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飙车案的哥家属获赔95万 乘客母亲难以接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1 00:13:53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2-07/13/c_123410151.htm

  造成3人死亡的深圳滨海大道“5·26”重大交通事故有了新进展。记者昨日了解到,经过一个多月的协商,遇难的哥谭亚立的家属接受了GTR跑车车主许楚辉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赔偿金共95万元,许楚辉另支付了5万元律师费。

  而事故中的另两位死者唐璐璐、张瑞玲的家属依然沉浸在失去女儿的痛苦中,他们表示,无法接受这样的赔偿金额。

  遇难的哥家属称身心俱疲不想再纠缠

  昨日,记者首先致电谭亚立堂哥黄先生。黄先生说,经过双方多次协商,半个月前,许楚辉向谭亚立家属支付了100万元,其中5万元是支付给律师的律师费,另外还有谭亚立投的强制险,保险公司赔偿了20万,家属实际拿到手的金额共115万元。对于这个费用,黄先生表示离心里预期的数额还有一定差距,他们并不满意,但家属身心俱疲,已不想再纠缠此事,因此最终无奈接受。

  身亡女乘客父母无法接受

  而95万元的赔偿金额,对于唐璐璐、张瑞玲的家属而言,仍无法抚慰心中的伤痛。唐璐璐的母亲告诉记者,“我和老公都是下岗工人,要租房住,璐璐是我们的独生女,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没有了,璐璐又是城镇户口,如果女儿与谭亚立的赔偿标准相同,我们无法接受。”唐母认为,女儿的离世不仅是一个生命的消失,对于夫妻二人而言,精神上的创伤及痛苦是无法弥补的。张瑞玲的堂弟也告诉记者,95万元的赔偿金额他们无法接受。

  GTR车主称赔偿额高于相关标准

  记者随后采访了GTR跑车车主许楚辉,他表示,对于两位女孩家属的想法表示理解,但95万元已远远超出了国家相关法律对于车祸死亡的赔偿标准,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计算的话,城镇户口的受害者每人所获各项赔偿约合计80万元左右,“如今3名死者都是按照城镇户口的标准来计算,95万元的赔偿金额已经超出了我自己的能力范围,我们还在委托律师与死者家属继续协商。”他说。

  上海旭灿(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菅峰表示,许楚辉给予每位受害者的家属95万元的赔偿,的确已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现有规定,这费用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死者家属认为赔偿费过低,还可以向许楚辉提出被扶养人生活费,但前提条件是,家属必须提供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的证明。

  而对于谭亚立的赔偿金额,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谭亚立2008年就来深工作,按照《广东省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加之“5·26”重大交通事故影响恶劣,死者家庭的经济来源中断,车主给予的经济赔偿理应增加。(记者 邹玮)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12-07/13/c_123410151.htm

  造成3人死亡的深圳滨海大道“5·26”重大交通事故有了新进展。记者昨日了解到,经过一个多月的协商,遇难的哥谭亚立的家属接受了GTR跑车车主许楚辉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赔偿金共95万元,许楚辉另支付了5万元律师费。

  而事故中的另两位死者唐璐璐、张瑞玲的家属依然沉浸在失去女儿的痛苦中,他们表示,无法接受这样的赔偿金额。

  遇难的哥家属称身心俱疲不想再纠缠

  昨日,记者首先致电谭亚立堂哥黄先生。黄先生说,经过双方多次协商,半个月前,许楚辉向谭亚立家属支付了100万元,其中5万元是支付给律师的律师费,另外还有谭亚立投的强制险,保险公司赔偿了20万,家属实际拿到手的金额共115万元。对于这个费用,黄先生表示离心里预期的数额还有一定差距,他们并不满意,但家属身心俱疲,已不想再纠缠此事,因此最终无奈接受。

  身亡女乘客父母无法接受

  而95万元的赔偿金额,对于唐璐璐、张瑞玲的家属而言,仍无法抚慰心中的伤痛。唐璐璐的母亲告诉记者,“我和老公都是下岗工人,要租房住,璐璐是我们的独生女,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没有了,璐璐又是城镇户口,如果女儿与谭亚立的赔偿标准相同,我们无法接受。”唐母认为,女儿的离世不仅是一个生命的消失,对于夫妻二人而言,精神上的创伤及痛苦是无法弥补的。张瑞玲的堂弟也告诉记者,95万元的赔偿金额他们无法接受。

