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Kroger超市职工,面对劫匪开枪自卫,将其击毙的新闻 ...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超级军网 时间:2024/04/27 22:40:08
2011年12月26日下午6时,在我们城市(“印城”,Indianapolis)西北,71街和Georgetown路交口的地方,一家叫Kroger的大副食超市,有这么一个20来岁的人觉得抢超市是个好主意,进店后用硬物(疑似刀或枪等大杀器)从后面顶住一个女职工,押着她进入后面的办公室,声称打劫,要钱还是要命。 看上去计划不错,可惜这时候另外一个男职工走了进来,搅局了。 那哥们儿掏枪对着劫匪的面部连开数枪(3到4枪)。 劫匪命大,当时没死(估计口径不太大,或者没全打中,因为我们都知道,45ACP一枪爆头就足够了,嗯嗯),拉到Wishard(也有新闻说是St. Vincent,都是我们市的大医院)救治无效,不幸去世。 警方调查的探员,以及我们Marion县的地方检察官都已宣布,不准备对该员工予以逮捕和起诉。。。(正义啊,冥猪啊,体制啊,啊啊啊)

不过好事总有坏的一面,该员工法律麻烦可能免了,他将面临被Kroger解雇的危险。 Kroger是美国副食业首屈一指的大超市,年销售额$700多亿,经营3600多家分店。 在所有超市里(副食百货全算),他们的销售规模排第二,仅次于沃尔码。 他们的管理层反枪很有名,不赞成平民拥枪自卫,所以虽然该男生挺身救主,帮助东家免予一劫,没有功劳也没有苦牢,更不会像陈光标似的大发奖金(而且一定会让受奖人举着钱请记者拍照),反而可能自讨苦吃,好像扶起个摔倒老人,惹了身官司再碰上个南京法官一样。 所以Facebook上已经有个网页,请求Kroger不要解雇该员工,让大家点击Like予以支持,已经有1800多人支持了(俺也是一个)。。。(体制虽好,SB太多,而且SB掌权,好人还是遭殃)

http://www.facebook.com/pages/Kr ... ort/345781555438701

我以前住在我们市西北的时候,St. Vincent医院就在我公寓旁边。 离开这个Kroger虽然不太远,但还是经常去更近的沃尔码和Meijer买吃的。 现在搬到南边,家门口就有个Kroger,去得比较勤,他们的牛肉经常比Meijer便宜。 印象里这不是Kroger第一次被抢,两年前还有一次,但这大概是我听说的第一次抢超市(或其他任何店面)不得手,反而送命的,痛快痛快。。。

(这世上俺觉得该死的,原先是暴力抢劫的劫匪,现在又多了一种人:Kroger的大老板。。。)

新闻链接:
http://www.theindychannel.com/news/30077498/detail.html
http://www.fox59.com/news/wxin-p ... 26,0,7669299.column

有一个新闻可以下载视频,俺给转到油库去了:
2011年12月26日下午6时,在我们城市(“印城”,Indianapolis)西北,71街和Georgetown路交口的地方,一家叫Kroger的大副食超市,有这么一个20来岁的人觉得抢超市是个好主意,进店后用硬物(疑似刀或枪等大杀器)从后面顶住一个女职工,押着她进入后面的办公室,声称打劫,要钱还是要命。 看上去计划不错,可惜这时候另外一个男职工走了进来,搅局了。 那哥们儿掏枪对着劫匪的面部连开数枪(3到4枪)。 劫匪命大,当时没死(估计口径不太大,或者没全打中,因为我们都知道,45ACP一枪爆头就足够了,嗯嗯),拉到Wishard(也有新闻说是St. Vincent,都是我们市的大医院)救治无效,不幸去世。 警方调查的探员,以及我们Marion县的地方检察官都已宣布,不准备对该员工予以逮捕和起诉。。。(正义啊,冥猪啊,体制啊,啊啊啊)

