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警方公布百余人群体性事件真相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4 00:18:43
 南方网讯 12月25日,东莞市大朗镇发生了一起100多名群众参与的群体性事件。近日,南方网记者就此采访了东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
<P>  问:此次事件的起因是什么?</P>
<P>  答:12月22日下午6时许,广东连平籍摩托车搭客司机江XX(男,26岁)驾驶一辆河源牌摩托车在东坑镇路口搭载曾建华(19岁,无固定职业)等3名湖南省蓝山籍男子前往大朗镇蔡边村。途中,曾建华从车上跌落受伤,当即要求司机江XX赔偿。经协商,江答应赔偿800元给曾建华,但称身上没有带钱,去找人借。随后,曾建华和一名同伴跟随江XX去借钱,另一名同伴则留在原地守住司机的摩托车。当江XX等3人租乘另一摩托车路过大朗镇求富路时,江XX看到路旁有治安员(实为户口协管员),便大声呼喊“有人抢车”。户管员闻讯后,当即扭住曾建华(曾的同伴见状马上逃离),并联系正在附近巡逻的大朗镇求富路村治安联防队员陈xx、吴xx(均为当地村民)前去处理。这时,附近的10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听到有人喊抢车即上前殴打曾建华,陈xx、吴xx也涉嫌参与了打人。事后,曾建华被及时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晚9时许死亡,经法医鉴定为挫伤性休克死亡。</P>
<P>  问: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经过是怎样的?</P>
<P>  答:12月25日上午11时许,死者家属邀约亲戚和老乡150多人到大朗镇求富路村治安联防队聚集,要求赔偿和严惩凶手。下午3时许,聚集的部分人情绪越来越激动,将附近的村内道路堵塞,引起群众围观,其中有不法分子趁机起哄闹事。大朗分局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处置。在处置过程中,由于聚集的人越来越多,相互出现一些摩擦,少数不法分子趁机围攻执勤民警,先后有8名民警被石块、砖头打伤,2辆警车被推翻烧毁,现场一度出现混乱,有4名群众在混乱中受伤,受伤的群众和民警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P>
<P>  问:网传当时有5万人参与,是否真有其事?</P>
<P>  答:绝对误传!事实是在少数不法分子的怂恿下,参与滋事的有100多人。当时适逢周末,附近有商场,滋事的人又堵塞了交通,引来群众围观。从现场情况看,围观和路过被堵的群众约有近千人。</P>
<P>  问:在处置过程中是否有民警开枪?</P>
<P>  答:绝对没有!市公安局接到报告后,鉴于事态比较严重,局领导立即会同当地党政领导前往现场指挥处置,并出动警力于下午4时30分迅速到达现场。现场指挥官多次通过高音喇叭向在场人群喊话,规劝其配合公安机关,迅速离开。但少数滋事者不听从劝阻,向处置民警扔石头、砖块。为迅速平息事态,恢复现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特警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投掷了催泪弹,迅速控制了局面,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同时,警方采取行动,抓获了10名为首滋事分子(其中湖南4人,广西3人,广东、重庆、四川各1人),从其中一人身上搜出1把匕首,并将该10名滋事分子带回公安机关审查。至下午5时30分,事件基本平息。</P>
<P>  问: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如何处理?</P>
<P>  答:这次事件涉及两方面人员的处理。一部分是对带头闹事的10名不法分子的处理,经过初步审查,目前已依法对该10名人员刑事拘留;另一部分是对曾建华被打死一案涉案人员陈XX、吴XX、江XX的处理,现公安机关已对此案立案侦查,依法对陈XX等三名涉案人员刑事拘留。</P>
