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邦国:和平统一不轻言弃 不会容忍分裂国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8 11:57:27
<P>【新华网】</P>
<P>和平统一即使只有一线希望,我们也要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而绝不会放弃。同时,必须明确,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的核心利益,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有权采取必要的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P>
    吴邦国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强调 全面贯彻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 认真做好反分裂国家法立法工作
<P>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今天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工作,是当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全面贯彻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充分体现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把反分裂国家法制定好。吴邦国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三大历史任务之一。长期以来,为了发展台湾海峡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我们以极大的诚意,作了不懈的努力。但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台湾当局加紧推行“台独”分裂活动,尤其是图谋通过所谓“宪政改造”等方式进行分裂国家的活动。“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日益成为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的最大障碍,成为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完全必要的。
<P>    吴邦国指出,近几年来,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和海外侨胞要求以法律手段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实现祖国统一的呼声越来越高,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不少对台立法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表明制定本法是符合人民意愿的。现在制定本法的条件已经具备。宪法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这是制定本法的宪法依据。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特别是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有关解决台湾问题的思想,中央一系列对台方针政策,为制定本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政策依据。法学专家和对台事务专家进行的有关研究及取得的成果,也为制定本法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P>    吴邦国指出,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是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拟订的。草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等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紧紧围绕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个主题,充分体现我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
<P>    吴邦国强调,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解决台湾问题不可动摇的基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两岸同胞的感情融合,有利于台湾海峡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两岸同胞都是中国人,台湾同胞是我们的手足兄弟,没有人比我们更希望通过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和平统一即使只有一线希望,我们也要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而绝不会放弃。同时,必须明确,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的核心利益,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有权采取必要的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完)</P>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会</P>
    会议决定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P>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9日经过表决,以全票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议案,决定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P>    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1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部法律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P>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9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闭会。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P>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按照这个决定,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明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P>    会议经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与阿联酋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
<P>    会议还分别通过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公告,十届全国人大现实有代表2979人。
<P>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其他任免名单。
<P>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重要讲话。他说,2004年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是人大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我们隆重纪念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P>    吴邦国说,过去的一年,我们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做了大量工作。人大工作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是,围绕本届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坚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二是,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监督工作的重点更加突出,效果更加明显。三是,继续做好代表工作,进一步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的办理,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四是,与外国议会双边交往不断深化,与各国议会联盟等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的友好合作进一步加强。五是,自身建设继续加强,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P>    吴邦国说,即将迎来的2005年,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他强调,从现在开始,要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认真做好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确保大会的顺利进行;按照五年立法规划,抓紧制定年度立法计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努力提高法律草案的起草和审议质量;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尽快拟订明年执法检查计划和听取专题工作报告的安排,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尽快研究提出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的意见,使人大代表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P>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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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和平统一即使只有一线希望,我们也要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而绝不会放弃。同时,必须明确,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的核心利益,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有权采取必要的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P>
    吴邦国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强调 全面贯彻中央对台工作大政方针 认真做好反分裂国家法立法工作
<P>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今天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幕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做好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工作,是当前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一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全面贯彻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充分体现全中国人民的共同意志,把反分裂国家法制定好。吴邦国指出,解决台湾问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三大历史任务之一。长期以来,为了发展台湾海峡两岸关系,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我们以极大的诚意,作了不懈的努力。但是,近一个时期以来,台湾当局加紧推行“台独”分裂活动,尤其是图谋通过所谓“宪政改造”等方式进行分裂国家的活动。“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日益成为两岸关系发展和祖国和平统一的最大障碍,成为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的最大威胁。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制定反分裂国家法是完全必要的。
<P>    吴邦国指出,近几年来,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人士和海外侨胞要求以法律手段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实现祖国统一的呼声越来越高,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了不少对台立法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表明制定本法是符合人民意愿的。现在制定本法的条件已经具备。宪法明确规定:“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神圣职责。”这是制定本法的宪法依据。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特别是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有关解决台湾问题的思想,中央一系列对台方针政策,为制定本法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政策依据。法学专家和对台事务专家进行的有关研究及取得的成果,也为制定本法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P>    吴邦国指出,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是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拟订的。草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为依据,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等中央对台工作的大政方针,紧紧围绕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的活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这个主题,充分体现我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争取和平统一的一贯主张,同时表明全中国人民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共同意志和坚定决心。
<P>    吴邦国强调,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解决台湾问题不可动摇的基础。“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我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最符合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两岸同胞的感情融合,有利于台湾海峡地区乃至亚太地区的和平稳定,有利于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我们一贯主张以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两岸同胞都是中国人,台湾同胞是我们的手足兄弟,没有人比我们更希望通过和平方式实现国家统一。和平统一即使只有一线希望,我们也要尽最大的努力争取而绝不会放弃。同时,必须明确,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的核心利益,是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任何主权国家都不会容忍分裂国家的行为,都有权采取必要的方式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完)</P>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闭会</P>
    会议决定将反分裂国家法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P>    新华网北京12月29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29日经过表决,以全票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反分裂国家法草案的议案,决定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P>    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31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这部法律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P>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完成各项议程后,29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闭会。吴邦国委员长主持会议。
<P>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按照这个决定,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于明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P>    会议经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合作打击非法贩运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及其前体的协议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国与阿联酋关于民事和商事司法协助的协定的决定。
<P>    会议还分别通过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的公告,十届全国人大现实有代表2979人。
<P>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和其他任免名单。
<P>    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吴邦国发表重要讲话。他说,2004年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是人大各项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我们隆重纪念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P>    吴邦国说,过去的一年,我们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做了大量工作。人大工作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是,围绕本届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立法目标,坚持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二是,在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监督工作的重点更加突出,效果更加明显。三是,继续做好代表工作,进一步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和意见的办理,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四是,与外国议会双边交往不断深化,与各国议会联盟等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的友好合作进一步加强。五是,自身建设继续加强,履职能力不断提高。
<P>    吴邦国说,即将迎来的2005年,对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他强调,从现在开始,要着重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认真做好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确保大会的顺利进行;按照五年立法规划,抓紧制定年度立法计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努力提高法律草案的起草和审议质量;按照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尽快拟订明年执法检查计划和听取专题工作报告的安排,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尽快研究提出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的意见,使人大代表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要求,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P>    副委员长王兆国、李铁映、司马义·艾买提、何鲁丽、丁石孙、成思危、许嘉璐、蒋正华、顾秀莲、热地、盛华仁、路甬祥、乌云其木格、韩启德出席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吴仪、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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