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扮和尚杀死2姐妹 躲藏寺庙再杀13岁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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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扮和尚杀死2姐妹 躲藏寺庙再杀13岁女孩

2012年10月13日  来源:武汉晚报 





刘连卫在武汉受审。资料图片

  案情回放:
  2011年3月6日下午,汉口丹水池发生一起双尸案,一对姐妹家中被杀,身中多刀。警方侦查获悉,死者之一的小芳(化名)与湖南省澧县39岁男子刘连卫交往甚密。刘连卫和尚扮相,自称法师,但与小芳有过男女关系,小芳还怀上身孕。小芳在姐姐陪同下打胎,刘连卫得知后引发双方矛盾,将小芳和其姐姐杀死。
  公安部将其列入B级督捕逃犯追抓,武汉警方将其列为“清网行动”一号追逃对象。经过210天艰苦追捕,在湖南警方配合下,去年11月1日凌晨,躲藏在湖南宁乡白云寺的刘连卫落网。躲藏期间,刘连卫再害一条人命:因与湘潭一寺庙内60多岁妇女汤某发生矛盾,将其13岁孙女杀死。
  昨天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12号法庭,刘连卫故意杀人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刘连卫被押解上法庭时,记者发现,这是一名身高超过一米八的大个子,且目露凶光。在庭审过程中,刘连卫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他称自己就是个矛盾的结合体。

  一介农夫
  却披着“法师”身份
  此前全国各大媒体都对刘连卫的案件进行过报道。根据警方披露的情况,刘连卫其实是假冒的和尚,由于没有生存技能,手持一张戒牒自称法师,终年在全国各地寺庙骗吃骗喝。
  昨天的庭审现场,记者根据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获悉,高中学历的刘连卫,1971年出生,户籍所在地是湖南省澧县张公庙镇,其身份是当地农民。但不知为何,他在10多年前弄到一张戒牒,变成了和尚。昨天,刘连卫自述,他的“道行”很高。
  而根据《检察日报》此前的报道,刘连卫藏身的寺庙并非正规的寺庙,在农村这类寺庙很多,由于缺乏管理,成为一些犯罪分子骗取钱财及藏身之处。
  本应遵守清规戒律
  却生活糜烂
  刘连卫在庭上自称自己掌握佛学知识,“级别”还比较高,对法事也很熟练,因此在寺庙里很吃得开。
  但是,本应遵守清规戒律的“出家人”的刘连卫,又有令人咋舌的另一面:通过大量走访,侦查人员发现刘连卫离不开女人,近几年来,刘连卫“云游”广东、贵州、湖北、山东等20余个省市,在各地均与多名女性有染。他申请了多个QQ号,走到哪里都爱上网,与200多名网友联系频繁。
  在武汉犯下命案,刘连卫自述也是因为与小芳的一段孽缘:两人早在2005年就认识,一起合伙开店,经常每个月给上万块钱小芳用,2009年甚至准备谈婚论嫁。甚至在身负命案逃亡期间,他竟与湘潭一寺庙内60多岁妇女汤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犯下多宗命案
  却自称经常行善
  丹水池的双尸案,刘连卫作案手段残忍,他当庭表示因为自己有个常年带刀的“坏习惯”。此外,他在湘潭逃亡期间,竟将一寺庙内妇女汤某13岁的孙女用电线勒死。公诉人质问与小孩无冤无仇为何要下毒手,他表示小孩确实很可爱,但他认为生者会比死者更痛苦,因此将对汤某的矛盾迁怒于其孙女。
  不仅如此,刘连卫还供述,去年3月间,他在逃亡湖南期间,在高速公路上截获一名女子,将其刺伤并抢劫了400元钱;去年10月的一天深夜,他在逃亡的路上,骑摩托车将一名正在打电话的女子撞倒,理由竟然是“深更半夜在路边打电话发嗲不是好人”。
  犯下多桩罪行,刘连卫却为自己辩护经常“行善”,他自述修建了一所寺庙,还救过一些人,资助过一些人。
  自身亡命天涯
  却又发短信警方爆料
  刘连卫在武汉犯下命案后,为掩人耳目,清洗了现场,并更换了一套僧衣逃往湖南。为了避免警方的追缉,他当庭供述转了10多趟车才到达湖南。到达湖南后在汤某所在的寺庙躲藏起来,他还对自己进行“易容”,连以前熟悉他的人都认不出来他。
  但是,看似有极强反侦察技巧的刘连卫,又做出反常举动。他表示自己故意在丹水池命案现场留下了脚印。此外,他看到警方张贴在寺庙周围的通缉令,竟然多次给通缉令上公布的电话发短信,还告诉警方,他在湘潭一寺庙房间的电视后面留有字条,并称“你立功的机会来了”。
  直到自己在距离汤某所在寺庙20多公里外的宁乡县另一寺庙被警方擒获,他还认为自己有自首情结。
  昨天,受害人家属当庭提出了80多万元的赔偿。市法律援助中心给刘连卫指派了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希望法庭念在刘连卫多年修行佛法,对其宽大处理。公诉人对这一辩护意见当场予以驳斥:如果刘为出家之人,应该对生命更加尊重,却先后剥夺三条人命。手段残忍主观恶性大,建议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该案将择期宣判。
  记者高星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2/10-13/4245063.shtml

