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公河案开审 糯康翻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21:59:18
http://news.xinhuanet.com/yzyd/s ... .htm?prolongation=1

9月20日,湄公河“10・5”案件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如图)。主犯糯康受审时,对策划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等罪行矢口否认。因涉案的6名被告人来自于三个不同的国家,法院特别聘请6名翻译全程同声传译。此外,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权利和意愿为其指定了法律援助的律师。

翻供:案件是泰国人干的

上午9时30分,“10・5”案件开庭审理。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对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6名被告人分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依法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此案预计审理3天,主犯糯康首先受审。庭审现场,面对法庭询问“2011年的10月5日,你有没有参与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并在中国船上放置毒品的犯罪事实”时,糯康回答:“我没有跟他们去,是由他们自己做主去的。”

当公诉方询问“你有没有指挥、策划、参与案件”时,糯康回答:“没有。”并称“案件是泰国人干的,我事后看电视才知道情况”,对犯罪事实矢口否认。

中国警方在案件开审前已对糯康的翻供行为做出估计。公安部禁毒局局长、“10・5”湄公河惨案专案组组长刘跃进表示:“在预审中,6名被告多多少少口供有些反复,特别是糯康。即便糯康犯罪集团翻供也改变不了犯罪的事实,因为证据是确凿的。”

指证:5被告人剑指糯康

在20日开庭的湄公河“10・5”案件庭审现场,被告人糯康面对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的指控,闪烁其词,不予正面应答。但桑康、依莱等其他5名被告人在法庭供述中,均指证糯康策划实施了湄公河“10・5”案件,是所在犯罪集团的首领。

庭审第一天,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分别接受了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律师的提问,也接受了各自辩护律师的提问。

■庭审首日・指控

糯康被控四宗罪

●2011年9月底至10月初,被告人糯康先后与被告人桑康・乍萨、依莱及涉嫌参与本案的翁蔑、弄罗(2人均另案处理)策划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并在船上放置毒品栽赃陷害船员。在糯康的指挥下,翁蔑带领温那、碗香、岩湍、岩梭等人(均另案处理)于2011年10月5日早,持枪劫持了中国船只“玉兴8号”、“华平号”,捆绑控制了船员,并将事先准备好的毒品放置在船上。翁蔑、扎西卡、扎波等人在船上向中国船员开枪后驾乘快艇逃离。后泰国不法军人向两艘中国船只开枪射击,尔后登船继续射击,并将中国船员尸体抛入湄公河。经现场勘查,在两艘船只上查获91.96万粒、共计84516.01克甲基苯丙胺。被害的13名中国船员尸体经鉴定,均系枪弹伤致死。

●糯康犯罪集团长期在湄公河流域非法拦截、检查往来船只,强取财物。公诉机关认为,6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追究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的刑事责任,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追究被告人扎西卡、扎波的刑事责任,以劫持船只罪追究被告人扎拖波的刑事责任。

该案中,被告人糯康系缅甸国籍,桑康・乍萨系泰国国籍。缅甸、老挝、泰国等国驻华领馆官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群众300余人旁听了庭审。

综合新华社电http://news.xinhuanet.com/yzyd/s ... .htm?prolongation=1

9月20日,湄公河“10・5”案件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如图)。主犯糯康受审时,对策划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等罪行矢口否认。因涉案的6名被告人来自于三个不同的国家,法院特别聘请6名翻译全程同声传译。此外,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权利和意愿为其指定了法律援助的律师。

翻供:案件是泰国人干的

上午9时30分,“10・5”案件开庭审理。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对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6名被告人分别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依法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此案预计审理3天,主犯糯康首先受审。庭审现场,面对法庭询问“2011年的10月5日,你有没有参与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并在中国船上放置毒品的犯罪事实”时,糯康回答:“我没有跟他们去,是由他们自己做主去的。”

当公诉方询问“你有没有指挥、策划、参与案件”时,糯康回答:“没有。”并称“案件是泰国人干的,我事后看电视才知道情况”,对犯罪事实矢口否认。

中国警方在案件开审前已对糯康的翻供行为做出估计。公安部禁毒局局长、“10・5”湄公河惨案专案组组长刘跃进表示:“在预审中,6名被告多多少少口供有些反复,特别是糯康。即便糯康犯罪集团翻供也改变不了犯罪的事实,因为证据是确凿的。”

指证:5被告人剑指糯康

在20日开庭的湄公河“10・5”案件庭审现场,被告人糯康面对故意杀人、运输毒品、绑架、劫持船只的指控,闪烁其词,不予正面应答。但桑康、依莱等其他5名被告人在法庭供述中,均指证糯康策划实施了湄公河“10・5”案件,是所在犯罪集团的首领。

