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帖]秦汉时期的兵制简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0:42:29
秦汉兵制
  秦朝(公元前221~前206)﹐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其军事制度是在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公元前 206~公元220年汉承秦制﹐又有了新发展。
  
  1、军队的体制
  秦﹑汉为巩固和加强中央集权﹐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军队﹐并置於皇帝的严格控制之下。负责全国军事行政的官吏﹐秦为国尉﹐汉为太尉﹐汉武帝时改称大司马。战时临时任命将军统兵﹐秦有上将军和前﹑後﹑左﹑右诸将军﹔汉地位最高的为大将军﹐其下依次有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又有前﹑後﹑左﹑右诸将军。将军出征时常置幕府﹐作为参谋机构。在郡﹑县分置郡尉﹑县尉﹐协助郡守﹑县令掌管军事。东汉末﹐设州牧﹐是州郡最高行政与军事长官。
  
  军队可分为京师兵﹑地方兵和边兵三部分。京师兵主要由郎官﹑卫士和守卫京师的屯兵组成。郎官由郎中令统领﹐卫士由卫尉统领﹐负责宫廷内外的警卫。负责守卫京城的屯兵由中尉统领。汉朝的京师兵主要有南军和北军。中尉所领的屯兵驻於未央宫北﹐称北军﹔与之相对﹐由卫尉统领的称南军。南军士兵大多调自内郡﹐北军士兵主要调自京辅﹐均是一年一轮换。武帝时对京师兵作了较大改革﹐主要是精简南军﹐加强北军。南军原有2万人﹐减去一半。北军屯兵﹐除中垒外﹐又增置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共为八校﹐分屯於长安城中及其附近﹐平时守卫京师﹐由皇帝派员监领﹐战时以一部或全部随将军出征。同时﹐将中尉改称为执金吾﹐不领北军﹐只司御前先导和京城巡察。此外﹐改郎中令为光禄勋﹐扩大郎官员额﹐增置期门﹑羽林等军。东汉时﹐京师兵沿袭西汉而略有裁并﹐将北军八校合为五营﹐置北军中候监领﹐末期多由宦官统领。   
  地方兵置於郡﹑县﹐一般由郡﹑县尉(亦称都尉)协助郡守或县令统率﹐平时维持地方治安﹐战时听中央调遣。徵调地方兵﹐需以皇帝“虎符”为凭。西汉曾一度行分封制﹐分封的王国与侯国各自都有军队﹐王国之兵由中尉统领﹐侯国之兵隶属於郡。东汉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集权﹐罢郡国都尉﹐後又下诏罢地方兵。从此﹐遇有战争﹐常派京师兵出征﹐或根据需要临时从州郡招募或徵发。  
  边兵主要负责边郡戍守﹐由边郡郡守统领﹐下辖都尉和部都尉。为充实边防﹐汉曾大量移民实边﹐并行屯田﹐武帝时始行军屯﹐屯田卒最多时达数十万﹐是边兵的重要组成部分。东汉时﹐边兵制度遭到破坏﹐又以设置营﹑坞的办法﹐屯兵备御。
  
  军队有材官(步兵)﹑骑士(骑兵)﹑楼船(水兵)﹑轻车(车兵)等兵种。大抵平原诸郡多编练骑士﹑轻车﹐山地诸郡多编练材官﹐沿江﹑海诸郡多编练楼船。秦始皇陵附近出土的兵马俑﹐正是步﹑骑﹑车等兵种混合编队庞大阵势的生动展现。至汉朝﹐车兵逐渐被淘汰。汉朝军队的编制﹐据《後汉书□百官》记载﹐“大将军营五部”﹐部由校尉统领﹐“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曲下有屯﹐屯长一人”。但据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和居延地区出土的汉简﹐部分左﹑右部或前﹑後部﹐曲分左﹑右曲或前﹑後曲﹐部﹑曲之下还有官(分左﹑右官)﹑队(分前﹑後队)﹑什伍等。上述文献与文物﹐对汉朝军队中﹑下级组织的不同记载﹐很可能是不同地区或军队存在着不尽相同的编制。
  
  2、兵役制度
  秦朝沿袭战国时的郡县徵兵制。从《睡虎地秦墓竹简》所记的情况看﹐男子17岁“傅籍”﹐以後根据战争需要﹐随时可徵集入伍﹐到60岁才能免役。汉朝的兵役制度﹐曾有几次变更。据《汉书》记载﹐男子20岁傅籍﹐此後每年服劳役一月﹐称“更卒”。23岁以後开始服兵役﹐役期一般为2年﹐一年在本郡﹑县服役﹐称为“正卒”﹐另一年到边郡戍守或到京师守卫﹐称为“戍卒”或“卫士”。还有一种意见﹐认为这2年兵役统称为“正卒”。如遇战争需要﹐还须随时应徵入伍﹐至56岁才能免役。秦﹑汉还常谪发已科罪犯或徒隶等为兵﹐称为“谪戍”。西汉除实行徵兵制外﹐还实行募兵制﹐武帝所置的八校﹐主要是招募而来。东汉罢郡国兵後﹐徵兵制渐衰﹐於是也依赖招募。末年﹐州郡官通过募兵﹐培植自己的势力﹐从而酿成群雄割据的局面。
  
