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海洋法公约和南海岛礁(原创)53楼附中国领海基线图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1:24:48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顾名思义,当然是联合国开会弄得,这海洋法的会开了好几次,在1982年12月10号,签了这个公约,中国当时也签了,1994年生效,1996年中国的全国人大CW会批准。这是影响最大的海洋法的条约文件,我们最常提到的海洋法规范往往就是从这里来的。
    该公约121条是岛屿制度,第一款规定:“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这里我们看到了岛屿的定义,岛屿的属概念是陆地区域,其特征即种差有三,四面环水,自然形成,高潮时露出水面。所谓四面环水,我个人理解是排除了四块大陆,即欧亚非大陆、美洲大陆、澳大利亚大陆和南极大陆。岛屿有大陆岛、冲积岛、火山岛、珊瑚岛四种,其中大陆岛和大陆没有本质区别,就是大小的问题,世界上最大的岛是格陵兰岛,最小的大陆是澳大利亚大陆。这只是一种习惯称呼。自然形成,什么是自然?我们翻翻辞海,关于自然的解释几乎都是从反面讲的,这里的“自然”对应的是人为或者人工,比如钻井平台。第三就是高潮出水,这就涉及另外两种情况,总不露出水面和低潮露出高潮淹没。前者我们可以称之为暗礁,后者在公约上叫低潮高地。
    这121条还有第二款:“除第三款另有规定外,岛屿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应按照本公约适用其他陆地领土的规定加以确定。”这里的“其他陆地领土”也就是大陆领土,根据法律的封闭解释,暗礁是不具备领土资格的,即使在上面建个直升机平台,多高也没有用。
        下面在讲一讲我国南海诸岛的情况,我国南海诸岛包括南沙、中沙、西沙、东沙四个群岛。所包含的事项主要有岛、沙洲、暗沙、礁和滩四种,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我国多次公布南海诸岛的名称,最近的一次是1983年。这里的岛完全符合公约上所说的岛屿的定义,没有疑义。沙洲,高潮时仍能露出水面,但大潮和台风时往往被淹没,还会变形,虽有植被覆盖但稀疏。严格来讲,也符合公约上岛屿的定义。但滩和暗沙从不露出水面,不具备领土资格。麻烦的就是礁,礁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符合公约上岛屿的定义,有的是低潮高地,有的就是暗礁了。
        一直没有讲这个低潮高地,这个东西具不具备领土资格?答:有条件的具备。公约第13条讲低潮高地,第一款规定:“低潮高地是在低潮时四面环水并高于水面但在高潮时没入水中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如果低潮高地全部或一部与大陆或岛屿的距离不超过领海的宽度,该高地的低潮线可作为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这里我们也看到了自然形成和四面环水的要求。与岛屿的区别就是低潮露出高潮淹没。
那么我国南海诸岛的情况呢?我国在1958年和1996年发表了两个关于领海的声明,前一个说领海宽度是12海里,后一个具体划定了领海基线,请注意,我国采用直线基线的方法,领海是从政府划定的直线基线起算的而不是海岸线。我们注意到1996年的声明中,西沙群岛参考了群岛国的制度,就是在群岛的最外缘岛屿连一个多边形,作为领海基线,里边是内海,外面计算领海和专属经济区什么的。公约专门有群岛国的规定,比如第47条——群岛基线。第三款规定:“除在低潮高地上筑有永久高于海平面的灯塔或类似设施,或者低潮高地全部或一部与最近的岛屿的距离不超过领海的宽度外,这种基线的划定不应以低潮高地为起讫点。”但并没有说明大陆国家如果拥有一处群岛该怎么办,于是中国和其他一些这样的国家就主张参考群岛国的规定。我们注意到西沙基线端点的岛屿中有浪花礁,就属于低潮高地,可能北礁也属于,这两个礁上建有永久高出海平面的灯塔。
