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脚盆“国有化”钓鱼岛的春风,我们也要国有化在日所购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4 17:53:49
(联合早报网讯)据环球网报道,18日发行的日本《信使周刊》推出题为“中国正在把日本领土化”的特别报道。报道指出,距离尖阁列岛(即中国钓鱼岛)170公里的石垣岛正面临着中国房地产商的“购买攻势”,几位中国房地产商在石垣岛购买的高层公寓,从楼上直接可以看到停泊在该地滨崎港的海上保安厅巡视船的动向。为此,日本海上保安厅感到“非常不安”。

  报道还举例称,2010年夏,曾有中资企业试图购买日本长崎县五岛列岛上航空自卫队雷达基地和国家石油储备基地附近的森林,希望开采该片森林,以向中国出口木材。此事遭当地居民的反对。在鹿儿岛县的冲永良部岛,也曾发生中国投资者试图购买航空自卫队通信基地附近山林的事。文章称,这位中国投资家表示,“可以直接现金交易”。

  《信使周刊》称,诸如此类中国投资者打算购买日本国防要冲附近土地的事情一件接一件地发生。例如,在北海道自卫队的驻地俱知安町,有中国人和中国企业购买了3处土地,总面积在100公顷以上。在东京都市之谷的防卫省附近、位于静冈县的东富士演习场附近等地,都发现有中国人购买土地或建筑物。“如今,至少在日本自卫队13个据点附近出现了这样的事。”

  报道引述日本国土交通省和农林水产省的联合调查称,去年一年,外国资本在日本购买森林达157公顷,是前年的4倍,其中有87公顷被中国企业购买。
http://www.zaobao.com/wencui/2012/06/hongkong120619we.shtml
   
上述新闻报道了我国在日本购买土地的一些情况,问题来了,既然日本可以通过“国有化”我国钓鱼岛来获得钓鱼岛的主权,那我们为什么不能获得我国在日本所购买土地的主权呢?或者,我们可不可以国有化在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等等地方所买下的土地呢?都可以“国有化”嘛,答案很显然,不行,这里首先要明确一个领土的概念,什么是领土,内事问百度,百度说,领土是国际法承认国家在其领土上行使排他的管辖权。领土同时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对象,是国际法的客体。领土包括一个国家的陆地、河流、湖泊、内海、领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领空),是主权国管辖的国家全部疆域。 位于国家主权下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以及其底土和上空。领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
     百度说得很清楚了,领土首先是国际法承认的,而国家法则是各国实力较量的结果,一个国家在没有实力改变国际法的时候,你就必须接受这个现实。现行的国际法是二战的结果,日本作为战败国,他必须执行《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至于《旧金山和约》,日本是承认的,但是中国不承认,因为中国没有参与该和约的制定。因此,钓鱼岛之争实际上是中国承认的国际法和美国承认的国际法之间的较量,简言之,就是中美之间实力的对碰,这也是中国抬出《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两个大杀器的原因,“有法为据”。
      回到主题,如果日本能通过“国有化”能获得钓鱼岛的主权,那我们同样可以获得在日本所购土地的主权。呵呵,日本肯定是不干,那日本凭什么要求中国干呢?就一个词——实力,因为日本相信凭借美国+日本的实力肯定大过中国的实力,单凭日本的实力,相信日本也不会认为能大过中国,这是日本的悲哀。顺便扯一句,本人自多年前看军事杂志见到日本把几千吨的军舰还叫做“护卫舰”的时候就对日本深深的鄙视,尼玛一点不爽利、不大气,喜欢抠字眼,这次也是,还“国有化”,呵呵,徒增笑料而已。

