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俊分尸案我的一个提议…………诛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4:33:04
杀他的那个色情模特极度自恋,非常渴望大家关注它,我估计审判时它肯定很享受众人的闪光灯让他觉得自己象大明星一样,能不能提议大家新闻媒体都不播发这个人的图片,全部发文字稿,不给它配图,旁听的时候一个群众都没有全部不去关注他,让他在空空的法庭受审,再安排留学生在他被带入法庭的路上,大声评论它长得非常的丑。

这种人根本不在乎法律的制裁,我们只有诛心,让他期望的事情像反方向发展!杀他的那个色情模特极度自恋,非常渴望大家关注它,我估计审判时它肯定很享受众人的闪光灯让他觉得自己象大明星一样,能不能提议大家新闻媒体都不播发这个人的图片,全部发文字稿,不给它配图,旁听的时候一个群众都没有全部不去关注他,让他在空空的法庭受审,再安排留学生在他被带入法庭的路上,大声评论它长得非常的丑。

这种人根本不在乎法律的制裁,我们只有诛心,让他期望的事情像反方向发展!
小菜有个梦想,押回中国枪毙最好……
短时间内是有效的,但真正最严厉的惩罚还是单人牢房和终身监禁(非中国式P的无期徒刑),与外界完全隔离。反正他就是个疯子,让他慢慢疯死在里面吧
淹死的鱼 发表于 2012-6-10 10:19
小菜有个梦想,押回中国枪毙最好……
这人要是在加国无期徒刑 里面全是爆菊王 他还不爽死 正和它意
给它整个容,以凤姐为模型,它就爽了
对于BT,关键是不能再放出来危害社会,整不整无所谓。
可以派晋宁杀人案凶手去处置他.
诛人还要诛心啊!
这种人渣,你诛了他的心有何意思?还是关无期小房子好!
可以派晋宁杀人案凶手去处置他.
从此一对好基友
把他和刁案的超级神秘凶手关到一间屋子里恐怕会发生相当有趣的事
我觉得把喜欢分尸的犯人关一起比较好,一人一把钝刀。供应凉水,十天半个月,看看还剩几个,不够再补几个杀人犯进去。
我觉得还是皮鞭+辣椒水比较好,一天抽上30皮鞭够了,抽个10年8年的
损人不利己 发表于 2012-6-24 01:53
我觉得把喜欢分尸的犯人关一起比较好,一人一把钝刀。供应凉水,十天半个月,看看还剩几个,不够再补 ...
你这是养蛊啊。
没看完~~~~~~ 先顶,好同志
看YAHOO加拿大的评论,有个人说应该用同样的方式把他从德国“寄”回来,底下一帮喊好的。
反正我时没看过他那些视频,绝不做他想让大家做的事。
智动铅笔 发表于 2012-6-10 11:09
短时间内是有效的,但真正最严厉的惩罚还是单人牢房和终身监禁(非中国式P的无期徒刑),与外界完全隔离。反 ...
这要考虑成本滴。。。。咱是发展中国家,小钱钱往哪里投不好,非要搞啥真正严厉的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