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黑枪源头揭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0:48:13
中国黑枪源头揭秘:探访青海高原上的贫困小县



2004年12月4日下午,对震惊全国的“12·18”系列贩枪案第三批被告的长达5天的庭审完成了全部程序。公诉人表示:经过5天的法庭调查,指控21人犯罪的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其罪行。“12·18”贩枪案是一起特大案件,涉案人员和涉案枪支之多,作案时间跨度之长,地域跨度之广,在国内前所未见。

  整个贩枪团伙的“老板”是一个叫刘冰的青岛人
,今年27岁。刘冰通过韩军、完么东周等人从青海化隆的上线马沙力海、乙四夫、易卜拉手里购买枪支弹药,然后由其“跟班”小弟王文建运到山东,将枪支弹药再倒卖给下线吉建全、辛克庆、许业民、任文涛等人。

  警方共查证了166支枪,缴获枪支99支,子弹一千余发,抓获犯罪嫌疑人多达110名,涉案地点广达四省八市六县。为了侦破此案,兰州铁路公安局与青海省公安机关前后花费了近一年时间。

  化隆,中国黑枪之源

  化隆,这个青海省高原上的贫困小县城,因为黑枪闻名全国。在整个“12·18”系列贩枪案中,涉案枪支几乎都出自这里。根据公安部门已经破获的案件,上个世纪90年代之后,山西、河北、湖北、湖南、四川、安徽、新疆、西藏等省区的非法买卖枪支案几乎都与化隆有着或多或少的关联。

  易卜拉,绰号“老撒”,汉名叫韩光明,今年34岁,化隆县群科镇乙沙村二组的农民。刘冰等人贩卖的枪支主要来自于“老撒”。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化隆县受自然地理条件限制,农业发展水平不高,靠种田,化隆人一年的收入可能不足千元。但是当地人发现了一条短时间内暴富之路——贩枪。在化隆,仿制一支“五四”式或“**”式军用手枪只要不到一星期的时间,成本不过200来元,出手可卖到5000元左右,而拼装的半自动军用步枪更可卖数万元。上世纪90年代初的几年,我国的枪支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化隆黑枪制造者可谓肆无忌惮,明目张胆地制造、出售非法枪支。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颁布与实施后,国家对非法制造枪支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严厉打击。马克思曾说过,为了100%的利润,有的人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有的人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一些人明知非法制造枪支是违反国家法律的犯罪行为,也明知一旦被抓获就要受牢狱之苦,甚至要被判处死刑,但也要冒着判刑入狱和枪毙的危险,千方百计地学会造枪这门“手艺”。

  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搜查和打击,黑枪制造者将老虎钳、电焊机等工具搬到储存土豆、苹果、萝卜的地窖。地窖设在前院与后院的墙脚隐蔽处,进退皆方便,甚至挖了通往别处的地道用来逃跑。地窖里面安装了电灯,而开关设在外面,一但发现可疑人来家串门,外面的人只要拉下开关报信,里面立刻就一片漆黑,停止工作。据青海警方介绍,易卜拉家的地窖有一间房大,里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制枪工具,从这个制枪黑窝里共搜出自制的仿“五四”式手枪3支,枪支散件(半成品)221件,子弹10发。

  虽然“地下兵工厂”非常简陋,且造枪的不法之徒大多是一字不识的文盲,但出自他们手中的枪支却很精致,性能优良。而且造枪的技术也在不断提高,由过去只能制造小口径手枪、仿“五四”式手枪和左轮手枪,发展到制造仿“**”式手枪、仿微型冲锋枪,甚至能制造仿“五四”式、仿“**”式军用手枪和拼装半自动军用步枪。而最初普遍使用的民用小口径子弹也已经被军用子弹所代替。一般军用“五四”式手枪的有效射程为50米,而这些非法制造的枪支几乎也能达到这个要求,其精密度较高,杀伤力也较强。如果将一把非法制造的手枪摆在几把军用手枪当中,假如不是内行,很难识别真假,完全能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

  2003年12月12日上午,易卜拉与贩枪案的另两名上线马沙力海、乙四夫一同在西宁落网。从2001年截至易卜拉被捕,他给王文建、白龙、王中海等贩枪团伙提供枪支60余支,子弹600余发。

