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的一场官非,请大家看看该怎么办?!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18:26:59
我一个同事在郊县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因道路不熟在路口认路,车已完全停止。这时一个农用三轮车从他车前部冲出来,直到冲到侧边的马路牙子,农用三轮翻了驾驶人过了一会坐起来了。然后朋友看了没有什么事就走了,但过了一天当地警察把这位朋友的车扣了,说三轮车司机死亡!
原来朋友车后面的车当时报了警。朋友觉得很冤枉觉得自己的车没有和对方碰撞,当时感觉没有发生接触,如果当时他报警,在别人的地盘上还说得清吗,但现在警察发现他车前部有个小划痕,经鉴定为与三轮车刮蹭痕迹,并要求他更改头一次的笔录,但如果这样他就要算是肇事逃逸了吧!现在他已请了律师,请大家出出主意,这样的事件该如何是好。我一个同事在郊县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因道路不熟在路口认路,车已完全停止。这时一个农用三轮车从他车前部冲出来,直到冲到侧边的马路牙子,农用三轮翻了驾驶人过了一会坐起来了。然后朋友看了没有什么事就走了,但过了一天当地警察把这位朋友的车扣了,说三轮车司机死亡!
原来朋友车后面的车当时报了警。朋友觉得很冤枉觉得自己的车没有和对方碰撞,当时感觉没有发生接触,如果当时他报警,在别人的地盘上还说得清吗,但现在警察发现他车前部有个小划痕,经鉴定为与三轮车刮蹭痕迹,并要求他更改头一次的笔录,但如果这样他就要算是肇事逃逸了吧!现在他已请了律师,请大家出出主意,这样的事件该如何是好。
一面之词。那个划痕做一下痕迹上的微量物质分析,看看有没有三轮车的油漆成分就清楚了。
shuizhw 发表于 2012-5-18 16:21
一面之词。那个划痕做一下痕迹上的微量物质分析,看看有没有三轮车的油漆成分就清楚了。
现在假定就是三轮车上的油漆,而且同事的车是静止的,三轮车自己刮蹭上去的,不知责任会如何划定呢。
现在别人已经死了,事有点大了。愿死者安息,也希望同事也不必过分买单啊。
更改笔录?被讹上了吧
caesar1223 呢.出来普法
U潜出水 发表于 2012-5-18 16:32
现在假定就是三轮车上的油漆,而且同事的车是静止的,三轮车自己刮蹭上去的,不知责任会如何划定呢。
现 ...
我只知道在城市道路占非机动车道停车导致非机动车产生碰撞受伤的,机动车起码次责以上。

你朋友的叙述需要现场勘验的真实信息和数据才能还原事实吧。建议请个专门搞交通案件的律师替他处理。
U潜出水 发表于 2012-5-18 16:32
现在假定就是三轮车上的油漆,而且同事的车是静止的,三轮车自己刮蹭上去的,不知责任会如何划定呢。
现 ...

情况说的太笼统。停车的时候有没有靠边,三轮车有没有逆向或者其它情况。后面报警的报警人有没有看到整个过程,三轮车驾驶员既然过来了,和你的同事有过什么对话??

不过,仅看描述最好的状态是次要责任。能不能认定逃逸,还要其它证据支持。

如果能把事故现场图发过来,就可以获得很多重要信息了。
放个马后炮.
既然以万计的车也买了,就舍不得多花几百块,买个高清纪录仪?
自己停死了,让人家撞了,结果还要赖自己,就因为后面出了个诬告的? 够晕啊。。。
关键是没有证据,口说无凭。有监控就好办些。自备高清纪录仪有利于保留证据啊。
没用的 算你倒霉了 我哥开车 等红灯 一电瓶车 撞上来  人晕了 电瓶车碎了(这要开多快啊)
结果我哥赔6000  车还自己修
双筒 发表于 2012-5-18 18:57
自己停死了,让人家撞了,结果还要赖自己,就因为后面出了个诬告的? 够晕啊。。。
就算停死了,但由于你的原因导致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照样有责任,更何况这个现场情况不能只听一个人说的。
shuizhw 发表于 2012-5-18 06:32
就算停死了,但由于你的原因导致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照样有责任,更何况这个现场情况不能只听一个人说的。

