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乙肝男子被调去洗厕所 广州人社局称符合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7:32:41
患乙肝男子被调去洗厕所 广州人社局称符合规定


2012年06月12日  
来源: 广州日报



  报道回顾:

  本报2012年3月17日报道《主任查出乙肝被调去洗厕所?》的新闻,内容为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前公共区域服务主管王文(化名)前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等单位,投诉自己被原单位安排体检查出乙肝两对半后逐渐被“边缘化”,曾一度被安排去打扫卫生、洗沙发。

  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前主管王文(化名)3月16日向相关部门投诉遭乙肝歧视。昨日,广州市人社局给予回复,认为目前尚无证据表明该公司有违反《就业服务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体检后被调离原来岗位

  王文回忆,自己从2007年1月4日开始供职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该公司曾于2010年8月安排员工在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进行体检,在他拿到自己的健康检查报告后,发现上面写着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此后,他被调离原来的岗位。

  王文认为,调离原岗位与他的体检报告有直接关系,医院的体检项目中不应包含乙肝五项,于是向卫生部门、人社部门举报。

  卫生部门:

  就业体检不应有乙肝检查

  卫生部门接到投诉后指出,就业体检中不应包括乙肝检查项目,即使公司要求医院检查员工的乙肝两对半,医院也应该拒绝公司的要求。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王文参加的体检是该公司每年的福利性体检,并非就业体检,如果王文从2007年开始供职该公司,应该了解这一体检项目。院方表示,该次体检“对受检者造成了影响。我们对此表示歉意。”院方表示,该医院已于3月22日对联系体检业务的当事工作人员做辞退处理。

  当事人:

  或委托律师进行诉讼

  昨日,王文从广州市人社局领取了《投诉(举报)案件答复函》。

  答复函表示,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调取了该公司录用员工及其福利体检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显示,“该公司并未在招用王文等员工的过程中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也并未因乙肝问题对其产生过就业歧视”,从而指出,目前尚无证据表明该公司有违反《就业服务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记者昨日联系到白云国际中心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方回应“尊重官方机构给出的结果。”

  王文表示对结果并不满意,或委托律师进行法律诉讼。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2-06/12/c_123268145.htm患乙肝男子被调去洗厕所 广州人社局称符合规定


2012年06月12日  
来源: 广州日报



  报道回顾:

  本报2012年3月17日报道《主任查出乙肝被调去洗厕所?》的新闻,内容为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前公共区域服务主管王文(化名)前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等单位,投诉自己被原单位安排体检查出乙肝两对半后逐渐被“边缘化”,曾一度被安排去打扫卫生、洗沙发。

  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前主管王文(化名)3月16日向相关部门投诉遭乙肝歧视。昨日,广州市人社局给予回复,认为目前尚无证据表明该公司有违反《就业服务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体检后被调离原来岗位

  王文回忆,自己从2007年1月4日开始供职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该公司曾于2010年8月安排员工在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进行体检,在他拿到自己的健康检查报告后,发现上面写着乙肝表面抗原呈阳性。此后,他被调离原来的岗位。

  王文认为,调离原岗位与他的体检报告有直接关系,医院的体检项目中不应包含乙肝五项,于是向卫生部门、人社部门举报。

  卫生部门:

  就业体检不应有乙肝检查

  卫生部门接到投诉后指出,就业体检中不应包括乙肝检查项目,即使公司要求医院检查员工的乙肝两对半,医院也应该拒绝公司的要求。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王文参加的体检是该公司每年的福利性体检,并非就业体检,如果王文从2007年开始供职该公司,应该了解这一体检项目。院方表示,该次体检“对受检者造成了影响。我们对此表示歉意。”院方表示,该医院已于3月22日对联系体检业务的当事工作人员做辞退处理。

  当事人:

  或委托律师进行诉讼

  昨日,王文从广州市人社局领取了《投诉(举报)案件答复函》。

  答复函表示,广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调取了该公司录用员工及其福利体检的相关资料,相关资料显示,“该公司并未在招用王文等员工的过程中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也并未因乙肝问题对其产生过就业歧视”,从而指出,目前尚无证据表明该公司有违反《就业服务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记者昨日联系到白云国际中心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方回应“尊重官方机构给出的结果。”

  王文表示对结果并不满意,或委托律师进行法律诉讼。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2-06/12/c_123268145.htm
领导干部也要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
用人合同里 都有服从单位安排这条吧
有的话 有什么好说的
谁愿意和乙肝同事共处一室呢?这是实际问题,投诉有什么用,劳动合同中肯定有服从岗位调整,只要福利待遇不发生巨变,单位就不违法
哎..................................
只能说合法理,不合情理。