  易卜拉交待的主要贩枪罪行是:2001年9月,以1500元卖给白龙仿“**”式手枪1支、子弹8发;2001年11月,以3200元卖给白龙仿“**”式手枪2支、子弹10余发;2001年12月,卖给白龙仿“**”式手枪2支、子弹10余发;2002年3月,卖给王文建、王中海仿“**”式手枪2支、子弹20余发;2002年7月,以每支2000元卖给王文建、马志勇仿“**”式手枪3支、子弹20发;2002年9月,以2500元卖给王中海仿“**”式手枪1支、子弹5发;2002年10月,以每支2400元卖给王中海、马志勇仿“**”式手枪3支、子弹20余发,后由二人乘坐西宁至青岛的K173次列车将枪、弹带至淄博市,由王文建和刘冰的朋友张清前往火车站接车。后王中海将枪、弹交给刘冰,由刘冰带回青岛;2003年1月,以每支2500元卖给王中海仿“**”手枪3支、子弹30发。王中海将枪支放入“青稞酒”箱内,委托西宁至青岛的K173次列车员李某带至青岛,马志勇前往车站接车。

  一张假身份证带出贩枪上线

  辛晓军,现年35岁,家住青海省同仁县隆务镇隆务中街69号,是公安部网上通缉的特大持枪绑架案逃犯。最早“下海”经营的便是伙同韩军将绑架时使用的2支枪倒卖。6次贩枪,辛晓军经手的枪支弹药多达手枪23支、子弹280发。这些货全部来自马沙力海和乙四夫两个人,而他的下家就是青岛的刘冰等人。

  2003年12月18日,辛晓军从西宁贩运了6支仿“**”手枪和105发军用子弹,欲在兰州转去青岛进行他的第6次枪支交易。为此他还在西宁租用了一辆车用来运载枪支。临近年底,铁路运输的高峰即将到来,兰州车站内等待坐车返乡的人渐渐地多起来。宽敞的售票大厅里排起了长龙,旅客们或燃起了香烟,在缓缓上升的烟雾中漫不经心看着墙上电子显示屏中不断变换的列车信息,或干脆在行李箱上坐下打盹,等待着队伍缓慢地前移。化名为“李国梁”的辛晓军此时正在这里买票,并没有人注意到此时正有三双警惕的眼睛来回扫视着进进出出的旅客,关注着平静下面暗藏的危机。

  当辛晓军往车站门口走的时候,在他的视线中突然出现了深蓝色的警服,紧接着,他的目光恰好与警服上面那双锐利的眼睛撞了个正着。辛晓军猛地愣了一下,身子微微一抖,旋即将目光撇开,略微改变了一下行走的方向。恐怕没有旅客在意到他的这个“正常”动作,但这一切都被站在售票大厅门口的车站派出所追逃小组民警程鹏看在眼里。于是程鹏立刻追上前叫住了辛晓军。按照惯例,程鹏请他出示身份证接受盘查。经过仔细检查,程鹏发现辛晓军身份证系伪造的,于是扣留了辛晓军,并将其带回了派出所。

  在兰州铁路公安局,辛晓军供出了刘冰为他的买家。他还交待,在他认识韩军之前,韩军等人就已和刘冰进行“军火”交易,贩运、倒卖枪支弹药的数量应该很大。这引起了兰州铁路公安局的高度重视。2003年12月19日凌晨,一辆警车疾驰而来,在兰州机场门前停下,干警连夜乘飞机飞往青岛。为避免打草惊蛇,出发前,兰州铁路警方已经与青岛铁路警方取得联系,及时通报了案情,双方相互配合,提早对韩军、刘冰展开了秘密排查。与此同时,兰州铁路公安局内另有几位干警,将辛晓军押往兰州车站,乘坐列车前往青岛。警方计划将辛晓军作为诱饵,引蛇出洞。

  中间人、下线一网打尽

  现年27岁的刘冰是“12·18”案件的关键人物,担当着中间人的角色,将来自化隆的枪支弹药源源不断地倒卖到各地。仅有高中文化的他经历丰富。早年在一家棉纺厂工作,后来辞职下海,开了一家海滨浴场,之后还开过歌舞厅,做过多种生意,经常开着一辆凯迪拉克在青岛的海滨兜风。他亲自或者通过王文建与白龙贩运枪支99支,子弹800余发,其中先后8次从韩军手中购买了仿“**”手枪43支,子弹260发。

