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山东济宁下跪副市长,现在被收审---这是不是打击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19:52:34
<P><B>山东济宁下跪副市长一案举报人涉嫌窝藏罪受审 </B></P>
<P>
  去年曝光的“山东济宁下跪副市长”李信一案曾经轰动一时。自2004年7月山东省警方正式逮捕李信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审查至今,有关此案的进展一直没有向外界披露。然而记者日前获悉,在一年多的时间内不断向各级部门举报、最终导致李信被“双规”的举报者李玉春,却因涉嫌“窝藏罪”于昨天下午被送上山东省临邑县法院受审。
  
  <B>“包庇罪”变成了“窝藏罪”</B>
                 
  图:母女三人得知李登峰被判刑消息后悲恸欲绝。图中右一为 李玉春(资料图片)摄影/晓责
  李玉春是李信案曝光的关键人物。她原本与李信合作开办公司,然而在后来的公司运作中,她发现李信先后将几百万来路不明的资金汇给公司然后再转走。在掌握了李信涉嫌利用该公司“洗钱”的大量证据后,李玉春从2003年2月便开始向山东省纪委、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名举报,其间李信曾伙同党羽绑架、殴打李玉春,也曾给她100万元“封口费”,并拍下了后来引起轰动的“下跪照片”。2004年6月23日,李信被山东省有关方面“双规”。然而在此前一天,李玉春却被山东临邑警方以“包庇罪”逮捕。此后,临邑县检察院方面以“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2005年1月5日,在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李玉春被送上法庭,罪名由当初的“包庇罪”变成了“窝藏罪”。
  
  <B>其弟尚未最终定罪,家属质疑“窝藏罪”</B>
  
  昨天晚上,记者见到了李玉春的二姐李玉芬。她向记者描述了法院开庭时的情形:“公诉方认为李玉春在我弟弟李登峰伤人后,为他提供金钱等方面的援助,并未报警或者带他自首,因此涉嫌‘窝藏罪’。”针对公诉方的指控,李玉春及其辩护律师在法庭上都做了“无罪辩护”。记者了解到,昨天开庭的时间并不长,宣判的时间也未定。
  
  李玉春弟弟一案与李信案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媒体曝光的李信“下跪照片”中有一张就是当着李登峰的面拍下的。此后李信及其亲信多次给李玉春、李登峰打电话,要他们“交出照片底片”,被拒绝后便破口大骂,并称“会让你们好看”。后来李家多次接到恐吓电话,甚至遭到不明枪击。2003年10月下旬,不堪其扰的李登峰同意与对方见面,商量解决问题。但到了约定的地方后,却有5名陌生人上来挑衅,后又对其进行围攻。李登峰打斗中将其中一人扎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003年12月8日,李登峰被正式逮捕,罪名是“故意杀人”。2004年7月8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李登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死者家属8万余元。李登峰不服,于7月19日提出了上诉。
  
  截至目前,法院方面尚未就李登峰上诉做出最后判决。李玉春家人告诉记者,从法律上讲,他仍然只是“嫌疑人”而不是“罪犯”;但李玉春受审却只能在法院认定其弟“有罪”的前提下才能进行。他们也曾向法院提出异议,但法院并没有做任何答复。
  
  <B>其母已因此事心脏病突发身亡</B>
  
  采访中,记者还获悉了一个令人意外的消息:2004年11月,李玉春60多岁的母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李玉芬告诉记者,自从妹妹开始举报李信后,家里便失去了平静,自家门口曾经被摆上花圈,然后便是弟弟李登峰出事被判死缓。好不容易等到李信被“双规”,妹妹却也被抓了起来,母亲几乎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我妈妈一直为弟弟妹妹提心吊胆,2004年11月,在得知检察院方面将妹妹的案子退回公安机关后,她心情一激动,引发了心脏病,结果再也没有醒过来。”李玉芬哭着说。记者问:“李玉春知道这件事么?”李玉芬摇摇头:“因为她的事情,弟弟已经惹上这么大的官司,要是再知道母亲没了,她肯定受不了。前些日子她还托人带口信,让母亲保重身体。” 作者:曾鹏宇  -----转自北京青年报  <B>济宁副市长下跪丑态被暴光 当地买断相关报纸 </B><B></B><B>--转自南方周末</B> 李信被捕内幕
  
  本周一即7月26日上午,正在参加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的人大代表突然得到消息,下午将临时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议题只有一个:审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许可逮捕省十届人大代表李信的报告》(下称《报告》)。
  
