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谈到汉武帝,想和大家一起聊聊~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5 03:55:37
<P>这个片子我看的很零碎,不过总的感觉还不错.</P>
<P>记得以前看历史类的书,几个东西让我想多了解一点</P>
<P>第一个是霍光在昭宣时期的专权,第二个是汉武帝时期的各位丞相的故事,第三个是汉武帝时期上层建筑与其先辈和后辈的不同(专门说西汉),最后是汉朝和西域诸国的外交状况.</P>
<P>本人所学有限,以上疑问希望各位朋友能帮忙解答,我也很希望能和大家一起聊聊这个皇帝.</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2-6 6:17:13编辑过]
<P>这个片子我看的很零碎,不过总的感觉还不错.</P>
<P>记得以前看历史类的书,几个东西让我想多了解一点</P>
<P>第一个是霍光在昭宣时期的专权,第二个是汉武帝时期的各位丞相的故事,第三个是汉武帝时期上层建筑与其先辈和后辈的不同(专门说西汉),最后是汉朝和西域诸国的外交状况.</P>
<P>本人所学有限,以上疑问希望各位朋友能帮忙解答,我也很希望能和大家一起聊聊这个皇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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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巧了,我硬盘上刚好有一篇。比较长,大家耐心点。</P><P>                  西汉宰相制度变化的原因</P><P>              祝总斌..原载《历史研究》1986年第2期

  史家论及汉代宰相制度变化,大凡都追溯到汉武帝在位之时,而归因于君权、相权之矛盾[1]。事实是否如此?我以为不然。</P><P>一</P><P>  公元前128年,谋士徐乐与汉武帝谈论为政之道时说:“臣闻天下之患在于土崩,不在瓦解,……何谓土崩?秦之末世是也。陈涉……偏袒大呼,天下从风……。何谓瓦解?吴楚齐赵之兵是也”,“故贤主……其要期使天下无土崩之势而已矣”[2]。这里,徐乐重点在提醒武帝减轻赋税、徭役,以防止和消弭农民起义;对统治集团内部的吴楚之乱不过举为陪衬,至于君权、相权的矛盾则只字未提。与徐乐同时上书、召见、封官的主父偃、严安,为武帝所划各策也同样没有涉及君权、相权关系。如果主、相之间争夺权力,武帝确系有意用左右近臣削弱相权,善于见风使舵、迎合君主心意的主父偃之流能对这个问题不置一词吗?这就从反面证明,汉初七十年君权、相权之间没有什么重大矛盾,所以当时的政治家并未予以注意。
  汉武帝的政策、法令也没有反映这方面的问题。就统治集团内部矛盾言,当时重点在防范和削弱诸侯王。“时大臣议者多冤晁错之策,务摧抑诸侯王,……诸侯王莫不悲怨”[3]。为此颁布了推恩令、左官律、附益法。它们均以律、令形式,作为长久适用的规范、措施出现,而非尚在摸索中的一时权宜之计。
  宰相制度的变化则不同。汉武帝虽然处死过丞相,贬黜过御史大夫,却从未颁布过一条律令改革整个制度。许多事实表明,自汉初以来,皇帝不但不想削弱宰相权力,相反倒亟力放手宰相行使权力。
  《史记》卷五四《曹相国世家》:曹参为相国,政尚清静无为,惠帝“怪相国不治事”,让参子曹窋质问他为何“无所请事”?
  《史记》卷五六《陈丞相世家》:惠帝、吕后时一度仿秦制,丞相分左右。文帝初,右丞相周勃辞职,文帝竟让陈平“专为一丞相”,此后西汉一直沿用不改[4]。
  《史记》卷十《孝文本纪》:“罢太尉官,属丞相”。后代基本沿用[5]。文帝曾命丞相灌婴率军八万五千击匈奴;武帝曾命丞相刘屈氂率大军平定戾太子叛乱。证明丞相掌握兵权,集文武大权于一身。
  《史记》卷五七《周勃世家》:周亚夫为丞相,窦太后欲封王信为侯,景帝犹疑不决说:“请得与丞相议之”。
  《史记》卷一百七《武安侯列传》:田蚡于武帝时为丞相,“入奏坐语移日,所言皆听”。
  以上史实,用汉初以来君权、相权矛盾逐步尖锐,皇帝处心积虑想改革旧制,削弱相权的观点是很难解释得通的。当然,也有一些事例表面看来似乎有利于上述观点,可是仔细分析,便会发现它们并不属于相权过大,与君权冲突的性质。
  其一是汉景帝与丞相周亚夫的矛盾。据《史记》卷五七《周勃世家》,本来景帝很器重周亚夫,后来所以失和,原因有二:一是景帝废太子荣,周亚夫固争不得,景帝“由此疏之”;二是匈奴王徐卢等六人降汉,景帝“欲侯之以劝后”,周亚夫反对又未成,“因谢病”,被免相。这两件事本属不同政见之争。周亚夫力谏,并非相权膨胀,相反,正好符合建立宰相制度,要求宰相对皇帝做出的重大决策进行谏诤的精神。另一面,景帝否决周亚夫之议,也是君主专制下宰相制度所允许的。如果两人都有度量,关系本不该受到影响。然而不幸两人度量狭窄,周亚夫竟愤而“谢病”,景帝借口将他打击致死。很明显,景帝所恼火的不是丞相权力的大小,而是周亚夫固执己见,触犯皇帝尊严。正因如此,他虽打击周亚夫,却丝毫没有想到要调整制度,削弱新上任丞相的权力。这固然也是君臣之间的一种矛盾,但和制度上的君相权力之争却不是一回事。
  其二是汉武帝与丞相田蚡的矛盾。此事见于《史记》卷一百七《武安侯列传》。田蚡“入奏事,坐语移日,所言皆听。荐人或起家至二千石,权移主上。上乃曰:‘君除吏已尽未?吾亦欲除吏’”。这是常被引用作为君权、相权矛盾尖锐的史料,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第一,田蚡是汉武帝的舅舅,好儒术,与武帝气味相投。虽因武帝祖母窦太后好黄老,一度免田蚡太尉职,但窦太后一死,武帝立即起用他为丞相。他也以武帝之“肺腑”自居。武帝对他“所言皆听”,甚至他贪得无厌,“请考工地益宅”时,也只说了句“君何不遂取武库”的气话了事,并不深究。
  第二,田蚡作为丞相荐人为二千石官,从制度上说并未越权[6]。由于此故,在所荐人中即便有个别的(“或”)起家至二千石,也谈不上“权移主上”。司马迁这么形容,大概是对田蚡奏事太久,荐人太多所用的一句夸张之词,不能理解得太实[7]。
  第三,至于武帝说“君除吏已尽未?吾亦欲除吏”,从上下文及后来二人关系分析,恐怕并非嫌田蚡权重,而是因为主相二人议事,田蚡“坐语移日”,武帝心情烦燥,而有上语。如果嫌他权重,就不必“所言皆听”。当时武帝二十多岁,即位已五年,早在此事之前已让左右近臣与大臣辩论政事,否决过田蚡意见(见下),则这时对田蚡不驳,应推定是建议符合其心意。如果武帝最后两句话是针对“权移主上”而发,则此后应逐步限制田蚡权力;而田蚡看到武帝发火亦当收敛一些。然而田蚡却进一步摆丞相威风,“由此滋骄,治宅甲诸第……”,甚至“请考工地益宅”。在与魏其侯窦婴、前中郎将灌夫有隙后,又向武帝控告灌夫,“请案”,而武帝竟回答“此丞相事,何请!”可证二人关系到这时为止还是融洽的。史书记二人不和始于田蚡陷害窦婴、灌夫致死,所谓“上自婴、夫事时不直蚡”云云[8],反证在此之前,包括荐人起家至二千石这事在内,武帝与田蚡尚没有什么隔阂。
  以上三点,说明武帝与田蚡的上述矛盾并非所谓相权过大引起的,不能以此证实武帝存在削弱相权的思想。
  此外,如汉文帝与周勃的矛盾,性质略同[9]。</P>
<P>二</P><P>  那么汉代宰相制度变化的主要原因何在?
