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4月15日起境外购物须缴高额关税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9 06:02:52


http://money.msn.com.cn/tax/20120330/14031387301.shtml


中国海关总署3月26日发布通告,自2012年4月15日起,执行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其中一项显示,超出200元的奶粉征收10%的关税。

  完税价格表详细列出了各种商品的税率、完税价格。比如,化妆品税率在50%,一瓶价值在100元以上的洗面奶就要被征税,20元一张的面膜也得交税。100元以上的钱包,200元以上的挎包,税率是10%。

  此外,“海淘”的热门产品奶粉,满200元就要交税10%。本次政策,还将电子产品的10%税率写入了完税价格表。

  可以看出,海关此次调整,将商品明细进一步细化,征税范围几乎囊括所有的商品,显示出国家对于日益火爆的“海淘”监管的决心。

  业内人士分析称,基于以上两条政策,可以看出,“海淘”这块蛋糕经过长时间不太规范的高速增长,现在看来要被国家正式监管,并走向正规化的渠道。

  以下是海关通告全文

  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国务院2011年1月批准调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海关总署 公告2011年第6号公布),海关总署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以下简称《归类表》,详见附件1)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 格表》(以下简称《完税价格表》,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4月15日起执行。海关总署2007年6月修订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 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公布)同时废止。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境物品依次遵循以下原则归类:

  (一)《归类表》已列名的物品,归入其列名类别;

  (二)《归类表》未列名的物品,按其主要功能(或用途)归入相应类别;

  (三)不能按照上述原则归入相应类别的物品,归入“其他物品”类别。

  二、进境物品完税价格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一)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完税价格表》已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

  2.《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

  3.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 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二)边疆地区民族特需商品的完税价格按照海关总署另行审定的完税价格表执行。

  三、纳税义务人对进境物品的归类、完税价格的确定持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









http://money.msn.com.cn/tax/20120330/14031387301.shtml


中国海关总署3月26日发布通告,自2012年4月15日起,执行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其中一项显示,超出200元的奶粉征收10%的关税。

  完税价格表详细列出了各种商品的税率、完税价格。比如,化妆品税率在50%,一瓶价值在100元以上的洗面奶就要被征税,20元一张的面膜也得交税。100元以上的钱包,200元以上的挎包,税率是10%。

  此外,“海淘”的热门产品奶粉,满200元就要交税10%。本次政策,还将电子产品的10%税率写入了完税价格表。

  可以看出,海关此次调整,将商品明细进一步细化,征税范围几乎囊括所有的商品,显示出国家对于日益火爆的“海淘”监管的决心。

  业内人士分析称,基于以上两条政策,可以看出,“海淘”这块蛋糕经过长时间不太规范的高速增长,现在看来要被国家正式监管,并走向正规化的渠道。

  以下是海关通告全文

  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国务院2011年1月批准调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海关总署 公告2011年第6号公布),海关总署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以下简称《归类表》,详见附件1)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 格表》(以下简称《完税价格表》,详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4月15日起执行。海关总署2007年6月修订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 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公布)同时废止。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境物品依次遵循以下原则归类:

  (一)《归类表》已列名的物品,归入其列名类别;

  (二)《归类表》未列名的物品,按其主要功能(或用途)归入相应类别;

  (三)不能按照上述原则归入相应类别的物品,归入“其他物品”类别。

  二、进境物品完税价格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一)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完税价格表》已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

  2.《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

  3.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 供销售方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二)边疆地区民族特需商品的完税价格按照海关总署另行审定的完税价格表执行。

  三、纳税义务人对进境物品的归类、完税价格的确定持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









附表实在是太长了,编辑掉了,开传送门有兴趣的同志去看下吧
http://money.msn.com.cn/tax/20120330/14031387301.shtml


经常网购境外食品表示压力山大啊~

附表实在是太长了,编辑掉了,开传送门有兴趣的同志去看下吧
http://money.msn.com.cn/tax/20120330/14031387301.shtml