  3、军事训练制度
  秦朝的军训制度较为严格。秦律规定﹐射手发弩不中﹐御手不会驾车﹐骑士和马匹课试最劣者均要受罚﹐有关督训官吏及负责选募者也要受罚。西汉军队除演练射御﹑骑驰﹑战阵之外﹐每年秋季都进行教阅﹐又称“都试”﹐并按成积优劣进行奖惩。边郡则常有太守“将万骑﹐行障塞﹐烽火追虏”(《汉旧仪》)﹐这种训练带有实战演习的性质。
  
  4、军需供给
  军队的武器﹑铠甲﹑粮食﹑马匹﹐均由国家统一提供。国家设有专门的武库。汉朝设考工令负责兵器的制作﹐设武库令负责兵器的贮备﹑管理。有的郡国也设有工官﹑铁官﹐负责制作器械﹐并将它们输入京师。长安城中的武库是国家最大的贮藏兵器的中心。秦﹑汉时﹐铠甲已经制式化﹐均用金属制成﹐式样因兵种及职位不同而有所区别。秦朝在京城设有太仓﹐在荥阳建有敖仓﹐贮备了大批粮食﹐战时有专官负责补给。汉朝还靠屯田解决军粮的补给。秦﹑汉时大量使用骑兵﹐马政成为国之大政。秦朝制订了《厩苑律》等﹐对马匹的放牧﹑调教﹑管理均有规定。汉朝在奖励民间养马的同时﹐在北边﹑西边均置苑养马。景帝时有苑36所﹐官奴婢3万人﹐养马30万匹﹔武帝时官马达到40余万匹﹐为骑兵的发展和对匈奴作战创造了条件。
  
  秦﹑汉时期﹐军队统一﹐军权高度集中﹐军队的指挥和管理体制严密﹐兵役制度也较为完善﹐汉朝大量屯田﹐为巩固边防和保障军队供给提供了条件﹐这些对於中国封建社会军事制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秦汉兵制
  秦朝(公元前221~前206)﹐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其军事制度是在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公元前 206~公元220年汉承秦制﹐又有了新发展。
  
  1、军队的体制
  秦﹑汉为巩固和加强中央集权﹐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军队﹐并置於皇帝的严格控制之下。负责全国军事行政的官吏﹐秦为国尉﹐汉为太尉﹐汉武帝时改称大司马。战时临时任命将军统兵﹐秦有上将军和前﹑後﹑左﹑右诸将军﹔汉地位最高的为大将军﹐其下依次有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又有前﹑後﹑左﹑右诸将军。将军出征时常置幕府﹐作为参谋机构。在郡﹑县分置郡尉﹑县尉﹐协助郡守﹑县令掌管军事。东汉末﹐设州牧﹐是州郡最高行政与军事长官。
  
  军队可分为京师兵﹑地方兵和边兵三部分。京师兵主要由郎官﹑卫士和守卫京师的屯兵组成。郎官由郎中令统领﹐卫士由卫尉统领﹐负责宫廷内外的警卫。负责守卫京城的屯兵由中尉统领。汉朝的京师兵主要有南军和北军。中尉所领的屯兵驻於未央宫北﹐称北军﹔与之相对﹐由卫尉统领的称南军。南军士兵大多调自内郡﹐北军士兵主要调自京辅﹐均是一年一轮换。武帝时对京师兵作了较大改革﹐主要是精简南军﹐加强北军。南军原有2万人﹐减去一半。北军屯兵﹐除中垒外﹐又增置屯骑﹑步兵﹑越骑﹑长水﹑胡骑﹑射声﹑虎贲﹐共为八校﹐分屯於长安城中及其附近﹐平时守卫京师﹐由皇帝派员监领﹐战时以一部或全部随将军出征。同时﹐将中尉改称为执金吾﹐不领北军﹐只司御前先导和京城巡察。此外﹐改郎中令为光禄勋﹐扩大郎官员额﹐增置期门﹑羽林等军。东汉时﹐京师兵沿袭西汉而略有裁并﹐将北军八校合为五营﹐置北军中候监领﹐末期多由宦官统领。   
  地方兵置於郡﹑县﹐一般由郡﹑县尉(亦称都尉)协助郡守或县令统率﹐平时维持地方治安﹐战时听中央调遣。徵调地方兵﹐需以皇帝“虎符”为凭。西汉曾一度行分封制﹐分封的王国与侯国各自都有军队﹐王国之兵由中尉统领﹐侯国之兵隶属於郡。东汉光武帝时﹐为加强中央集权﹐罢郡国都尉﹐後又下诏罢地方兵。从此﹐遇有战争﹐常派京师兵出征﹐或根据需要临时从州郡招募或徵发。  
  边兵主要负责边郡戍守﹐由边郡郡守统领﹐下辖都尉和部都尉。为充实边防﹐汉曾大量移民实边﹐并行屯田﹐武帝时始行军屯﹐屯田卒最多时达数十万﹐是边兵的重要组成部分。东汉时﹐边兵制度遭到破坏﹐又以设置营﹑坞的办法﹐屯兵备御。
  
