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有这样一起案例,该怎么判?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5/06 09:04:03


一名法律界人士,一贯坚持认为对恶性犯罪必须从严判决,以暴制暴,反对允许罪犯以赔偿为条件和受害人家属做交易,并多次公开发表他的见解。他的同行和熟人也都清楚他的见解,但他的家人却是同情心泛滥的废除死刑支持者。

一天,这名人士本人被人恶意杀死,犯罪嫌疑人经审讯构成故意杀人罪无悬念,属于可以判死,但如果积极赔偿和死者家属谅解的话也可以不判死。这时候死者的家属当然是想放凶手一命,同时自己得到赔偿了,而死者的好友却在庭上援引死者生前发表的各种文章言论,证明死者本人的态度。

如果你是法官,你该怎么判?如果你是死者又怎么想?

一名法律界人士,一贯坚持认为对恶性犯罪必须从严判决,以暴制暴,反对允许罪犯以赔偿为条件和受害人家属做交易,并多次公开发表他的见解。他的同行和熟人也都清楚他的见解,但他的家人却是同情心泛滥的废除死刑支持者。

一天,这名人士本人被人恶意杀死,犯罪嫌疑人经审讯构成故意杀人罪无悬念,属于可以判死,但如果积极赔偿和死者家属谅解的话也可以不判死。这时候死者的家属当然是想放凶手一命,同时自己得到赔偿了,而死者的好友却在庭上援引死者生前发表的各种文章言论,证明死者本人的态度。

如果你是法官,你该怎么判?如果你是死者又怎么想?
当然应该支持死者的意见.
按现行法律办事, 死缓。死者在这件事上无发言权(很残酷,但法律确实是考虑活人问题)。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架空情节中有--------属于可死可不死。 如果情节极其恶劣,手段极其卑劣,影响极其重大,则上述不成立,只能死,不存在“用钱就能买到人命”的想象空间。
既要赔钱,也要死
这就是杀人的代价,现在搞得必须二选一,真是奇了怪了
xtidt 发表于 2012-3-22 16:17
既要赔钱,也要死
这就是杀人的代价,现在搞得必须二选一,真是奇了怪了
除非凶手还遗留财产。
xtidt 发表于 2012-3-22 16:17
既要赔钱,也要死
这就是杀人的代价,现在搞得必须二选一,真是奇了怪了
是的!本来刑案的民事赔偿部分与刑案的量刑不发生直接关系.
《黑暗的公正》。
xtidt 发表于 2012-3-22 16:17
既要赔钱,也要死
这就是杀人的代价,现在搞得必须二选一,真是奇了怪了
周成海杀白静 按照你的逻辑判的话
你觉得舆论会奇怪成什么样
ajian1234 发表于 2012-3-22 16:26
周成海杀白静 按照你的逻辑判的话
你觉得舆论会奇怪成什么样
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很奇怪吗?
谁规定一家人相互杀戮的就可以特殊处理了?大不了没收周成海个人财产给白静的继承人嘛
xtidt 发表于 2012-3-22 16:17
既要赔钱,也要死
这就是杀人的代价,现在搞得必须二选一,真是奇了怪了
注意这里有可死可不死的前提,并不是穷凶极恶的罪大恶极。
套个特殊情节
   死者利用职权之便,与凶手的未婚妻达成了姓交易,凶手于是蓄意杀死死者。其余如1楼
你说应该怎么办?
rogerkkk123 发表于 2012-3-22 16:43
注意这里有可死可不死的前提,并不是穷凶极恶的罪大恶极。
套个特殊情节
   死者利用职权之便,与凶手的 ...
刑事部分嘛,可死可不死,根据情况判,必须独立开来,不能受其他因素影响
民事部分该赔钱还是得赔
xtidt 发表于 2012-3-22 16:32
该怎么判就怎么判,很奇怪吗?
谁规定一家人相互杀戮的就可以特殊处理了?大不了没收周成海个人财产给白 ...
那我也可以很肯定
这样判案的法官知名度绝对会完暴彭宇案的法官
:D
xtidt 发表于 2012-3-22 16:47
刑事部分嘛,可死可不死,根据情况判,必须独立开来,不能受其他因素影响
民事部分该赔钱还是得赔
现实里民事部分本来就没有免除赔偿的说法
争议的只是赔偿额度
ajian1234 发表于 2012-3-22 16:48
那我也可以很肯定
这样判案的法官知名度绝对会完暴彭宇案的法官
这个,恐怕很难
xtidt 发表于 2012-3-22 16:52
这个,恐怕很难
哦那请问现在的舆论是同情白家还是周家?
ajian1234 发表于 2012-3-22 16:53
哦那请问现在的舆论是同情白家还是周家?
舆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吗?按照法律条款公正判决的话,舆论算哪根葱,当然,这有些理想化了
tomcat650093 发表于 2012-3-22 15:33
当然应该支持死者的意见.
我觉得这种时候死者的意见绝对会变成和他家人一样了
xtidt 发表于 2012-3-22 16:58
舆论?能凌驾于法律之上吗?按照法律条款公正判决的话,舆论算哪根葱,当然,这有些理想化了
恩所以你的观点 从法律角度来看是没有问题的 但现实不可能
打个比方 药八刀和周成海一样有钱 那用你的观点按照法律来判 把他们的全部财产判赔偿给被害人
绝对会引起轩然大波被喷击法律不公之类
而按照现行的法律 虽然也会有争议 但风波会小很多
没有十全十美的法律两害向权选其轻而已
xtidt 发表于 2012-3-22 16:17
既要赔钱,也要死
这就是杀人的代价,现在搞得必须二选一,真是奇了怪了
只听说过杀人偿命,没听说过杀人偿命赔钱的。如果能用钱买命,就说明凶手可死可不死。
而且现在讨论的是正常赔偿以外的赔偿,也就是赔多少的问题。二选一有毛奇怪。
感觉楼主的假设过程其实在进行一种误导。
要知道,法庭判案的依据应当是法律:法条和高法对相关法条的解释。
无论是被害人还是被害人家属,亦或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态度,仅可以被视为学术观点,而不能成为法庭判决的依据。
法庭判案并非执行遗嘱……
xtidt 发表于 2012-3-22 16:17
既要赔钱,也要死
这就是杀人的代价,现在搞得必须二选一,真是奇了怪了
你是不是有个亲戚叫张显??
楼主是来耍心眼的吧。