经常网购境外食品表示压力山大啊~
楼主这个编辑下吧,帖子搞得跟“图穷匕现”似的。
廪君蛮 发表于 2012-3-30 18:07
楼主这个编辑下吧,帖子搞得跟“图穷匕现”似的。
谢谢提醒
我只能说LZ帖子里说的……论点,基本扯淡。
海淘要悲剧了!孩子都没奶粉吃了!
如果只是零星带一两件是不是也要征税呢?那出国是什么都不能带了
这个真要吐槽 你奶粉做的只要能吃 不要出问题 贵点都行啊 谁愿意找麻烦啊
猎鸆者 发表于 2012-3-30 17:53
附表实在是太长了,编辑掉了,开传送门有兴趣的同志去看下吧
http://money.msn.com.cn/tax/20120330/14031 ...
原来也是要征税的,只是看有没有人查罢了,运气不好被抽查到一样要交钱。
所以这个新通告不是关键,关键是看如何执行的。
ship2007 发表于 2012-3-30 19:21
如果只是零星带一两件是不是也要征税呢?那出国是什么都不能带了
这个得看执行了,以前也是要交税的,只是通常不查罢了。
前有三聚氰胺把门,后有海关总署加税,哼哼,看你们这些有宝宝的往哪里逃???
但对于食品来说,所有的价格都没有变化,奶粉依旧是20元/公斤的税额。
ship2007 发表于 2012-3-30 19:21
如果只是零星带一两件是不是也要征税呢?那出国是什么都不能带了
个人自用物品携带进境的规定,和行邮物品监管办法的规定十步一样的。LZ贴的这个是对行邮物品监管办法的修订,与个人归国携带物品没有关系。
tcgy123 发表于 2012-3-30 19:20
海淘要悲剧了!孩子都没奶粉吃了!
再说一遍,奶粉没有加税。原来是怎么买的,现在还可以怎么买。只要不要一次买二三十公斤,没人会说不许进境。
完了,完了,以后这网购肯定要涨价了
achtung 发表于 2012-3-30 20:51
完了,完了,以后这网购肯定要涨价了
化妆品税额会增加。但更多的东西是降低税额的。

比如说皮包,网购的大头,以前的税率是按照皮革制品,20%的税率。现在统一归“箱包”类,10%的税率。等于税额降一半。同样的还有皮衣,现在也是10%。

再举个例子,PSP或者PSV,以前的价格是按照1500计算,10%税率。现在则是定价降低至1000。

再举个例子,笔记本电脑,以前定价5000,现在定价2000。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要听风就是雨。下结论之前,最好先把新版完税价格表下下来看看如何?
奢侈品购物缴纳高额关税我举双手双脚赞成
satanlin123 发表于 2012-3-30 21:13
奢侈品购物缴纳高额关税我举双手双脚赞成
很遗憾,名牌包的税额实际上是下降了……而且直接降了一半。
奢侈品购物缴纳高额关税我举双手双脚赞成
楼主被记者骗完了又来骗别人了
奢侈品反倒降了,算是给富人减税么?
现在网上各种流言谣言是满天飞,希望各位要进行海外购的朋友仔细看看15号公告,以及修正后的新完税价格表,自己会有一个较为清楚的结论的。


妹的,进口征税,出口退税,老子以后带这些东东出去是不是还能退税啊

妹的,进口征税,出口退税,老子以后带这些东东出去是不是还能退税啊
我只能说对海购加税是好事。。。有助于国内产业升级,楼上科普反倒让我茫然了。。
Kirchies11 发表于 2012-3-30 21:22
奢侈品反倒降了,算是给富人减税么?
嘛,如果你把名牌化妆品也算作奢侈品的一种的话,那倒是增加了……

再说,就我看到的情况而言,真正的奢侈品牌如爱马仕之类的东西,邮递进境的也很少,绝大多数还是如coach、gucci之类的“大众”品牌,这些东西降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也都是一般人消费得起的东西。前段时间网上不是吵得沸沸扬扬的么,这些东西。

基本上新版完税价格表修正的地方不多……虽然在我看来尽修正了些毫无意义的东西,需要解决的问题几乎都没有解决……

zetaplus 发表于 2012-3-30 21:03
化妆品税额会增加。但更多的东西是降低税额的。

比如说皮包,网购的大头,以前的税率是按照皮革制品, ...