  GTR车主称赔偿额高于相关标准

  记者随后采访了GTR跑车车主许楚辉,他表示,对于两位女孩家属的想法表示理解,但95万元已远远超出了国家相关法律对于车祸死亡的赔偿标准,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计算的话,城镇户口的受害者每人所获各项赔偿约合计80万元左右,“如今3名死者都是按照城镇户口的标准来计算,95万元的赔偿金额已经超出了我自己的能力范围,我们还在委托律师与死者家属继续协商。”他说。

  上海旭灿(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菅峰表示,许楚辉给予每位受害者的家属95万元的赔偿,的确已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现有规定,这费用包含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死者家属认为赔偿费过低,还可以向许楚辉提出被扶养人生活费,但前提条件是,家属必须提供没有工作、没有生活来源的证明。

  而对于谭亚立的赔偿金额,有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谭亚立2008年就来深工作,按照《广东省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的户口在农村,但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按城镇居民的标准对待。”加之“5·26”重大交通事故影响恶劣,死者家庭的经济来源中断,车主给予的经济赔偿理应增加。(记者 邹玮)
璐璐又是城镇户口,如果女儿与谭亚立的赔偿标准相同,我们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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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死者母亲的逻辑,大家觉得怎么样,她觉得自己的女儿是城镇户口,得到的赔偿和出租车司机(农村户口)一样,不公平!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2-7-13 16:03
璐璐又是城镇户口,如果女儿与谭亚立的赔偿标准相同,我们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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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知道不是抹黑!!!
天边一朵云 发表于 2012-7-13 16:06
你怎么知道不是抹黑!!!

这段话是用了双引号的,说明记者是引用的原文,并且已经写明了是家属告诉记者的原话。

我不认为记者会故意抹黑。
你怎么知道不是抹黑!!!
上海大火,zf 进行赔偿,很多死者家属就去闹,说:我们的父母是教师,赔的能和那些保姆一样吗?
nicklee0085 发表于 2012-7-13 16:10
上海大火,zf 进行赔偿,很多死者家属就去闹,说:我们的父母是教师,赔的能和那些保姆一样吗?

网上,一个个把自己说成是追求公平正义的。

现实中,个个有特权思想,总认为自己就应该比别人高贵。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2-7-13 16:07
这段话是用了双引号的,说明记者是引用的原文,并且已经写明了是家属告诉记者的原话。

我不认为记者 ...
居然发出去了,本来我都没编辑了,居然还是回贴了!唉,我自找啊!
nicklee0085 发表于 2012-7-13 16:10
上海大火,zf 进行赔偿,很多死者家属就去闹,说:我们的父母是教师,赔的能和那些保姆一样吗?
从创造价值的能力和所带来的影响来看这么想也没错啊,只不过在实际赔偿的时候不可能这么操作罢了,对方这么想确实很正常
sesk 发表于 2012-7-13 16:24
从创造价值的能力和所带来的影响来看这么想也没错啊,只不过在实际赔偿的时候不可能这么操作罢了,对方这 ...
不仅仅是这么想吧,已经用这个理由去闹了。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2-7-13 16:12
网上,一个个把自己说成是追求公平正义的。

现实中,个个有特权思想,总认为自己就应该比别人高贵。
说的好。
什么时候,发生问题了,大家不是首先想找人,中国就有希望了。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2-7-13 16:12
网上,一个个把自己说成是追求公平正义的。

现实中,个个有特权思想,总认为自己就应该比别人高贵。
说的好。
什么时候,发生问题了,大家不是首先想找人,中国就有希望了。
深圳警方不是认定肇事者是个打工的,并非车主,车主一毛钱也不用赔啊!
dersary 发表于 2012-7-13 16:31
深圳警方不是认定肇事者是个打工的,并非车主,车主一毛钱也不用赔啊!
车主不负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是逃不掉的,两码事。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2-7-13 16:12
网上,一个个把自己说成是追求公平正义的。