不过好事总有坏的一面,该员工法律麻烦可能免了,他将面临被Kroger解雇的危险。 Kroger是美国副食业首屈一指的大超市,年销售额$700多亿,经营3600多家分店。 在所有超市里(副食百货全算),他们的销售规模排第二,仅次于沃尔码。 他们的管理层反枪很有名,不赞成平民拥枪自卫,所以虽然该男生挺身救主,帮助东家免予一劫,没有功劳也没有苦牢,更不会像陈光标似的大发奖金(而且一定会让受奖人举着钱请记者拍照),反而可能自讨苦吃,好像扶起个摔倒老人,惹了身官司再碰上个南京法官一样。 所以Facebook上已经有个网页,请求Kroger不要解雇该员工,让大家点击Like予以支持,已经有1800多人支持了(俺也是一个)。。。(体制虽好,SB太多,而且SB掌权,好人还是遭殃)

http://www.facebook.com/pages/Kr ... ort/345781555438701

我以前住在我们市西北的时候,St. Vincent医院就在我公寓旁边。 离开这个Kroger虽然不太远,但还是经常去更近的沃尔码和Meijer买吃的。 现在搬到南边,家门口就有个Kroger,去得比较勤,他们的牛肉经常比Meijer便宜。 印象里这不是Kroger第一次被抢,两年前还有一次,但这大概是我听说的第一次抢超市(或其他任何店面)不得手,反而送命的,痛快痛快。。。

(这世上俺觉得该死的,原先是暴力抢劫的劫匪,现在又多了一种人:Kroger的大老板。。。)

新闻链接:
http://www.theindychannel.com/news/30077498/detail.html
http://www.fox59.com/news/wxin-p ... 26,0,7669299.column

有一个新闻可以下载视频,俺给转到油库去了:
没枪抢什么劫 现在美帝罪犯的专业素质也不行了
以后出门要小心了
GFW屏蔽了~~~~~~~~~
副食品超市还要24小时营业?
车永学 发表于 2012-1-2 01:07
副食品超市还要24小时营业?
大的超市很多是这样,我喜欢半夜去买东西,很宽松,上货的店员比顾客还多。 Meijer所有的店都是24小时,Kroger我见过的也都是。 沃尔码里,括展成“超级中心”Super Center的,也就是有卖副食的,大都是24小时开张。 每年只有一天关门,圣诞节。。。
这可以算是教育我们,有些事是对的,但不是好的。
3-4枪全打上估计头都打没了


这几天才看到一个店员击毙抢匪的视频,老美那嘎达抢匪也是个风险比较高的职业啊
什么“面临解雇”根本不是问题,我觉得这位员工另找个东家绝非难事。
双筒 发表于 2012-1-2 14:13
大的超市很多是这样,我喜欢半夜去买东西,很宽松,上货的店员比顾客还多。 Meijer所有的店都是24小时,K ...
不是很多超市商场礼拜天都关门吗?
我看不见得,如果超市员工有枪会给大家以不安全的感觉,从而减少到这个超市的购物。。。

比如说,顾客会想,如果我跟超市员工吵起来了,超市员工耐不住性子拔枪就射,怎么办???

所以,超市管理层反枪,估计也是和这个理念有关的。。。

也许这家伙以后应聘个啥安保之类的也许更合适一些吧。。。

另外,我觉得虽然美国各个州法律不同但在公共场所配枪还是应有很严格的限制吧。。。
如果这样的话,对于连锁超市的损失,估计要比避免一次抢劫损失还要大的多。。。

但如果此事进行危机处理,处理得好,也许会得到形象上很大的提升。。。

例如,先扩大此事影响,如果微薄能上十几万人,几十万人就更好了。。。然后在大众快绷不住劲儿的时候,管理层再出来进行公布处理与解释,同时暗含公司经营理念,例如安全购物等等,把这家伙解雇之后,在宣传公司管理层给这家伙安排一个更好的工作,例如保安队长之类,再低调宣传出去。。。这样即显得自己有人情味儿,还维护了超市的形象,同时在大众心中扩大的自己的影响,增加了品牌意识。。。
9L的视频里面,店主第一枪击中劫匪后,很明显劫匪已经失去行动能力了

店主走过去,这倒霉的货明显还在动,然后,店主补了几枪...