  我以为,在于汉初以来的宰相制度越来越不符合新形势的需要,为了进一步巩固汉王朝统治,维护地主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不得不对它作某些改革。
  如所周知,汉武帝以前西汉王朝基本上是以黄老的清静无为思想制订国策,只求遵守刘邦、萧何定下的政策、法令、制度、皇帝垂拱深宫,由宰相主持日常政务。对宰相的要求不高,只要能照章办事就行,即使是武人也无妨。从汉武帝开始,这种局面无法继续下去了。因为经过七十年休养生息,经济恢复,国力强大,汉武帝又是一个雄才大略、不甘寂寞的君主。在他的指挥下,内外政策发生剧变,清静无为转为积极有为,对主要辅佐宰相之要求也随之发生变化。怎么变呢?是感到他们权力太大,加以削弱吗?是认为他们出谋划策太多,“权移主上”,而故意搁置不用吗?否!恰恰相反,是比汉初诸帝更迫切需要统治经验丰富的宰相多行使权力,多出谋划策,以赞襄自己大展宏图。然而,当时的宰相制度却愈加不适应这一形势的变化。
  首先,按旧制主、相之间见面次数较少。《汉书》卷八九《循吏传》序:汉宣帝“厉精为治,五日一听事,自丞相以下各奉职而进”。厉精为治方五日一听事,则在此之前必在五日以上,或许是一月一朝或二朝[10]。间隔时间如此之长,对于迫切需要听取“古今治道”[11]的武帝来说如何等得及?
  其次,为弥补此缺陷,皇帝固然可以多召见宰相议事,可是按旧制礼节隆重,“丞相进见,圣主御坐为起,在舆为下”,还有谒者为之赞唱[12]。《史记》卷一百二十《汲郑列传》:汲黯为主爵都尉,“大将军(卫)青侍中,上踞厕(床侧)而视之。丞相(公孙)弘燕见,上或时不冠。至如黯见,上不冠不见也。上尝坐武帐中,黯前奏事,上不冠,望见黯,避帐中,使人可其奏”。此事既说明武帝不喜烦琐礼节,甚至见丞相都不冠;另一面又说明礼制毕竟约束很大,武帝对丞相也只是“或时”不遵行,而且限于“燕(宴)见”和冠饰;一般情况下丞相朝见商议政事,必得一丝不苟。因此,限于礼制武帝不会屡召宰相朝见。
  再次,也是最重要的,按旧制,“常以列侯为丞相”[13]。列侯多武将,不一定能胜任宰相之职(如周勃);而且到文帝末年已死亡略尽,不得不先以关内侯申屠嘉为丞相,然后封列侯。另一面列侯的第二代、三代多为纨绔子弟,除个别人(如周亚夫)外,才干往往较差。《史记》卷九六《张丞相附申屠嘉列传》:自嘉死后,“景帝时开封侯陶青、桃侯刘舍为丞相。及今上(武帝)时,柏至侯许昌,平棘侯薛泽、武强侯庄青翟、高陵侯赵周等为丞相。皆以列侯继嗣,娖娖廉谨,为丞相备员而已,无所能发明功名有著于当世者”。此外以列侯或列侯后嗣为武帝丞相者还有;建陵侯卫绾,系以军功封侯,“醇谨无他”,因“不任职”免。魏其侯窦婴,是外戚,虽有才干,但因得罪窦太后而被赶下台;后来又与田蚡不和受到排挤,至死未再进用。武安侯田蚡也是外戚,因好儒术合武帝意,然“所好音乐狗马田宅,……所爱倡优巧匠之属”,思想偏于保守,政治上无所作为。乐安侯李蔡,“为人在下中”。原南窌侯公孙贺,“以鞍马骑射为官,材诚不任宰相”。列卿的子弟石庆,“醇谨而已,在位九岁,无能有所匡言”[14]。这些人当丞相,用王国维的话便是“皆以中材备员”[15]。一句话,按旧制任用的宰相多半不称职,起不到雄心勃勃的武帝之左膀右臂的作用。
  最后,按旧制,武帝自己也无从发挥作用。因为天下文书资料从汉初以来皆保存在丞相府和御史大夫寺[16],宰相才干差,固然不能充分利用这些文书资料,而武帝在宫中离两府较远,参考它们很不方便,必然要影响到武帝的决策。
  基于以上情况,汉武帝为实现自己的抱负,逐步摸索出以下办法来弥补旧制之不足。
  第一,即位的第一年即“诏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并“亲策问以古今治道”,应对者达百余人。由于实行这一措施,几年中“四方士多上书言得失,自眩鬻者以千数”。至前130年又“征吏民有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县次续食,令与计偕”。这次对策者又有百余人[17]。《汉书》卷六四上《严助传》:“是时征伐四夷,开置边郡,军旅数发,内改制度,朝廷多事,娄举贤良文学之士”。证明武帝是因为“朝廷多事”,所以要广泛听取全国士人的谋略。《史记》卷一一二《主父偃列传》:主父偃上书阙下,“朝奏,暮召入见”,与徐乐、严安在一起。武帝说:“公皆安在?何相见之晚也!”爱才若渴之状跃然纸上。《史记》卷一二六《东方朔列传》:东方朔上书公车,“凡用三千奏牍,公车令两人共持举其书,仅然能胜之”。东方朔在大政方针上估计不会有什么高明见解,然而武帝竟花了两个月时间把奏牍耐心读完,可见他是如何注意听取四方士人意见。这样一来,就大大弥补了几个宰相所提供的谋略之不足。
  第二,为了把种种建议仔细研究,付诸实施,武帝进一步从对策及上书人中“简拔其俊异者宠用之”,“待以不次之位”[18]。象主父偃,甚至岁中四迁;有些则用为相当于后来中朝官的中大夫、侍中等官,“并在左右”,成为“出入禁门腹心之臣”[19]。这些官吏往往出身一般地主,有才干,多智谋,可以给武帝制定内外政策提供宝贵意见。另一面,为了共同研究和决策需要,或许原归丞相、御史两府保管的一部分资料也逐渐转归近臣尚书了[20]。同时这些“腹心之臣”因为常在左右,遇到紧急情况可以及时召见,共商对策。加上他们官位低,礼节简便,甚至可以“俳优畜之”[21]。特别重要的是,在重大决策上还可以让他们与宰相大臣辩论。通过辩论,既可对双方建议的利弊再作衡量,然后决定取舍;同时如果这些近臣正确,以此方式否定宰相大臣意见也比较委婉。《汉书》卷六四上《严助传》:严助拜为中大夫,“上令助等与大臣辩论,……大臣数黜”。如建元三年闽越举兵围东瓯,东瓯向汉告急,武帝问太尉田蚡,田蚡力主不救;严助和他辩论,理由充足。于是武帝曰:“太尉不足与计”,坚决出兵援救。由此可见,将有才干而身份低的人置于左右,主要是武帝为弥补宰相制度之不足的又一措施。后来昭帝、宣帝的中朝官以及重用尚书的制度,便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