当然大多数人对乙肝携带者有偏见,这个也不能独怪单位领导,分配到哪个部门,那个部门的同事心里都不舒服。
这个报道故意混淆乙肝病毒携带者与乙肝患者之间的区别,很没有职业道德。
fengxiang 发表于 2012-6-13 08:11
谁愿意和乙肝同事共处一室呢?这是实际问题,投诉有什么用,劳动合同中肯定有服从岗位调整,只要福利待遇不 ...
{:wu:}根据中国乙肝患病的人数比例,你肯定跟某个乙肝同事在一起工作。
乙肝传染途径跟艾滋病一样,你在怕什么呢?
无良的媒体和医院药厂合谋散布乙肝恐怖。
zf不作为甚至推波助澜加剧乙肝恐怖传播。乙肝恐怖使得本来健康的乙肝携带者去转阴治疗,结果就是病毒携带者变成患者。
有医学调查,乙肝携带者和乙肝患者的配偶的病毒检测结果和社会总体没有统计差别,各个年龄段都如此,连自己的配偶都传染不了,那还有什么可怕。
fengxiang 发表于 2012-6-13 08:11
谁愿意和乙肝同事共处一室呢?这是实际问题,投诉有什么用,劳动合同中肯定有服从岗位调整,只要福利待遇不 ...
哥就是乙肝携带者,我连我老婆孩子都传染不了,你在怕什么呢?
哥所在工作单位从领导到工作搭档,人人都知道哥是乙肝携带者,来新人了不知道的哥还会主动去通告。
也没见谁避着哥啊。
你在怕什么呢?多学点文化知识不好吗?
金色闪电 发表于 2012-6-14 01:30
哥就是乙肝携带者,我连我老婆孩子都传染不了,你在怕什么呢?
哥所在工作单位从领导到工作搭档,人人都 ...
不靠谱吧。

办公室来了新人,你还主动跑去告诉别人你是携带者?

。。。
得了肝炎可以保升不降?
温良恭捡让 发表于 2012-6-14 09:11
不靠谱吧。

办公室来了新人,你还主动跑去告诉别人你是携带者?
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别人负责的态度,这是必须的。俺这人员流动性比较差,很可能今后就是几十年的同事,也许以后还会是朋友。
为什么不呢?
fengxiang 发表于 2012-6-13 08:11
谁愿意和乙肝同事共处一室呢?这是实际问题,投诉有什么用,劳动合同中肯定有服从岗位调整,只要福利待遇不 ...

这个说明老兄对乙肝了解很肤浅!乙肝其实只能通过血液、精液传染,以前的观念是错误的,所谓的通过共用餐具、同桌吃饭传染是因为口腔、牙龈有伤口而不是吃了饭就传染!再说乙肝携带着和乙肝传染期患者根本不是一个概念!再说中国保守估计乙肝患者不少于1个亿,十个人中就有一个!能躲到哪里去?
东风强劲 发表于 2012-6-14 12:52
这个说明老兄对乙肝了解很肤浅!乙肝其实只能通过血液、精液传染,以前的观念是错误的,所谓的通过共用 ...
我问个问题,既然乙肝病毒只能通过血液和精液传染,那为什么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么多?据说中国有上亿人都是携带者,难道他们都输过血或者那什么了?
zhangee 发表于 2012-6-14 17:26
我问个问题,既然乙肝病毒只能通过血液和精液传染,那为什么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么多?据说中国有上亿人都是 ...
乙肝病毒传播途径
第一,母婴传播
  “乙肝患者什么有传染性”是更重要的,乙肝患者的体液具有传染性,体液的概念包括唾液、泪液、汗液、乳汁、精液、内分泌液、血液,这些都属于人体的体液,只要体液就含有乙肝病毒,就具有传染性。   母婴传播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个是垂直传播,另外一方面就是水平传播。大家一直认为母婴传播就是垂直传播,其实不然。在宫内传播引起的只占10%,怀孕期间在子宫内在胎儿期间被传染的只是10%,不是很高。主要的是在围生期和出生后的密切生活接触水平传播。作为一个大三阳母亲,孩子出生后被感染性的可能性达到90%—95%,E抗原阴性的乙肝母亲生下的孩子感染几率要比E抗原阳性的低一半,大概45%—40%。
第二,医源性传染
  在医院的检查治疗过程因使用未经严格消毒而又反复使用被HBV污染的医疗器械引起感染的,这个叫医源性传播,包括手术、牙科器械、采血针、针灸针和内镜等。
第三,输血传播
  输入被HBV感染的血液和血液制品后,可引起输血后乙型肝炎的发生。
第四,密切生活接触传播
  包括一起吃饭,因口腔黏膜有损伤。生活当中只要皮肤黏膜有受到损害,那就有可能被感染。皮肤黏膜受到损害之后乙肝患者的体液再落到你破损的皮肤和粘膜有可能就被感染上;也可在日常生活中共用剃须刀、牙刷等引起HBV传播,这都叫密切生活感染。
第五,性传播
  对于乙肝患者是可以通过性传染的,性传播也是属于体液传播的一种。另外接吻也能传播,如果口唇黏膜破损了也有这种可能性。   目前蚊虫叮咬不被确认为传染途径。到了传染病医院看着患者,被蚊子叮了一下就恐惧得不得了,没有必要。
凭什么得乙肝的人不能去洗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