停死了还成了导致事故的原因了? 楼主的帖子里也没说占用什么非机动车道啊。 如果没有划非机动车道,那跟撞树有什么区别呢? 难道因为是大树就可以不赔偿,因为是别人的车就得倒过来赔偿?。。。
双筒 发表于 2012-5-18 19:57
停死了还成了导致事故的原因了? 楼主的帖子里也没说占用什么非机动车道啊。 如果没有划非机动车道,那 ...
关键应该是看这个停车有没有阻碍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吧。其他城市不知道,上海的交通台已经报道多起机动车违法停车后导致非机动车事故被判有责的。
常备行车记录仪吧  
shuizhw 发表于 2012-5-18 07:04
关键应该是看这个停车有没有阻碍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吧。其他城市不知道,上海的交通台已经报道多起机动车 ...
哦,也有道理,如果那人把车停十字路口中间了,那是妨碍交通。 不过楼主的描述听起来是在停stop sign,停车观望,礼让后再起步那意思。。。
双筒 发表于 2012-5-18 20:10
哦,也有道理,如果那人把车停十字路口中间了,那是妨碍交通。 不过楼主的描述听起来是在停stop sign,停 ...
恐怕LZ所说的不是那么简单。“我一个同事在郊县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因道路不熟在路口认路,车已完全停止。”之后这起事故导致的是三轮车司机死亡。从后果推断应该不是简单的停车观察,有可能是路口突然减速,左顾右盼,甚至突然一把掰到路边停车。

另外叙述中后车是当时就报警了,说明从后车看来是前车与三轮车发生碰撞,责任是跑不了了。

叙述中也没有说事故车是什么车,如果轿车也许碰撞还能看到、感觉到,如果是大型货车,有很多时候还真感觉不到,但不代表可以免责。
shuizhw 发表于 2012-5-18 20:16
恐怕LZ所说的不是那么简单。“我一个同事在郊县一个没有红绿灯的路口,因道路不熟在路口认路,车已完全停 ...
你说的也有道理啊,是个轿车。只是如果是横过车头的刮蹭还真有可能体会不到呢。
我想主要就是怕被人讹才会跑路吧,又是在外地有理说不清的,谁知人后来就这样挂了呢。搞不好同事要进去了。
yan796113 发表于 2012-5-18 19:13
没用的 算你倒霉了 我哥开车 等红灯 一电瓶车 撞上来  人晕了 电瓶车碎了(这要开多快啊)
结果我哥赔6000 ...
你哥的例子真心看不懂,等红灯那就应该是机动车道上了,那电动车凭什么上来呢。撞死了活该行不行,凭什么要你哥赔啊!法治社会是酱子的?
这事恐怕比较麻烦,人证物证可能无法支持免责。
类似的事情遇到过,在雨天经过十字路口的时候,一辆横向飞驰的电瓶车滑倒,车子和人分离,先是车子撞击到了本车车灯位置(已经紧急制动停稳),然后人也滑过来“塞”到了车轮下。
按照现场勘查的话,除了本车紧急制动的痕迹,其他就是电瓶车撞得粉碎,伤者头破血流垫在车轮下。
好在有车载周视摄像头的记录可做凭证,情况才一下明晰了。
superdirex 发表于 2012-5-18 21:17
这事恐怕比较麻烦,人证物证可能无法支持免责。
类似的事情遇到过,在雨天经过十字路口的时候,一辆横向飞 ...
取缔电动车刻不容缓!
U潜出水 发表于 2012-5-18 20:59
你哥的例子真心看不懂,等红灯那就应该是机动车道上了,那电动车凭什么上来呢。撞死了活该行不行,凭什么 ...
就是啊   最后还是我哥赔   见鬼了
       第一次记录,为什么要改?警察疯了?
改了还怎么说的清楚...
人伤的不轻,本想直接送医院的,不过还是打了电话,让120和122来处理。
唉,不担心是非是假的。
来勘查现场的几个交警,其中一个丫头片子,问了句:怎么不先救人?
边上老警察直接就把她拖开了。
superdirex 发表于 2012-5-18 23:16
人伤的不轻,本想直接送医院的,不过还是打了电话,让120和122来处理。
唉,不担心是非是假的。
来勘查现 ...
伤的比较重,还是120来好一点,因为可能存在有内伤情况,如果擅自挪动,可能对伤者造成更大的损害,不过在报122的时候一定要讲清楚位置,并且明确要求要救护车~~~~