  第三,有了好的决策,按制度仍得通过宰相执行,如果宰相才干差,统治效率仍然不高,所以武帝又从对策者和一般官吏中,经过考验,将最杰出的人才提拔为宰相。这一类宰相的代表便是公孙弘。他出身贫穷,因贤良对策第一得到武帝赏识,由博士起家,最后擢升丞相。按旧制,常以列侯为丞相,汉文帝已破格擢升,以关内侯申屠嘉为丞相,再封列侯,但申屠嘉毕竟仍是功臣;这次汉武帝进一步打破旧制,提拔“布衣”公孙弘为丞相,然后封侯,“其后以为故事”。这是针对列侯为相多无能的状况,采取的一项大胆改革。类似情况还可举出张汤。汤原为刀笔小吏,得武帝赏识,一直升到御史大夫,“数行丞相事”。此外,倪宽贫穷,“时行赁作,带经而锄”,因武帝奇其才,由小吏擢中大夫,升至御史大夫;韩安国出身并不高贵,“为人多大略”,迁御史大夫,“天子以为国器”,曾行丞相事,本已准备用为丞相,因坠车伤脚而罢[22]。可见,凡武帝赏识有才干的人,只要中间不出问题,都先后用为宰相,并不害怕会构成对君权之威胁。
  对于以上三项措施,过去有另一种解释,即主张简拔士人为近臣,使与大臣辩论,是武帝嫌相权太重,有意收其权于左右;而提升布衣公孙弘为丞相再封侯,则是武帝压制列侯的一种手段。认为在此之前,列侯已发展成政治上“对抗皇帝的一个势力”,常以列侯为丞相,“不是君主的专制政治,而是列侯的共和政治”[23]。
  这种解释并不符合武帝的指导思想。
  首先,如前所述,从汉初以来基本上没有产生这种指导思想的政治基础。即就武帝在位期间而言,据《汉书》卷十九下《百官公卿表》,前后十三任丞相,有哪一任丞相的才干和威望足以与武帝对抗,或与武帝在政治上发生尖锐冲突,形成了对君权的威胁呢?没有,一个也没有。既然如此,武帝有什么必要处心积虑采取一个又一个措施去打击、削弱相权呢?
  其次,汉武帝也没有削弱相权的具体表现。就近臣与大臣辩论言,如果武帝存在上述思想,人事问题应是主、相权力之争的主要内容,辩论场合应该最多。然而,除田蚡奏事、荐人和武帝发生点矛盾外,现有史料能看到的辩论,没有一件涉及人事,全属新形势下遇到新问题,想通过辩论寻找新对策。如严助与田蚡之辩论是要不要救东瓯?朱买臣与公孙弘(时为御史大夫)之辩论是要不要罢新置的朔方郡?吾丘寿王与公孙弘之辩论是为平定所谓盗贼,要不要禁民挟弓弩?辩论结果,武帝往往支持近臣,因为近臣年青一些,偏于进取,与武帝意合;而大臣年纪大,思想保守一些,与武帝意左。全都和君权、相权的大小无关,而属于采取哪种措施方能巩固中央集权、统一国家之争。也正因如此,武帝对持不同政见的大臣并未歧视或打击。如田蚡为太尉反对出兵救东瓯,并不妨碍他升丞相。韩安国为御史大夫,极力反对王恢出击匈奴之议,武帝虽从王恢议而仍派韩安国率军出征,并欣赏他为“国器”[24]。公孙弘在是否罢朔方郡之争上站在武帝和近臣朱买臣的对立面,仍被武帝破格提为丞相。这种政治气氛,从某种意义上说,正好反映武帝鼓励宰相大臣行使权力,出谋划策。公孙弘深知这一点,当丞相后,起客馆,“开东閤以延贤人,与参谋议”,“每朝觐奏事,因言国家便宜,上亦使左右文学之臣与之论难”[25];张汤也深知这一点,出任御史大夫后更是“每朝奏事,语国家用,日旰,天子忘食”[26]。公孙弘、张汤都是善于察言观色,窥测上意的人,如果武帝确嫌宰相权重,把在重大问题上积极出谋划策看成是相权膨胀,以至到了设立近臣给予压制的地步,他们还敢这样触犯忌讳吗?当然不敢。
  再次,提升布衣公孙弘先为相、后封侯,也谈不上是武帝有意改变旧制,借以压制列侯势力。因为这种看法的前提,即列侯已形成对抗皇帝的一种势力是不存在的。且不说秦代之列侯(彻侯)完全是皇帝统治的社会支柱,即就汉初几十年言,在统治阶级内部除诸侯王确有威胁外,列侯以及由列侯充任的宰相何曾对抗过皇帝?吕后欲封诸吕为王,左丞相陈平、太尉周勃皆不得不附和,只有右丞相、安国侯王陵公开反对,而且还是为了坚持刘邦所定“非刘氏不王”的旧制,并非代表什么列侯势力,但吕后表面提升王陵为帝太傅,轻易就夺了他的相权。吕后死后诸吕谋反,靠的是吕后生前的影响,而和他们本身是王、是侯关系不大。其后周勃因平诸吕之乱功高望重,可是文帝一免其相职,便只得乖乖就国,后被诬告谋反下狱,也没有一个列侯敢于营救。至于景帝对周亚夫,简直是随意摆布。尽管周亚夫既有军事才干,又有平吴楚七国乱之功,但当他对景帝稍有不驯之举,便招来杀身之祸,又有哪个列侯敢于出面营救?丞相申屠嘉曾先后声称要斩文帝宠臣邓通、景帝宠臣晁错,可那只是空言而已,按汉制他哪有擅斩官吏之权?由于皇帝的庇护,邓通、晁错依然宠幸倾朝,而申屠嘉终于气得“欧血而死”[27]。人们也许会举出元鼎五年武帝号召击南越,以百数的列侯竟不响应,“皆莫求从军”为例,说明他们已形成对抗皇帝的一种势力,致使武帝要借酎金不如法给予打击[28]。然而实际情况是,列侯从来都是君主专制的一个重要支柱。平吴楚七国之乱,他们出过力;武帝多次开边,他们立过功[29],这次酎金夺爵人中不少就是因此封侯的。如韩说于元朔五年击匈奴封龙頟侯、公孙贺于元朔五年击匈奴封南窌侯、赵破奴于元狩二年击匈奴封从票侯、摎广德于元狩五年因父摎乐击南越死事而封龙侯等。特别是大量被夺爵的王子侯,靠推恩令方才“喜得所愿”,对武帝感恩不尽[30]。有什么特殊原因使他们变成了对抗势力呢?没有。这次击南越其所以“莫求从军”,并非不为,而是不能。早在平吴楚之乱时,列侯由于长期“争于奢侈”、“子孙骄逸”,已是靠高利贷方得以治办从军行装[31];至武帝时连年战争,他们不但要从征,而且要出财物,弄得“朝夕所须,皆俯首而取给于富商大贾,后方以邑入偿之”[32],现在又要打仗,他们难免顾盼观望,哪里谈得上是对抗势力?也正因这个缘故,武帝借酎金夺爵,令行禁止,丝毫未遇到抵制;丞相高陵侯赵周“坐知列侯酎金轻,下狱”,也只得自杀以谢罪[33]。
