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热闹,放两个人权宣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0 06: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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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来和谐一下[: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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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深涧悠蓝 于 2007-10-9 21:13 发表
唉,异教徒这个词是怎么来的?
说的都比做的动人
十年前看过一本书,好象叫什么,是大陆的左派人士写的.
细细翻了一下,都是中国加入某某人权条约等等,这书不知道被我扔哪里了,
如果再次找到,我是懒的去翻,如此空洞的 ...

;funk 异教徒是什么时代的事?人权宣言又是什么时代的事?
这些等我们有了足够的钱再说!
原帖由 lmwpzx 于 2007-10-9 21:23 发表

;funk 异教徒是什么时代的事?人权宣言又是什么时代的事?

"异教徒"一词最近一次比较有名的出场是猩猩.小布什对尹拉克的战争动员中.
原帖由 深涧悠蓝 于 2007-10-9 21:13 发表
唉,异教徒这个词是怎么来的?
说的都比做的动人
十年前看过一本书,好象叫什么,是大陆的左派人士写的.
细细翻了一下,都是中国加入某某人权条约等等,这书不知道被我扔哪里了,
如果再次找到,我是懒的去翻,如此空洞的 ...



  加入是加入了,好像是9几年的 事呢,不过,我们的人大没批准,照样没用
原帖由 夜寝倭酋皮 于 2007-10-10 09:21 发表



  加入是加入了,好像是9几年的 事呢,不过,我们的人大没批准,照样没用


  批准了,但是对其中一两个条款声明保留。
原帖由 深涧悠蓝 于 2007-10-9 21:13 发表
唉,异教徒这个词是怎么来的?
说的都比做的动人
十年前看过一本书,好象叫什么,是大陆的左派人士写的.
细细翻了一下,都是中国加入某某人权条约等等,这书不知道被我扔哪里了,
如果再次找到,我是懒的去翻,如此空洞的 ...


人权条约、以及楼主转贴的人权宣言,如果你不去认真的去执行它,它对你来说当然是空洞的!反过来如果你认为它是空洞的,当然也根本不会去认真的去执行它!

把你十年前翻过人权报告的事情拿出来说,有什么意思呢?无非是想说,关于人权,你也是知道的,呵呵,你真的知道吗?;P
批准了~~~~~~~~~~~~~~~~~?

何止一两个条款,我看很多条款我们根本没做到~~~~~

忽悠,真是一种境界~~~~~~~~~
原帖由 深涧悠蓝 于 2007-10-9 22:00 发表

"异教徒"一词最近一次比较有名的出场是猩猩.小布什对尹拉克的战争动员中.

:L :L 这又能说明什么?莫非现在西欧美国经院哲学再次当道?
原帖由 ytgk9999 于 2007-10-10 09:28 发表


  批准了,但是对其中一两个条款声明保留。

中国参加的人权类国际公约一览表

(含已签署未批准的公约)

序号
公约名称(中英文)
公约通过

时间和地点
公约生效

时间
中国参加情况

国际人权盟约

  1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1966.12.16

  纽约
  1976.01.03
  1997.10.27 签署

  2001.03.27交存批准书

  对公约第8条第1款第1项持有保留

  2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1966.12.16

  纽约
  1976.03.23
  1998.10.5签署,待批准

防止歧视

  3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1966.03.07

  纽约
  1969.01.04
  1981.12.29 交存加入书

  1982.02.28 对中国生效

  对公约第22条持有保留

  4
  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Suppress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Apartheid
  1973.11.30

  纽约
  1976.07.18
  1983.04.18 交存加入书

  1983.05.18 对中国生效

  5
  反对体育领域种族隔离国际公约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against Apartheid in Sports
  1985.12.10

  纽约
  1988.04.03
  1987.10.21 签署

  1988.04.03 对中国生效

  6
  同酬公约

  Equal Remuneration Convention, 1951 (No.100)
  1951.06.29

  日内瓦
  1953.05.23
  1990.09.07批准

  1990.11.02对中国生效

妇女权利

  7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1979.12.18

  纽约
  1981.09.03
  1980.07.17 签署

  1980.11.04交存批准书

  对公约第29条第1款持有保留

儿童权利

  8
  儿童权利公约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1989.11.20

  纽约
  1990.09.02
  1990.08.29 签署

  1992.01.31 批准

  1992.04.02 对中国生效

  对公约第6条持有保留

  9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

  Optional Protocol to 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on the sale of children, child prostitution and child pornography
  2000.05.25