否则,民警到现场再呼叫救护车,很可能会错过抢救的最佳时机。
superdirex 发表于 2012-5-18 21:17
这事恐怕比较麻烦,人证物证可能无法支持免责。
类似的事情遇到过,在雨天经过十字路口的时候,一辆横向飞 ...
周视摄像头啊~~~~
yan796113 发表于 2012-5-18 19:13
没用的 算你倒霉了 我哥开车 等红灯 一电瓶车 撞上来  人晕了 电瓶车碎了(这要开多快啊)
结果我哥赔6000 ...
够悲剧         
U潜出水 发表于 2012-5-18 16:32
现在假定就是三轮车上的油漆,而且同事的车是静止的,三轮车自己刮蹭上去的,不知责任会如何划定呢。
现 ...
上次看了一个法制节目。
也是没有任何碰撞。但是汽车司机的问题造成事故。
当时也没停车仔细查看就走了。后来被监控找到。
好像是因为大弯小转还是远光灯。我记不清了。
节目最后说。
如果看到自己车辆附近有交通事故。最好不要马上离开。最好仔细察看。
有的时候没有碰撞。也会有一定的责任,走了也可能被算成逃逸。
caesar1223 发表于 2012-5-18 17:23
情况说的太笼统。停车的时候有没有靠边,三轮车有没有逆向或者其它情况。后面报警的报警人有没有看到整 ...
对了 另外既然有刮蹭痕迹。知道双方行驶方向 那就应该可以基本判断双方车速等情况吧。
wcgsjo 发表于 2012-5-19 07:45
对了 另外既然有刮蹭痕迹。知道双方行驶方向 那就应该可以基本判断双方车速等情况吧。
要确定,就要具有排他性,否则,都没用。
我现在都用行车记录仪了,NND,这种摊上一宗就不得了。
装了摄像头,省了不少事,几次麻烦都这么解决的。
GPS行车记录仪也装了,反正咱也没啥不能让人知道的事情。
这件事,你同事怕是脱不了干系了,主要因为死了人后果严重、有目击证人报警、没有免责的证据,真要认定了逃逸,搞不好会有刑事责任。积极赔偿吧,几十万是少不了的。

你也别抱不平了,严人宽己人之常情,看见城管赶小贩,就骂一句没人性。遇上小贩堵路占道,就骂一句怎么没人管。呵呵,人都这样!不奇怪。

U潜出水 发表于 2012-5-18 20:56
你说的也有道理啊,是个轿车。只是如果是横过车头的刮蹭还真有可能体会不到呢。
我想主要就是怕被人讹才 ...


这起案件中,警方会采纳的有效证据是现场勘验报告和第三方证人证言。你朋友的叙述只是一个手续而已,因为当事另一方已无法询问,无法对比当事双方的证言。

对于交通事故,由于一方逃逸应该会加重责任,对于因逃逸导致责任无法认定,应当由逃逸方承担责任。从你朋友的叙述中,可以看出,看到三轮车翻到后,没有下车,而是担心被讹上开车跑了,这说明他并没有打算询问、救治伤者,从主观上已经满足交通事故逃逸的条件。后车当时就报了警,那应该出警和救护达到时间没有什么拖延,但伤者第二天就死亡,后果非常严重,客观上形成了事故逃逸致人死亡。

你朋友给你说的未必都是真话,从我作为外人对你叙述情况分析来看,你朋友是在路口找路,车辆不是按照正常方式行驶,并在路口停车,至少是干扰到三轮车行驶,发生擦碰导致三轮车翻车,你朋友未下车主动查看伤情,心存侥幸(他的说法是怕被讹,另一种解读是自己是外地车,可以走了之),驾车逃逸,后车报警。此事故导致一人死亡。警察勘验辆车有碰撞痕迹,小轿车是直接事故方之一。

这件事情恐怕不是你们想象的赔点钱那么简单,《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奉劝所有开车的朋友们一句,遇到人伤事故,绝对不能跑,也许你的怕麻烦就是别人的一条命+你自己的终身后悔,事故发生,拨打110、120,主动抢救伤者是法定义务。也许有人说碰瓷,可碰瓷的一般不演苦肉计,同时他们也怕110啊。至于说什么在当地报警是别人地盘之类的,纯属胡扯,这首先是对整个法制体系的不信任乃至蔑视,要知道,警察也要讲证据的,你可以找律师帮助自己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U潜出水 发表于 2012-5-18 20:56
你说的也有道理啊,是个轿车。只是如果是横过车头的刮蹭还真有可能体会不到呢。
我想主要就是怕被人讹才 ...