  总之,汉承秦制,君权至高无上,虽在全国范围内休养生息,但具体统治依然法制峻严,包括在统治集团内部。在这种局面下,根本不存在什么“列侯的共和政治”,使皇帝感到巨大威胁,需要通过改变旧制予以打击。武帝提拔公孙弘为相确系破格,但那是因为当时列侯多无能之辈,要找一个得力辅佐。正因如此,公孙弘死后,一般地主阶级中没有合适的人,便又以三位列侯李蔡、庄青翟、赵周为丞相。固然,这几个人先后下狱死,但那是因为他们不称职,甚至触犯法律造成的,是另一回事。而接连用列侯为相说明:在武帝心目中布衣为相也好,列侯为相也好,需要谁就用谁,一切以王朝利益为标准,并非列侯是对抗势力,布衣是易于驾驭之势力。也正因如此,公孙弘为相后武帝仍派近臣去论难;张汤犯法也立即迫他自杀,和列侯一视同仁。这同样证明提拔公孙弘为相并没有什么隐秘的意图在其中。至于《汉书》卷五八《公孙弘传》所说的“其后以为故事”,也只是说从此有了先拜相,后封侯的先例,为丞相任用开辟了一条新途径,并不意味此后它立即成了主要制度。事实是公孙弘死后不但接连三个丞相均列侯,再往后四个丞相虽系先相后侯,但石庆是列卿子弟,公孙贺是外戚,并且原本是列侯(坐酎金不合格失去),刘屈氂是皇族,都和所谓用布衣为相打击列侯势力这一指导思想无干[34]。只有最后一个丞相田千秋可算布衣出身,但他既“无他材能术学,又无伐阅功劳”。只因上书替戾太子讼冤,感悟武帝,“旬月取宰相封侯,世未尝有也”[35]。这是一种极特殊情况,并不足以说明武帝存在前述指导思想。
  当然,通过前述三项措施,对武帝来说,尚书提供用以了解全国统治情况的资料增多了,帮助出谋划策的左右近臣队伍建立了,因而使他在全国统治事务中的发言权、否决权等,大大超过了过去基本是黄老清静无为思想指导下垂拱深宫,消极等待宰相奏请的汉初君主。再加上扩大了丞相任用范围,这在客观上的确限制了宰相权力,并对长期垄断丞相职位的列侯势力是个打击。但作为一个规律来探讨,应该看到,它主要并非出于君权、相权之争,而是汉初社会经济恢复到一定阶段,地主阶级要求上层统治集团积极有为,大展宏图,而原来宰相制度的某些环节已不能适应这一新形势,因而汉武帝不得不对它加以调整的结果。</P>
<P>三</P><P>  西汉宰相制度变化之主要指导思想,还可通过武帝以后的历史进行探究。
  汉武帝以后宰相制度的变化主要有:一是领尚书事和中朝官制度的发展与完备,进一步使宰相权力受到限制;二是公开建立三公鼎立制度,相权因此分散。两个变化全和武帝时一样,也并非出于君权、相权之争。
  先看第一个变化。
  领尚书事制度是在什么情况下建立的呢?
  如前所述,武帝以前汉王朝的指导思想基本是黄老清静无为。宰相遵循旧制,许多事务照章办理,无需上请,是以文书简寡;少量上请文书,皇帝完全可以亲自处理,无需假手他人。然而汉武帝以后“朝廷多事”[36],旧的制度、章程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求,于是各部门上请文书日益烦多[37]。至武帝晚年,无论精力或学识都难以应付,少数重要或复杂的可交朝臣“集议”[38],大多数日常文书则需找人帮助审阅,提出初步意见。“使左右曹、诸吏分平(评)尚书奏事”[39],大概就是较早的一种形式。后来便发展成领尚书事制度。《汉书》卷卷七《昭帝纪》:昭帝初即位,霍光以大将军身份“领尚书事”。此为见于两汉史书最早一例。当时武帝刚死,政局不很稳定,决不会另创新制,无疑当沿自武帝之时[40]。由于领尚书事替皇帝审阅文书,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不同程度地要影响最后决定;而且据《汉书》卷七四《魏相传》,领尚书事后来还有权对上奏文书内容不善者“屏去不奏”,这样,权力自然大起来,被叫作“内辅之臣”[41]。从宣帝死时开始,凡受遗诏辅政(内辅)者皆领尚书事,成为故事[42]。这样,在宰相与皇帝之间插入了领尚书事,宰相和大臣所上奏章要经领尚书事过目,行使权力比过去迳直由皇帝批答自然或多或少多了一重限制。然而,这种制度的出现也不能主要归因于君权、相权之争。
  首先,在这一段时期里正象武帝之时一样,一直不存在相权膨胀,威胁君权的问题。恰恰相反,除昭帝时霍光掌权,情况特殊外(见下),从宣帝以后,任宰相者一般均为皇帝精选的亲信或十分尊重之人。如魏相替宣帝策划打击霍氏,得到信任升丞相,霍氏谋反,甚至想先斩魏相后废天子。丙吉于宣帝“有旧恩”,宣帝感激他对自己幼年时的救命之恩,以为丞相。黄霸原为郡太守,“治为天下第一”,宣帝甚为欣赏,擢为御史大夫、丞相。于定国任廷尉十八年,是“任职旧臣”,升丞相,元帝“敬重之”。匡衡通经学,数上书,元帝好儒术,“说其言”,提拔为御史大夫,丞相。王商原为外戚,于元帝生时“拥佑太子(成帝),颇有力焉”,成帝即位后以为丞相,“甚尊任之”。张禹原是成帝师傅,受到“敬重”,先领尚书事,后升丞相,甚至退休后,“国家每有大政,必与定议”。翟方进,成帝“以为任公卿,欲试以治民,徙方进为京兆尹”,有政绩,“器其能”,擢为丞相,“奏事亡不当意”[43]。上述主相关系相当融洽,这种状况和说领尚书事的出现与发展乃出于君权、相权之争,是十分不协调的[44]。
  其次,正因宰相一般均为皇帝精选之亲信和十分尊重的人,所以尽管领尚书事制度发展,皇帝仍赋予宰相极大权力。《后汉书》卷四六《陈忠传》:陈忠上书称汉之三公“入则参对而议政事,出则监察而董是非”。这是宰相职权的核心。即一面与皇帝商议全国大事,出谋划策,包括有时通过上书提出建议;另一面在皇帝作出决定,形成诏令后,监督百官具体贯彻执行。领尚书事能不能把这些事包下来呢?不能。就议政事言,宰相往往年纪较大,统治经验较丰富;而且丞相府有掾史三百多,御史大夫寺有属官四十五人[45],分别掌管并向宰相提供全国政治、经济、军事各方面的材料。而当时尚书机构尚在发展初期,人数有限[46],掌管材料肯定不够全面;领尚书事因是“内辅”,着重帮助皇帝掌握和行使君权,往往以关系亲密的外戚和师傅充任,统治经验比不上宰相[47],重大政事仍靠宰相定夺。《汉书》卷六四下《贾捐之传》:珠崖郡屡叛,待诏贾捐之建议放弃珠崖,元帝“以问丞相、御史”。御史大夫陈咸反对,丞相于定国支持,“上乃从之”。《汉书》卷八三《朱博传》:成帝晚年,丞相翟方进等上书请改地方监察长官部刺史为州牧,成为一级行政长官,“奏可”。及哀帝立,朱博为御史大夫,“请罢州牧,置刺史如故”,“奏可”。对这类重大问题,很少看到领尚书事参与谋议或故意阻挠的。
