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用皮革废料造药用胶囊 警方查处时工厂起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2:11:30
在今天(15日)稍早的节目中,我们报道了河北、江西、浙江有一些不法厂商使用重金属铬超标的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来生产药用胶囊的消息。本台记者在中午赶到了河北的一家生产基地,记者赶到时正好看到了一辆满载白色袋子的车辆开出工厂,而下午3点当公安部门赶到时,该工厂的厂房突然莫名起火,目前公安部门已经赶到现场进行执法。

执法部门对问题胶囊厂展开调查

另一方面,记者也于15日14点赶到了浙江的新昌的问题胶囊生产厂家,该厂家的供货商正是上文提到的河北衡水的生产基地。目前执法部门已对问题胶囊厂展开调查。在今天(15日)稍早的节目中,我们报道了河北、江西、浙江有一些不法厂商使用重金属铬超标的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来生产药用胶囊的消息。本台记者在中午赶到了河北的一家生产基地,记者赶到时正好看到了一辆满载白色袋子的车辆开出工厂,而下午3点当公安部门赶到时,该工厂的厂房突然莫名起火,目前公安部门已经赶到现场进行执法。

执法部门对问题胶囊厂展开调查

另一方面,记者也于15日14点赶到了浙江的新昌的问题胶囊生产厂家,该厂家的供货商正是上文提到的河北衡水的生产基地。目前执法部门已对问题胶囊厂展开调查。
烧干净了就没事了,造假者终于悟了啊。

这叫合理利用法律。
通风报信的能揪出来么
begripfury 发表于 2012-4-16 09:00
通风报信的能揪出来么
记者上午都跑到工厂去了,还用通风报信嘛。
纵火罪可不轻啊!这不是倒霉催的么?作死啊!
明明是意外失火嘛,当地管理部门不会去追究起火原因的。
坐等这个贴子被和谐!!!9.28分!
其实就是工人们在厂内烧烤而已,记者们想多了


烧了账本?

烧了行贿目录?

没有证据。这群人怎么处理?

千百万劳苦大众。千百万病人。千百万死去病人的家属。都看着呢。不要让大家失望哦。

烧了账本?

烧了行贿目录?

没有证据。这群人怎么处理?

千百万劳苦大众。千百万病人。千百万死去病人的家属。都看着呢。不要让大家失望哦。
已经没底线了!这药吃下去是治病救人还是毒杀人?
wcgsjo 发表于 2012-4-16 15:15
烧了账本?

烧了行贿目录?

你胡编也得有证据吧,有证据表明病人是吃了问题胶囊被毒死的么?
cutter 发表于 2012-4-16 15:34
你胡编也得有证据吧,有证据表明病人是吃了问题胶囊被毒死的么?
我知道有不少病人是有了一个病。治疗了一段时间以后。忽然出现其他乱七八糟的病。比如尿毒症之类。
cutter 发表于 2012-4-16 15:34
你胡编也得有证据吧,有证据表明病人是吃了问题胶囊被毒死的么?
铬金属超标。这已经不是救命的药了,这是要命的药。
魂自商都 发表于 2012-4-16 15:49
铬金属超标。这已经不是救命的药了,这是要命的药。
重金属超标,当然不是好事,但一般也并不会直接导致死亡。

话说很多中药都重金属超标,施粪便肥的蔬菜重金属也很容易超标。
cutter 发表于 2012-4-16 15:53
重金属超标,当然不是好事,但一般也并不会直接导致死亡。

话说很多中药都重金属超标,施粪便肥的蔬菜 ...
你下面的类比都比较不恰当吧。
中成药超标就查处中成药,蔬菜重金属超标就查处蔬菜。
该怎么处置怎么处置。

这则新闻也是,铬金属超标就查处这家药厂。
有没有直接导致死亡谁也不好说,因为没法统计病人里有多少因此加重而死亡的。
不管怎么说,该查处就查处,违法的事不能因为别的地方也有,不能因为你说“不会直接导致死亡”就不管不顾。
刑法第145条够了,最高无期徒刑。
就看火灾是咋回事了,如果是故意纵火,嘿嘿,危害公共安全里面的纵火罪,毁灭证据罪择其重罪与刑法145条数罪并罚,够工厂负责人喝一壶的了。真以为没有账目了就没招数了?作为买家毁灭了账本,真要查的话,作为卖家的账簿难道就定不了罪了?纵火毁灭证据这种行为除了给自己罪上加罪外还能有啥益处呢?况且,厂方的犯罪活动不是在真空中,知情人多了去了,难道还取不到口供吗。总之,这厂子和厂子负责人这次算是完蛋了。

cutter 发表于 2012-4-16 15:34
你胡编也得有证据吧,有证据表明病人是吃了问题胶囊被毒死的么?


