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过分渲染腐败加剧公众焦虑情绪....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04:30:56
进入新媒体时代,言论闸口日渐拓宽,信息来源变多变杂,各种真真假假的传言、猜想裹挟在信息洪流中泥沙俱下,令舆论场的复杂性骤然增加,也给舆论引导增添了难度。

  年少轻狂者打伤他人,父母到医院探视致歉,“八成是仗势欺人给对方施加压力”;公职人员非正常死亡,总能引发不少人的围观——“看哪,又一个贪官自寻短见了”。这种并无根据的揣测甚至推而广之,变成一些人对某些特定群体的预判:“不查孔繁森、一查王宝森”,“品质好的人肯定没法在那里边混”……

  在信息公开不断推进但又不足以完全赢得公众信任的转型期,人们的一些猜测想象由于不时得到“印证”而加深,逐渐固化为条件反射式的成见。如果这种成见不断生长蔓延,理应融洽的社会关系便有被割裂和极化的危险。这样的情势下,媒体应该怎样作为,才能驱散非理性的“腐败猜想”?

  驱散“腐败猜想”,绝非埋起头来当鸵鸟,无视客观存在的腐败现象。恰恰相反,只有充分正视这一现象,才能恪守新闻媒体客观公正的立场,才能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团结更多人与腐败现象作斗争。

  有人担心,媒体曝光的贪官,会不会让人产生“腐败越来越严重”的印象,会不会影响党的形象,消解社会信心?这些担心虽有一定道理,但事实证明,那种捂着盖着怕揭短的心理,只会令群众失望。在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的今天,舆论监督已经成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事实是,在公众、媒体、纪检监察部门的合力作为之下,一些腐败官员被绳之以法,极大地震慑了腐败分子。主流媒体及时准确地报道郑筱萸、赖昌星等大案要案,保障了民众的知情权,表明了我们党“有腐必反”的决心。

  人们对腐败的印象,大体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本人或身边人的亲身经历,切身感受;二是新闻媒体“重构情境”传递的信息。媒体分寸把握得好,有利于达成反腐共识、遏制腐败现象、增强反腐信心。相反,如果过分渲染阴暗面,甚至炒作“日记”、“情人”等腐败细节,就不可避免地加剧公众的焦虑情绪,激发更多“腐败猜想”,让人产生“越反越腐”“无力回天”的错觉。这提醒我们,在报道敏感度很高的反腐新闻时,不能为了吸引眼球,把严肃的反腐新闻变成八卦新闻、娱乐新闻;不能为了迎合猎奇心理,把反腐报道情色化,以耸人听闻的手法满足低级趣味;更不能挑战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制造和传播虚假新闻。

  在这一点上,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制定的“法律打击、预防控制、教育绝缘”三管齐下的反腐战略可资借鉴。一方面,新闻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要以客观理性充分的报道揭露腐败激浊扬清;另一方面,媒体一定要有高度的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注重传播的社会效果,拿捏好报道的分寸。只有这样,才能消减和驱散非理性的“腐败猜想”,凝聚起“与腐败斗争到底”的共识和力量。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 ... 301_2-04.htm?div=-1
听听大家对这篇文字的看法....我的看法是掩耳盗铃不可取,现在媒体的监督功能要加强,而不是削弱。

进入新媒体时代,言论闸口日渐拓宽,信息来源变多变杂,各种真真假假的传言、猜想裹挟在信息洪流中泥沙俱下,令舆论场的复杂性骤然增加,也给舆论引导增添了难度。

  年少轻狂者打伤他人,父母到医院探视致歉,“八成是仗势欺人给对方施加压力”;公职人员非正常死亡,总能引发不少人的围观——“看哪,又一个贪官自寻短见了”。这种并无根据的揣测甚至推而广之,变成一些人对某些特定群体的预判:“不查孔繁森、一查王宝森”,“品质好的人肯定没法在那里边混”……

  在信息公开不断推进但又不足以完全赢得公众信任的转型期,人们的一些猜测想象由于不时得到“印证”而加深,逐渐固化为条件反射式的成见。如果这种成见不断生长蔓延,理应融洽的社会关系便有被割裂和极化的危险。这样的情势下,媒体应该怎样作为,才能驱散非理性的“腐败猜想”?