男子扮和尚杀死2姐妹 躲藏寺庙再杀13岁女孩

2012年10月13日  来源:武汉晚报 





刘连卫在武汉受审。资料图片

  案情回放:
  2011年3月6日下午,汉口丹水池发生一起双尸案,一对姐妹家中被杀,身中多刀。警方侦查获悉,死者之一的小芳(化名)与湖南省澧县39岁男子刘连卫交往甚密。刘连卫和尚扮相,自称法师,但与小芳有过男女关系,小芳还怀上身孕。小芳在姐姐陪同下打胎,刘连卫得知后引发双方矛盾,将小芳和其姐姐杀死。
  公安部将其列入B级督捕逃犯追抓,武汉警方将其列为“清网行动”一号追逃对象。经过210天艰苦追捕,在湖南警方配合下,去年11月1日凌晨,躲藏在湖南宁乡白云寺的刘连卫落网。躲藏期间,刘连卫再害一条人命:因与湘潭一寺庙内60多岁妇女汤某发生矛盾,将其13岁孙女杀死。
  昨天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12号法庭,刘连卫故意杀人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刘连卫被押解上法庭时,记者发现,这是一名身高超过一米八的大个子,且目露凶光。在庭审过程中,刘连卫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他称自己就是个矛盾的结合体。