  2001年12月,经人介绍,刘冰在青岛至黄岛高速公路旁将2支枪、10余发子弹以1.2万元出手,卖给一个叫吴刚的人。2002年4、5月间,刘冰又在青岛市骨伤医院附近将1支枪、2发子弹以6500元出手。2003年9月,刘冰从第二次交易的买家处要回了枪和子弹,并再次以6500元出手。公安机关侦查得知,这把枪的经历极为复杂,此后又被转手,并被人抢走。2002年7月,刘冰将1支枪、10发子弹在青岛市“辉煌人间”夜总会以6000元卖给吴刚。2002年9月,在同样的交易地点,刘冰又以6000元将仿“**”式手枪1支、子弹5发卖给吴刚,吴刚将该枪藏在青岛市“辉煌人间”夜总会,后来该枪丢失。同一个月,刘冰仍在“辉煌人间”夜总会以1.2万元卖给吴刚仿“**”式手枪2支、子弹15发,吴刚将枪、弹送人。

  由于辛晓军的落网,2003年12月19日,青岛铁路警方掌握了韩军与刘冰的行踪。20日中午12时30分,警方侦查人员在“波尔卡”迪厅附近发现了刘冰的踪影。而另一路侦查员在鞍山一路的“向心力”网吧发现了韩军。等两路侦查员监控住两名嫌疑犯后,兰州铁路警方的干警与青岛铁路警方干警兵分两路,分别展开抓捕韩军和刘冰的行动。15时许,干警盯准目标,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上前一把将刘冰撂倒在地。几乎与此同时,正在“向心力”一个角落里打游戏的韩军也被从天而降的干警打翻在地,茫然不知所措。

  2004年2月27日13时45分,警方的侦查员在一家停车场附近发现了王文建等4名可疑人员的行踪。干警们不动声色,当王文建等人向停车场走来的时候,在停车场大门口埋伏多时的干警迅速冲上去掀翻王文建,并制服了另3名可疑人。15时30分,根据王文建供认的其死党白龙的藏身住所地址,干警们赶到化隆劳改局驻西宁办事处的家属院,抓获白龙。随后,其他案犯也逐渐落网。

  2004年4月6日16时,在青岛十梅庵风景区2008奥运会分赛区施工现场,一辆“红旗”轿车驶入专案干警的视线,警方发现,车中的男子正是“12·18”大案中的下线犯罪嫌疑人辛克庆,车中还有另一陌生男子。见到“红旗”车准备离开,警方调用两辆汽车横堵于路的两头,想将“红旗”轿车卡住。走投无路的辛克庆见状猛然加大油门倒车,把警用面包车撞出去十多米。辛克庆见追堵的干警受伤,乘机弃车逃走。警方推断没有车的辛克庆不可能跑太远,就在方圆2公里的地段展开地毯式搜索,最终将辛克庆及其同车男子擒获。

  缉枪方式尚不完善,公共危害仍未消失

  “下落不明枪支继续使社会‘寝食不安’。”12月4日,国家公诉人在公诉词中这样说道。在当天庭审中,下落不明枪支成为焦点问题,有些被告人时至今日仍然拒不供述一些枪支的下落。

  针对中国目前黑枪泛滥的状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何家弘从缉枪方式的角度表示了质疑。他认为,目前的问题不能完全归咎于《枪支管理法》的不完善,而是出在管理层面,还与社会中的诸多因素有关。一方面,某些地区的贫困现实无法得到改善,而造枪卖枪可以给地方带来经济利益,因此黑枪制造实际上是受地方保护的。另一方面,缉枪工作往往是呈“运动式”的,最后造成的结果往往是,整治一开展,警方开始花大力量整顿非法枪支;而整治结束了,缉枪又坐上冷板凳,这就会导致执法的不正常。而且如果整治搞久了,又会让参与者“皮掉”,失去应有的意义。

  值得引起重视的是,非法买卖枪支的犯罪,即使罪犯归案,只要其非法买卖的枪支没有被警方全部收缴,流落在社会上,就仍然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相比之下,其他刑事犯罪在罪犯归案以后,其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终止。

  要想彻底根除非法制造枪支这个危害社会的毒瘤,一、要持续加大对非法制造枪支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二、必须加大扶贫救困的力度,帮助农民找到一个脱贫致富的、有序发展的好办法。三、还应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要力争使每个农民有能力供养子女入学接受教育,争取使每个孩子长大后知法、懂法,让非法制造枪支的事情后继无人。中国黑枪源头揭秘:探访青海高原上的贫困小县