  那么领尚书事“内辅”的核心内容是什么呢?从西汉看,多半是在人事,特别是中央官吏的任免、奖罚、升降[48]。这就涉及“出则监察而董是非”的权力,在这一方面,按制度本来也归宰相掌握[49]。但有的领尚书事干预较多。《汉书》卷八二《王商传》载,王商于成帝初年为丞相,琅邪郡灾害严重,王商派人按问太守,领尚书事王凤嘱王商勿问,商不听,上书请免太守,章奏“寝不下”。此事一方面说明,直接派人审察官吏,根据材料奏劾权本归宰相;然另一方面章奏留中不下又正好是领尚书事在人事任免上影响皇帝,限制宰相权力的反映。这类事情多了,特别在官吏奖惩、赏罚上领尚书事影响皇帝多了(如成帝时的王凤),百官对他便会“侧目而视” [50]。但这只是领尚书事侵犯宰相一个方面的权力。领尚书事在这一方面的影响,从宣帝以后的西汉历史看来,对它不能估计过高。原因在于领尚书事是“内辅”,其任务和宰相不同,是有弹性的。宰相等于全国的大管家,他对天下诸事都得在呈皇帝审批前作出反应,出主意,想办法,推荐官吏去执行。而领尚书 是辅助皇帝行使君权,如果碰上皇帝精力充沛,事必躬亲,或者对大臣不大放手,领尚书事不但对重大政务,就是在人事上发挥作用也极其有限。如汉宣帝在霍光死后,特别在霍氏谋反平定后,“躬亲政,省尚书事” [51]。当时丞相是魏相,御史大夫是丙吉,与宣帝配合默契,宣帝“练群臣,核名实,而(魏)相总领众职,甚称上意” [52]。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张安世由于特殊原因在任领尚书事几年间人事谋议参与较多外[53],差不多二十年中,内辅大臣如韩增、许延寿、史高等,都未见有何弄权之事。再如汉哀帝时,外戚丁氏、傅氏先后任大司马等官“辅政”,“然哀帝不甚假以权势”[54]。王夫之说:哀帝“虽宠任丁、傅,而政自己出”[55]。所谓“政自己出”,便是说对宰相关于政策、人事方面的建议,由自己直接决定是否采纳,而不理会辅政大臣的意见。
  固然,汉成帝时情况有所不同,外戚王氏特别王凤为辅政大臣领尚书事,权力颇大。然而具体分析,便会看到成帝赋予王凤大权,并不是出于君权、相权之争(如前所述,成帝和宰相关系基本是融洽的),而是有其特殊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成帝自“为太子时,以好色闻”,而且“幸酒、乐燕乐,(父)元帝不以为能”。即位后又继续“湛于酒色”[56],对处理烦杂统治事务估计不大感兴趣。另一面成帝对王凤又颇为信任。早在元帝晚年,作为太子舅父的王凤十分关心太子地位的安危。元帝常有意换太子,靠侍中史丹多次劝谏而未实行。在元帝动摇于废立期间,王凤“与皇后(成帝母)、太子皆忧,不知所出”[57]。王夫之说:这时与成帝“窃窃然忧,翕翕然私语而计者,徒王凤耳”。又说:“人情出于危险之中而思故时之同患者,未有不深信而厚倚之。故成帝一立,而顾瞻在廷,无有如凤之亲己者”[58]。在这种情况下,成帝委王凤以大权,或根据他的意见处理政务,以便自己沉溺酒色,也就不足为奇了。这样,宰相权力的确受到了领尚书事的制约,但这是一种特殊情况,决非出于君权、相权斗争的需要。
  由此可见,领尚书事制度是客观形势发生变化,统治事务日益烦杂后的产物。它的出现虽使宰相行使权力在某些方面、某些时期受到限制,二者存在矛盾;但在西汉一代,它远不具备代替宰相的条件。从基本方面言,领尚书事与宰相互相配合,并行不悖,成为巩固汉武帝以后封建统治的两个极重要的制度。
  中朝官制度情况略同。前面已讲,武帝简拔有才干之士人置于左右,是在新形势下摸索出来的经验。昭帝以后,左右近臣逐步形成中朝官,范围扩大[59]。其主要任务除侍卫皇帝外,便是参与政事谋议。是不是皇帝要用他们来压制宰相和外朝官呢?从宣帝以后情况看,似乎不像。现有材料表明[60],他们固然有时单独会议或行动,但大多数情况是和外朝官一起商议或行动,特别是重大政事。如元帝时陇西羌反,时逢四方饥馑,如何对付?成帝时无子,立谁为嗣?哀帝时匈奴单于称病不朝,是否将发生变故?均是。而且即使中朝官单独会议,往往最后仍要经外朝官讨论。如《汉书》卷八六《王嘉传》载,王嘉任丞相,有罪,事下将军中朝官集议,孔光等中朝官主交廷尉治罪[61],然而到哀帝下制最后决定时说的却是:“‘票骑将军、御史大夫、中二千石、二千石、诸大夫、博士、议郎议。’卫尉云等五十人以为‘如(孔)光等言可许。’议郎龚(胜)等以为‘……宜夺爵土,免为庶人’。永信少府猛等十人以为‘……(不当下狱)’”。可见,实际上中朝官集议后,以其意见为基础,又经过中外朝官合议。再如《汉书》卷八三《朱博传》:朱博任丞相,有罪,“诏左将军彭宣与中朝者杂问”,其后“宣等劾奏(朱博)”云云,然而到哀帝下制却说:“‘将军、中二千石、二千石、诸大夫、博士、议郎议。’右将军蟜望等四十四人以为‘如宣等言可许’。谏大夫龚胜等十四人以为‘……(同案犯傅晏应重惩)’”。证明同样经过了中外朝官合议。由此可见,宣帝以后中朝官制度之所以得到发展,从其主要方面言,恐怕并非出于压制外朝,削弱宰相权力的指导思想,而是因为中朝官是近臣,人数较少,比较灵活,当时全国事务比汉初烦杂得多,有些大事皇帝拿不定主意时交他们集议,提个初步处理意见供皇帝采择,如果必要再交中外朝合议。
  当然,说领尚书事制度和中朝官制度之建立与发展主要并非出于君权、相权斗争的需要,并不意味皇帝与宰相没有矛盾,但其矛盾性质大体上都和前述周亚夫、田蚡等一样,和所谓相权膨胀没有关系。为了避免烦琐,这里只就容易被人误解的哀帝时例子进行剖析。