    我们看中国的地图,下面往往会附一个南海的图,上面有九条断续的线,俗称九段线,又叫南海海疆线。其实如果全图中没有南海诸岛,又不附图,那是违法的,有时候看到国内出版物上用的中国地图边界都画不对,还体现了某个邻国的领土主张。回头看九段线,南海九段线是谁画的?或答曰:常公凯申威武。大体也是对的,1947年,国民党政府海军收复南海诸岛,进行了命名并在地图上划出了一道断续线,在北部湾有两条,后来新中国建立,去掉了,这才有九段,其实台湾和琉球之间也有一段,只不过在附图上不出现。或曰,常公凯申地图开疆,在滇西北是这样的,但是南海非也。是派了军队去的,进行实际控制。不仅仅在地图上。另外开疆用在这也不对,这是巩固明确,往早了不说,就是清朝官方就有这个认识,南沙西沙是中国领土。那时候叫石塘、长沙,之类的。讲什么地方是中国领土,讲历史依据,往早了就无聊了,1840年前清朝就包括南海诸岛,这就够了。
    接着说说这九段线,九段线是啥意思?当时国际上盛行三海里领海,把这个解释成领海和新中国的实践,就是1958和1996声明也相抵触,所以不能这样说。历史性水域这个说法本来就模糊,恐怕往往指的是海湾,我看渤海还可以。至于专属经济区,1947年还没有专属经济区,难道还能穿越不成。所以最后说来说去,就只有一种解释可行,就是圈岛屿归属。因为中国的态度从来都是主张这几个群岛而不反对通航自由。另外,有的朋友在考察某个岛是不是中国领土的时候,会问,在不在九段线内?其实这是本末倒置,因为九段线是根据中国主张的岛屿标定的,而不是先在地图上瞎圈,谁被圈进去谁就是中国领土。要看中国政府的主张,有详细的岛礁命名,只是经纬度没有公开。但是地图上会有标示,一核对就可以了。另外,就是海洋法公约适不适用在南海诸岛,或曰,在有这个公约前中国就多次主张了,怎么能适用呢?这样可不行,您只主张岛礁么,还想不想要专属经济区以及那一大套保护主权权利的制度了?如果想要,那么就得考虑适用的问题。可能有的朋友会担心,这会不会影响中国的主张?有的地方或许会,比如那个曾母暗沙,但是整体上不会,因为您看过公约就会知道,它并不反对大陆国家领有岛屿,更不涉及什么样的岛屿该归哪个国家的问题。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顾名思义,当然是联合国开会弄得,这海洋法的会开了好几次,在1982年12月10号,签了这个公约,中国当时也签了,1994年生效,1996年中国的全国人大CW会批准。这是影响最大的海洋法的条约文件,我们最常提到的海洋法规范往往就是从这里来的。
    该公约121条是岛屿制度,第一款规定:“岛屿是四面环水并在高潮时高于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区域。”这里我们看到了岛屿的定义,岛屿的属概念是陆地区域,其特征即种差有三,四面环水,自然形成,高潮时露出水面。所谓四面环水,我个人理解是排除了四块大陆,即欧亚非大陆、美洲大陆、澳大利亚大陆和南极大陆。岛屿有大陆岛、冲积岛、火山岛、珊瑚岛四种,其中大陆岛和大陆没有本质区别,就是大小的问题,世界上最大的岛是格陵兰岛,最小的大陆是澳大利亚大陆。这只是一种习惯称呼。自然形成,什么是自然?我们翻翻辞海,关于自然的解释几乎都是从反面讲的,这里的“自然”对应的是人为或者人工,比如钻井平台。第三就是高潮出水,这就涉及另外两种情况,总不露出水面和低潮露出高潮淹没。前者我们可以称之为暗礁,后者在公约上叫低潮高地。
    这121条还有第二款:“除第三款另有规定外,岛屿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应按照本公约适用其他陆地领土的规定加以确定。”这里的“其他陆地领土”也就是大陆领土,根据法律的封闭解释,暗礁是不具备领土资格的,即使在上面建个直升机平台,多高也没有用。
