发布诏书,接受《波茨坦公告》的条款”。“接受《波茨坦公告》”是战后日本的起点。

  《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根据《开罗宣言》,日本国主权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和四国等吾等决定之各岛。”这里提到的《开罗宣言》阐述:“日本国必须将从清国人处窃取的一切地区,如满洲、台湾及澎湖岛,交还中华民国。”

  另一方面,日本主张尖阁诸岛成为本国领土的过程如下:

  “自1885年以后,日本通过冲绳县当局等多次进行现地调查,不仅确认尖阁诸岛是无人岛,也慎重确认这里没有清国统治的痕迹,最终于1895年1月14日由内阁决议决定在当地建设界标,正式将其列入日本领土。这一行为符合国际法中正当获得主权的作法。”(外务省《尖阁诸岛的Q&A》)

  那么,中国怎么看这个问题?1996年第34期《北京周报》曾经说,中国是“最早发现钓鱼岛”并将其编入版图的,自6世纪开始,中国历史文献就已经有关于钓鱼岛的记录。1556年,明朝胡宗宪请人编纂的《筹海图编》将这些岛屿列入中国福建省的海防区域。

  这样看来,中国认为自古就已经拥有尖阁诸岛,因此也就认为这里属于日本“从清国人处窃取的一切地区”之列。

  接下来是《旧金山和约》的问题。在和约中,与尖阁诸岛问题相关的是这段内容:“日本放弃对台湾和澎湖列岛的所有权利、权利根据及要求。”这里出现的问题是:尖阁诸岛究竟是属于台湾,还是属于冲绳?

  中国并没有签署《旧金山和约》。不过,我们可以看看中国关于《旧金山和约》的表态。1951年8月15日,中国外长周恩来发表了关于对日和约问题的声明。其中提到了《开罗宣言》、《雅尔塔协定》和《波茨坦公告》。

  那么,关于尖阁诸岛,盟国或者说美国的意向何如呢?

  很多日本国民都没有意识到,美国的立场是:“在尖阁诸岛主权问题上,不站在日中两国的任何一边。”

  在此情况下,将尖阁诸岛定位于“日本的固有领土,不存在领土问题”,在国际上是不合适的。

  误解二:不需面对中日争议领土现实

  尖阁诸岛问题的出发点是如下事实:“尖阁诸岛是日中之间明确存在主权争议的争议领土。”

  如何面对这样的“争议领土”?笔者认为,关于领土问题,通常要考虑以下九个方面:

  第一,了解对方的主张,了解对方与己方说法中各自有多少客观成分,避免不必要的摩擦。几乎绝大部分日本人并不了解中方关于尖阁诸岛的主张。

  第二,采取具体措施避免领土冲突。关于这一点,可以参考中国和东盟国家在南沙群岛问题上的作法。2002年11月,中国和东盟签署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其中包括如下内容:采用和平方式解决主权争议,不使用武力;避免在目前无人的岛礁上居住人员等行为,克制因主权争端产生纠纷或使纠纷升级。其中,后一点十分重要。

  第三,通过诉诸国际法庭等手段,尽量让第三方介入解决过程。

  第四,建设紧密的、多层次的相互依存关系。今天,谁也不会认为法国和德国会发生战争。这是因为欧盟已经建立了密切的多层次相互依存关系。

  第五,全面强调联合国原则。《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

  第六,将不使用军事力量作为日中之间的共同原则,并经常提及这一问题,营造相互遵守这一原则的气氛。继1972年的《日中联合声明》之后,1978年《日中和平友好条约》第一条规定:“在相互关系中,用和平手段解决一切争端,而不诉诸武力和武力威胁。”

  第七,将今天一代人无法解决的问题搁置起来,避免对立。同时,双方承诺在搁置期间不使用武力解决问题。

  第八,在争议领土周围,对于容易引发冲突的事务,建立能够防患于未然的机制。在争议领土周围的活动经常会成为冲突的导火索。海上捕鱼活动就可能是其中之一。日本与周边邻国之间的渔业协定不仅涉及捕捞量问题,在安全保障上也有重要意义。