  《汉书》卷十一《哀帝纪》赞曰:哀帝“睹孝成世禄去王室,权柄外移,是故临朝娄诛大臣(指丞相朱傅、王嘉),欲强主威,以则武、宣”。看来似乎主相权力之争很激烈。可是仔细一分析,第一,所谓成帝时权柄外移,是指移于内辅之臣,即外戚王氏,而非移于宰相,为何哀帝要把怒气发洩在宰相身上?何况哀帝自己也宠幸内辅之臣董贤,甚至想把帝位禅让给他。可见,屡诛大臣恐怕和成帝之大权外移没有必然联系。说“欲强主威”,也只是班固的一种分析,并无足够根据。第二,即就朱博、王嘉得罪之事研究,也并非由于相权侵犯君权。朱博是因为想讨好哀帝祖母傅太后,接受指令,去陷害另一大臣傅喜,触犯了刑律;而王嘉则因谏诤太直,伤害了哀帝的自尊心。当时因为这类缘故而死的也不只王嘉一人,甚至近臣尚书仆射也不能幸免[62]。这些都带有个人特点,而和宰相权重与否没有关系。关于这一问题有一强证,就是成帝时将丞相独揽大权的三公制改为三公鼎立的宰相制度,然而到哀帝初竟又改了回去,恢复了丞相独尊之局面(均见下)。如果哀帝有意识打击、削弱相权,是不可能这样做的。
  综上所述,武帝之后至成哀之间宰相制度的某些变化,领尚书事和中朝官制度的建立与发展,和武帝前期一样,主要不是出于皇帝削弱相权这一指导思想,而是为了提高统治效率,更有效地进行封建统治。
  但有段时期又当别论。这就是从昭帝立(前87年),至宣帝地节二年(前68年)为止的十九年。在这十九年中,霍光领尚书事,为辅政大臣,一切大权都在他手中,所谓“海内之命断于掌握”[63]。在这期间,宰相权力的确有意识被限制、削弱了,但这是一种极特殊的情况。
  武帝晚年,欲立少子弗陵(昭帝),因弗陵年幼,才八岁,便不得不设辅政大臣。当时丞相田千秋虽“敦厚有智”,然“无他材能术学”[64],武帝不中意;同时给宫内辅政,只有侍卫之官(即后来的中朝官)方便,宰相总理百政,事务烦杂,又在宫外,也不合适。武帝环顾左右近臣,选中了奉车都尉霍光,以他为大司马、大将军辅政,而副之以车骑将军金日磾、左将军上官桀。这样,依靠武帝五十多年统治的威望和付托,“政事壹决大将军光”的局面便基本定下来了[65]。但是霍光原来的官位并不高。奉车都尉只不过秩比二千石,资历也不够,所以当过太仆(中二千石)的上官桀不服,伙同御史大夫桑弘羊想搞掉霍光,事件虽迅速平定,却不能不迫使霍光考虑如何对待地位比上官桀、桑弘羊还要高得多的丞相田千秋(时金日磾已死)和其他大臣。这个关系是复杂的。一方面,霍光作为昭帝的代理人,不是不希望宰相充分行使权力,提高统治效率,以巩固昭帝和自己的统治;但另方面,霍光原来地位毕竟比丞相、御史大夫、列卿要低,因此代表昭帝指挥百官特别是丞相,不能不有所顾虑。在这种情况下,采取的措施是:
  第一,加强领尚书事的权力。汉武帝时领尚书事大概权力不大,所以史书不载谁担任过这一职务。武帝顾命也未让霍光等领尚书事。可能昭帝立后,霍光等人认为昭帝年幼,无法于百官朝见时处理国事,自己也不便当场代替昭帝向丞相、百官发号施令,最好办法是通过文书上下,加以指挥。于是自封领尚书事,以比较婉转的形式审批丞相、百官的文书,达到辅政的目的。这样,无形中大大加强了领尚书事权力。
  第二,由于宰相、列卿地位甚高,霍光在审批他们的文书时便不得不采取谨慎的态度,重新恢复汉武帝前期重用地位低的左右近臣参与谋议的办法。如在上官桀等事件平定后,霍光先后引进张安世、杜延年、田延年为侍卫之臣,作为自己的助手与顾问。《汉书》卷六十《杜延年传》载,杜延年“本大将军霍光吏,首发大奸(指揭发上官桀),有忠节,由是擢为太仆、右曹、给事中。……吏民上书言便宜,有异,辄下延年平处复奏”。这样便又促进了中朝官制度的完备,而为宣帝以后各朝所沿用。
  第三,在任用丞相、御史大夫时霍光都挑虽不乏才干,却胆小怕事,能服从己命者。继田千秋之后为丞相者有王訢、杨敞、蔡义,性格均略同;如杨敞,本来还是霍光部下,为大将军长史,经霍光一手提拔,“无劳”而不断升官。以至“议者或言(霍)光置宰相不选贤,苟用可颛制者”[66]。
  以上三项措施,在某种意义上说,是包含有意识削弱、限制宰相权力的因素在内的。但这不能代表宣帝以后的倾向,而是昭帝一代霍光的特殊身份决定的。宣帝以后即位皇帝均已成年,名正言顺,没有必要用窝窝囊囊的人当宰相;同时虽继承了领尚书事和中朝官制度,也与霍光的意图并不相同,从而赋予的权力也就不能同日而语了。
  再看第二个变化。
  西汉宰相制度真正在形式上也发生重大变化,是在成帝绥和元年(前8年)。在这之前,名为三公理政,实际上丞相权力独重;在这之后,采纳大臣何武建议,改革为三公鼎立制度,即丞相名称不变,将御史大夫改称大司空,与武帝时早已由太尉改名的大司马一起,“增奉如丞相”[67]。从此三公地位平等,丞相不再独揽大权。这是一次依儒家学说实行的重大改革,后代的三公制严格说应始于此。
  为什么进行这项改革?不少书也说是皇帝为了削弱、分散相权[68]。然而正象汉武帝时一样,这不符合历史事实。
  首先,如前所述,成帝统治二十多年并不存在相权对君权的威胁。也就是说,没有形成有意识削弱、分散相权这一指导思想的基础。当然,主相之间矛盾是有的,但均与相权大小没有关系。如匡衡因侵占国有土地,“专地盗土”,被免相。王商因与领尚书事王凤矛盾,受他陷害而死,成帝为此还同情王商,对王凤不满。翟方进以“政事不治,灾害并臻,百姓穷困”,恰逢天变,成帝归咎于他,被迫自杀。至于薛宣,因经术浅为成帝所轻,后被借口统治无能,镇压农民起义不力免相,与上面几个人原来一直受信任和尊重有所不同,但在和成帝的矛盾主要不属权力之争这一点上,则是一致的[69]。
  其次,何武建议本身也提供了不存在上述指导思想的有力证据。何武说,其所以应改革是因为“末俗文弊,政事烦多,宰相之材不能及古,而丞相独兼三公之事,所以久废而不治也。宜建三公官,定卿大夫之任,分职授政,以考功效”[70]。就是说,是为了提高统治效率。考之成帝后期,政治腐败,农民起义不断爆发,到改革宰相制度的这一年,甚至连诏令也不得不承认“百姓怨望者众”[71]。面对这一局势,封建政治家、思想家把它归咎于宰相统治不力,想通过三公鼎立,分工负责,以挽救摇摇欲坠之统治,是可以理解的。
  再次,在这次改革后仅仅过了三年,于哀帝建平二年(前5年),因议者多以为这次改革“职事难分明,无益于治乱”,经大司空朱博奏请,又恢复了绥和以前旧制。如果原来确系出于皇帝削弱相权的意图而改革,照说从武帝以来为此斗争了一百多年,好容易达到在制度上加以固定的目的,岂能刚过三年便又改回去呢?而且这时丞相是孔光,朱博和他有矛盾,正在设法排挤他,如非出于统治效率之考虑,就不会奏请此事,让孔光扩大权力[72]。