这起案件中,警方会采纳的有效证据是现场勘验报告和第三方证人证言。你朋友的叙述只是一个手续而已,因为当事另一方已无法询问,无法对比当事双方的证言。

对于交通事故,由于一方逃逸应该会加重责任,对于因逃逸导致责任无法认定,应当由逃逸方承担责任。从你朋友的叙述中,可以看出,看到三轮车翻到后,没有下车,而是担心被讹上开车跑了,这说明他并没有打算询问、救治伤者,从主观上已经满足交通事故逃逸的条件。后车当时就报了警,那应该出警和救护达到时间没有什么拖延,但伤者第二天就死亡,后果非常严重,客观上形成了事故逃逸致人死亡。

你朋友给你说的未必都是真话,从我作为外人对你叙述情况分析来看,你朋友是在路口找路,车辆不是按照正常方式行驶,并在路口停车,至少是干扰到三轮车行驶,发生擦碰导致三轮车翻车,你朋友未下车主动查看伤情,心存侥幸(他的说法是怕被讹,另一种解读是自己是外地车,可以走了之),驾车逃逸,后车报警。此事故导致一人死亡。警察勘验辆车有碰撞痕迹,小轿车是直接事故方之一。

这件事情恐怕不是你们想象的赔点钱那么简单,《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奉劝所有开车的朋友们一句,遇到人伤事故,绝对不能跑,也许你的怕麻烦就是别人的一条命+你自己的终身后悔,事故发生,拨打110、120,主动抢救伤者是法定义务。也许有人说碰瓷,可碰瓷的一般不演苦肉计,同时他们也怕110啊。至于说什么在当地报警是别人地盘之类的,纯属胡扯,这首先是对整个法制体系的不信任乃至蔑视,要知道,警察也要讲证据的,你可以找律师帮助自己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shuizhw 发表于 2012-5-19 11:21
这起案件中,警方会采纳的有效证据是现场勘验报告和第三方证人证言。你朋友的叙述只是一个手续而已,因 ...
你说得很全面啊,这同事这事真搞大了!!!首先希望他买的第三责任险够多够赔。再一个不吃官司就最好了,如果他没有一点责任也许后面的车也不至于报警吧。
现在擦碰经过鉴定,应该是事实了。对方司机当场死亡或送医院死亡可能也是事实了。自己因为路不熟而停在路口已经录过口供。他没报警而是选择了离开。此四点都是不利因素。并且已成事实。现在他唯一可做的是也许是找出对方司机的违章事实(例如超速、逆行、无牌、无照、酒后、闸不灵。。。。)以减轻自己的责任。同时尽量辩解自己停车瞭望的合理性、合法性,辩解停车位置不影响其它车辆正常行驶…
希望大家珍爱生命,警惕驾驶!
U潜出水 发表于 2012-5-19 12:03
你说得很全面啊,这同事这事真搞大了!!!首先希望他买的第三责任险够多够赔。再一个不吃官司就最好了, ...
我觉得事到如今,首先他要以一个认罪的心态,积极赔偿死者方,寻求对方的谅解,并以此寻求刑罚上的轻判。如果警察认为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这时候你花大力气找对方过错,有可能激怒对方,反而不利。

U潜出水 发表于 2012-5-19 12:03
你说得很全面啊,这同事这事真搞大了!!!首先希望他买的第三责任险够多够赔。再一个不吃官司就最好了, ...


如果认定是逃逸,那就是承担全部责任,外加追究刑事责任了,逃逸是一个加重情节
U潜出水 发表于 2012-5-19 12:03
你说得很全面啊,这同事这事真搞大了!!!首先希望他买的第三责任险够多够赔。再一个不吃官司就最好了, ...


如果认定是逃逸,那就是承担全部责任,外加追究刑事责任了,逃逸是一个加重情节
shuizhw 发表于 2012-5-19 11:21
这起案件中,警方会采纳的有效证据是现场勘验报告和第三方证人证言。你朋友的叙述只是一个手续而已,因 ...
不是因为逃逸而造成责任无法认定,才承担全部责任

只要是逃逸,就可以认定全部责任

道交法实施条例明文规定的
驾车的时候,多点责任感,对自己,对他人。
唉,他要进去了估计!看他无精打采的样子让人难过,死者一家也更难过。人间杯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