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杀之版主乱扣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6:05:05


http://lt.cjdby.net/thread-1356104-1-1.html
我转龙腾网的关于英国网友对矮寨大桥的评论,只不过和原帖一样把原文和翻译用不同的颜色区别方便大家观看根本没有使用大字报,却被“杀之”已大字报的名义扣了24分,杀之版主你给我个理由或者合理的解释难道给文字染个色都算违反站规吗



http://lt.cjdby.net/thread-1356104-1-1.html
我转龙腾网的关于英国网友对矮寨大桥的评论,只不过和原帖一样把原文和翻译用不同的颜色区别方便大家观看根本没有使用大字报,却被“杀之”已大字报的名义扣了24分,杀之版主你给我个理由或者合理的解释难道给文字染个色都算违反站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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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 19:08 上传


这个问题在站务被问了好多次了。
回答得都有些麻木了。

是的。是违反站规的行为。

只要不是系统默认的字体与颜色,统称:大字。大字到达一定比例,即为大字报。

杀之 发表于 2012-4-1 19:15
这个问题在站务被问了好多次了。
回答得都有些麻木了。
http://lt.cjdby.net/thread-1017077-1-1.html

那么麻烦杀大版主也顺带扣一下这个帖子的分数。

关于论坛里的大字报,我觉得应该是……
与人争吵时,为了制造声势,使用极大号的字体,或者使用更醒目的字体,“带着恶意地”攻击对方的帖子。
像楼主这样是为了便于大家区别浏览而使用蓝色字体,首先并不觉得刺眼,没有影响阅读,帖子本身也没有针对谁,更没有恶意,甚至是好意。
这样的做法没有得到奖励,反倒被扣了20多分,不太妥当。
    使用论坛非默认字体或颜色,在CD都属于违规(版规俗称:大字报)。
    版主在管理公告、通知时使用,属于正常管理通告,不违规。
wc33399 发表于 2012-4-1 20:49
使用论坛非默认字体或颜色,在CD都属于违规(版规俗称:大字报)。
    版主在管理公告、通知时使用, ...
也就是俗称的  只许州官不许百姓了?

作为旁观者,我都认为楼主被扣的实在是非常冤枉。为了让论坛其它网友看的清楚舒服而用不同颜色整齐排版,而不是为了强调某些个人观点刻意为之。

这么认真的发帖,居然上来就扣分,以后CD还如何能留住像楼主这样用心的网友?

执法严格可以,但严格到吹毛求疵,甚至本末倒置,毫无人性,实乃论坛管理之大忌啊。
如果容许这位网友这样的话,以后有什么理由不许其他网友给自己的文字刷上别的颜色?

能刷蓝字,为什么就不能刷红色?

能改颜色,为什么就不能改字体?

规则是用来执行的,恶法亦法。
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呢?
我理解禁止大字版的目的是为了版面的整洁、清楚,难道不是么?
可现在楼主因为整洁清楚的版面而被处罚。
PS:可惜CD没有补血的功能,很遗憾。
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有人钻空子。
何不干脆把字体颜色字体大小改成斑竹专供……恶法亦法,呵呵,我该吐槽些什么呢?
有点矫枉过正了吧
情比金软 发表于 2012-4-1 22:31
何不干脆把字体颜色字体大小改成斑竹专供……恶法亦法,呵呵,我该吐槽些什么呢?
请认真领会我回复中的“大字到达一定比例,即为大字报。”

不是绝对禁止异体异色字。

至于您要吐槽什么,只要不违反版规,随便。
支持杀之版主严格执法,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有人钻空子。请大家理解

杀之 发表于 2012-4-1 22:44
请认真领会我回复中的“大字到达一定比例,即为大字报。”

不是绝对禁止异体异色字。


“达到一定比例”,敢问“一定”是多少?
“不违反版规”?我是不是能理解为“不违反只有版主才有解释权的版规”?
LS有版主说是为了防止钻空子。那意思是不是说“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PS“认真领会”这四个字亮了。
杀之 发表于 2012-4-1 22:44
请认真领会我回复中的“大字到达一定比例,即为大字报。”

不是绝对禁止异体异色字。


“达到一定比例”,敢问“一定”是多少?
“不违反版规”?我是不是能理解为“不违反只有版主才有解释权的版规”?
LS有版主说是为了防止钻空子。那意思是不是说“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PS“认真领会”这四个字亮了。
其实俺觉得,楼主这样整出来,对只看中文翻译(多数人应该是吧)的人,眼睛找起内容是很便利的,也不是很花里胡哨.
但既然版规这样,楼主就遵守呗.
既然是违反版规被扣分我无话可说毕竟不能为我一人开特权就当买个教训了,大家也别争论这个问题了毕竟是一个坛子的大家别伤了和气
情比金软 发表于 2012-4-1 23:00
“达到一定比例”,敢问“一定”是多少?
“不违反版规”?我是不是能理解为“不违反只有版主才有解释 ...
第一,按二八定律,如果异体异形字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应该可以接受。但并不意味着百分二十之内就一定无事;如果全帖都是无意义灌水,即使只有一个字,也可以认定是大字报。超过百分之二十,不一定会被认为是大字报,但要具体分析了,看标出的字,是否的确有标出的意义;但超过百分之五十,被认定的几率就非常大;超过百分之八十,大字报无疑义。

第二,版规对于普通版主来说,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没有解释权。解释权归整个超大管理层。

第三,不是,版主执法的标准是“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PS,您真的觉得“认真领会”亮了?这不正证明了,不需要异体异形字也可以让网友眼前一亮,发现亮点么?所以,要相信网友的阅读能力,干嘛,弄那么异体异色字出来嘛。
补充一下,按二八定律认定大字报的比例,是我个人标准。由于超大版规对此并无明文规定,所以在此,我行使的是自由裁量权。如果与其它版主的执行标准有异,请各位网友尊重各个版主的自由裁量权。
    感谢楼主对论坛管理的理解,版规不是为了哪个人制定的。版主如果在正常讨论时使用“大字报”发帖同样违规、同样会被处理,之前就有版主因为使用“大字报”发帖被扣分处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