请问这样做,不违法吗?可以免于被起诉?
筒兄你所在的州携枪什么传统? 很多公司不是安保人员,员工上班不能带枪的
香辣鱼 发表于 2012-1-2 15:55
9L的视频里面,店主第一枪击中劫匪后,很明显劫匪已经失去行动能力了

店主走过去,这倒霉的货明显还在动 ...
看律师咋辩护了。。。

不过,持枪抢匪不能套用国内的所谓正当防卫理念,倒地后即可判做丧失反击能力,因为国内往往持刀械棍棒等冷兵器,一旦被重击倒地后,很难有战斗能力了。。。

因为,枪这东西只要有一口气在,其临死反击也会使你死亡重伤的。。。

所以倒地后补枪,应该是算作正当防卫的一部分。。。

如果在技术点 ,就是诸如手枪停止作用之类的了。。。
管理层反枪支倒是很好,我也反枪支,但是这个时候应该看在此人富有正义感的前提下,给予他奖励阿。至少也跟李云龙一样,大不了功过相抵。


LZ想问题也未免太简单了:如果该员工的子弹把女员工也穿几个洞呢?或者引发枪战伤及更多无辜呢(你当时能确保没同伙)?该员工在公司反枪的情况下没事为什么还带枪上班,万一跟人发生争执,一怒下失控持械威胁别人呢?一个超市、一个劫匪顶翻天能造成多大损失?场面失控可就糟了。LZ就记得打枪好爽了,反正超市不是你开的。Kroger的保安系统不过看来确实要反省,随便让人劫持员工进了办公室。

LZ想问题也未免太简单了:如果该员工的子弹把女员工也穿几个洞呢?或者引发枪战伤及更多无辜呢(你当时能确保没同伙)?该员工在公司反枪的情况下没事为什么还带枪上班,万一跟人发生争执,一怒下失控持械威胁别人呢?一个超市、一个劫匪顶翻天能造成多大损失?场面失控可就糟了。LZ就记得打枪好爽了,反正超市不是你开的。Kroger的保安系统不过看来确实要反省,随便让人劫持员工进了办公室。
香辣鱼 发表于 2012-1-2 15:55
9L的视频里面,店主第一枪击中劫匪后,很明显劫匪已经失去行动能力了

店主走过去,这倒霉的货明显还在动 ...
那家伙第二枪是不是卡壳了...
那个员工要是因此被解雇了,完全可以请个律师帮他打官司
太猛了,第二个视频。。。如果TG国内开放枪禁。。。。
香辣鱼 发表于 2012-1-2 15:55
9L的视频里面,店主第一枪击中劫匪后,很明显劫匪已经失去行动能力了

店主走过去,这倒霉的货明显还在动 ...
这就是真正的MD体制问题了。支持解雇,这哪是员工啊整个一KB分子啊。
这超市管理层反枪有自己的考量,无所谓对错
那员工拔枪面对抢匪也没错

不过,规定就是规定
理解管理层解雇的决定
香辣鱼 发表于 2012-1-2 15:55
9L的视频里面,店主第一枪击中劫匪后,很明显劫匪已经失去行动能力了

店主走过去,这倒霉的货明显还在动 ...
看到劫匪被击中第一枪之后倒地,枪掉了。店员走过去,看见劫匪又把枪捡起来,意图指他。于是店员就绕着衣架过去,补了两枪。
即使放在中国,也可以算正当防卫了吧。
9L的视频刺激
移动尸体会带来麻烦不。。。
没准备起诉他挺好,可惜超市要解雇他,怎么也是见义勇为类的啊。
国外版南京法官?还是另有不知道的原因?
cuckoogun 发表于 2012-1-2 19:27
看到劫匪被击中第一枪之后倒地,枪掉了。店员走过去,看见劫匪又把枪捡起来,意图指他。于是店员就绕着衣 ...
放在中国还正当防卫;P,想啥美事呢?在中国根本不是开不开枪禁的问题,这要在中国,别说是用枪击毙抢匪,哪怕是用随身的水果刀捅死了抢匪,搞不好都有进去的可能。有时候想想,真不明白是中国法律更“冥猪”呢,还是美国更“冥猪”。
NSA 发表于 2012-1-2 02:32
不是很多超市商场礼拜天都关门吗?
没有,我们这里副食商场礼拜天不让卖酒。 但这也只是我们州的法律规定,其他很多州都已经取消这个规定了,我们州还有这陈规陋习。。。
天之饺子 发表于 2012-1-2 02:56
筒兄你所在的州携枪什么传统? 很多公司不是安保人员,员工上班不能带枪的
法律规定我们可以携手枪自卫,只要办个枪证就行。 但公司是私人的,规矩他们可以自己订。 公司明文规定了属地不可以携带枪支(指手枪),违反就是被解雇的正当理由。。。
renfeng040 发表于 2012-1-2 02:39
我看不见得,如果超市员工有枪会给大家以不安全的感觉,从而减少到这个超市的购物。。。