        下面在讲一讲我国南海诸岛的情况,我国南海诸岛包括南沙、中沙、西沙、东沙四个群岛。所包含的事项主要有岛、沙洲、暗沙、礁和滩四种,从名字就可以看出。我国多次公布南海诸岛的名称,最近的一次是1983年。这里的岛完全符合公约上所说的岛屿的定义,没有疑义。沙洲,高潮时仍能露出水面,但大潮和台风时往往被淹没,还会变形,虽有植被覆盖但稀疏。严格来讲,也符合公约上岛屿的定义。但滩和暗沙从不露出水面,不具备领土资格。麻烦的就是礁,礁的情况比较复杂,有的符合公约上岛屿的定义,有的是低潮高地,有的就是暗礁了。
        一直没有讲这个低潮高地,这个东西具不具备领土资格?答:有条件的具备。公约第13条讲低潮高地,第一款规定:“低潮高地是在低潮时四面环水并高于水面但在高潮时没入水中的自然形成的陆地。如果低潮高地全部或一部与大陆或岛屿的距离不超过领海的宽度,该高地的低潮线可作为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这里我们也看到了自然形成和四面环水的要求。与岛屿的区别就是低潮露出高潮淹没。
那么我国南海诸岛的情况呢?我国在1958年和1996年发表了两个关于领海的声明,前一个说领海宽度是12海里,后一个具体划定了领海基线,请注意,我国采用直线基线的方法,领海是从政府划定的直线基线起算的而不是海岸线。我们注意到1996年的声明中,西沙群岛参考了群岛国的制度,就是在群岛的最外缘岛屿连一个多边形,作为领海基线,里边是内海,外面计算领海和专属经济区什么的。公约专门有群岛国的规定,比如第47条——群岛基线。第三款规定:“除在低潮高地上筑有永久高于海平面的灯塔或类似设施,或者低潮高地全部或一部与最近的岛屿的距离不超过领海的宽度外,这种基线的划定不应以低潮高地为起讫点。”但并没有说明大陆国家如果拥有一处群岛该怎么办,于是中国和其他一些这样的国家就主张参考群岛国的规定。我们注意到西沙基线端点的岛屿中有浪花礁,就属于低潮高地,可能北礁也属于,这两个礁上建有永久高出海平面的灯塔。
    我们看中国的地图,下面往往会附一个南海的图,上面有九条断续的线,俗称九段线,又叫南海海疆线。其实如果全图中没有南海诸岛,又不附图,那是违法的,有时候看到国内出版物上用的中国地图边界都画不对,还体现了某个邻国的领土主张。回头看九段线,南海九段线是谁画的?或答曰:常公凯申威武。大体也是对的,1947年,国民党政府海军收复南海诸岛,进行了命名并在地图上划出了一道断续线,在北部湾有两条,后来新中国建立,去掉了,这才有九段,其实台湾和琉球之间也有一段,只不过在附图上不出现。或曰,常公凯申地图开疆,在滇西北是这样的,但是南海非也。是派了军队去的,进行实际控制。不仅仅在地图上。另外开疆用在这也不对,这是巩固明确,往早了不说,就是清朝官方就有这个认识,南沙西沙是中国领土。那时候叫石塘、长沙,之类的。讲什么地方是中国领土,讲历史依据,往早了就无聊了,1840年前清朝就包括南海诸岛,这就够了。
    接着说说这九段线,九段线是啥意思?当时国际上盛行三海里领海,把这个解释成领海和新中国的实践,就是1958和1996声明也相抵触,所以不能这样说。历史性水域这个说法本来就模糊,恐怕往往指的是海湾,我看渤海还可以。至于专属经济区,1947年还没有专属经济区,难道还能穿越不成。所以最后说来说去,就只有一种解释可行,就是圈岛屿归属。因为中国的态度从来都是主张这几个群岛而不反对通航自由。另外,有的朋友在考察某个岛是不是中国领土的时候,会问,在不在九段线内?其实这是本末倒置,因为九段线是根据中国主张的岛屿标定的,而不是先在地图上瞎圈,谁被圈进去谁就是中国领土。要看中国政府的主张,有详细的岛礁命名,只是经纬度没有公开。但是地图上会有标示,一核对就可以了。另外,就是海洋法公约适不适用在南海诸岛,或曰,在有这个公约前中国就多次主张了,怎么能适用呢?这样可不行,您只主张岛礁么,还想不想要专属经济区以及那一大套保护主权权利的制度了?如果想要,那么就得考虑适用的问题。可能有的朋友会担心,这会不会影响中国的主张?有的地方或许会,比如那个曾母暗沙,但是整体上不会,因为您看过公约就会知道,它并不反对大陆国家领有岛屿,更不涉及什么样的岛屿该归哪个国家的问题。
LZ还没结束吧?