你在为犯罪分子洗地吗?法律底线,估计你没有。当然道德底线你就更没有了。对你这种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几千万颗铬超标的胶囊都塞你肚子里,反正也没危害吗!你想为犯罪嫌疑人洗地,网友们不反对,但是请别用这种“白吃”言论洗啊
cutter 发表于 2012-4-16 15:34
你胡编也得有证据吧,有证据表明病人是吃了问题胶囊被毒死的么?


你在为犯罪分子洗地吗?法律底线,估计你没有。当然道德底线你就更没有了。对你这种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几千万颗铬超标的胶囊都塞你肚子里,反正也没危害吗!你想为犯罪嫌疑人洗地,网友们不反对,但是请别用这种“白吃”言论洗啊
你胡编也得有证据吧,有证据表明病人是吃了问题胶囊被毒死的么?
这位的回复总是很有意思。明明铬超标那么多倍,居然能问出这种问题。。。


有些人总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不管有没有理
:下午3点当公安部门赶到

这是他们的态度:有人举报,不能不管,但是条件有限,不能及时赶到,谁也不能指责他们不作为。至于恰巧失火,更是不会和他们有任何牵扯。好了,你们的目的达到了,查封了,捣毁了,大家回家吧。
achtung 发表于 2012-4-16 16:18
这位的回复总是很有意思。明明铬超标那么多倍,居然能问出这种问题。。。
难道你有证据表明有人因为吃了问题胶囊而被毒死?
难道你有证据表明有人因为吃了问题胶囊而被毒死?
你这脑子里面有逻辑两个字么,药品胶囊里面有超过国家标准几十倍几百倍的致癌物质,还要等到有人毒死才算违法?

那是不是国家标准不需要了,只要吃不死就可以随意??

cutter 发表于 2012-4-16 15:34
你胡编也得有证据吧,有证据表明病人是吃了问题胶囊被毒死的么?
按照GMP的要求,药品生产企业需要的药用辅料
和药用中间体都有严格的资质认证和检验标准。

这个标准绝不是死不死人。
全国3分之一的药用胶囊都出自这个厂,按概率算,每个过去几年吃过药的国人都躲不过去.
楼主请补上链接,以免被扣分。
http://news.qq.com/a/20120415/000581.htm
北枫 发表于 2012-4-16 17:34
全国3分之一的药用胶囊都出自这个厂,按概率算,每个过去几年吃过药的国人都躲不过去.
报道没有说是那个厂,请问根据何来?
每周质检报告中午1点曝光的,估计那老板中午看电视的时候想死的心都有了
你这脑子里面有逻辑两个字么,药品胶囊里面有超过国家标准几十倍几百倍的致癌物质,还要等到有人毒死才算 ...
在职业清洁工眼里只要不是吃下去就死他们就有洗地的理由,对于他们食物或者药品的安全标准就是吃下去不马上死掉的产品就是合格安全的产品。
你咋不把供货商一起烧死得了?当警察傻吗?想查还查不出来?
wcgsjo 发表于 2012-4-16 15:40
我知道有不少病人是有了一个病。治疗了一段时间以后。忽然出现其他乱七八糟的病。比如尿毒症之类。
尿毒症是病吗
烧掉想一了百了? 民愤这么大   注定你小子要玩完的
jacky_2011 发表于 2012-4-16 17:45
报道没有说是那个厂,请问根据何来?
看错了 是这个镇的企业产量占了3分之一,但是以浙江民企的经营作风,该镇不会只有一家问题企业

儒岙镇位于浙江省新昌县,是全国有名的胶囊之乡,有几十家药用胶囊生产企业,年产胶囊一千亿粒左右,约占全国药用胶囊产量的三分之一
cutter 发表于 2012-4-16 15:53
重金属超标,当然不是好事,但一般也并不会直接导致死亡。

话说很多中药都重金属超标,施粪便肥的蔬菜 ...
这是条件反射式洗地吧
机械猴子啊 发表于 2012-4-16 18:03
尿毒症是病吗
肾衰竭。
我很生气,那些知名药企竟然在小小的胶囊上动削减成本的脑筋,能省几个钱?能把利润率增加几个点?
中国安全的药品也没有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