  军队有材官(步兵)﹑骑士(骑兵)﹑楼船(水兵)﹑轻车(车兵)等兵种。大抵平原诸郡多编练骑士﹑轻车﹐山地诸郡多编练材官﹐沿江﹑海诸郡多编练楼船。秦始皇陵附近出土的兵马俑﹐正是步﹑骑﹑车等兵种混合编队庞大阵势的生动展现。至汉朝﹐车兵逐渐被淘汰。汉朝军队的编制﹐据《後汉书□百官》记载﹐“大将军营五部”﹐部由校尉统领﹐“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曲下有屯﹐屯长一人”。但据青海大通县上孙家寨和居延地区出土的汉简﹐部分左﹑右部或前﹑後部﹐曲分左﹑右曲或前﹑後曲﹐部﹑曲之下还有官(分左﹑右官)﹑队(分前﹑後队)﹑什伍等。上述文献与文物﹐对汉朝军队中﹑下级组织的不同记载﹐很可能是不同地区或军队存在着不尽相同的编制。
  
  2、兵役制度
  秦朝沿袭战国时的郡县徵兵制。从《睡虎地秦墓竹简》所记的情况看﹐男子17岁“傅籍”﹐以後根据战争需要﹐随时可徵集入伍﹐到60岁才能免役。汉朝的兵役制度﹐曾有几次变更。据《汉书》记载﹐男子20岁傅籍﹐此後每年服劳役一月﹐称“更卒”。23岁以後开始服兵役﹐役期一般为2年﹐一年在本郡﹑县服役﹐称为“正卒”﹐另一年到边郡戍守或到京师守卫﹐称为“戍卒”或“卫士”。还有一种意见﹐认为这2年兵役统称为“正卒”。如遇战争需要﹐还须随时应徵入伍﹐至56岁才能免役。秦﹑汉还常谪发已科罪犯或徒隶等为兵﹐称为“谪戍”。西汉除实行徵兵制外﹐还实行募兵制﹐武帝所置的八校﹐主要是招募而来。东汉罢郡国兵後﹐徵兵制渐衰﹐於是也依赖招募。末年﹐州郡官通过募兵﹐培植自己的势力﹐从而酿成群雄割据的局面。
  
  3、军事训练制度
  秦朝的军训制度较为严格。秦律规定﹐射手发弩不中﹐御手不会驾车﹐骑士和马匹课试最劣者均要受罚﹐有关督训官吏及负责选募者也要受罚。西汉军队除演练射御﹑骑驰﹑战阵之外﹐每年秋季都进行教阅﹐又称“都试”﹐并按成积优劣进行奖惩。边郡则常有太守“将万骑﹐行障塞﹐烽火追虏”(《汉旧仪》)﹐这种训练带有实战演习的性质。
  
  4、军需供给
  军队的武器﹑铠甲﹑粮食﹑马匹﹐均由国家统一提供。国家设有专门的武库。汉朝设考工令负责兵器的制作﹐设武库令负责兵器的贮备﹑管理。有的郡国也设有工官﹑铁官﹐负责制作器械﹐并将它们输入京师。长安城中的武库是国家最大的贮藏兵器的中心。秦﹑汉时﹐铠甲已经制式化﹐均用金属制成﹐式样因兵种及职位不同而有所区别。秦朝在京城设有太仓﹐在荥阳建有敖仓﹐贮备了大批粮食﹐战时有专官负责补给。汉朝还靠屯田解决军粮的补给。秦﹑汉时大量使用骑兵﹐马政成为国之大政。秦朝制订了《厩苑律》等﹐对马匹的放牧﹑调教﹑管理均有规定。汉朝在奖励民间养马的同时﹐在北边﹑西边均置苑养马。景帝时有苑36所﹐官奴婢3万人﹐养马30万匹﹔武帝时官马达到40余万匹﹐为骑兵的发展和对匈奴作战创造了条件。
  
  秦﹑汉时期﹐军队统一﹐军权高度集中﹐军队的指挥和管理体制严密﹐兵役制度也较为完善﹐汉朝大量屯田﹐为巩固边防和保障军队供给提供了条件﹐这些对於中国封建社会军事制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楼主哪里转的,还有更详细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