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应加快推进中国航母相关法制建设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30 00:02:06
专家称应加快推进中国航母相关法制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2日   法制日报
资料图:中国航母平台海试归来
  杜亮
  2011年8月,经改造的“瓦良格号”航母平台进行出海航行试验,中国迎来航母时代。做好航母列装服役准备,除了武器装备等硬件建设外,作为软件的法规制度建设亦须尽快配套。
  航母建设法制必须先行
  中国航母建设仍处于科研试验阶段,形成战斗力尚需时日。在此期间,应当高度重视法制工作,航母建设法制必须先行,依法治军航母应当从严。
  首先,就重要性而言,航母法制工作不可或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航母研制需要运用法律手段动员组织大量配套单位协作完成,航母复杂的内部管理需要有严密的规章制度来调整规范,航母战斗力的生成受制于编成、训练、操作等方面法规制度设计的科学性与严密性,航母海上航行自由的实现也有赖于充分的国际法准备。
  其次,就必要性而言,航母法制工作尚属空白,亟需填补。当前我国即没有专门的航母法规,也无现成的外国航母法规可供借鉴,对相关法律问题,尤其是航母出海涉及的国际法问题也缺乏系统研究,航母所需法律人才更是匮乏。
  再次,就紧迫性而言,法制工作迟缓将影响航母大计。航母法制建设周期长,基础性工作多,不可能一蹴而就。为避免因法制工作缺位或滞后,给航母建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以至影响未来航母战斗力的形成,必须加紧展开。
  整体推进航母法制建设
  相对于我国以往军事法制建设,与航母相关的法制建设无先例可循,为确保其质量与效率,需要加强统一领导,搞好整体谋划。
  一是设立专门法制机构。航母法制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专业性工作,必须在专门机构的组织领导下不间断进行。建议海军抽组人员尽快成立航母法制办公室,统一负责法制建设规划、立法等各项法制工作,从组织上保障法制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适宜性。
  二是搞好综合统筹规划。航母法制建设主要着眼于未来航母战斗力形成,而航母服从、服务于海军发展战略和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航母法制建设应根据我国国家发展战略及海军发展战略,进行顶层设计、统筹规划、谋篇布局,以保证各项工作协调配套、一体推进、形成合力,推动和促进航母战斗力形成。
  三是在统一领导的基础上实行项目化管理。航母法制建设在坚持统一领导规划的同时,为控制进度、提高效率,可以打破以往的法制建设常规模式,采用科研、工程领域行之有效的项目化管理模式,将法制建设划分为法律资源梳理、立法等几个模块,按照设置目标、量化任务、计划分解、考核进度的方法进行管理,以加快推进、保证质量。
  尽快启动航母相关立法
  信息化条件下,法规制度是人与武器相结合、实现战斗力生成的“倍增器”。航母形成战斗力,立法工作刻不容缓。
  一是组织编制立法。作为“海上领土”和“军事基地”,航母战斗群组成结构和装备构造十分繁多复杂,需要整合大量高科技装备与人员。为了保证航母战斗群能够形成“一个拳头打人”的合力效应,首先应当建立健全科学实用的航母组织编制法规制度,将航母平台和其他舰艇、舰载机以及不同类别人员聚合起来,实现航母战斗群的合编合心合力,取得“1加1大于2”的团队效果。
  二是合成训练立法。航母战斗群合成训练,包括防空、反潜和护航等多种科目,其作用在于磨砺航母战斗群多兵种、多舰种、多机种一体作战技能,形成和保持战斗熟练度,进而提高战斗力。鉴于其重要性,建议总结我海军合成训练的经验,并借鉴外军航母战斗群合成演练的成功实践,尽快制定航母合成训练法规。
  三是行政管理立法。航母战斗群是一个庞大的军事组织,无论是其内部分工协作的有序化,还是外部相关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协作的高效化,都是以严格的行政管理为基础。美国最先进的“尼米兹”级“乔治·布什”号航母载员多达6000人,各类人员能够在舰上协调有序地工作生活,靠的就是严格规范的管理。为此,需要制定出台航母人员管理条令,同时还要出台相关武器装备研制组织管理、技术成果保密、码头船坞毗邻区管理、新闻宣传、登舰参观考察审批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确保航母内、外关系顺畅,管理周密科学。
  四是编印诸法合体的法律手册。与航母相关的法规制度是一个综合性的整体,包含国际性规则和国内的军事法规范,门类多、内容杂,为了方便航母工作人员熟悉掌握、灵活运用,可以考虑制定条文清晰、简明易懂、实用方便,融航母读本、官兵手册、作战守则等为一体,包含有国家、军队和国际相关法规制度在内的综合性法律手册,配发部队。
  (作者系解放军总装备部法律顾问处律师)