现实中,个个有特权思想,总认为自己就应该比别人高贵。
恩,这台面上的事嘛总要面子的,至于私底下的实惠是很现实的。
个人认为,赔偿应该在一个基本数字上,再加上收入水平的加成。

hhffcc 发表于 2012-7-13 17:03
个人认为,赔偿应该在一个基本数字上,再加上收入水平的加成。

这个恐怕无法实践。

如果受害人当时正好辞职在家没工作怎么算?
dersary 发表于 2012-7-13 16:31
深圳警方不是认定肇事者是个打工的,并非车主,车主一毛钱也不用赔啊!
好好学学法律 改天有人借了你的车出去开 一旦出了事 你也跑不掉的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2-7-13 16:26
不仅仅是这么想吧,已经用这个理由去闹了。
首先我们先确定人是无价的这个理念,这是社会准则,但是作为民事赔偿来说又是有价的,必须给人的价值做一个定位,那你说人值多少钱?我记得有一段时间民事赔偿死亡都是赔20W,这明显是少了,那60W90W就够了么?如果要计算人的价值,首先就是培养成本,一个大学生,工作了,成本一年2W不多吧?22岁就是44W,还有未来收入预期,这个收入对他的父母或者家庭都很重要,这个我也不知道应该怎么计算,最后,精神损失费用,死亡者肯定是有父母的,结婚了还有家庭其他成员,最大的损失,无法估量,所以几十万够多么?如果不够,人家闹闹有什么奇怪的?最典型的在大城市,一条人命的赔偿不够一套房的,而且远远不够,一般人赔不起?赔不起就坐牢呗,企业赔得起你就赔啊。
我发觉CD很多人境界都十分高远,觉得现在社会人素质低么?然后遇到什么问题都从群众素质去解释,反正组织怎么都有理,出问题的都是一小部分,如果我说烂到根了,你又让我拿证据,列个国外的说法又说这是信口开河,百口莫辩啊。国内这是素质低?是国外的人不也一样?那你干脆说全世界人民素质都是这个德行,最后得出个结论人类就是劣等生物,我在这里经常看到一句话,说鸭绿江又没加盖,我只能说,通往天堂的路很近
上海大火,zf 进行赔偿,很多死者家属就去闹,说:我们的父母是教师,赔的能和那些保姆一样吗?
太恶心了。。。
所有人站在自己的立场上都有充足的理由,而且这种事故赔偿,真的很难硬性规定。
深圳警方不是认定肇事者是个打工的,并非车主,车主一毛钱也不用赔啊!
所以没事别乱借车出去。。
如果一个中国人,去非洲,遇到了事故遇难,那个国家给了几千人民币的赔偿,请问有几个人能接受?
关隐达 发表于 2012-7-13 17:25
所有人站在自己的立场上都有充足的理由,而且这种事故赔偿,真的很难硬性规定。

规定是有的,但规定肯定只能是最低标准,95万应该是远超过这个最低标准了。

另外,这起事故是个人对个人的赔偿,确实也很难说。
其实可以考虑赔偿金额与缴交的个人所得税额挂钩,这样比较公平。
sesk 发表于 2012-7-13 17:25
如果一个中国人,去非洲,遇到了事故遇难,那个国家给了几千人民币的赔偿,请问有几个人能接受?
你不能接受还能怎么样?你跑到那个非洲国家去闹事?
这次海航重奖引起非议也有这个问题,那个最多算是轻伤,有些人死了也没那么多钱,就不要给我说什么行为高尚的问题了,命都没了还谈高不高尚?而且在飞机上的不反抗等死吗?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2-7-13 16:03
璐璐又是城镇户口,如果女儿与谭亚立的赔偿标准相同,我们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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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非是想拿多点钱,目前tg法律规定城镇和农村户口补偿标准不同,这个是事实。不过这个话说的没水平就是了,大概是律师告诉他们城镇户口的可以多赔钱,然后就拿这个说事了。
其实话应该这样说:国家法律规定农村户口的城镇户口由于生活收入水平不同,赔偿标准也不同,既然司机赔了95万,那这边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多赔偿才对。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2-7-13 16:03
璐璐又是城镇户口,如果女儿与谭亚立的赔偿标准相同,我们无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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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非是想拿多点钱,目前tg法律规定城镇和农村户口补偿标准不同,这个是事实。不过这个话说的没水平就是了,大概是律师告诉他们城镇户口的可以多赔钱,然后就拿这个说事了。
其实话应该这样说:国家法律规定农村户口的城镇户口由于生活收入水平不同,赔偿标准也不同,既然司机赔了95万,那这边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多赔偿才对。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2-7-13 17:29
你不能接受还能怎么样?你跑到那个非洲国家去闹事?