比如说,顾客会 ...
呵呵,如果像您说的这样,大多数顾客觉得Kroger里面很安全,是因为所有员工都不可以带枪,Kroger每天就人满为患了。 大家买了东西全都赖着不走,因为外面的世界,每一个人都可能有枪,因为我们州携枪自卫是完全合法的。 然后市长州长都要惊动,下令警察甚至国民警卫队都要出动了,护送平民安全回家。 真要有这个局面,我们州携枪的法律一天也坚持不下去,早让我们选民给推翻了。。。

事实上,美国从80年代只有几个州允许携带手枪自卫,到现在的只有两个州还不能携枪,法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这是每个州选民自己的意志,跟联邦政府和国会没有任何关系。 住在一个支持拥枪,允许合法携枪的州,还怕陌生人有枪,完全可以开车离开这里,去别的州买房祖房居住生活。 出国也没人管。 不想走又不喜欢这个法律,可以挨家挨户游说petition,发动群众收集签名,让大家选举时投反枪人士的票。 总之,法律体现的是大多数人的意志,每个人都有权宣扬自己的意志,但留下则必须遵守现有的法律。。。
双筒 发表于 2012-1-3 01:41
呵呵,如果像您说的这样,大多数顾客觉得Kroger里面很安全,是因为所有员工都不可以带枪,Kroger每天就人 ...
不带这么玩的。。。

难道是:我跟你讲法律,你给我谈政治,我跟你谈政治,你给我讲民意, 我跟你讲民意,你给我耍流氓,我给你耍流氓,你跟我讲法律???
renfeng039 发表于 2012-1-2 12:56
不带这么玩的。。。

难道是:我跟你讲法律,你给我谈政治,我跟你谈政治,你给我讲民意, 我跟你讲民意 ...
不知道您想讲什么,我是按照您上面跟帖的字面意思回的。 如果是我没看懂那就当我跟错了,呵呵。。。
突击车1 发表于 2012-1-2 03:07
LZ想问题也未免太简单了:如果该员工的子弹把女员工也穿几个洞呢?或者引发枪战伤及更多无辜呢(你当时能确 ...
呵呵,我们这边的事情,就是这么简单啊。 其他美国人都简单,你想太多,就不容易“融入主流社会”了嘛。 事实上,美国人很自私的,没有人愿意为了公司的利益去打击劫匪。 如果我当时在现场,我也不会掏枪制止(打电话报个警,最多了)。 抢得又不是我的商店,我干嘛冒生命危险去干扰别人打劫呢? 所以用我们这里的人的心理猜测,那个男职工要么是觉得自己生命受到威胁了(走进去就看见女工被绑架,撤步离开已经来不及了),要么是跟那个女工很熟,为朋友两肋插刀,才挺身而出的。 是,开枪总会有风险,把那个女工打了,或者流弹击中别的顾客等等。 法律允许我们自卫的时候,我们自己的生命第一,该开枪时候就得开,顾虑太多可以不带不用枪,法律也没说你非得自卫不可,逆来顺受也完全合法的。。。
解雇也是应该的,人是老板,对企业员工有这样的合法权利。以这个理由说人管理层SB,是不是侮辱了美利坚的自由精神。
如果禁止员工带枪上班已经是规定,那就该执行,不然后患无穷。

不过这样的人应该奖励。建议给一笔丰厚的奖金,外加给力的推荐信,然后解雇他。
ccbs 发表于 2012-1-2 04:23
那个员工要是因此被解雇了,完全可以请个律师帮他打官司
打不赢的。 如果是公司条款里如是写明了,在公司的属地/产业上禁止携带枪支,那自己违反而被炒就是完全正当的。。。
进店后用硬物(疑似刀或枪等大杀器)从后面顶住一个女职工

抢钱的人实际上带枪了吗?难道用的是JJ
lixiaoyong 发表于 2012-1-2 14:11
进店后用硬物(疑似刀或枪等大杀器)从后面顶住一个女职工

抢钱的人实际上带枪了吗?难道用的是JJ
新闻如是说。。。
ccbs 发表于 2012-1-2 17:23
那个员工要是因此被解雇了,完全可以请个律师帮他打官司
划不来啊,律师费不是小数目,如果资方故意拖一拖,普通员工根本受不住那律师费用。