http://mil.news.sina.com.cn/2012-02-02/0924681364.html

专家称应加快推进中国航母相关法制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2月02日   法制日报
资料图:中国航母平台海试归来
  杜亮
  2011年8月,经改造的“瓦良格号”航母平台进行出海航行试验,中国迎来航母时代。做好航母列装服役准备,除了武器装备等硬件建设外,作为软件的法规制度建设亦须尽快配套。
  航母建设法制必须先行
  中国航母建设仍处于科研试验阶段,形成战斗力尚需时日。在此期间,应当高度重视法制工作,航母建设法制必须先行,依法治军航母应当从严。
  首先,就重要性而言,航母法制工作不可或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航母研制需要运用法律手段动员组织大量配套单位协作完成,航母复杂的内部管理需要有严密的规章制度来调整规范,航母战斗力的生成受制于编成、训练、操作等方面法规制度设计的科学性与严密性,航母海上航行自由的实现也有赖于充分的国际法准备。
  其次,就必要性而言,航母法制工作尚属空白,亟需填补。当前我国即没有专门的航母法规,也无现成的外国航母法规可供借鉴,对相关法律问题,尤其是航母出海涉及的国际法问题也缺乏系统研究,航母所需法律人才更是匮乏。
  再次,就紧迫性而言,法制工作迟缓将影响航母大计。航母法制建设周期长,基础性工作多,不可能一蹴而就。为避免因法制工作缺位或滞后,给航母建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以至影响未来航母战斗力的形成,必须加紧展开。
  整体推进航母法制建设
  相对于我国以往军事法制建设,与航母相关的法制建设无先例可循,为确保其质量与效率,需要加强统一领导,搞好整体谋划。
  一是设立专门法制机构。航母法制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专业性工作,必须在专门机构的组织领导下不间断进行。建议海军抽组人员尽快成立航母法制办公室,统一负责法制建设规划、立法等各项法制工作,从组织上保障法制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适宜性。
  二是搞好综合统筹规划。航母法制建设主要着眼于未来航母战斗力形成,而航母服从、服务于海军发展战略和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航母法制建设应根据我国国家发展战略及海军发展战略,进行顶层设计、统筹规划、谋篇布局,以保证各项工作协调配套、一体推进、形成合力,推动和促进航母战斗力形成。
  三是在统一领导的基础上实行项目化管理。航母法制建设在坚持统一领导规划的同时,为控制进度、提高效率,可以打破以往的法制建设常规模式,采用科研、工程领域行之有效的项目化管理模式,将法制建设划分为法律资源梳理、立法等几个模块,按照设置目标、量化任务、计划分解、考核进度的方法进行管理,以加快推进、保证质量。
  尽快启动航母相关立法
  信息化条件下,法规制度是人与武器相结合、实现战斗力生成的“倍增器”。航母形成战斗力,立法工作刻不容缓。
  一是组织编制立法。作为“海上领土”和“军事基地”,航母战斗群组成结构和装备构造十分繁多复杂,需要整合大量高科技装备与人员。为了保证航母战斗群能够形成“一个拳头打人”的合力效应,首先应当建立健全科学实用的航母组织编制法规制度,将航母平台和其他舰艇、舰载机以及不同类别人员聚合起来,实现航母战斗群的合编合心合力,取得“1加1大于2”的团队效果。
  二是合成训练立法。航母战斗群合成训练,包括防空、反潜和护航等多种科目,其作用在于磨砺航母战斗群多兵种、多舰种、多机种一体作战技能,形成和保持战斗熟练度,进而提高战斗力。鉴于其重要性,建议总结我海军合成训练的经验,并借鉴外军航母战斗群合成演练的成功实践,尽快制定航母合成训练法规。
  三是行政管理立法。航母战斗群是一个庞大的军事组织,无论是其内部分工协作的有序化,还是外部相关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协作的高效化,都是以严格的行政管理为基础。美国最先进的“尼米兹”级“乔治·布什”号航母载员多达6000人,各类人员能够在舰上协调有序地工作生活,靠的就是严格规范的管理。为此,需要制定出台航母人员管理条令,同时还要出台相关武器装备研制组织管理、技术成果保密、码头船坞毗邻区管理、新闻宣传、登舰参观考察审批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确保航母内、外关系顺畅,管理周密科学。
  四是编印诸法合体的法律手册。与航母相关的法规制度是一个综合性的整体,包含国际性规则和国内的军事法规范,门类多、内容杂,为了方便航母工作人员熟悉掌握、灵活运用,可以考虑制定条文清晰、简明易懂、实用方便,融航母读本、官兵手册、作战守则等为一体,包含有国家、军队和国际相关法规制度在内的综合性法律手册,配发部队。
  (作者系解放军总装备部法律顾问处律师)