  一介农夫
  却披着“法师”身份
  此前全国各大媒体都对刘连卫的案件进行过报道。根据警方披露的情况,刘连卫其实是假冒的和尚,由于没有生存技能,手持一张戒牒自称法师,终年在全国各地寺庙骗吃骗喝。
  昨天的庭审现场,记者根据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获悉,高中学历的刘连卫,1971年出生,户籍所在地是湖南省澧县张公庙镇,其身份是当地农民。但不知为何,他在10多年前弄到一张戒牒,变成了和尚。昨天,刘连卫自述,他的“道行”很高。
  而根据《检察日报》此前的报道,刘连卫藏身的寺庙并非正规的寺庙,在农村这类寺庙很多,由于缺乏管理,成为一些犯罪分子骗取钱财及藏身之处。
  本应遵守清规戒律
  却生活糜烂
  刘连卫在庭上自称自己掌握佛学知识,“级别”还比较高,对法事也很熟练,因此在寺庙里很吃得开。
  但是,本应遵守清规戒律的“出家人”的刘连卫,又有令人咋舌的另一面:通过大量走访,侦查人员发现刘连卫离不开女人,近几年来,刘连卫“云游”广东、贵州、湖北、山东等20余个省市,在各地均与多名女性有染。他申请了多个QQ号,走到哪里都爱上网,与200多名网友联系频繁。
  在武汉犯下命案,刘连卫自述也是因为与小芳的一段孽缘:两人早在2005年就认识,一起合伙开店,经常每个月给上万块钱小芳用,2009年甚至准备谈婚论嫁。甚至在身负命案逃亡期间,他竟与湘潭一寺庙内60多岁妇女汤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犯下多宗命案
  却自称经常行善
  丹水池的双尸案,刘连卫作案手段残忍,他当庭表示因为自己有个常年带刀的“坏习惯”。此外,他在湘潭逃亡期间,竟将一寺庙内妇女汤某13岁的孙女用电线勒死。公诉人质问与小孩无冤无仇为何要下毒手,他表示小孩确实很可爱,但他认为生者会比死者更痛苦,因此将对汤某的矛盾迁怒于其孙女。
  不仅如此,刘连卫还供述,去年3月间,他在逃亡湖南期间,在高速公路上截获一名女子,将其刺伤并抢劫了400元钱;去年10月的一天深夜,他在逃亡的路上,骑摩托车将一名正在打电话的女子撞倒,理由竟然是“深更半夜在路边打电话发嗲不是好人”。
  犯下多桩罪行,刘连卫却为自己辩护经常“行善”,他自述修建了一所寺庙,还救过一些人,资助过一些人。
  自身亡命天涯
  却又发短信警方爆料
  刘连卫在武汉犯下命案后,为掩人耳目,清洗了现场,并更换了一套僧衣逃往湖南。为了避免警方的追缉,他当庭供述转了10多趟车才到达湖南。到达湖南后在汤某所在的寺庙躲藏起来,他还对自己进行“易容”,连以前熟悉他的人都认不出来他。
  但是,看似有极强反侦察技巧的刘连卫,又做出反常举动。他表示自己故意在丹水池命案现场留下了脚印。此外,他看到警方张贴在寺庙周围的通缉令,竟然多次给通缉令上公布的电话发短信,还告诉警方,他在湘潭一寺庙房间的电视后面留有字条,并称“你立功的机会来了”。
  直到自己在距离汤某所在寺庙20多公里外的宁乡县另一寺庙被警方擒获,他还认为自己有自首情结。
  昨天,受害人家属当庭提出了80多万元的赔偿。市法律援助中心给刘连卫指派了辩护律师,辩护律师希望法庭念在刘连卫多年修行佛法,对其宽大处理。公诉人对这一辩护意见当场予以驳斥:如果刘为出家之人,应该对生命更加尊重,却先后剥夺三条人命。手段残忍主观恶性大,建议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该案将择期宣判。
  记者高星


http://www.chinanews.com/fz/2012/10-13/4245063.shtml

  辩护律师希望法庭念在刘连卫多年修行佛法,对其宽大处理。
  ……佛法……
呵呵,信男信女,呵呵,信男信女,呵呵…………
哈哈哈,佛法无边,回头是岸,施主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善者,善则。还是让武警帮忙,超渡一程吧。
人渣!就这样让它死了太便宜它了,应该判它强制器官捐献。
人渣!就这样让它死了太便宜它了,应该判它强制器官捐献。
考虑到多年修行佛法,把它度化了。

就是直接烧,不用枪毙
李楠01 发表于 2012-10-13 19:38
哈哈哈,佛法无边,回头是岸,施主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善者,善则。还是让武警帮忙,超渡一程吧。
佛家常说他不下地狱谁下地狱,所以让他下地狱去吧!
呵呵,信男信女,呵呵,信男信女,呵呵…………
这年头,满街的和尚和尼姑呢,俺碰到的,口音河南的居多
  辩护律师希望法庭念在刘连卫多年修行佛法,对其宽大处理。    ……佛法……
没什么好奇怪的,律师出于职业必须说几句出来。
以前那种,该犯最大恶极,辩护人拒绝辩护现在不允许出现
现在宣扬佛法的很多事宣传欢喜禅吧
这个吊啊
FriedrichIV 发表于 2012-10-15 08:42
没什么好奇怪的,律师出于职业必须说几句出来。
以前那种,该犯最大恶极,辩护人拒绝辩护现在不允许出现
  对,如果辩护律师跟着打,那么就会乱套了。如果辩护律师造假证据,也是个问题。如果律师长期受雇于黑社会,提供黑社会法律顾问,上下打点,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哈哈哈,佛法无边,回头是岸,施主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善者,善则。还是让武警帮忙,超渡一程吧。
看来他修为不错,给他兵解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