  纽约
  2002.01.18
  2002.12.03 交存批准书

  2003.01.03对中国生效

  10
  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的任择议定书

  Optional Protocol to 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on the involvement of children in armed conflict
  2000.05.25

  纽约
  2002.02.12
  2001.03.15签署,待批准

  11
  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有害的童工形式公约

  Prohibition and Immediate Action for the Elimination of the Worst Forms of Child Labour Convention, 1999 (No.182)
  1999.06.17

  日内瓦
  2000.11.19
  2002.08.08交存批准书

  2003.08.08对中国生效

保护被拘留或监禁人

  12
  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

  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
  1984.12.10

  纽约
  1987.06.27
  1986.12.12签署

  1988.10.04交存批准书

  1988.11.03对中国生效

  对公约第20条和第30条第1款持有保留

就业

  13
  就业政策公约

  Employment Policy Convention, 1964 (No.122)
  1964.07.09

  日内瓦
  1966.07.15
  1997.12.17 交存批准书1998.12.17 对中国生效

难民

  14
  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

  Convention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
  1951.07.28

  纽约
  1954.04.22
  1982.09.24 交存加入书

  1982.12.23 对中国生效

  15
  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

  Protocol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
  1966.12.16

  纽约
  1967.10.04
  1982.09.24 交存加入书

  同日对中国生效

国际人道主义法

  16
  关于战俘待遇之日内瓦公约

  Geneva Convention relative to the Treatment of Prisoners of War
  1949.08.12

  日内瓦
  1950.10.21
  1952.07.13声明承认

  1956.12.28对中国生效

  对公约第10、12、85条持有保留

  17
  关于战时保护平民之日内瓦公约

  Geneva Convention relative to the Protection of Civilian Persons in Time of War
  1949.08.12

  日内瓦
  1950.10.21
  1952.07.13声明承认

  1956.12.28对中国生效

  对公约第11、45条持有保留

  18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一议定书)Protocol Additional to the Geneva Conventions of 12 August 1949, and relating to Protection of Victims of International Armed Conflicts (Protocol I)
  1977.06.08

  日内瓦
  1978.12.07
  1983.09.14交存加入书

  1984.03.14对我国生效

  对议定书第88条第2款持有保留

  19
  一九四九年八月十二日日内瓦四公约关于保护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受难者的附加议定书(第二议定书)

  Protocol Additional to the Geneva Conventions of 12 August 1949, and relating to Protection of Victims of Non-International Armed Conflicts (Protocol II)
  1977.06.08

  日内瓦
  1978.12.07
  1983.09.14交存加入书

  1984.03.14对我国生效
原帖由 clift 于 2007-10-10 10:12 发表
批准了~~~~~~~~~~~~~~~~~?

何止一两个条款,我看很多条款我们根本没做到~~~~~

忽悠,真是一种境界~~~~~~~~~


加入就一定要做到?要是那么简单的话,立几部法律就ok了,还费心费力的搞什么法院检察院干嘛。加入意味着将要去做,并承认其有效性和拘束力,这个条约的大部分条款已经由相应的国内法规定了。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适用惯例,当没有国内法将国际条约纳入的时候,是不能直接适用国际条约的。
我记得保留的是迁徙权。因为这个和户口制度是冲突的。:D
原帖由 问题一箩筐 于 2007-10-10 10:06 发表


人权条约、以及楼主转贴的人权宣言,如果你不去认真的去执行它,它对你来说当然是空洞的!反过来如果你认为它是空洞的,当然也根本不会去认真的去执行它!

把你十年前翻过人权报告的事情拿出来说,有什么意思 ...

看疗效不看广告.:D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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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能做到当然是好事
但总不能一口吃个胖子,事情要做,但如果按照美国人或者其他什么别有用心的方法做,我们恐怕什么也不会剩下,哦,没准会得个饿死事小,“人权”事大的牌坊。
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
杜润生已向胡总上了折子,希望老胡在政治改革上推进一步。
不过老胡貌似更愿意在“和谐社会”上原地踏步。
在此挺温总一把,如果温总能成功,那么咱们的政治改革就往前迈了一大步。
:D 不过现在温总一派力量薄弱,加上大量知识分子被党收买,前景不甚乐观。
十七大见分晓。[:a3:] [:a3:] [:a3:]
原帖由 oo7yjg 于 2007-10-10 10:51 发表


加入就一定要做到?要是那么简单的话,立几部法律就ok了,还费心费力的搞什么法院检察院干嘛。加入意味着将要去做,并承认其有效性和拘束力,这个条约的大部分条款已经由相应的国内法规定了。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 ...