http://mil.news.sina.com.cn/2012-02-02/0924681364.html



有条例即可,没必要上升到法律的地步。

而且条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说变动就变动,灵活性要强得多。

专门为航母制定法律,没必要。

有条例即可,没必要上升到法律的地步。

而且条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说变动就变动,灵活性要强得多。

专门为航母制定法律,没必要。
纯粹混论文而已。
喷了,文中说的玩意属于法制建设范畴吗?
航妈还要上法律,那094是不是也要讨论下上国际法?


大家把航母神话了,提拔到一个另类的高度,比如专门为其制定法律,实是不利于我海军航母发展的。

我们要平常心看待航母,航母就是一种武器,与士兵手中的步枪,并没有本质区别。

只有把航母及其配套的舰载机、配属的驱护舰、核潜艇、综合补给船等,看成寻常化的武器,就是我国海军自然而然该有的东西,才能更好建设、掌握和运用她。


大家把航母神话了,提拔到一个另类的高度,比如专门为其制定法律,实是不利于我海军航母发展的。

我们要平常心看待航母,航母就是一种武器,与士兵手中的步枪,并没有本质区别。

只有把航母及其配套的舰载机、配属的驱护舰、核潜艇、综合补给船等,看成寻常化的武器,就是我国海军自然而然该有的东西,才能更好建设、掌握和运用她。


军队内部与航母不相干的人士(比如某律师),越多插手航母事物(航母及其配套工程不是唐僧肉,人人都想分一杯羹),越不利于海军航母(含配套的舰载机、配属的驱护舰、核潜艇、综合补给船等)的发展,道理很简单,到处受到掣肘。

正确的做法,给足海军钱,让他自己决定如何发展航母(含配套的舰载机、配属的驱护舰、核潜艇、综合补给船等),相关的部门大力配合,听海军指挥,因为只有海军最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军队内部与航母不相干的人士(比如某律师),越多插手航母事物(航母及其配套工程不是唐僧肉,人人都想分一杯羹),越不利于海军航母(含配套的舰载机、配属的驱护舰、核潜艇、综合补给船等)的发展,道理很简单,到处受到掣肘。

正确的做法,给足海军钱,让他自己决定如何发展航母(含配套的舰载机、配属的驱护舰、核潜艇、综合补给船等),相关的部门大力配合,听海军指挥,因为只有海军最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都是来刷经验,打秋风的。还有些主角光环的错觉

都是来刷经验,打秋风的。还有些主角光环的错觉
纯粹是没题目写论文随便凑的东西
快雪时晴 发表于 2012-2-2 13:11
纯粹是没题目写论文随便凑的东西
哇,上将!崇拜一下

好多年不怎么回来发帖了
傻货满天飞 发表于 2012-2-2 12:36
航妈还要上法律,那094是不是也要讨论下上国际法?
作者是律师,句句不离法
武器还要加上法律,这个该要多脑残,特别还是巨型武器...