  上周四(7月22日),山东省检察院向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报告》。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人大代表享受特别司法保护权。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会议审议《报告》后认为,李信利用担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涉嫌受贿犯罪;同意省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决定许可逮捕省十届人大代表李信。
  
  7月26日下午,出席全体会议的61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了表决,其中60人投赞成票,1人弃权。
  
  山东省检察院和省人大常委会拒绝就此事接受媒体采访。
  
  但省人大常委会一位常委表示,这件事要“快刀斩乱麻”。
  
  “在这件事情上,媒体的披露和舆论监督起到了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事件的进程。”此间一位消息人士评论说。
  
  《南方周末》在济宁遭收购
  
  近日有济宁市读者向本报反映,该市很多报摊都无法买到7月22日的《南方周末》,有消息说,当期的报纸被收购。
  
  济宁市太白西路上一家报摊摊主告诉记者,7月24日上午有四五名男子开着一辆小车来到他的报摊,说要买下当期全部的《南方周末》。
  
  另一家摊主告诉记者,平常周四出的《南方周末》,都是在周五下午或者周六到济宁报摊,但是7月22日的报纸一直没有送到她手上,送报的人告诉她“报纸被截走了”,具体原因不清楚。
  
  记者试图向当地报刊发行部门了解当期报纸的发行情况。报刊零售公司的吴经理对此表示并不知情,并称“我们也是做员工的,不可能不被上面精神左右”。记者追问什么精神,她苦笑不答。
  
  李玉春身在何处
  
  举报人李玉春在北京被山东临邑警方带走之后,其家人仅收到临邑县公安局出具的一张日期为6月23日的《刑事拘留证》,之后一直到本报本期截稿止,再没有收到过有关部门出具的任何书面证明。而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当时一位40多岁的山东公安称,将其拘留的理由是“李玉春涉嫌包庇罪,因为她为她弟弟打官司提供资助”。7月16日,山东省公安厅和临邑县公安局的两位工作人员到李玉春的母亲家看望老人,并为李玉春带去口信:第一问母亲身体是否还好;第二了解弟弟李登峰在一审判处死缓后,是否已经提起上诉。
  
  李玉春的姐姐李玉芬告诉记者,由于母亲太过悲伤,以至于一见到人就哭,都没来得及问李玉春的下落。但省里的人说,把妹妹接走一是对她进行保护,二是配合调查李信的问题。
  
  知情人士据此认为,李玉春目前应该在山东省公安厅。记者与山东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联系,但对方称对李玉春的情况“一概不知”。
  
  7月19日,李玉芬曾经给德州市看守所所长打了一个电话,对方告诉他,李玉春已经在7月6日被带离了看守所。
  
  消息人士认为,李玉春6月22日被临邑警方“拘留”时,济宁市副市长李信还没被“双规”。但随着李信6月24日被山东省纪委“双规”,形势已经发生了变化。而将李玉春从看守所接走,实际上是省有关部门展开对李信调查行动的安排。
  
  李信之子给本报的信
  
  编者按:7月22日17时32分,本报编辑部收到一封署名为“李昆”的电子邮件。虽当即作了回复,但至今未收到李昆回信。为尊重事实,感谢来信人对本报的信任,特刊发此信。
  
  贵报最近一期(2004年07月22日)A5版“调查”刊文《副市长跪向深渊》,有不实之处。我就是文中所提李昆———李信的儿子。关于事情的真相,确如文中所提,正在调查中。关于鄙人的描述:“有未经证实的消息称,李信已经把手上的款项转到了他在国外的儿子李昆名下。”
  
  虽是未经证实的消息,不过我到目前,25年间,从未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半步,甚至连特别行政区都没去过。不知道这消息,从何消息灵通人士口中得知。3年以来,我都是贵报的忠实读者,为贵报的犀利、认真、负责而敬佩。没想到会有一天,以自己的真实姓名出现在其中。至少,我所知道的细节,和文中报道多有不符。我相信组织,也相信媒体,会把最终的真相真实地呈现在公众面前。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7 11:07:59编辑过]
<P><B>山东济宁下跪副市长一案举报人涉嫌窝藏罪受审 </B></P>
<P>
  去年曝光的“山东济宁下跪副市长”李信一案曾经轰动一时。自2004年7月山东省警方正式逮捕李信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审查至今,有关此案的进展一直没有向外界披露。然而记者日前获悉,在一年多的时间内不断向各级部门举报、最终导致李信被“双规”的举报者李玉春,却因涉嫌“窝藏罪”于昨天下午被送上山东省临邑县法院受审。
  