这个笔记本确实不错,以前要是带个笔记本,一旦被查住就得交500,现在笔记本都啥价格了,还按那个交就太不合适,现在这个200还行,完全不怕被查住了,虽然概率本来就很低。
zetaplus 发表于 2012-3-30 21:03
化妆品税额会增加。但更多的东西是降低税额的。

比如说皮包,网购的大头,以前的税率是按照皮革制品, ...


这个笔记本确实不错,以前要是带个笔记本,一旦被查住就得交500,现在笔记本都啥价格了,还按那个交就太不合适,现在这个200还行,完全不怕被查住了,虽然概率本来就很低。
zhhcbl50h 发表于 2012-3-30 21:23
妹的,进口征税,老子以后带这些东东出去是不是还能退税啊
进口复带出境怎么可能退税呢,毕竟你从国外购买,这就已经构成一次消费过程了。如果说你从国内带出境又复带进境,这是当然免税的——当然了,前提是出境前如实填写出境携带物品申请表。

如果是生产方面的来料加工之类,那有其他法规专门规定,就和行邮物品监管没有关系了。
zetaplus 发表于 2012-3-30 21:28
进口复带出境怎么可能退税呢,毕竟你从国外购买,这就已经构成一次消费过程了。如果说你从国内带出境又复 ...
那个表从来就不好好填,因为觉得不太可能会被查。
zxphony 发表于 2012-3-30 21:27
这个笔记本确实不错,以前要是带个笔记本,一旦被查住就得交500,现在笔记本都啥价格了,还按那个交就太 ...
问题在于,2000块钱的笔记本你会从境外购买再花大笔国际邮费寄进来么?

基本上,现场看到的从国外买回来的笔记本,绝大多数都是苹果、外星人(我们的统称,玩电脑的朋友肯定知道是什么),少部分的东芝和索尼。基本都是8000元以上的型号。

在这种情况时,如果现场没有专门的规定……基本上是需要收件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购物票据来作为征税依据的。所以我说这个修改的地方完全不知所谓……

当然了,如果是“都啥价格了”的笔记本,那就不必担心了,200块。
zetaplus 发表于 2012-3-30 21:03
化妆品税额会增加。但更多的东西是降低税额的。

比如说皮包,网购的大头,以前的税率是按照皮革制品, ...
规定是一回事,认真不认真查是另外一回事。

认真查起来,肯定代购要涨价,这跟税率关系并不大。
zxphony 发表于 2012-3-30 21:31
那个表从来就不好好填,因为觉得不太可能会被查。
那我不得不说就是您自己的问题了。的确如您所说被查的几率很低,毕竟海关在机场的工作人员就那么几个,根本忙不过来——认真的话甚至还有人身安全的问题,每年深圳关都有不少被旅客或是水客殴打致伤的关员——但如果被查到了,因为您没有填写出境物品申报表而导致被征税,这在法律程序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您也只能自认倒霉。

所以我的个人建议,如果出境时身上带了些高价值的东西,比如昂贵的数码产品或是名表,最好出境时认真申报比较好。
achtung 发表于 2012-3-30 21:35
规定是一回事,认真不认真查是另外一回事。

认真查起来,肯定代购要涨价,这跟税率关系并不大。
好吧,如果我说我们一直都是认真查的话,不知您是不是会批评海关工作与民争利中饱私囊……

事实上,行邮物品监管和快件物品监管规定不同,我只能说很大一部分海外代购的费用,其实本来购买者是不必要出的。
zetaplus 发表于 2012-3-30 21:38
好吧,如果我说我们一直都是认真查的话,不知您是不是会批评海关工作与民争利中饱私囊……

事实上,行 ...
这本来不就是一阵风,不可能什么都查,你们有那么多人力物力么。

上面来真风,下面就抽风,逮着代购之类查查,这多正常啊。这费用本来就是跟你们工作作风密切相关的事情。跟税率关系不大。
achtung 发表于 2012-3-30 21:44
这本来不就是一阵风,不可能什么都查,你们有那么多人力物力么。

上面来真风,下面就抽风,逮着代购之 ...
事实上的确不是一阵风,我们的确是什么都查。人手当然是不够,所以基本没有休息的时间。至于为什么忙得过来,这个恐怕就不便透露了。
zetaplus 发表于 2012-3-30 21:33
问题在于,2000块钱的笔记本你会从境外购买再花大笔国际邮费寄进来么?