<P>  此次事件,公安机关处理及时果断,处理方式也是恰当的。对涉及此次事件的不法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公正处理。 </P>南方网讯 12月25日,东莞市大朗镇发生了一起100多名群众参与的群体性事件。近日,南方网记者就此采访了东莞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
<P>  问:此次事件的起因是什么?</P>
<P>  答:12月22日下午6时许,广东连平籍摩托车搭客司机江XX(男,26岁)驾驶一辆河源牌摩托车在东坑镇路口搭载曾建华(19岁,无固定职业)等3名湖南省蓝山籍男子前往大朗镇蔡边村。途中,曾建华从车上跌落受伤,当即要求司机江XX赔偿。经协商,江答应赔偿800元给曾建华,但称身上没有带钱,去找人借。随后,曾建华和一名同伴跟随江XX去借钱,另一名同伴则留在原地守住司机的摩托车。当江XX等3人租乘另一摩托车路过大朗镇求富路时,江XX看到路旁有治安员(实为户口协管员),便大声呼喊“有人抢车”。户管员闻讯后,当即扭住曾建华(曾的同伴见状马上逃离),并联系正在附近巡逻的大朗镇求富路村治安联防队员陈xx、吴xx(均为当地村民)前去处理。这时,附近的10名不明真相的群众听到有人喊抢车即上前殴打曾建华,陈xx、吴xx也涉嫌参与了打人。事后,曾建华被及时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晚9时许死亡,经法医鉴定为挫伤性休克死亡。</P>
<P>  问: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经过是怎样的?</P>
<P>  答:12月25日上午11时许,死者家属邀约亲戚和老乡150多人到大朗镇求富路村治安联防队聚集,要求赔偿和严惩凶手。下午3时许,聚集的部分人情绪越来越激动,将附近的村内道路堵塞,引起群众围观,其中有不法分子趁机起哄闹事。大朗分局接报后,民警立即前往处置。在处置过程中,由于聚集的人越来越多,相互出现一些摩擦,少数不法分子趁机围攻执勤民警,先后有8名民警被石块、砖头打伤,2辆警车被推翻烧毁,现场一度出现混乱,有4名群众在混乱中受伤,受伤的群众和民警被及时送往医院救治。</P>
<P>  问:网传当时有5万人参与,是否真有其事?</P>
<P>  答:绝对误传!事实是在少数不法分子的怂恿下,参与滋事的有100多人。当时适逢周末,附近有商场,滋事的人又堵塞了交通,引来群众围观。从现场情况看,围观和路过被堵的群众约有近千人。</P>
<P>  问:在处置过程中是否有民警开枪?</P>
<P>  答:绝对没有!市公安局接到报告后,鉴于事态比较严重,局领导立即会同当地党政领导前往现场指挥处置,并出动警力于下午4时30分迅速到达现场。现场指挥官多次通过高音喇叭向在场人群喊话,规劝其配合公安机关,迅速离开。但少数滋事者不听从劝阻,向处置民警扔石头、砖块。为迅速平息事态,恢复现场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特警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投掷了催泪弹,迅速控制了局面,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同时,警方采取行动,抓获了10名为首滋事分子(其中湖南4人,广西3人,广东、重庆、四川各1人),从其中一人身上搜出1把匕首,并将该10名滋事分子带回公安机关审查。至下午5时30分,事件基本平息。</P>
<P>  问:公安机关对违法人员如何处理?</P>
<P>  答:这次事件涉及两方面人员的处理。一部分是对带头闹事的10名不法分子的处理,经过初步审查,目前已依法对该10名人员刑事拘留;另一部分是对曾建华被打死一案涉案人员陈XX、吴XX、江XX的处理,现公安机关已对此案立案侦查,依法对陈XX等三名涉案人员刑事拘留。</P>
<P>  此次事件,公安机关处理及时果断,处理方式也是恰当的。对涉及此次事件的不法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公正处理。 </P>
<P>两边都是目无法纪。</P><P>唉!</P><P>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走。</P>
公检法如果真能公正!还会出现这些问题吗?????
美国的警察估计没这么耐心[em05]
广州东莞是广东治安最不妙的地方
有钱的地方从来都是最乱的.
<B>以下是引用<I>humaFRY</I>在2004-12-29 6:46:12的发言:</B>
有钱的地方从来都是最乱的.