战争本来就是法律已经无法调和的产物...
傻货满天飞 发表于 2012-2-2 13:40
武器还要加上法律,这个该要多脑残,特别还是巨型武器...

战争本来就是法律已经无法调和的产物...
这个说对了 某些法学家想刷存在感呗。。
看不明白,不知所云
找点事情干干,热门的东西谁都掺和一下。没人当真
我也认为应该是条例而不是法律,比如MD,什么情况下可以允许航母参战,被攻击了如何处理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MD的条文里可是如果航母被击沉是可以使用核武还击的。不知咱们是何情况。
条例当然是要的,这也是能减少非战斗减员的一种办法...
这位作者是把原来文章里的所有主语都用航母替换了吧,这个论文写得真轻松。
航母临时轻甲板 发表于 2012-2-2 12:40
大家把航母神话了,提拔到一个另类的高度,比如专门为其制定法律,实是不利于我海军航母发展的。

我们要 ...
附议这段话,直至现今依旧持什么航母被击沉对士气民心打击巨大之流言论的鼓吹者,其心可诛。
Templar9705 发表于 2012-2-2 14:27
我也认为应该是条例而不是法律,比如MD,什么情况下可以允许航母参战,被攻击了如何处理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 ...
美帝航母参战了,我们就核武还击可以吗?
脑残,给我们法律人脸上抹黑
学法律都能学到作者这样,真是脑浆和熊掺和了。
蒸汽装甲舰 发表于 2012-2-2 18:38
这位作者是把原来文章里的所有主语都用航母替换了吧,这个论文写得真轻松。
万能模板威武,Word查找替换威武
luqin6787 发表于 2012-2-2 20:37
美帝航母参战了,我们就核武还击可以吗?
不是吧你,犯不着跟MD一块死吧
砖家称应加快推进中国轻护相关法制建设