2004年12月4日下午,对震惊全国的“12·18”系列贩枪案第三批被告的长达5天的庭审完成了全部程序。公诉人表示:经过5天的法庭调查,指控21人犯罪的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其罪行。“12·18”贩枪案是一起特大案件,涉案人员和涉案枪支之多,作案时间跨度之长,地域跨度之广,在国内前所未见。

  整个贩枪团伙的“老板”是一个叫刘冰的青岛人
,今年27岁。刘冰通过韩军、完么东周等人从青海化隆的上线马沙力海、乙四夫、易卜拉手里购买枪支弹药,然后由其“跟班”小弟王文建运到山东,将枪支弹药再倒卖给下线吉建全、辛克庆、许业民、任文涛等人。

  警方共查证了166支枪,缴获枪支99支,子弹一千余发,抓获犯罪嫌疑人多达110名,涉案地点广达四省八市六县。为了侦破此案,兰州铁路公安局与青海省公安机关前后花费了近一年时间。

  化隆,中国黑枪之源

  化隆,这个青海省高原上的贫困小县城,因为黑枪闻名全国。在整个“12·18”系列贩枪案中,涉案枪支几乎都出自这里。根据公安部门已经破获的案件,上个世纪90年代之后,山西、河北、湖北、湖南、四川、安徽、新疆、西藏等省区的非法买卖枪支案几乎都与化隆有着或多或少的关联。

  易卜拉,绰号“老撒”,汉名叫韩光明,今年34岁,化隆县群科镇乙沙村二组的农民。刘冰等人贩卖的枪支主要来自于“老撒”。

  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化隆县受自然地理条件限制,农业发展水平不高,靠种田,化隆人一年的收入可能不足千元。但是当地人发现了一条短时间内暴富之路——贩枪。在化隆,仿制一支“五四”式或“**”式军用手枪只要不到一星期的时间,成本不过200来元,出手可卖到5000元左右,而拼装的半自动军用步枪更可卖数万元。上世纪90年代初的几年,我国的枪支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化隆黑枪制造者可谓肆无忌惮,明目张胆地制造、出售非法枪支。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颁布与实施后,国家对非法制造枪支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严厉打击。马克思曾说过,为了100%的利润,有的人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有的人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一些人明知非法制造枪支是违反国家法律的犯罪行为,也明知一旦被抓获就要受牢狱之苦,甚至要被判处死刑,但也要冒着判刑入狱和枪毙的危险,千方百计地学会造枪这门“手艺”。

  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搜查和打击,黑枪制造者将老虎钳、电焊机等工具搬到储存土豆、苹果、萝卜的地窖。地窖设在前院与后院的墙脚隐蔽处,进退皆方便,甚至挖了通往别处的地道用来逃跑。地窖里面安装了电灯,而开关设在外面,一但发现可疑人来家串门,外面的人只要拉下开关报信,里面立刻就一片漆黑,停止工作。据青海警方介绍,易卜拉家的地窖有一间房大,里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制枪工具,从这个制枪黑窝里共搜出自制的仿“五四”式手枪3支,枪支散件(半成品)221件,子弹10发。

  虽然“地下兵工厂”非常简陋,且造枪的不法之徒大多是一字不识的文盲,但出自他们手中的枪支却很精致,性能优良。而且造枪的技术也在不断提高,由过去只能制造小口径手枪、仿“五四”式手枪和左轮手枪,发展到制造仿“**”式手枪、仿微型冲锋枪,甚至能制造仿“五四”式、仿“**”式军用手枪和拼装半自动军用步枪。而最初普遍使用的民用小口径子弹也已经被军用子弹所代替。一般军用“五四”式手枪的有效射程为50米,而这些非法制造的枪支几乎也能达到这个要求,其精密度较高,杀伤力也较强。如果将一把非法制造的手枪摆在几把军用手枪当中,假如不是内行,很难识别真假,完全能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

  2003年12月12日上午,易卜拉与贩枪案的另两名上线马沙力海、乙四夫一同在西宁落网。从2001年截至易卜拉被捕,他给王文建、白龙、王中海等贩枪团伙提供枪支60余支,子弹600余发。