PS:关于“国有化”这个问题,感觉高洪先生在《今日关注》里说得很有道理,大意是,如果日本可以通过购买所谓“私人土地”能获得主权,那么,他能不能通过伪满的地契而获得东北的主权呢?然后我就发挥了一下,既然小日本能“国有化”钓鱼岛,那我们就国有化普天间基地的大门好了。我是想到哪写到哪,写得不好,博大家一笑(联合早报网讯)据环球网报道,18日发行的日本《信使周刊》推出题为“中国正在把日本领土化”的特别报道。报道指出,距离尖阁列岛(即中国钓鱼岛)170公里的石垣岛正面临着中国房地产商的“购买攻势”,几位中国房地产商在石垣岛购买的高层公寓,从楼上直接可以看到停泊在该地滨崎港的海上保安厅巡视船的动向。为此,日本海上保安厅感到“非常不安”。

  报道还举例称,2010年夏,曾有中资企业试图购买日本长崎县五岛列岛上航空自卫队雷达基地和国家石油储备基地附近的森林,希望开采该片森林,以向中国出口木材。此事遭当地居民的反对。在鹿儿岛县的冲永良部岛,也曾发生中国投资者试图购买航空自卫队通信基地附近山林的事。文章称,这位中国投资家表示,“可以直接现金交易”。

  《信使周刊》称,诸如此类中国投资者打算购买日本国防要冲附近土地的事情一件接一件地发生。例如,在北海道自卫队的驻地俱知安町,有中国人和中国企业购买了3处土地,总面积在100公顷以上。在东京都市之谷的防卫省附近、位于静冈县的东富士演习场附近等地,都发现有中国人购买土地或建筑物。“如今,至少在日本自卫队13个据点附近出现了这样的事。”

  报道引述日本国土交通省和农林水产省的联合调查称,去年一年,外国资本在日本购买森林达157公顷,是前年的4倍,其中有87公顷被中国企业购买。
http://www.zaobao.com/wencui/2012/06/hongkong120619we.shtml
   
上述新闻报道了我国在日本购买土地的一些情况,问题来了,既然日本可以通过“国有化”我国钓鱼岛来获得钓鱼岛的主权,那我们为什么不能获得我国在日本所购买土地的主权呢?或者,我们可不可以国有化在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等等地方所买下的土地呢?都可以“国有化”嘛,答案很显然,不行,这里首先要明确一个领土的概念,什么是领土,内事问百度,百度说,领土是国际法承认国家在其领土上行使排他的管辖权。领土同时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对象,是国际法的客体。领土包括一个国家的陆地、河流、湖泊、内海、领海以及它们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领空),是主权国管辖的国家全部疆域。 位于国家主权下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以及其底土和上空。领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空间。
     百度说得很清楚了,领土首先是国际法承认的,而国家法则是各国实力较量的结果,一个国家在没有实力改变国际法的时候,你就必须接受这个现实。现行的国际法是二战的结果,日本作为战败国,他必须执行《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至于《旧金山和约》,日本是承认的,但是中国不承认,因为中国没有参与该和约的制定。因此,钓鱼岛之争实际上是中国承认的国际法和美国承认的国际法之间的较量,简言之,就是中美之间实力的对碰,这也是中国抬出《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两个大杀器的原因,“有法为据”。
      回到主题,如果日本能通过“国有化”能获得钓鱼岛的主权,那我们同样可以获得在日本所购土地的主权。呵呵,日本肯定是不干,那日本凭什么要求中国干呢?就一个词——实力,因为日本相信凭借美国+日本的实力肯定大过中国的实力,单凭日本的实力,相信日本也不会认为能大过中国,这是日本的悲哀。顺便扯一句,本人自多年前看军事杂志见到日本把几千吨的军舰还叫做“护卫舰”的时候就对日本深深的鄙视,尼玛一点不爽利、不大气,喜欢抠字眼,这次也是,还“国有化”,呵呵,徒增笑料而已。

PS:关于“国有化”这个问题,感觉高洪先生在《今日关注》里说得很有道理,大意是,如果日本可以通过购买所谓“私人土地”能获得主权,那么,他能不能通过伪满的地契而获得东北的主权呢?然后我就发挥了一下,既然小日本能“国有化”钓鱼岛,那我们就国有化普天间基地的大门好了。我是想到哪写到哪,写得不好,博大家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