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被曝实际被黄氏家族控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6 23:22:17



2月14日,中石化集团临时通知召开媒体见面会,回应高利贷质疑。图为2月14日,北京,中石化四川分公司董事长黄久长在发言时情绪激动,眼睛红了,眼泪在眼眶中打转。 新京报孙纯霞/摄

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还未从“高利贷”漩涡中走出。

2月7日,金鑫地产原董事长刘明指,“因为无法按时归还高利贷,公司股权被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占有。”

2月14日,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久长称,自己久未回应,只因身在国企。但根据深圳、达州、成都等地工商资料,有律师指,严格地说,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是国有参股的民营企业。

2月15日,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出示了证明金鑫地产股权转让合法有效的股东会决议。但该协议与之前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提供的股东会决议是两个版本,在股权转让价格和股权转让对象上有很大区别。

无论股东会议决议真相如何,金鑫地产借款是对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负债,但黄波这个自然人已然成为金鑫地产股权的受让方。刘明代理律师指出,如果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的债权转成了自然人的股权,对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来说,金鑫地产股权已成账外资产。

中石化销售公司应当知情

董事会成员为5人,四川省中石化实业有限公司推荐3人,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推荐2人

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提供的《达县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显示,2008年8月25日,金鑫地产股东刘明、王家云、夏德菊同意将100%的股权以1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四川长源投资有限公司和黄波。

但是,此前2月9日,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给记者提供的《四川金鑫地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议》称,2008年8月25日,刘明、王家云、夏德菊一致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转让给黄波。

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提供的两份股东会决议竟然出现了两个转让价格和两种转让对象。但在两份协议中,黄波这个自然人均是金鑫地产股权的受让方。

刘明称,借款都是从中石化四川销售子公司账户上划过来的,从来没向黄波借款,是金鑫地产对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各子公司的负债。

为何债转股的时候让黄波这个自然人受让股权?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是否已经形成了账外资产?

据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法律顾问朱茂元表述,金鑫地产旗下星胜花园项目在2008年8月份已经转让给了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波,之后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向自己的公司投资,不存在高利贷,即使获得收益也是正常的。

但刘明代理律师指出,尽管黄波为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但黄波作为自然人持股,不等同于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即使有收益,也是黄波个人所有,与四川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无关。

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称,其二股东中石化销售公司只参与合资公司成品油和天然气流通环节的经营管理,其他业务由合资公司依照《公司法》自主经营。另外,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称,与金鑫地产发生纠纷的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子公司),自主在达州地区经营相关业务。

“这几家公司投资地产项目的资金来自公司历年盈利积累及自有资金。”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如是描述子公司的投资行为时,称投资房产的资金来源不是银行贷款。

刘明代理律师质疑,四川石化建设投资公司、四川石化多元化产业有限公司、四川石化西南地产有限公司等公司都是2007年以后由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成立的公司,注册资金约1.3亿元,巨额积累从何而来?

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为5人,四川省中石化实业有限公司推荐3人,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推荐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四川省中石化实业有限公司委派。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和投资方案。其设立子公司,子公司的资金流向房地产,从理论上说,中石化销售公司应当知情。

股权关系错综复杂

黄云通过辗转投资多家公司,实际控制了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

国有股只占40%的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背后隐现黄氏家族。

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2004年11月19日召开第一次股东会,会议纪要显示,公司注册资本3892万元。中国石化[7.64 0.00% 股吧 研报]销售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55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四川省中石化实业有限公司以实物出资2335万元,占注册资本60%。

2008年,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两股东等比例增资,到目前为止,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持股仍为40%,四川省中石化实业有限公司持股60%。

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系中国石化(600028)全资子公司。而控股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60%的四川省中石化实业有限公司的背后,仍有黄氏身影。

四川省中石化实业有限公司,股东是四川省深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和四川石化物资设备有限公司(控股60%),后来又进行股权转让,2008年5月26日,股东变更为四川石化油田服务有限公司(控股51%)和成都天府水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

四川省工商局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四川石化油田服务有限公司是四川深港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天府水城投资有限公司也是四川省深港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深港投资有限公司又是深圳天宇伟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显示,黄云控股深圳天宇伟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95%的股份,另5%股份王延松持有。黄云通过辗转投资多家公司,实际控制了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而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久长,其子名黄云。两个“黄云”是否同一人,仍待确认。

根据上述股权关系,有律师指出,由自然人通过层层公司控制的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严格来讲,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是国有参股的民营企业。

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还有多家子公司,如四川石化西南地产有限公司,四川石化多元化产业有限公司。

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四川石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09年8月25日做了变更登记,另一股东四川石化物资设备有限公司退出,名字变更成现在的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为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的独资子公司。同时法定代表人由黄久长变为黄波。有媒体报道称,黄波为黄久长之侄,这一关系未获当事人确认。

http://finance.ifeng.com/news/corporate/20120216/5593446.shtml


2月14日,中石化集团临时通知召开媒体见面会,回应高利贷质疑。图为2月14日,北京,中石化四川分公司董事长黄久长在发言时情绪激动,眼睛红了,眼泪在眼眶中打转。 新京报孙纯霞/摄

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还未从“高利贷”漩涡中走出。

2月7日,金鑫地产原董事长刘明指,“因为无法按时归还高利贷,公司股权被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占有。”