  第九,在可能发生冲突之际,将问题分为几个方面,分别提出个别的解决方案。

  误解三:搁置钓鱼岛争议中日无共识

  在这些项目中,最重要的就是“搁置争议”问题。

  关于尖阁诸岛问题,1972年在周恩来总理和田中角荣首相之间,以及1978年在邓小平副总理和园田直外相之间,都曾有过关于“搁置争议”的共识。

  今天,日本政府的立场是:“‘搁置’是中方单方面的阐述,日方并不了解。”这是对历史的歪曲。暂且不论是否有过“支持搁置”这样的表态,如果看当时田中首相和园田外相的应答,明显是达成了实质的共识。

  更重要的是,关于搁置问题的共识,对于日本是有利的。理由可包括如下三点:1.这承认了日本的管辖权;2.这意味着不使用军事力量改变现状;3.继续实际控制有利于外界判断日本对尖阁诸岛的主权。

  关于搁置问题,经常有一些错误的解读。比如有人认为:“近年来,中国开始主张尖阁诸岛的主权,这说明中国放弃了搁置政策。”但是,搁置争议是以两国均主张对领土的主权为前提的。正由于双方均主张主权,如果继续下去可能发展为军事冲突,因此才搁置争议,以预先防范冲突。

  误解四:美国将协防日本保住钓鱼岛

  如果背离了搁置争议的共识,更明确地主张日本对尖阁诸岛的主权,将会如何呢?双方对主权的主张很容易发展为最终以军事力量解决的事态。

  而且,从长期来看,日本在军事方面并不居于优势。

  根据美国国防部2011年度中国军力报告的数字,中国共有1680架战斗机,其中330架部署于台湾的正面。尖阁诸岛也在这一方向。此外,2011年2月,时任美国国防部长罗伯特·盖茨在参议院军事委员会作证时表示:“至2025年,中国将部署约2 0 0架具有隐形性能的下一代战斗机。”如果不能确保制空权,日本就无法确保军事优势。

  此外,2010年11月4日的《华盛顿时报》以《中国导弹可以摧毁美军基地》为题报道称:“以80枚中短程弹道导弹和350枚巡航导弹就可以摧毁驻日美军基地。”

  中国与美国对峙之际,很可能用导弹攻击在日本的美军基地,破坏跑道和指挥控制设施。导弹攻击仅需要很短时间就可以使基地无法使用。

  无论飞机数量如何居于优势,如果基地瘫痪,都不可能投入使用。在军事上,美军要在尖阁诸岛参战并不容易。

  在这里,笔者还想从条约角度论证美军参战的问题。

  《日美安保条约》第五条规定,对于日本施政下的地域的攻击,美国将根据本国宪法的规定及相关手续采取行动。

  尖阁诸岛位于日本的施政之下。这是没错的。因此确实属于第五条的适用对象。

  这一点虽然并无问题,但其中有一个小把戏。

  根据日美之间的协议,“防御对岛屿的侵略”是由日本独立完成的任务。在中国进攻尖阁诸岛时,应由自卫队执行这一任务,此时美军不会参战。如果自卫队能够保卫尖阁诸岛,自然没有问题。但是,如果自卫队不能守住尖阁诸岛,那尖阁诸岛将转由中国管辖。这时,尖阁诸岛就将不再是安保条约的对象。这一问题十分复杂,如果读者想详细了解这一问题,可参见拙著《日本的国境问题》。

  包括美军支援在内,在军事上保卫尖阁诸岛并不是日本的选择。因此,遵守搁置争议的共识,符合日本的国家利益。要解决尖阁诸岛问题,首先要认识到搁置争议的好处,并尽快采取支持这项政策的措施。

  误解五:钓鱼岛是联美制华的好借口

  最后,为什么尖阁诸岛问题在当前爆发呢?有关尖阁诸岛的军事紧张,对于美国军方人士而言是好消息。略具讽刺意义的是,对此作出明确表态的,正是美国国务院前日本事务负责人凯文·马厄。

  在《文艺春秋》月刊10月号上,马厄说:“为了对付中国的威胁,日本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具体而言,为了夺取制空权,需加速购买F-35战斗机的计划,增购吨位更大的‘宙斯盾’军舰,在先岛诸岛建设自卫队的基地,提高海上保安厅的侦察能力等……在尖阁方面,日本不必有任何顾虑。”