你这个话已经很明确表明了接受的前提是因为没办法过去闹,那在国内能闹是不是就要闹一闹喽?而且闹本来就是谈判的一种方式,一方居高临下,甚至认为自己还占有道德制高点,就把受害一方的争权行为称为闹,想想这种说法合适么?在赔偿中应该是平等的行为主体,我是说的上海大火那次,你们说受害者是闹,我就想问为什么受害者的家属一定要接受政府开出的条件?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2-7-13 17:29
你不能接受还能怎么样?你跑到那个非洲国家去闹事?


你这个话已经很明确表明了接受的前提是因为没办法过去闹,那在国内能闹是不是就要闹一闹喽?而且闹本来就是谈判的一种方式,一方居高临下,甚至认为自己还占有道德制高点,就把受害一方的争权行为称为闹,想想这种说法合适么?在赔偿中应该是平等的行为主体,我是说的上海大火那次,你们说受害者是闹,我就想问为什么受害者的家属一定要接受政府开出的条件?
sesk 发表于 2012-7-13 17:29
这次海航重奖引起非议也有这个问题,那个最多算是轻伤,有些人死了也没那么多钱,就不要给我说什么行为高尚 ...
海航奖励自己的员工,旁人没理由说三道四。

其它乘客的单位要是发重奖给自己的职工,那也没什么。
lyalqy 发表于 2012-7-13 17:29
其实可以考虑赔偿金额与缴交的个人所得税额挂钩,这样比较公平。
这样的话,大部分农民怕是没赔偿了。。。
sesk 发表于 2012-7-13 17:32
你这个话已经很明确表明了接受的前提是因为没办法过去闹,那在国内能闹是不是就要闹一闹喽?而且闹本来 ...
闹的理由是什么?

闹的理由是自己当教师的父母,和保姆拿到的赔偿一样!

你认为应该一样,还是不应该一样呢?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2-7-13 17:36
闹的理由是什么?

闹的理由是自己当教师的父母,和保姆拿到的赔偿一样!
我说的很明白了
1,受害者家属那么想很正常,对整个社会来说,都是人,但是对不同的家庭价值一样么?我说了三方面的计量,除了精神方面是一样的,其它两样,培养成本和预期收入能一样么?人都死了,家属提出自己的观点就不行了?谁规定的?摆出自己的观点就是闹了?
2,社会暂时不可能依据身份来赔偿也是明确的,否则这就违背了人人平等的理念。
但是,上面两点冲突么?本来就是说的不同的角度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2-7-13 17:32
海航奖励自己的员工,旁人没理由说三道四。

其它乘客的单位要是发重奖给自己的职工,那也没什么。
理论上是没理由说三道四,但是任何一个公众性行为都会对整个社会价值观和人心造成冲击,就像一个企业董事会,给自己的薪酬定的非常高,别人有资格说三道四么?那马明哲的6000多万不是很正常了?人家第一大股东可是汇丰,在欧洲这种高薪也是非常敏感的,何况海航是国企,国企很容易在社会上被引申为全中国人民的资产,你也别说这种话是太把自己当回事,但是理论上确实如此,我不说你真的能回报全社会,但至少行为谨慎一点
人死不能复生.
当然现实的选择就是能多要就多要,有何不妥?
我倒是支持把肇事方罚得倾家当产赔受害方的.

sesk 发表于 2012-7-13 17:25
如果一个中国人,去非洲,遇到了事故遇难,那个国家给了几千人民币的赔偿,请问有几个人能接受?


911
米帝给每个人赔付180万美刀

sesk 发表于 2012-7-13 17:25
如果一个中国人,去非洲,遇到了事故遇难,那个国家给了几千人民币的赔偿,请问有几个人能接受?


911
米帝给每个人赔付180万美刀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2-7-13 17:33
这样的话,大部分农民怕是没赔偿了。。。
并不是说不赔,是在目前正常赔偿的基础上,参考个人纳税的情况进行评估。目前纳税的主体是工薪阶层,如果一个人合法收入高,他对国家的纳税贡献就比较高,同时这个阶层往往又是一个小康家庭重要的支柱且一般没有额外收入,一旦意外对一个家庭生活的影响也比较大,应该适当予以考虑。
农村有农村的赔偿标准,城镇居民有城镇居民的赔偿标准。个人认为赔偿并不是评估个人值多少钱,而是评估伤亡对一个家庭的损失多大,应补偿多少。
很多人 都没搞清楚 法律的惩罚 不是等价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