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0:04:35
中广网北京7月25日消息 (记者马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http://news.sina.com.cn/c/2012-07-25/155524843254.shtml中广网北京7月25日消息 (记者马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

  会议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http://news.sina.com.cn/c/2012-07-25/155524843254.shtml
“营改增”,通俗来讲,就是把产品和服务一并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再对“服务”征收营业税,并且降低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与营业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2011年,我国增值税和营业税合计征收约3.8万亿元,占总税收的比例超过四成。

增值税的纳税人只需对本环节的增加值缴税。打个比方,你销售一支铅笔,进价10元,销价12元,缴纳增值税的话,你只需要对增加的2元钱纳税。而营业税则是以营业额和销售额作为税基计算缴纳,具体到销售那支铅笔,就得以售价12元为税基纳税。

在这之前,我国对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在这种税制结构下增值税纳税人外购劳务所负担的营业税,以及营业税纳税人外购货物所负担的增值税,均不能抵扣,重复征税问题始终没有完全消除。

http://finance.qq.com/a/20120725/006014.htm
地税局爽了,活少了一大半
营业税是非常不合理的一种税收,比如我们公司,做文化软件,不管签的是什么合同,都要交合同金额的10%的营业税。举个例子,客户让我们代购一台打印机,我们也要去京东订,但是因为营业税,我们不亏本的价钱就是京东的零售价/90%。

如果只收营业税,营业税占最终成本的比例是采购链条长度的指数函数;但是如果收取增值税,这个比例却是个几乎固定的常数。
早就该对现在的税务制度进行改革了
营业税是非常不合理的一种税收,比如我们公司,做文化软件,不管签的是什么合同,都要交合同金额的10%的营业 ...
你这个例子,有问题。如果是代购业务,营业税是代购手续费的5%,比如公司代购设备价格1000元,对方支付你单位100元代购费用,那么你们只要缴纳100x5%=5元的营业税。和设备价格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是你单位代购后又自己向代购单位加价开票销售,那么就不是营业税了,你们应该缴纳增殖税。同时你们也可以抵扣购入时的进项税,如果还是加价100元,那么抵扣进项税后实际缴纳增殖税100元x17%=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