2月14日,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久长称,自己久未回应,只因身在国企。但根据深圳、达州、成都等地工商资料,有律师指,严格地说,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是国有参股的民营企业。

2月15日,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出示了证明金鑫地产股权转让合法有效的股东会决议。但该协议与之前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提供的股东会决议是两个版本,在股权转让价格和股权转让对象上有很大区别。

无论股东会议决议真相如何,金鑫地产借款是对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负债,但黄波这个自然人已然成为金鑫地产股权的受让方。刘明代理律师指出,如果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旗下子公司)的债权转成了自然人的股权,对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来说,金鑫地产股权已成账外资产。

中石化销售公司应当知情

董事会成员为5人,四川省中石化实业有限公司推荐3人,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推荐2人

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提供的《达县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显示,2008年8月25日,金鑫地产股东刘明、王家云、夏德菊同意将100%的股权以1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四川长源投资有限公司和黄波。

但是,此前2月9日,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给记者提供的《四川金鑫地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议决议》称,2008年8月25日,刘明、王家云、夏德菊一致同意将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转让给黄波。

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提供的两份股东会决议竟然出现了两个转让价格和两种转让对象。但在两份协议中,黄波这个自然人均是金鑫地产股权的受让方。

刘明称,借款都是从中石化四川销售子公司账户上划过来的,从来没向黄波借款,是金鑫地产对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各子公司的负债。

为何债转股的时候让黄波这个自然人受让股权?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是否已经形成了账外资产?

据四川中石化销售公司法律顾问朱茂元表述,金鑫地产旗下星胜花园项目在2008年8月份已经转让给了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波,之后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向自己的公司投资,不存在高利贷,即使获得收益也是正常的。

但刘明代理律师指出,尽管黄波为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但黄波作为自然人持股,不等同于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即使有收益,也是黄波个人所有,与四川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无关。

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称,其二股东中石化销售公司只参与合资公司成品油和天然气流通环节的经营管理,其他业务由合资公司依照《公司法》自主经营。另外,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称,与金鑫地产发生纠纷的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系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子公司),自主在达州地区经营相关业务。

“这几家公司投资地产项目的资金来自公司历年盈利积累及自有资金。”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如是描述子公司的投资行为时,称投资房产的资金来源不是银行贷款。

刘明代理律师质疑,四川石化建设投资公司、四川石化多元化产业有限公司、四川石化西南地产有限公司等公司都是2007年以后由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成立的公司,注册资金约1.3亿元,巨额积累从何而来?

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为5人,四川省中石化实业有限公司推荐3人,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推荐2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四川省中石化实业有限公司委派。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和投资方案。其设立子公司,子公司的资金流向房地产,从理论上说,中石化销售公司应当知情。

股权关系错综复杂

黄云通过辗转投资多家公司,实际控制了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

国有股只占40%的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背后隐现黄氏家族。

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2004年11月19日召开第一次股东会,会议纪要显示,公司注册资本3892万元。中国石化[7.64 0.00% 股吧 研报]销售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557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四川省中石化实业有限公司以实物出资2335万元,占注册资本60%。

2008年,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两股东等比例增资,到目前为止,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持股仍为40%,四川省中石化实业有限公司持股60%。

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系中国石化(600028)全资子公司。而控股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60%的四川省中石化实业有限公司的背后,仍有黄氏身影。

四川省中石化实业有限公司,股东是四川省深港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0%)和四川石化物资设备有限公司(控股60%),后来又进行股权转让,2008年5月26日,股东变更为四川石化油田服务有限公司(控股51%)和成都天府水城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9%)。

四川省工商局工商登记资料显示,四川石化油田服务有限公司是四川深港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天府水城投资有限公司也是四川省深港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深港投资有限公司又是深圳天宇伟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显示,黄云控股深圳天宇伟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95%的股份,另5%股份王延松持有。黄云通过辗转投资多家公司,实际控制了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而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久长,其子名黄云。两个“黄云”是否同一人,仍待确认。

根据上述股权关系,有律师指出,由自然人通过层层公司控制的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严格来讲,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是国有参股的民营企业。

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还有多家子公司,如四川石化西南地产有限公司,四川石化多元化产业有限公司。

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四川石化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09年8月25日做了变更登记,另一股东四川石化物资设备有限公司退出,名字变更成现在的四川石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为中石化四川销售有限公司的独资子公司。同时法定代表人由黄久长变为黄波。有媒体报道称,黄波为黄久长之侄,这一关系未获当事人确认。

http://finance.ifeng.com/news/corporate/20120216/5593446.shtml
输送利益可以做到这么赤裸裸,已经没什么可说的了。
谁说黄控制了这家公司?没有上级和地方政府的背书,他敢吗。究竟是谁在控制?


参考实德案。高盛围观笑而不语。

参考实德案。高盛围观笑而不语。
那些反对国企私有化的自干五来看看有啥办法
鲁能笑而不语
也没啥,谁让我们专制独裁哪。收回去分分钟的事。免猪的就不行了。打倒中华帝国
沧海渔夫 发表于 2012-2-17 15:24
那些反对国企私有化的自干五来看看有啥办法
黄光裕发来贺电表示原来我是国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