  易卜拉交待的主要贩枪罪行是:2001年9月,以1500元卖给白龙仿“**”式手枪1支、子弹8发;2001年11月,以3200元卖给白龙仿“**”式手枪2支、子弹10余发;2001年12月,卖给白龙仿“**”式手枪2支、子弹10余发;2002年3月,卖给王文建、王中海仿“**”式手枪2支、子弹20余发;2002年7月,以每支2000元卖给王文建、马志勇仿“**”式手枪3支、子弹20发;2002年9月,以2500元卖给王中海仿“**”式手枪1支、子弹5发;2002年10月,以每支2400元卖给王中海、马志勇仿“**”式手枪3支、子弹20余发,后由二人乘坐西宁至青岛的K173次列车将枪、弹带至淄博市,由王文建和刘冰的朋友张清前往火车站接车。后王中海将枪、弹交给刘冰,由刘冰带回青岛;2003年1月,以每支2500元卖给王中海仿“**”手枪3支、子弹30发。王中海将枪支放入“青稞酒”箱内,委托西宁至青岛的K173次列车员李某带至青岛,马志勇前往车站接车。

  一张假身份证带出贩枪上线

  辛晓军,现年35岁,家住青海省同仁县隆务镇隆务中街69号,是公安部网上通缉的特大持枪绑架案逃犯。最早“下海”经营的便是伙同韩军将绑架时使用的2支枪倒卖。6次贩枪,辛晓军经手的枪支弹药多达手枪23支、子弹280发。这些货全部来自马沙力海和乙四夫两个人,而他的下家就是青岛的刘冰等人。

  2003年12月18日,辛晓军从西宁贩运了6支仿“**”手枪和105发军用子弹,欲在兰州转去青岛进行他的第6次枪支交易。为此他还在西宁租用了一辆车用来运载枪支。临近年底,铁路运输的高峰即将到来,兰州车站内等待坐车返乡的人渐渐地多起来。宽敞的售票大厅里排起了长龙,旅客们或燃起了香烟,在缓缓上升的烟雾中漫不经心看着墙上电子显示屏中不断变换的列车信息,或干脆在行李箱上坐下打盹,等待着队伍缓慢地前移。化名为“李国梁”的辛晓军此时正在这里买票,并没有人注意到此时正有三双警惕的眼睛来回扫视着进进出出的旅客,关注着平静下面暗藏的危机。

  当辛晓军往车站门口走的时候,在他的视线中突然出现了深蓝色的警服,紧接着,他的目光恰好与警服上面那双锐利的眼睛撞了个正着。辛晓军猛地愣了一下,身子微微一抖,旋即将目光撇开,略微改变了一下行走的方向。恐怕没有旅客在意到他的这个“正常”动作,但这一切都被站在售票大厅门口的车站派出所追逃小组民警程鹏看在眼里。于是程鹏立刻追上前叫住了辛晓军。按照惯例,程鹏请他出示身份证接受盘查。经过仔细检查,程鹏发现辛晓军身份证系伪造的,于是扣留了辛晓军,并将其带回了派出所。

  在兰州铁路公安局,辛晓军供出了刘冰为他的买家。他还交待,在他认识韩军之前,韩军等人就已和刘冰进行“军火”交易,贩运、倒卖枪支弹药的数量应该很大。这引起了兰州铁路公安局的高度重视。2003年12月19日凌晨,一辆警车疾驰而来,在兰州机场门前停下,干警连夜乘飞机飞往青岛。为避免打草惊蛇,出发前,兰州铁路警方已经与青岛铁路警方取得联系,及时通报了案情,双方相互配合,提早对韩军、刘冰展开了秘密排查。与此同时,兰州铁路公安局内另有几位干警,将辛晓军押往兰州车站,乘坐列车前往青岛。警方计划将辛晓军作为诱饵,引蛇出洞。

  中间人、下线一网打尽

  现年27岁的刘冰是“12·18”案件的关键人物,担当着中间人的角色,将来自化隆的枪支弹药源源不断地倒卖到各地。仅有高中文化的他经历丰富。早年在一家棉纺厂工作,后来辞职下海,开了一家海滨浴场,之后还开过歌舞厅,做过多种生意,经常开着一辆凯迪拉克在青岛的海滨兜风。他亲自或者通过王文建与白龙贩运枪支99支,子弹800余发,其中先后8次从韩军手中购买了仿“**”手枪43支,子弹260发。