庭审第一天,糯康、桑康、依莱、扎西卡、扎波、扎拖波分别接受了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律师的提问,也接受了各自辩护律师的提问。

■庭审首日・指控

糯康被控四宗罪

●2011年9月底至10月初,被告人糯康先后与被告人桑康・乍萨、依莱及涉嫌参与本案的翁蔑、弄罗(2人均另案处理)策划劫持中国船只、杀害中国船员,并在船上放置毒品栽赃陷害船员。在糯康的指挥下,翁蔑带领温那、碗香、岩湍、岩梭等人(均另案处理)于2011年10月5日早,持枪劫持了中国船只“玉兴8号”、“华平号”,捆绑控制了船员,并将事先准备好的毒品放置在船上。翁蔑、扎西卡、扎波等人在船上向中国船员开枪后驾乘快艇逃离。后泰国不法军人向两艘中国船只开枪射击,尔后登船继续射击,并将中国船员尸体抛入湄公河。经现场勘查,在两艘船只上查获91.96万粒、共计84516.01克甲基苯丙胺。被害的13名中国船员尸体经鉴定,均系枪弹伤致死。

●糯康犯罪集团长期在湄公河流域非法拦截、检查往来船只,强取财物。公诉机关认为,6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运输毒品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追究被告人糯康、桑康・乍萨、依莱的刑事责任,以故意杀人罪、绑架罪、劫持船只罪追究被告人扎西卡、扎波的刑事责任,以劫持船只罪追究被告人扎拖波的刑事责任。

该案中,被告人糯康系缅甸国籍,桑康・乍萨系泰国国籍。缅甸、老挝、泰国等国驻华领馆官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群众300余人旁听了庭审。

综合新华社电
这个案件还是挺复杂的,审理的好不好,服众不服众,对于湄公河流域今后的发展关系甚大。
翻供,那是肯定的,这事背后没人,他不会下这么重的手,现在事发了,什么事都要他来扛,肯定不愿意了。


搁谁谁也不服,傻缺啊!MD,平缘无故杀那么多人,既不抢财也不抢船,还倒搭一百多斤毒品放船上……俺好歹也是一老大,领着百十号兄弟呢,不是白痴!干这费力不讨好的事,为啥,吃饱撑的?要老子自己扛,没门!

搁谁谁也不服,傻缺啊!MD,平缘无故杀那么多人,既不抢财也不抢船,还倒搭一百多斤毒品放船上……俺好歹也是一老大,领着百十号兄弟呢,不是白痴!干这费力不讨好的事,为啥,吃饱撑的?要老子自己扛,没门!
这个案子怎么判,是非曲直不重要,关键结果要符合中南半岛未来的老大——中国的国家利益
逸仙润之尊仲尼 发表于 2012-9-21 20:01
这个案子怎么判,是非曲直不重要,关键结果要符合中南半岛未来的老大——中国的国家利益
赞同乃的观点。……
天天上班 发表于 2012-9-21 21:41
赞同乃的观点。……
某佛国再这么闹下去,以后会从政治名词变成地理名词的
也许是TB故意让他这么讲,一直拖而不决,我想,最纠结的将是泰国人
泰国和诺康勾结的人怕不怕诺康招供
逸仙润之尊仲尼 发表于 2012-9-21 22:01
某佛国再这么闹下去,以后会从政治名词变成地理名词的
从地理课转移到历史课。。。
天天上班 发表于 2012-9-23 23:02
从地理课转移到历史课。。。
所以万事万物先从容易的做起,现在的同志太心急了
逸仙润之尊仲尼 发表于 2012-9-23 23:12
所以万事万物先从容易的做起,现在的同志太心急了
自己感觉,力度已经很大 了。。。目前除了佛国,最大的障碍还是越南。。。
不知道有多少人相信,因为没收到保护费杀人,然后在船上丢下远比保护费价值高得多得多的毒品哈
天天上班 发表于 2012-9-23 23:36
自己感觉,力度已经很大 了。。。目前除了佛国,最大的障碍还是越南。。。
形成共同意见了哦,我的看法是军事解决安南问题

来自: 超级大本营军事论坛 iPhone客户端来自: iPhone客户端
逸仙润之尊仲尼 发表于 2012-9-24 00:21
形成共同意见了哦,我的看法是军事解决安南问题
据内部人员讲,意识形态我们还是介意的,给了安南很多机会,但安南太疯狂了,走私、贩毒、配合MD在兔子内部搞事……
当年的老山轮战还是没把它们打醒,希望最后的解决尽快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