  哀帝恢复绥和以前旧制后,过了四年,至元寿二年(前1年)又重新实行三公鼎立制度,并进一步把丞相改称大司徒,这又如何解释呢?我认为从当时背景看,也不是出于君权、相权之争,而是为了尊宠董贤的缘故。据《汉书》卷九三《佞幸董贤传》,很早以来哀帝就宠幸他,后来又以他为大司马,甚至想禅位给他,以侍中王闳谏作罢。而在旧制下,丞相地位高于大司马,不符哀帝心意;董贤又年青,才二十多岁,西汉没有年青人当丞相的先例[73]。于是“正三公官分职”的办法便被提了出来[74],不但恢复三公鼎立制度,而且把大司马班在首位。不过把丞相地位压到大司马下面,和秦汉以来旧制冲突厉害,便又依儒家三公学说将丞相之名改为大司徒,巧妙地掩饰新制的缺陷。哀帝的心意,丞相孔光十分清楚,极力迎合。在这次改制前,哀帝让董贤拜访孔光,尽管董贤父亲董恭当过孔光属吏,董贤作为大司马地位又在孔光之下,但孔光“知上欲尊宠贤”,竟放下丞相架子,“送迎甚谨,不敢以宾客均敌之礼”[75]。王夫之曾痛斥孔光之行是“执臣主之礼”[76]。然因哀帝高兴,孔光不但稳固了自己官位,而且两个侄子也因此得以拜官。由此可见,元寿二年的改制,表面上丞相权力分散,地位降低,然究哀帝之动机不但不是出于君权、相权之争,恰恰相反,而是孔光为进一步讨取哀帝欢心,一致尊宠董贤的结果。当然,这是一种衰世的不正常现象,也不能代表当时统治阶级的意志。
  总之,汉成帝以后三公鼎立制度之建立,虽然和汉武帝之改革相比,历史背景、国力强弱相差很大,具体措施也不一样,但就其基本指导思想言,总的来说却是相同的。即都不是出于统治集团内部权力之争的需要,而是为了通过改革,加强统治,维护整个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P>
<P>--------------------------------------------------------------------------------</P><P>[1]参叶适:《习学纪言》卷二三;曾资生:《中国政治制度史》第2册,第14、146页,南方印书馆;聂崇岐:《宋史丛考》上册,第207、213页,中华书局1980年版。
[2]《汉书》卷六四上《徐乐传》。
[3]《资治通鉴》卷一七,武帝建元二年。
[4]汉武帝晚年,一度想恢复左右丞相之制,但未成事实。见《汉书》卷六六《刘屈氂传》。
[5]参《文献通考》卷四八《职官考二》引石林叶氏之统计。叶梦得的结论是:“太尉官自高祖以来,有事则置,无事则省,不以为常也”。
[6]如武帝初年,窦婴为丞相,与太尉田蚡推荐赵绾为御史大夫(中二千石),见《史记》卷一百七《魏其武安侯列传》;又如黄霸为丞相,荐史高为太尉,宣帝派人责问:“将相之官,朕之任焉,……君何越职而举之?”证明除将相外,御史大夫以下官丞相均可推荐,见《汉书》卷八九《黄霸传》;胡三省甚至认为,按制度丞相推荐太尉也不算越职,见《资治通鉴》卷二七,五凤三年。
[7]对“起家至二千石”句,据现有史料,似未见汉初有人从布衣起家即至二千石官的。景帝时邓公“起家为九卿”,是因为他早已是城阳中尉(二千石),乃免职后再起用,见《史记》卷一百一《晁错列传》。韩安国甚至“起徒(犯人)中为二千石”,也是因为他原已为梁国中大夫,见《史记》卷一百八《韩长孺列传》。起家的这种用法至三国尚存在。如杜恕原为太守,以疾免,“起家为河东太守”,见《三国志》卷十六《杜恕传》。
[8]《汉书》卷五二《田蚡传》。
[9]汉文帝入继大统前,张武曾断言诸功臣有异志,当即遭宋昌驳斥。后来事实证明张武是过虑。所以文帝虽对右丞相周勃骄傲不满,却在勃免相后让陈平一人独相;其后又让另一功臣灌婴独相,率大军出征,都不嫌他们权重,这就证明文帝、周勃矛盾并非君权、相权之争。
[10]一月一朝,见《后汉书》志第五《礼仪中》“朝会”条。一月二朝,叫“朝朔望”,见《汉书》卷七八《萧望之传》、卷八一《张禹传》。
[11]《资治通鉴》卷一七,武帝建元元年。
[12]《汉书》卷八四《翟方进传》及师古注引《汉旧仪》。
[13]《汉书》卷五八《公孙弘传》。
[14]以上分别见《史记》、《汉书》本传。
[15]《观堂集林》卷一一,《太史公行年考》。
[16]《汉书》卷三九《萧何传》、卷四二《张苍传》载,秦丞相、御史府收藏“律令图书”,可据以了解“天下厄塞”等情况,汉初承用此制。
[17]分见《资治通鉴》卷一七,武帝建元元年、建元三年;卷一八,武帝元光五年。
[18]《资治通鉴》卷一七,武帝建元三年。
[19]《汉书》卷六四上《严助传》。中大夫后改光禄大夫,是外朝官,见《汉书》卷七七《刘辅传》王先谦补注。但武帝此时从他们“并在左右”来推测,应相当于后来的中朝官。
[20]《史记》卷一百七《武安侯列传》仅记尚书保管遗诏;而《汉书》卷五九《张安世传》、卷六八《霍光传》、卷七四《魏相传》则记尚书之权已发展为接受吏民上书,保管并审阅各种文书,估计应是从武帝时开始变化的。而按旧制,不但文书资料之保管归丞相、御史两府,而且“受公卿奏事(文书)”之权也在御史中丞,参《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
[21]《汉书》卷六四上《严助传》。
[22]分见《汉书》本传。
[23]见萨孟武《中国社会政治史》(独立出版社,1945年)第2章第4节,第151、152页;曾资生《中国政治制度史》第2册(重庆南方印书馆1943年),第14、16、63、125页。
[24]《汉书》卷五二《韩安国传》。
[25]《资治通鉴》卷一九,武帝元朔五年。
[26]《汉书》卷五九《张汤传》。
[27]《史记》卷九六《申屠嘉列传》。又汉行“先请”之制,郎中(比三百石)有罪,耐(略等于徒刑)以上先请,见《汉书》卷一下《高帝纪》,则申屠嘉绝无权杀邓通、晁错。
[28]《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卷六《武帝纪》。
[29]武帝时封侯者七十五人,多半因从军有功或少数族贵族归降,见《汉书》卷十七《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