  <B>“包庇罪”变成了“窝藏罪”</B>
                 
  图:母女三人得知李登峰被判刑消息后悲恸欲绝。图中右一为 李玉春(资料图片)摄影/晓责
  李玉春是李信案曝光的关键人物。她原本与李信合作开办公司,然而在后来的公司运作中,她发现李信先后将几百万来路不明的资金汇给公司然后再转走。在掌握了李信涉嫌利用该公司“洗钱”的大量证据后,李玉春从2003年2月便开始向山东省纪委、省公安厅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名举报,其间李信曾伙同党羽绑架、殴打李玉春,也曾给她100万元“封口费”,并拍下了后来引起轰动的“下跪照片”。2004年6月23日,李信被山东省有关方面“双规”。然而在此前一天,李玉春却被山东临邑警方以“包庇罪”逮捕。此后,临邑县检察院方面以“证据不足”为由将此案退回公安机关。2005年1月5日,在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李玉春被送上法庭,罪名由当初的“包庇罪”变成了“窝藏罪”。
  
  <B>其弟尚未最终定罪,家属质疑“窝藏罪”</B>
  
  昨天晚上,记者见到了李玉春的二姐李玉芬。她向记者描述了法院开庭时的情形:“公诉方认为李玉春在我弟弟李登峰伤人后,为他提供金钱等方面的援助,并未报警或者带他自首,因此涉嫌‘窝藏罪’。”针对公诉方的指控,李玉春及其辩护律师在法庭上都做了“无罪辩护”。记者了解到,昨天开庭的时间并不长,宣判的时间也未定。
  
  李玉春弟弟一案与李信案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媒体曝光的李信“下跪照片”中有一张就是当着李登峰的面拍下的。此后李信及其亲信多次给李玉春、李登峰打电话,要他们“交出照片底片”,被拒绝后便破口大骂,并称“会让你们好看”。后来李家多次接到恐吓电话,甚至遭到不明枪击。2003年10月下旬,不堪其扰的李登峰同意与对方见面,商量解决问题。但到了约定的地方后,却有5名陌生人上来挑衅,后又对其进行围攻。李登峰打斗中将其中一人扎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2003年12月8日,李登峰被正式逮捕,罪名是“故意杀人”。2004年7月8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处李登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赔偿死者家属8万余元。李登峰不服,于7月19日提出了上诉。
  
  截至目前,法院方面尚未就李登峰上诉做出最后判决。李玉春家人告诉记者,从法律上讲,他仍然只是“嫌疑人”而不是“罪犯”;但李玉春受审却只能在法院认定其弟“有罪”的前提下才能进行。他们也曾向法院提出异议,但法院并没有做任何答复。
  
  <B>其母已因此事心脏病突发身亡</B>
  
  采访中,记者还获悉了一个令人意外的消息:2004年11月,李玉春60多岁的母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李玉芬告诉记者,自从妹妹开始举报李信后,家里便失去了平静,自家门口曾经被摆上花圈,然后便是弟弟李登峰出事被判死缓。好不容易等到李信被“双规”,妹妹却也被抓了起来,母亲几乎到了精神崩溃的边缘。“我妈妈一直为弟弟妹妹提心吊胆,2004年11月,在得知检察院方面将妹妹的案子退回公安机关后,她心情一激动,引发了心脏病,结果再也没有醒过来。”李玉芬哭着说。记者问:“李玉春知道这件事么?”李玉芬摇摇头:“因为她的事情,弟弟已经惹上这么大的官司,要是再知道母亲没了,她肯定受不了。前些日子她还托人带口信,让母亲保重身体。” 作者:曾鹏宇  -----转自北京青年报  <B>济宁副市长下跪丑态被暴光 当地买断相关报纸 </B><B></B><B>--转自南方周末</B> 李信被捕内幕
  
  本周一即7月26日上午,正在参加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的人大代表突然得到消息,下午将临时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议题只有一个:审议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许可逮捕省十届人大代表李信的报告》(下称《报告》)。
  
  上周四(7月22日),山东省检察院向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报告》。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人大代表享受特别司法保护权。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会议审议《报告》后认为,李信利用担任济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济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有关规定,涉嫌受贿犯罪;同意省人民检察院的报告,决定许可逮捕省十届人大代表李信。
  
  7月26日下午,出席全体会议的61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了表决,其中60人投赞成票,1人弃权。
  
  山东省检察院和省人大常委会拒绝就此事接受媒体采访。
  
  但省人大常委会一位常委表示,这件事要“快刀斩乱麻”。
  
  “在这件事情上,媒体的披露和舆论监督起到了不可忽视的推动作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事件的进程。”此间一位消息人士评论说。
  