  美国军方相关人士将尖阁诸岛争端作为向日本销售武器的良机。
http://mil.sohu.com/20121120/n358107895.shtml

  当前,在中国最终大国化之前,美国正在重新研究东亚战略。

  对美国而言,有四种选择:第一,重视传统的日美关系;第二,美中两个大国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协调;第三,采取“离岸制衡”策略(使用日本对抗中国);第四,由相关国家建立国际机制。

  可以看出,美国的对华政策是第二种和第三种选择的混合体。这里提到的“离岸制衡”的概念,并不仅仅限于东亚。

  所谓“离岸制衡”,是指“特定大国为了遏制其想定的敌国,利用己方的友好国家进行对抗”的概念。在这种思想方法之下,超级大国可以不实际使用自己的军队,就能够保持对局面的影响力。

  在历史上,大英帝国对于欧洲大陆国家充分利用了此项政策。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则向英国等提供武器,二战初期,美国并没有直接派兵参战,而是间接帮助英国,作为民主国家的军工厂。这就是一种“离岸制衡”。今天,美国有人提出在东亚使用离岸制衡政策。也就是说,针对不断崛起的中国,美国并不自行参加战斗,而是支援日本。那么,在战斗中首当其冲的就是日本。

  日本如果承担离岸制衡的作用,就相当于将自己定位为中国的敌人,那就有必要进行积极的军事部署。尖阁诸岛问题是对此极为适合的借口“素材”。试图推进日美关系的派别在尖阁诸岛问题上持强硬态度,并不是偶然的。
内容有点深度!
日本也不全是糊涂人
问题的最关键,还是JP反省不够深刻!
赔款就算钻空子抵赖了,可是你看看JP这几年在做什么?
支持台独!在新疆西藏进行测绘和特务活动!即使外交都处处不忘“围堵中国!”
说到底TG看到的是这样一种态度,TG怎么可能与其善罢甘休?
CDNewhand 发表于 2012-11-20 15:41
日本也不全是糊涂人
不糊涂的鬼子真的不是好鬼子哦、、、
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利益团体,未必利益方向相同。

只是大方向上中国的崛起确实不利于周边国家的国家利益和大部分人民现实利益,因此矛盾不可调和。只能看对抗的结果,至于选择冷对抗还是热对抗要看运气。

站在美日韩澳东盟大部分国家人民的立场上,热对抗也就是打一仗对他们更有利,而中国不能首战必胜的话,不应该轻启战端。
孙崎享?是什么人?
很庆幸这样清醒的政治家没有领导国家,真是天亡日本
作者有一点还是看错了TG
作者寄希望第三者介入,目前看来,除了MD没别的国家能做到
而TG的一贯做法就是不允许第三方介入
日本人深刻解读日美安保, 我不信我兔没有解读过, 老实话, 甚至是和老美一起读都有可能
说美国不靠谱,有种你别把日美安保条约搬出来啊
ooSamuel 发表于 2012-11-20 16:15
孙崎享?是什么人?
孙是日本的传统姓氏。 就像林一样。
这不是泥轰吧,至少这样清醒的泥轰不是好泥轰!
现在的鬼子政坛是亲中或疑似亲中者 下台
阿七 发表于 2012-11-20 16:56
孙是日本的传统姓氏。 就像林一样。
人家姓的是“孙崎”,不是孙
本州岛岛主 发表于 2012-11-20 20:59
人家姓的是“孙崎”,不是孙
我擦~ 这样啊。  不过我也见过姓孙的~
日本清醒是可以了解其衰落,印度清醒是可以了解其强盛。
SXS007 发表于 2012-11-20 16:04
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利益团体,未必利益方向相同。

只是大方向上中国的崛起确实不利于周边国家的国家利益 ...
中国的崛起利不利于周边国家取决于中国今后的走向,并不一定就意味着不利于周边国家。
矛盾并非不可调,还是要看各方的互相沟通,理解,妥协情况。也不能一口咬定别人就一定是想把中国拖进热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