<P>谁说的? 银行金库就不乱。。。</P>
<P>我以为是“集体   性事件”。</P>
<B>以下是引用<I>翻天</I>在2004-12-29 8:02:01的发言:</B>

<P>我以为是“集体   性事件”。</P>

<P>一样,哎~~被骗鸟~~~~</P>
和上面两楼一样,俺有rpwt……[em04]
<B>以下是引用<I>Enzo</I>在2004-12-31 17:51:27的发言:</B>
和上面两楼一样,俺有rpwt……[em04]


彼此彼此[em06]
<P>我看了标题还以为是“百余人群体性JIAO事件”</P>
东莞那些治安队员那个目无法纪,不是几句话就能讲得清的
<P>这个我也以为是100人群体“性”事件</P><P>严重汗自己的RP~!</P>
我也太下流了...
偶也被骗了
<P>估计每一个人看到这个标题都会被骗了。。。。我就觉得不可思议,中国不是倭国,怎么会出现倭寇喜欢干的那些群体“性”事件。。。。</P>
我还以为是~~~~~~~~~~~~~~~~~~
向组织交代问题,严重bs自己一下~~~
<B>以下是引用<I>neithernor</I>在2004-12-31 22:29:38的发言:</B>
我也太下流了...


me too
<P>楼上的都是人之常情!</P><P>不想才是不正常的!</P>
<P>真相?怀疑中</P>[em05]
<B>以下是引用<I>翻天</I>在2004-12-29 8:02:01的发言:</B>

<P>我以为是“集体   性事件”。</P>


有意思!有勇气!
<B></B>
<P>两边都是目无法纪。</P><P>唉!</P><P>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走。</P>
[em06]
我就是在这,真的很乱,杀个人跟杀只鸡没区别,我一年内就亲眼见了两次在街上杀人的事件,离我也就十来米的距离。人都 有点 看不懂了
路漫漫啊
<P>总的来说是排外情绪在作怪,如果曾是本地人,情况也许就不同了</P>
<B>以下是引用<I>BlackJack海盗旗</I>在2004-12-29 6:49:43的发言:</B>
.

<P>谁说的? 银行金库就不乱。。。</P>

<P>谁说金库不乱了?一只看不见的黑手在大摇大摆的拿走放在金库里的老百姓的血汗钱的才叫厉害</P>
<P>恶俗!集体性事件!!</P><P>这算什么新闻啊</P>
GA的话能相信吗?我怀疑~~~~~~~~~~~
偶也有rpwt了,郁闷中
<B>以下是引用<I>DIABLOTOM</I>在2005-1-2 15:14:43的发言:</B>
我就是在这,真的很乱,杀个人跟杀只鸡没区别,我一年内就亲眼见了两次在街上杀人的事件,离我也就十来米的距离。人都 有点 看不懂了


[em12]言重了吧......................
哈哈
我也是冲着“性”才进来的。
<P>我所處的位置離事件現場不足三公里﹐可惜這么多天過去了﹐這里大部份本地人還認為是那個外地人是偷車賊﹗</P><P>而且今天還有本地仔人說打死了活該﹗﹗﹗</P>[em13][em13][em13][em13]
^_^!我也一位是集体  性事件那!
<P>真相请看:</P><P>http://www.cjdby.net/dispbbs.asp?boardID=33&amp;ID=147325&amp;page=1</P>
<B>以下是引用<I>BlackJack海盗旗</I>在2004-12-29 6:49:43的发言:</B>
.

<P>谁说的? 银行金库就不乱。。。</P>

<P>妙。。。。。。。。。。</P>
<P>晕,俺看成了群体“性”事件。</P>
谁能帮我查一下去年的邹城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