  驱散“腐败猜想”,绝非埋起头来当鸵鸟,无视客观存在的腐败现象。恰恰相反,只有充分正视这一现象,才能恪守新闻媒体客观公正的立场,才能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团结更多人与腐败现象作斗争。

  有人担心,媒体曝光的贪官,会不会让人产生“腐败越来越严重”的印象,会不会影响党的形象,消解社会信心?这些担心虽有一定道理,但事实证明,那种捂着盖着怕揭短的心理,只会令群众失望。在创造条件让人民监督政府的今天,舆论监督已经成为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事实是,在公众、媒体、纪检监察部门的合力作为之下,一些腐败官员被绳之以法,极大地震慑了腐败分子。主流媒体及时准确地报道郑筱萸、赖昌星等大案要案,保障了民众的知情权,表明了我们党“有腐必反”的决心。

  人们对腐败的印象,大体源于两个方面:一是本人或身边人的亲身经历,切身感受;二是新闻媒体“重构情境”传递的信息。媒体分寸把握得好,有利于达成反腐共识、遏制腐败现象、增强反腐信心。相反,如果过分渲染阴暗面,甚至炒作“日记”、“情人”等腐败细节,就不可避免地加剧公众的焦虑情绪,激发更多“腐败猜想”,让人产生“越反越腐”“无力回天”的错觉。这提醒我们,在报道敏感度很高的反腐新闻时,不能为了吸引眼球,把严肃的反腐新闻变成八卦新闻、娱乐新闻;不能为了迎合猎奇心理,把反腐报道情色化,以耸人听闻的手法满足低级趣味;更不能挑战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制造和传播虚假新闻。

  在这一点上,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香港制定的“法律打击、预防控制、教育绝缘”三管齐下的反腐战略可资借鉴。一方面,新闻媒体特别是主流媒体,要以客观理性充分的报道揭露腐败激浊扬清;另一方面,媒体一定要有高度的法律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注重传播的社会效果,拿捏好报道的分寸。只有这样,才能消减和驱散非理性的“腐败猜想”,凝聚起“与腐败斗争到底”的共识和力量。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 ... 301_2-04.htm?div=-1
听听大家对这篇文字的看法....我的看法是掩耳盗铃不可取,现在媒体的监督功能要加强,而不是削弱。

腐败从来就没有“过度渲染”一说
现在应该几乎找不到不腐败的官吧,特别是实权部门,掩耳盗铃迟早会烂掉
“大局意识”、“分寸”
“要以客观理性充分的报道揭露腐败激浊扬清”
这两个要求完全就是矛盾的嘛,到底是要有分寸呢还是充分挖掘拔出萝卜带出泥呢
我一同学,某省纪委的,前段时间有机会被提拔到处级,找我借钱跑关系,最后还是没成功……
自己行的正,何须担心这玩意。

太祖当政的时候,大伙觉得腐败的问题不大,难道是新闻管制的原因??
碧波小鲨鱼 发表于 2012-3-1 10:49
我一同学,某省纪委的,前段时间有机会被提拔到处级,找我借钱跑关系,最后还是没成功……
只因在纪委工作。:shutup:
原来胡德平和刘源是媒体人{:soso_e113:}
媒体嘛,不能信,没有公信力的
LS的跟我一起念:不传谣不信谣,保护CD,相信政府相信党.
腐败的土壤滋生不出廉洁,几乎全黑了,区别就是大黑小黑,手黑心黑的区别
GT445 发表于 2012-3-1 10:34
腐败从来就没有“过度渲染”一说
实际上潜台词是媒体在抓小放大
白白净净的一人,听说,一屋子有那么少数几个黑鬼,决心要彻底铲除之,可是一进去,发现全部是黑的,就自己一个人是白的。。。。最后发现想待在这屋子里,还非得把自个脸涂黑才行
这就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啊
这文章的主题就是标题?

篡改标题当标题党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猎奇心理还是展示自身阅读理解能力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