2012年02月02日   超大水区日报

资料图:中国轻护平台在HP建造中
  无名氏
  2012年1月,网络及坊间盛传已久的轻护平台照片在网上开始流传,中国迎来轻护时代。做好轻护列装服役准备,除了武器装备等硬件建设外,作为软件的法规制度建设亦须尽快配套。
  轻护建设法制必须先行
  中国轻护建设仍处于科研试验阶段,形成战斗力尚需时日。在此期间,应当高度重视法制工作,轻护建设法制必须先行,依法治军轻护应当从严。
  首先,就重要性而言,轻护法制工作不可或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轻护研制需要运用法律手段动员组织大量配套单位协作完成,轻护复杂的内部管理需要有严密的规章制度来调整规范,轻护战斗力的生成受制于编成、训练、操作等方面法规制度设计的科学性与严密性,轻护海上航行自由的实现也有赖于充分的国际法准备。
  其次,就必要性而言,轻护法制工作尚属空白,亟需填补。当前我国即没有专门的轻护法规,也无现成的外国轻护法规可供借鉴,对相关法律问题,尤其是轻护出海涉及的国际法问题也缺乏系统研究,轻护所需法律人才更是匮乏。
  再次,就紧迫性而言,法制工作迟缓将影响轻护大计。轻护法制建设周期长,基础性工作多,不可能一蹴而就。为避免因法制工作缺位或滞后,给轻护建设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以至影响未来轻护战斗力的形成,必须加紧展开。
  整体推进轻护法制建设
  相对于我国以往军事法制建设,与轻护相关的法制建设无先例可循,为确保其质量与效率,需要加强统一领导,搞好整体谋划。
  一是设立专门法制机构。轻护法制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专业性工作,必须在专门机构的组织领导下不间断进行。建议海军抽组人员尽快成立轻护法制办公室,统一负责法制建设规划、立法等各项法制工作,从组织上保障法制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适宜性。
  二是搞好综合统筹规划。轻护法制建设主要着眼于未来轻护战斗力形成,而轻护服从、服务于海军发展战略和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轻护法制建设应根据我国国家发展战略及海军发展战略,进行顶层设计、统筹规划、谋篇布局,以保证各项工作协调配套、一体推进、形成合力,推动和促进轻护战斗力形成。
  三是在统一领导的基础上实行项目化管理。轻护法制建设在坚持统一领导规划的同时,为控制进度、提高效率,可以打破以往的法制建设常规模式,采用科研、工程领域行之有效的项目化管理模式,将法制建设划分为法律资源梳理、立法等几个模块,按照设置目标、量化任务、计划分解、考核进度的方法进行管理,以加快推进、保证质量。
  尽快启动轻护相关立法
  信息化条件下,法规制度是人与武器相结合、实现战斗力生成的“倍增器”。轻护形成战斗力,立法工作刻不容缓。
  一是组织编制立法。作为“海上领土”和“军事基地”,轻护大队组成结构和装备构造十分繁多复杂,需要整合大量高科技装备与人员。为了保证轻护大队能够形成“一个拳头打人”的合力效应,首先应当建立健全科学实用的轻护组织编制法规制度,将轻护平台和其他舰艇、舰载机以及不同类别人员聚合起来,实现轻护战斗群的合编合心合力,取得“1加1大于2”的团队效果。
  二是合成训练立法。轻护大队合成训练,包括防空、反潜和护航等多种科目,其作用在于磨砺轻护大队多兵种、多舰种、多机种一体作战技能,形成和保持战斗熟练度,进而提高战斗力。鉴于其重要性,建议总结我海军合成训练的经验,并借鉴外军轻护战斗群合成演练的成功实践,尽快制定轻护合成训练法规。
  三是行政管理立法。轻护战斗群是一个庞大的军事组织,无论是其内部分工协作的有序化,还是外部相关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协作的高效化,都是以严格的行政管理为基础。德国最先进的K130型轻护载员达65人,各类人员能够在舰上协调有序地工作生活,靠的就是严格规范的管理。为此,需要制定出台轻护人员管理条令,同时还要出台相关武器装备研制组织管理、技术成果保密、码头船坞毗邻区管理、新闻宣传、登舰参观考察审批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确保轻护内、外关系顺畅,管理周密科学。
  四是编印诸法合体的法律手册。与轻护相关的法规制度是一个综合性的整体,包含国际性规则和国内的军事法规范,门类多、内容杂,为了方便轻护工作人员熟悉掌握、灵活运用,可以考虑制定条文清晰、简明易懂、实用方便,融轻护读本、官兵手册、作战守则等为一体,包含有国家、军队和国际相关法规制度在内的综合性法律手册,配发部队。
  (作者系闲得无聊的超大网友)
这个作者纯粹就是掺和事,有本事拿出来国外跟航母相关的法律条文让大家开开眼。
苏联机器 发表于 2012-2-2 12:34
纯粹混论文而已。
混论文+1
人大开一个海军法案吧
应该这更理一下思绪了   
作者系解放军总装备部法律顾问处律师........该律师自己也说:“就必要性而言,航母法制工作尚属空白,当前我国即没有专门的航母法规,也无现成的外国航母法规可供借鉴”。既然谈到必要性,全世界有航母的国家多了去了,怎么从来没见有人搞什么航母法?人家拥有10几艘超级航母的航母大国都没制定这类玩意,为毛中国刚有一艘试验平台就能被制定各种法律约束起来?
法学家来发帖刷经验么
专门为航母制定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