听雨人 发表于 2012-4-14 22:16
LZ还没结束吧?
看情况吧
总得写完吧
要不让人怎么看啊
刀名割鹿 发表于 2012-4-14 22:21
总得写完吧
要不让人怎么看啊
已有内容不也有些参考价值么,要写下去就多了
还可以写写
1、南海九段线是怎么回事
2、黄岩岛的情况
3、日本所主张的冲之鸟礁的问题,121条第三款
多写点呗,让淫家长长知识呗
不然楼主你就是太监
刀名割鹿 发表于 2012-4-14 22:28
多写点呗,让淫家长长知识呗
不然楼主你就是太监
其实九千岁也不错,话说这行行出状元么
我记得咱们的南海九段线比这玩意儿还早,属于要尊重历史的那类
曾经有 发表于 2012-4-14 22:31
其实九千岁也不错,话说这行行出状元么

真是俗话说得好啊,水至清则无鱼,人至贱则无敌啊
我们看中国的地图,下面往往会附一个南海的图,其实如果全图中没有南海诸岛,又不附图,那是违法的,有时候看到国内出版物上用的中国地图边界都画不对,还体现了某个邻国的领土主张,心里真不是滋味。南海九段线是谁画的?或答曰:常公凯申威武。大体也是对的,1947年,国民党政府海军收复南海诸岛,进行了命名并在地图上划出了一道断续线,在北部湾有两条,后来新中国建立,去掉了,这才有九段,其实台湾和琉球之间也有一段,只不过在附图上不出现。或曰,常公凯申地图开疆,在滇西北是这样的,但是南海非也。是派了军队去的,进行实际控制。不仅仅在地图上。另外开疆用在这也不对,这是巩固明确,往早了不说,就是清朝官方就有这个认识,南沙西沙是中国领土。那时候叫石塘、长沙,之类的。讲什么地方是中国领土,讲历史依据,往早了就无聊了,1840年前清朝就包括南海诸岛,这就够了。
如果大家都讲道理,这个世界还有战争吗?和讲道理的人讲道理,和不讲道理的人讲拳头,发展才是引导力
web123lai 发表于 2012-4-14 22:34
我记得咱们的南海九段线比这玩意儿还早,属于要尊重历史的那类
是的,不过两者也无本质冲突,而且有一些概念,比如岛屿,领土,领海这些,不靠这个解释,也没有别的方法,总会遇到难题。
顶LZ,再详细写写吧


纠正楼主几个错误;
1 我国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并非采用群岛国基线制度,而是直线基线。我国领海法中明确我国采用直线基线制度。而且我国是大陆性国家,并非群岛国。
群岛基线内为群岛水域,而非内水。而我国西沙领海基线内是内水。
2 浪花醮上有常年出水礁石,并非全是低潮高地。

纠正楼主几个错误;
1 我国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并非采用群岛国基线制度,而是直线基线。我国领海法中明确我国采用直线基线制度。而且我国是大陆性国家,并非群岛国。
群岛基线内为群岛水域,而非内水。而我国西沙领海基线内是内水。
2 浪花醮上有常年出水礁石,并非全是低潮高地。
中年宅男 发表于 2012-4-14 22:44
如果大家都讲道理,这个世界还有战争吗?和讲道理的人讲道理,和不讲道理的人讲拳头,发展才是引导力
决定国家领土纠纷最终解决的,还是实力,但是理由名义总是有的,中国为什么不去主张夏威夷呢?你要是足够强,把邻国灭了,领土都是你的,但如果实力没有那么强呢,美国都不能把其他看不顺眼的国家都灭掉吧,那么这个理由依据还是要讲的,只是不能只靠这东西,象九一八之后国民政府那样。
马来西亚 发表于 2012-4-14 22:50
纠正楼主几个错误;
1 我国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并非采用群岛国基线制度,而是直线基线。我国领海法中明确我国 ...