基本上,现场看到的从国外买回 ...
随身带也可能被查的,尤其是未开包装的,虽然概率很低,但却是有被查住的人,现在改成200了,就完全不必对此担心了。
zetaplus 发表于 2012-3-30 21:36
那我不得不说就是您自己的问题了。的确如您所说被查的几率很低,毕竟海关在机场的工作人员就那么几个,根 ...

这恐怕跟不同地区入境也有关,反正从北京国际机场回来的话,基本上查住的概率非常低,当然也一样是有被查到的例子,个人估计可能是大包小包太明显、太招摇了的。


想怎么收就怎么收,想收多少就收多少,还当人大是橡皮图章吗?

想怎么收就怎么收,想收多少就收多少,还当人大是橡皮图章吗?
zxphony 发表于 2012-3-30 21:51
这恐怕跟不同地区入境也有关,反正从北京国际机场回来的话,基本上查住的概率非常低,当然也一样是有被 ...
是的。人流量非常大的地方,海关想要做到认真一些的监管也几乎是不可能的,比如说像上海或是北京。相对而言小地方的机场可能就要严一点。

zxphony 发表于 2012-3-30 21:47
随身带也可能被查的,尤其是未开包装的,虽然概率很低,但却是有被查住的人,现在改成200了,就完全不必对 ...


2百块连领导抽包烟都不够,忘申报了回来一身行头被“选择执法”也就是罚个十几二十个200,毫无压力呀;P

有些时候海关对某些公司产品,比如ipad,iphone特别感兴趣,用了一年的都要罚,这里面有没有特定利益输送通道真是惹人遐想
zxphony 发表于 2012-3-30 21:47
随身带也可能被查的,尤其是未开包装的,虽然概率很低,但却是有被查住的人,现在改成200了,就完全不必对 ...


2百块连领导抽包烟都不够,忘申报了回来一身行头被“选择执法”也就是罚个十几二十个200,毫无压力呀;P

有些时候海关对某些公司产品,比如ipad,iphone特别感兴趣,用了一年的都要罚,这里面有没有特定利益输送通道真是惹人遐想

aircity 发表于 2012-3-30 21:54
2百块连领导抽包烟都不够,忘申报了回来被“选择执法”也就是罚个十几二十个200,毫无压力呀


十几、二十个200?如果真带这么多的话,本身就说不过去了,被罚也是应该的了。个人是从来没被查过,但有认识人被查过,笔记本虽然确实是在外边买的,但随身就两台,而且已经开封扔掉包装了,虽然申报表上未填,但解释是说自己带出去用的,没填表而已,结果也一样没事。这个东西本身就有一定人性化的处理的灵活范围,别做的太过分了,就没问题。

在北京去zf部门办任何事,还真从来没有考虑过用钱或物去“贿赂”,本来就是应该做的事嘛,而且服务也都还挺好的,甚至有时候还相当人性化。倒是回家乡办些事,有点不习惯了。。。
aircity 发表于 2012-3-30 21:54
2百块连领导抽包烟都不够,忘申报了回来被“选择执法”也就是罚个十几二十个200,毫无压力呀


十几、二十个200?如果真带这么多的话,本身就说不过去了,被罚也是应该的了。个人是从来没被查过,但有认识人被查过,笔记本虽然确实是在外边买的,但随身就两台,而且已经开封扔掉包装了,虽然申报表上未填,但解释是说自己带出去用的,没填表而已,结果也一样没事。这个东西本身就有一定人性化的处理的灵活范围,别做的太过分了,就没问题。

在北京去zf部门办任何事,还真从来没有考虑过用钱或物去“贿赂”,本来就是应该做的事嘛,而且服务也都还挺好的,甚至有时候还相当人性化。倒是回家乡办些事,有点不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