是么?法理上来说,国内已批准的国际公约优先适用。
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从这些规定来看,至少在民事领域,国际公约优先适用的效力主要存现于与国内法律相冲突的情况下。《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4月17日 法〔2000〕51号)关于审理和执行涉外民商事案件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提到:对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除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外,应予优先适用。
原帖由 zh020 于 2007-10-10 11:02 发表
8
  儿童权利公约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1989.11.20

================================
这个国际条约,请问某国际警察国家有加入吗??:D

怎么可能少了它呢?:D
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 ...
民事法律阿
哈哈哈:D
原帖由 zh020 于 2007-10-10 11:14 发表

民事法律阿
哈哈哈:D

没错啊,有什么不对吗?
宪法没有明确说明国际条约效力优先的问题,不过由立法程序可以推出,国际条约和本国法律处于同等地位。
除《民通》外,《合同》、《海商》也有相关国际条约效力优先的规定。好像《税法》也有,没好好学,记不清了。
原帖由 lmwpzx 于 2007-10-10 11:14 发表

怎么可能少了它呢?:D

好像就是少了
它(某国际警察国际 ),还有索马里:D
原帖由 zh020 于 2007-10-10 11:37 发表

好像就是少了
它(某国际警察国际 ),还有索马里:D

还真是:L
民事法律阿
=============
民法通则不讲民法讲什麽 ?;P
原帖由 屠城校尉 于 2007-10-10 12:09 发表
民事法律阿
=============
民法通则不讲民法讲什麽 ?;P

是啊,没错,民事领域里适用
妈的,烧我们圆明园的时候有没有讲人权宣言?侵略我国土的时候有没有讲人权宣言?你们这些狗强盗有什么资格对我们说人权??
原帖由 lmwpzx 于 2007-10-10 11:48 发表

还真是:L

有意思吧。。。。。: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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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找了,民商领域优先,保留除外;其他不适用;
WTO 有转化的问题,也是适用国内法。
按照我们国家的法律适用惯例,当没有国内法将国际条约纳入的时候,是不能直接适用国际条约的。
======================================================================
全世界都是这样吧. 无国内法纳入这些公约就是废纸一张.  虽然话说有责任进行相应立法.:D
原帖由 zh020 于 2007-10-10 12:31 发表
不用找了,民商领域优先,保留除外;其他不适用;
WTO 有转化的问题,也是适用国内法。


但我从来没有看到适用国际条约的判例。不过国际法跟我基本不相关,所以不了解。:D
那是适用法律的问题,中国的法官不会直接适用的;因为有风险。。。:D
原帖由 oo7yjg 于 2007-10-10 12:28 发表


从法理上说的确是这样,国际法是优于国内法的。但我们国家的司法惯例中从来都不直接适用国际条约。具体好像最高院曾经有过解释,懒的找了。:D

难道能把明文规定的优先适用解释成不能直接适用?这叫法律解释?:L
原帖由 浪子腾云 于 2007-10-10 12:11 发表
妈的,烧我们圆明园的时候有没有讲人权宣言?侵略我国土的时候有没有讲人权宣言?你们这些狗强盗有什么资格对我们说人权??

关键是我们国家的人权状况好么?
盗贼有资格说被偷抢者的钱太少么?:@
原帖由 lmwpzx 于 2007-10-10 14:22 发表

难道能把明文规定的优先适用解释成不能直接适用?这叫法律解释?:L


所谓优先适用,就是当国内法和国际法冲突时,以国际法为准。
而所谓直接适用就是在判决中直接援引国际法的规定作为判案依据。
是不同的东西,并不矛盾。
原帖由 朱宇 于 2007-10-10 14:30 发表

中国的现阶段人权比较差,是谁造成的??:o

盗贼有资格说被偷抢者的钱太少么?:@


你倒说说啊,“中国的现阶段人权比较差,到底是谁造成的?”
原帖由 深涧悠蓝 于 2007-10-10 10:58 发表

看疗效不看广告.:D :D


疗效如何啊?和60年前比?;P
你不会认为,是因为中国的资本家与西方的资本家公平竞争失败造成的吧??: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