  《南方周末》在济宁遭收购
  
  近日有济宁市读者向本报反映,该市很多报摊都无法买到7月22日的《南方周末》,有消息说,当期的报纸被收购。
  
  济宁市太白西路上一家报摊摊主告诉记者,7月24日上午有四五名男子开着一辆小车来到他的报摊,说要买下当期全部的《南方周末》。
  
  另一家摊主告诉记者,平常周四出的《南方周末》,都是在周五下午或者周六到济宁报摊,但是7月22日的报纸一直没有送到她手上,送报的人告诉她“报纸被截走了”,具体原因不清楚。
  
  记者试图向当地报刊发行部门了解当期报纸的发行情况。报刊零售公司的吴经理对此表示并不知情,并称“我们也是做员工的,不可能不被上面精神左右”。记者追问什么精神,她苦笑不答。
  
  李玉春身在何处
  
  举报人李玉春在北京被山东临邑警方带走之后,其家人仅收到临邑县公安局出具的一张日期为6月23日的《刑事拘留证》,之后一直到本报本期截稿止,再没有收到过有关部门出具的任何书面证明。而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当时一位40多岁的山东公安称,将其拘留的理由是“李玉春涉嫌包庇罪,因为她为她弟弟打官司提供资助”。7月16日,山东省公安厅和临邑县公安局的两位工作人员到李玉春的母亲家看望老人,并为李玉春带去口信:第一问母亲身体是否还好;第二了解弟弟李登峰在一审判处死缓后,是否已经提起上诉。
  
  李玉春的姐姐李玉芬告诉记者,由于母亲太过悲伤,以至于一见到人就哭,都没来得及问李玉春的下落。但省里的人说,把妹妹接走一是对她进行保护,二是配合调查李信的问题。
  
  知情人士据此认为,李玉春目前应该在山东省公安厅。记者与山东省公安厅有关部门联系,但对方称对李玉春的情况“一概不知”。
  
  7月19日,李玉芬曾经给德州市看守所所长打了一个电话,对方告诉他,李玉春已经在7月6日被带离了看守所。
  
  消息人士认为,李玉春6月22日被临邑警方“拘留”时,济宁市副市长李信还没被“双规”。但随着李信6月24日被山东省纪委“双规”,形势已经发生了变化。而将李玉春从看守所接走,实际上是省有关部门展开对李信调查行动的安排。
  
  李信之子给本报的信
  
  编者按:7月22日17时32分,本报编辑部收到一封署名为“李昆”的电子邮件。虽当即作了回复,但至今未收到李昆回信。为尊重事实,感谢来信人对本报的信任,特刊发此信。
  
  贵报最近一期(2004年07月22日)A5版“调查”刊文《副市长跪向深渊》,有不实之处。我就是文中所提李昆———李信的儿子。关于事情的真相,确如文中所提,正在调查中。关于鄙人的描述:“有未经证实的消息称,李信已经把手上的款项转到了他在国外的儿子李昆名下。”
  
  虽是未经证实的消息,不过我到目前,25年间,从未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半步,甚至连特别行政区都没去过。不知道这消息,从何消息灵通人士口中得知。3年以来,我都是贵报的忠实读者,为贵报的犀利、认真、负责而敬佩。没想到会有一天,以自己的真实姓名出现在其中。至少,我所知道的细节,和文中报道多有不符。我相信组织,也相信媒体,会把最终的真相真实地呈现在公众面前。
  
</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1-7 11:07:59编辑过]
你怎么不说说他是不是犯了罪?如果是就算主观上有打击报复的企图那也无可厚非。不要把是非观念和个人的好恶混为一谈。因为市长不是好人,所以反对市长的都是好人?
<P> 客观事实呢?臆测出来的打击报复没有意义,法治国家,政府要法治,国民也要。</P>
<B>以下是引用<I>DragonLee</I>在2005-1-7 13:34:03的发言:</B>
你怎么不说说他是不是犯了罪?如果是就算主观上有打击报复的企图那也无可厚非。不要把是非观念和个人的好恶混为一谈。因为市长不是好人,所以反对市长的都是好人?


说的对,如果都不是好人,那就是狗咬狗,黑吃黑,没什么好可惜的
别他妈给山东人丢脸了!!!
<B>以下是引用<I>DragonLee</I>在2005-1-7 13:34:03的发言:</B>
你怎么不说说他是不是犯了罪?如果是就算主观上有打击报复的企图那也无可厚非。不要把是非观念和个人的好恶混为一谈。因为市长不是好人,所以反对市长的都是好人?


你说得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