  2001年12月,经人介绍,刘冰在青岛至黄岛高速公路旁将2支枪、10余发子弹以1.2万元出手,卖给一个叫吴刚的人。2002年4、5月间,刘冰又在青岛市骨伤医院附近将1支枪、2发子弹以6500元出手。2003年9月,刘冰从第二次交易的买家处要回了枪和子弹,并再次以6500元出手。公安机关侦查得知,这把枪的经历极为复杂,此后又被转手,并被人抢走。2002年7月,刘冰将1支枪、10发子弹在青岛市“辉煌人间”夜总会以6000元卖给吴刚。2002年9月,在同样的交易地点,刘冰又以6000元将仿“**”式手枪1支、子弹5发卖给吴刚,吴刚将该枪藏在青岛市“辉煌人间”夜总会,后来该枪丢失。同一个月,刘冰仍在“辉煌人间”夜总会以1.2万元卖给吴刚仿“**”式手枪2支、子弹15发,吴刚将枪、弹送人。

  由于辛晓军的落网,2003年12月19日,青岛铁路警方掌握了韩军与刘冰的行踪。20日中午12时30分,警方侦查人员在“波尔卡”迪厅附近发现了刘冰的踪影。而另一路侦查员在鞍山一路的“向心力”网吧发现了韩军。等两路侦查员监控住两名嫌疑犯后,兰州铁路警方的干警与青岛铁路警方干警兵分两路,分别展开抓捕韩军和刘冰的行动。15时许,干警盯准目标,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上前一把将刘冰撂倒在地。几乎与此同时,正在“向心力”一个角落里打游戏的韩军也被从天而降的干警打翻在地,茫然不知所措。

  2004年2月27日13时45分,警方的侦查员在一家停车场附近发现了王文建等4名可疑人员的行踪。干警们不动声色,当王文建等人向停车场走来的时候,在停车场大门口埋伏多时的干警迅速冲上去掀翻王文建,并制服了另3名可疑人。15时30分,根据王文建供认的其死党白龙的藏身住所地址,干警们赶到化隆劳改局驻西宁办事处的家属院,抓获白龙。随后,其他案犯也逐渐落网。

  2004年4月6日16时,在青岛十梅庵风景区2008奥运会分赛区施工现场,一辆“红旗”轿车驶入专案干警的视线,警方发现,车中的男子正是“12·18”大案中的下线犯罪嫌疑人辛克庆,车中还有另一陌生男子。见到“红旗”车准备离开,警方调用两辆汽车横堵于路的两头,想将“红旗”轿车卡住。走投无路的辛克庆见状猛然加大油门倒车,把警用面包车撞出去十多米。辛克庆见追堵的干警受伤,乘机弃车逃走。警方推断没有车的辛克庆不可能跑太远,就在方圆2公里的地段展开地毯式搜索,最终将辛克庆及其同车男子擒获。

  缉枪方式尚不完善,公共危害仍未消失

  “下落不明枪支继续使社会‘寝食不安’。”12月4日,国家公诉人在公诉词中这样说道。在当天庭审中,下落不明枪支成为焦点问题,有些被告人时至今日仍然拒不供述一些枪支的下落。

  针对中国目前黑枪泛滥的状况,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何家弘从缉枪方式的角度表示了质疑。他认为,目前的问题不能完全归咎于《枪支管理法》的不完善,而是出在管理层面,还与社会中的诸多因素有关。一方面,某些地区的贫困现实无法得到改善,而造枪卖枪可以给地方带来经济利益,因此黑枪制造实际上是受地方保护的。另一方面,缉枪工作往往是呈“运动式”的,最后造成的结果往往是,整治一开展,警方开始花大力量整顿非法枪支;而整治结束了,缉枪又坐上冷板凳,这就会导致执法的不正常。而且如果整治搞久了,又会让参与者“皮掉”,失去应有的意义。

  值得引起重视的是,非法买卖枪支的犯罪,即使罪犯归案,只要其非法买卖的枪支没有被警方全部收缴,流落在社会上,就仍然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相比之下,其他刑事犯罪在罪犯归案以后,其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终止。

  要想彻底根除非法制造枪支这个危害社会的毒瘤,一、要持续加大对非法制造枪支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二、必须加大扶贫救困的力度,帮助农民找到一个脱贫致富的、有序发展的好办法。三、还应该加大对教育的投入。要力争使每个农民有能力供养子女入学接受教育,争取使每个孩子长大后知法、懂法,让非法制造枪支的事情后继无人。
CCTV没打算把这拍成电屎剧?[em05]
爱死了你的签名!!![em02][em02][em02][em02]
仿制的枪好贵啊
幸亏我们国家对枪支武器管制比较严,要不然这么大国家还不整天流血,社会早乱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