[30]《汉书》卷六四上《主父偃传》。
[31]见《汉书》卷二四上《食货志上》、卷十六《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序;《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
[32]《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下》颜师古注。
[33]《资治通鉴》卷二○,武帝元鼎五年。汉武帝采取这一措施的主要目的并非政治性的,而是为了借此增加一大批收入,参《文献通考》卷二六七《封建考八》西汉功臣侯条按语。
[34]武帝对这几人的才干也很不满意,公孙贺死后,竟想恢复汉初左右丞相之制,乃先以刘屈氂为左丞相,“待得贤人”再拜右丞相,即想用两相来弥补一相才干不足的缺点。见《汉书》卷六六《刘屈氂传》及师古注。
[35]《汉书》卷六六《田千秋传》。
[36]《汉书》卷六四上《严助传》。
[37]仅就刑法言,当时律令已达三百五十九章,死罪决事比一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绝大部分是用文书形式上报经武帝批准的。见《汉书》卷二三《刑法志》。
[38]参《西汉会要》卷四○《职官十·集议上》、卷四一《职官十一·集议下》。
[39]《宋书》卷三九《百官上》。
[40]《晋书》卷二四《职官志》称“案汉武时,……知枢要者始领尚书事”,即一证。
[41]见《汉书》卷八二《傅喜传》。
[42]见《资治通鉴》卷二七,宣帝黄龙元年,胡三省注。
[43]以上八人见《汉书》本传。
[44]当然,皇帝对有的宰相也不满意。如薛宣为能吏,然经术浅,成帝“轻焉”,借故免其丞相职。但这与君权、相权之争无关。正因如此,后经人保荐,成帝又以宣“给事中”,甚至“视尚书事”(略等于领尚书事)。见《汉书》卷八三《薛宣传》。
[45]见《汉书》卷八四《翟方进传》;《太平御览》卷二二七引《汉旧仪》。
[46]《汉书》卷十九上《百官公卿表》:成帝初除令、仆射置尚书五人、有四丞,一共才九人;成帝以前,人数当更少。
[47]如宣帝临死,以外戚史高、太子(元帝)师傅萧望之、周堪辅政,领尚书事。他们资格、经验都无法与丞相于定国比。正因如此,后来元帝器重萧望之,便“欲倚以为丞相”,证明丞相之选最重要。见《汉书》卷七八《萧望之传》。
[48]《汉书》卷九八《元后传》:成帝时王章弹劾领尚书事王凤,说:“今政事大小,皆自凤出,天子曾不一举手”,然所举作为证明的三件“大事”,全属人事问题。
[49]《汉书》卷八六《王嘉传》:王嘉为丞相,下狱,叹曰:“幸得充备宰相,不能进贤、退不肖,以是负国,死有余责”。《汉书》卷八四《翟方进传》:翟方进为丞相,“持法刻深,举奏牧守九卿,峻文深诋,……皆罢退之”。都是证明。
[50]《汉书》卷九八《元后传》。这种现象在有的佞幸身上也会发生,见《汉书》卷九三《佞幸石显传》。
[51]《汉书》卷七四《丙吉传》。
[52]《汉书》卷七四《魏相传》。
[53]张安世本霍光一手提拔的亲信,原来对宣帝很轻视。所以霍光死后,在宣帝与霍氏斗争中,张敞曾上封事请罢免霍氏三侯及张安世。然而奇怪的是张安世后来竟经宣帝亲信魏相推举,拜大司马、车骑将军,领尚书事。霍氏灭,安世继续“典枢机”。其原因很可能是经魏相拉拢,安世反戈一击,立下大功,以及安世兄张贺于宣帝有旧恩之故。见《汉书》卷九七《外戚许皇后传》。正因如此,霍氏灭后,他“小心畏忌”,“每定大政已决,辄移病出”,装作不知。大概由于此故,他参与人事任命之事稍多。见《汉书》卷五九《张安世传》、卷七六《张敞传》。
[54]《汉书》卷九七下《外戚定陶丁姬传》。
[55]《读通鉴论》卷五,汉哀帝十。
[56]分见《汉书》卷六十《杜钦传》、卷十《成帝纪》。
[57]《汉书》卷八二《史丹传》。
[58]《读通鉴论》卷四,汉元帝七。
[59]参见《汉书》卷七七《刘辅传》注及王先谦补注。
[60]参见《西汉会要》卷四○、四一。
[61]《汉书》卷七二《龚胜传》记同一事,在“将军中朝者”之中还包括了外朝官“司隶鲍宣”,说明名为中朝官集议,其实并不那么严格。
[62]参见《汉书》卷七七《郑崇传》。
[63]《汉书》卷七六《张敞传》。
[64]《汉书》卷六六《田千秋传》。
[65]《汉书》卷六八《霍光传》。
[66]见《汉书》卷六三《燕刺王旦传》、卷六六《杨敞传》、卷六六《蔡义传》。
[67]《汉书》卷八三《朱博传》。武帝时大司马本“禄比丞相”,很可能为宣帝所减,故此时有增俸问题。参《汉书》卷十《成帝纪》补注。
[68]如李俊《中国宰相制度》第1篇,第47页,商务印书馆1947年版。
[69]以上四人事分别见《汉书》本传。
[70]《汉书》卷八三《朱博传》。
[71]《汉书》卷十《成帝纪》。
[72]参见《汉书》卷八三《朱博传》、卷八一《孔光传》。
[73]西汉年青人只有当大司马的先例,如卫青、霍去病。哀帝正是据此先例任命董贤的。
[74]《汉书》卷十一《哀帝纪》。
[75]《汉书》卷九三《董贤传》。
[76]《读通鉴论》卷五,哀帝一。</P>
学力不足,知道皮毛,就不现丑了。坐个凳子等大虾们来回答。
同上。
<P>第三个是汉武帝时期上层建筑与其先辈和后辈的不同(专门说西汉)</P><P>就这点我想说下,象汉武帝这样伟大的君王中国整个5000年的历史上也就屈指可数的那么几个,综观东西两汉也只有光武能够勉强比的上,但在决断力和魄力上仍然难比刘彻,那么一个特别优秀和突出的帝王的领导班子和智囊群体自然是和后辈那些才能较逊色的帝王们的与众不同。其实相比较一下,武帝,始皇,还有毛主席这3代的领导班子有许多的异曲同工之处。</P>
嗯 严重同意楼上!
霍光这个人本质上不坏,被家里人玩死了。遇到贤明的昭帝,是他的运气;遇到精明的宣帝,算他倒霉。反动一点的说,跟副统帅有点相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