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出所料,之前电塔电死的孩子父母果断去电网公司闹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19:44:21
唉,《电力法》里对这类行为没有界定么?

自己的孩子没有监护好,这也怨别人? 更何况从事发到结束,总共才两个多小时,供电部门也措手不及啊,参考之前广州一次类似事件中,从事发到高层决定断电可是花了六个小时!

唉,《电力法》里对这类行为没有界定么?

自己的孩子没有监护好,这也怨别人? 更何况从事发到结束,总共才两个多小时,供电部门也措手不及啊,参考之前广州一次类似事件中,从事发到高层决定断电可是花了六个小时!

6970b484jw1dspkp0rlc8j.jpg (25.52 KB, 下载次数: 1)

下载附件 保存到相册

2012-5-8 17:20 上传

千错万错,都是钱的错。
   供电公司应该找他们赔偿停电损失。
思想的幽灵 发表于 2012-5-8 17:24
供电公司应该找他们赔偿停电损失。
      顶,各赔各的,这个好。;P
这个还不是《电力法》的事,是民法的事,男孩的行为可以看做是故意的行为,就是说行为是故意的,其产生的责任自负,由于男孩已死,所以责任什么的也就说不上了。家长去闹也是因为电力有钱而已,闹一闹总能得到点钱,而电力一般为了息事宁人,总会给点的。
闹不成,啥事没有;闹成了,小钱钱大大滴~换你,你会怎么做?
这种就是名副其实的刁民了.
思想的幽灵 发表于 2012-5-8 17:24
供电公司应该找他们赔偿停电损失。
其实在塔底下电力公司就应该把双方的互相赔偿协议拿来,问问他父母签不签,电力公司赔父母200万,父母赔电力公司200亿。
lhwing123 发表于 2012-5-8 17:26
这个还不是《电力法》的事,是民法的事,男孩的行为可以看做是故意的行为,就是说行为是故意的,其产生的责 ...
电力法 中应该对此类行为有规定吧?
活该,自己爬上去的还怪谁
活该,自己爬上去的还怪谁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2-5-8 17:38
电力法 中应该对此类行为有规定吧?


男孩的这种“故意”行为不在《电力法》的考虑范围之内,是民法的调整范围。民法的位阶比电力法要高,而且男孩的行为也不叫破坏电力设备。
所以,电力法还真管不到这事。

第一条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本法。
男孩即不是投资者,也不是经营者,也不是使用者。所以电力法管不到。{:soso_e127:}


蔑视权威 发表于 2012-5-8 17:38
电力法 中应该对此类行为有规定吧?


男孩的这种“故意”行为不在《电力法》的考虑范围之内,是民法的调整范围。民法的位阶比电力法要高,而且男孩的行为也不叫破坏电力设备。
所以,电力法还真管不到这事。

第一条为了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制定本法。
男孩即不是投资者,也不是经营者,也不是使用者。所以电力法管不到。{:soso_e127:}

lhwing123 发表于 2012-5-8 17:45
男孩的这种“故意”行为不在《电力法》的考虑范围之内,是民法的调整范围。民法的位阶比电力法要高,而 ...
呦西    :handshake
的确是亲生
汉中龙 发表于 2012-5-8 17:31
其实在塔底下电力公司就应该把双方的互相赔偿协议拿来,问问他父母签不签,电力公司赔父母200万,父母赔电 ...
你这不是垄断国企赤裸裸欺负P民的典型例证吗?:D
看过视频,那小子是一心求死,就算把电停了那小子也一定会跳下来
电死活该
太平洋上空的鹰 发表于 2012-5-8 18:07
看过视频,那小子是一心求死,就算把电停了那小子也一定会跳下来
然也,那小子触电不是失足或者不小心,后面还是把鞋子脱掉用脚触碰电线的。。。
最后估计是给钱了事儿吧?得河蟹得人道吗。
这样都行!
lhwing123 发表于 2012-5-8 17:45
男孩的这种“故意”行为不在《电力法》的考虑范围之内,是民法的调整范围。民法的位阶比电力法要高,而 ...
他没有使用电力自杀么?
wcgsjo 发表于 2012-5-8 18:20
他没有使用电力自杀么?
电力使用者是指正常使用,不是指这种使用;funk
lhwing123 发表于 2012-5-8 18:22
电力使用者是指正常使用,不是指这种使用
他既然用了。就应该付钱啊。而且还是高压电呢。
自己要找死不要怪政府!!!!
lhwing123 发表于 2012-5-8 18:02
你这不是垄断国企赤裸裸欺负P民的典型例证吗?
中国的问题就在于该走法律的不走,该潜规则的不潜,该干嘛的不干嘛。
这事真扯,是不是以后河里淹死了人,也要到河道管理局去闹啊?这河道归你们家管的,我们家人掉河里了,你们没及时把水抽干,那就是你们的责任。
这他妈的是神马魂蛋逻辑啊!
qingzhenyu 发表于 2012-5-8 19:02
这事真扯,是不是以后河里淹死了人,也要到河道管理局去闹啊?这河道归你们家管的,我们家人掉河里了,你们 ...
以此类推,以后卧轨的,可以找铁道部闹,喝农药的,可以找农业部闹,上吊的,如果是在树上吊的,说不定会找园林局,最可怕的是跳楼的,一定会找楼主闹,所有BBS式论坛都得关张大吉了……
吉祥堕天 发表于 2012-5-8 19:20
以此类推,以后卧轨的,可以找铁道部闹,喝农药的,可以找农业部闹,上吊的,如果是在树上吊的,说不定会 ...
那还不好办,以后所有的论坛全部只准发帖,禁止回复,看你们怎么盖楼。
民法通则123条:
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层面上很明显,该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电力公司部承担民事责任。
又发掘出一条生财之道
这种人不严惩,和谐社会就只是一句空话
吉祥堕天 发表于 2012-5-8 19:20
以此类推,以后卧轨的,可以找铁道部闹,喝农药的,可以找农业部闹,上吊的,如果是在树上吊的,说不定会 ...
你说走道摔跟头卡死的 是找土地局还是交通局呢 中国其实真是很多刁民的,一点不讲法
视频里很明显是孩子自己去碰线,明显自杀
什么是刁民,这就是刁民! 当然,刁民的增多和某些政府不讲法治一味求稳求和谐纵容刁民有关,也要承担责任。
KAO,如果跳到黄河中他的父母是告水利部还是环保局或是三门峡水库?
闹我是不赞成的,会哭的孩子有奶吃也是不对的。
但电力法,银行法,这些行政部门,垄断国企自己捣鼓出来的法律太强悍也是不争的事实,
完全以这些法律为依据决定是否赔偿,赔偿多少,那温州动车死难者家属就要哭了。
电力不乎  掏了  了事     但是要签个什么玩意才行
瞎子闹了一下,2孩子都有户口了,现在眼瞅着就美国了,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闹了就有钱拿,为什么不闹
最后电网肯定会给钱的,越闹给得越多
super_hero 发表于 2012-5-8 19:52
KAO,如果跳到黄河中他的父母是告水利部还是环保局或是三门峡水库?
跳黄河不知道,跳长江还是有把握的,三峡一定中枪。
这都啥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