直线基线也不是和群岛国制度矛盾的吧
公约对大陆国家领有群岛没有规定
浪花礁的情况,可能我看到的资料太早了,《南海诸岛地名资料汇编》。您有新的么
马来西亚 发表于 2012-4-14 22:50
纠正楼主几个错误;
1 我国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并非采用群岛国基线制度,而是直线基线。我国领海法中明确我国 ...
如果说,我国在西沙划定领海基线,参考了群岛国制度这样正确么?另外外交部发言人还说过什么长度,海陆面积,都符合公约的事情,您要是知道,我就不找来源了。
曾经有 发表于 2012-4-14 22:56
直线基线也不是和群岛国制度矛盾的吧
公约对大陆国家领有群岛没有规定
浪花礁的情况,可能我看到的资料 ...
这是两类不同的基线制度,当然了,海洋法中还有自然基线等其他的基线制度,可以按照情况不同来选用。
群岛国制度有明确规定的,需要是群岛国才行(当然了,群岛国也可以不采用群岛国制度,而选用其它基线制度,如日本)。而且群岛国制度下需要画出通航航道来---保障他国的无害通行权。西沙是直线基线,基线内是内水,他国不享有通行权。

浪花礁   位于东岛环礁之南。浪花礁也是一个完整的环礁。礁盘广大,浪花礁
并有沙洲发育。沙洲涨潮时掩没,退潮时可见,还处于水下沙洲阶段。礁盘上也有些巨大礁块,涨潮时仍可出水
马来西亚 发表于 2012-4-14 23:13
这是两类不同的基线制度,当然了,海洋法中还有自然基线等其他的基线制度,可以按照情况不同来选用。
群 ...
浪花礁资料的出处?另外我也有疑惑为何日本不用群岛国制度.
《联合国海洋公约》再大,也管不了这条约签署前的事!
曾经有 发表于 2012-4-14 23:15
浪花礁资料的出处?另外我也有疑惑为何日本不用群岛国制度.
网上搜到的,原始出处不清楚。另外,新闻报道中提到越南渔民曾非法到浪花礁上晒鱼。。。
dersary 发表于 2012-4-14 23:18
《联合国海洋公约》再大,也管不了这条约签署前的事!
或许您认为因为宣布主权在先就可以完全不考虑公约,但是中国政府并不这样想,要不为何嵩焘滩在西沙基线之外呢?那您认为岛屿、领海这些概念怎样解释,领海基线又如何画呢,或许您觉得国内定一下就可以了,但是中国政府是要考虑公约的。
马来西亚 发表于 2012-4-14 23:24
网上搜到的,原始出处不清楚。另外,新闻报道中提到越南渔民曾非法到浪花礁上晒鱼。。。
那要真是这样,这个基线的依据就更无问题了。

曾经有 发表于 2012-4-14 23:29
那要真是这样,这个基线的依据就更无问题了。


en.珊瑚礁上高低起伏很大,完全是低潮高地的礁并不多,凡是低潮能大部分露出的,在高潮时也总会有几块能露头,呵呵。毕竟,南海潮位差只有一米多。
曾经有 发表于 2012-4-14 23:29
那要真是这样,这个基线的依据就更无问题了。


en.珊瑚礁上高低起伏很大,完全是低潮高地的礁并不多,凡是低潮能大部分露出的,在高潮时也总会有几块能露头,呵呵。毕竟,南海潮位差只有一米多。
马来西亚 发表于 2012-4-14 23:32
en.珊瑚礁上高低起伏很大,完全是低潮高地的礁并不多,低潮能大部分露出的,在高潮时也总会有几块能露头 ...