一天,这名人士本人被人恶意杀死,犯罪嫌疑人经审讯构成故意杀人罪无悬念,属于可死可不死(如果积极赔偿和死者家属谅解的话)。这时候死者的家属当然是想放凶手一命,同时自己得到赔偿了

楼主已经预先设了两个圈套“属于可死可不死",死者的家属”当然“想

耍心眼谁不会啊,先预设前提再玩这一手,嘿嘿。你当超大都是寒暑假党啊?还是以为大家都像你一样nc?
我最讨厌这种耍小聪明小心眼骗人的。
很奇怪,楼主既然都说了可死可不死,为何要判死刑?
peachtime 发表于 2012-3-22 18:24
楼主是来耍心眼的吧。

一天,这名人士本人被人恶意杀死,犯罪嫌疑人经审讯构成故意杀人罪无悬念,属于可 ...
1。除了情节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的大案,大部分杀人都是属于那种可以判死,但如果积极赔偿和死者家属谅解就可以不死的情况啦
2。我在前面的条件中已经说明了其家属是同情心泛滥的废除死刑支持者
死者的好友有机会在庭上发言吗?在哪个环节来发表这些言论呢?~

法官会给他机会让他说完这些话吗?~
正蓝奇 发表于 2012-3-23 12:01
死者的好友有机会在庭上发言吗?在哪个环节来发表这些言论呢?~

法官会给他机会让他说完这些话吗?~
我不说话,我只提供资料,行了吧
提供这种刻意预设自己观念的东西,作为大家讨论的共用前提。这基本上是所有忽悠者都会的伎俩。
从人品上讲,只能说这个人很不地道。
如果为了试图证明自己的观点,就玩这个技巧,那是愚蠢。

不要低估了超大,大部分人还是能把忽悠和真正的讨论分开的。

如果楼主不是刻意地,而是真的习惯于用这种技巧应付日常生活的话,那只能说,有的是苦头等着你吃。这种摆明了把大家当傻子玩,又一眼能看穿的伎俩,太招人怨啦。
peachtime 发表于 2012-3-24 21:40
提供这种刻意预设自己观念的东西,作为大家讨论的共用前提。这基本上是所有忽悠者都会的伎俩。
从人品上讲 ...
你想得可真深远
我这个问题,其实我自己确实没有答案
当楼主在开头预设前提,先下结论再提问的时候,已经很有答案了。
剩下的只是让别人注意和承认自己的答案罢了。
没见到钱之前,我是不会判地
peachtime 发表于 2012-3-26 10:23
当楼主在开头预设前提,先下结论再提问的时候,已经很有答案了。
剩下的只是让别人注意和承认自己的答案罢 ...
我说了,你考虑得很深远,思路也很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