象曾母暗沙那样的还有滩,我实在想不出能怎样主张领土,如果我们要反对韩国某些人主张苏岩礁的话。
曾经有 发表于 2012-4-14 23:36
象曾母暗沙那样的还有滩,我实在想不出能怎样主张领土,如果我们要反对韩国某些人主张苏岩礁的话。
曾母暗沙跟苏岩礁一样,低潮时也不露头哦
马来西亚 发表于 2012-4-14 23:42
曾母暗沙跟苏岩礁一样,低潮时也不露头哦
那么就主张不了了,除非强词夺理,不过中国还没强大到这样,出水的都让别人占着。
曾经有 发表于 2012-4-14 23:44
那么就主张不了了,除非强词夺理,不过中国还没强大到这样,出水的都让别人占着。
永暑礁等还是能够露出水面的,大片的低潮高低,而且还有零星‘岛屿’---高潮时也能出水的礁石。
南沙群岛还有不少上面有小沙洲(岛屿)或者常年出水礁石的礁盘未被占领,如信义礁,蓬勃暗沙(乙辛石)等等
马来西亚 发表于 2012-4-14 23:48
永暑礁等还是能够露出水面的,大片的低潮高低,而且还有零星‘岛屿’---高潮时也能出水的礁石。
南沙群岛 ...
但是象西沙那样圈领海基线,怎么也圈不进去曾母暗沙,这国内宣传了好多年
最终解释权归实力大者所有。
九段线来源于民国时的十一段线,新中国基于对越友好,在其中两段上作出让步,才有现在你看到的海南岛和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南沙不在此内。
民国划线公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得到了包括南海周边国家在内的当时的国际社会的默认,当时根本没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没有“专属经济区”概念,十一段线只能是领海,属于国际法上历史性水域。
如果九段线不是领海线,那么“曾母暗沙”之类就根本不属于中国,因为那根本不是岛屿,常年不露出水面。
九段线内,是中国的历史性水域,历史性海域不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约束,比如加拿大的哈得逊湾。
但国际形势变化到今天这样的局面,必须坚持九段线,模糊领海线(刻意低调不提,不要自作聪明去搞什么岛屿领海基线),高调尊重南海航行自由,以待中国实力抗衡美国之时(只要实力非常接近即可,差一点没关系。)
曾经有 发表于 2012-4-14 23:36
象曾母暗沙那样的还有滩,我实在想不出能怎样主张领土,如果我们要反对韩国某些人主张苏岩礁的话。
曾母暗沙和苏岩礁一样,不具备领土性质。扯这两个的都是扯淡的主,,,当然个别时候看自己政府扯淡还是挺高兴的。
lengjings 发表于 2012-4-15 10:22
九段线来源于民国时的十一段线,新中国基于对越友好,在其中两段上作出让步,才有现在你看到的海南岛和西沙 ...
九段线到底是啥,本来就是模糊定义,如果是领海线,估计中国树立敌人太多了。
个人理解还是一个圈圈,声称里面的岛都是俺的。因为当时勘测还没开始,所以有的地方花了圈圈但是没有岛屿的。
民国时已经初步勘测,岛屿和暗礁都已命名,比如‘曾母暗沙’
九段线就是领海性质,属于历史性水域。
但现在的国际形势,中国不敢太过坚持,只好模糊处理,并保证尊重航行自由。但也绝不可明确公布岛屿领海基线,否则曾母暗沙算什么,曾母暗沙周边的海域算什么!
先不要说太细,把话说绝,一切等待实力继续壮大。
苏岩礁不是火星国的历史性水域,与南海不同,中国对南海的历史性权益与加拿大的哈得逊湾一样
任何条约,都是有适用范围和期限的。简单的说,法不纠既往。不能用现在的条约去推翻历史权属。而且这个海洋公约只能是针对无权属的临近海域划分原则吧,有历史权属的不属于它的约定范围,不然土耳其可以向希腊抗议了。
22330566_22189953[1].jpg
中国必须坚持历史性水域,否则别说暗礁,就是岛屿也跟你没关系。
尤其现在绝大多数岛礁都在别国实际控制下。
曾经有 发表于 2012-4-14 23:53
但是象西沙那样圈领海基线,怎么也圈不进去曾母暗沙,这国内宣传了好多年
国内宣传只是说我国海疆最南端是以曾母暗沙为地标,算是国土或者广义的领土,并非严格意义上的陆地领土。
曾母暗沙可以领海线,苏岩礁不算,为什么?因为我也是一流氓,为什么我现在不说,因为我手上的刀还不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